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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有什么办法说服他们放你进去?”
    “我没有。但我是个怀孕的OMEGA,你可以告诉他们,——让韶阳冰来说,——我就要死了。出于你们的教义还有对方的人道主义,你愿意各退一步,让他们接收我进行治疗。”
    “他们会答应?”
    “这就像挟持人质的杀人犯会接受医生,战场上的双方无论强弱如何都会交换战俘一样……”他抬起眼,“一个OMEGA而已。即便是损失,也在你们双方能够承载的范围内。”
    大祭司走了回来,在他面前仔细地看着他的脸。他第一时间就知道了凌衍之在医院的检查情况,他与云城的官方互换情报——这是作为这里圣地祭司必须要有的条件。年轻的OMEGA好像是一把骨头撑出来的,易华藏趴在他身上都能把他折断了;这样的家伙即便做出什么凶狠的表情,也没有实质的威胁性。他伸手想去碰凌衍之的脸,就像对待一头可怜的小鹿一样。
    凌衍之无语地往后缩开,避开了他的手;易华藏的尸体就在他旁边,瞪着一只眼睛,青青白白地看着这一切。那样一副尸相近在咫尺,他居然不觉得害怕,却也没有任何因果报应的快意,倒是有些同情易华藏了,他死去僵硬的脸上还仿佛不敢置信,似乎不相信自己这样在云城只手遮天的人最终会面临这样的境遇,又或者不敢相信来杀自己的居然是这个人。凌衍之把那只睁着的眼睛阖上。
    大祭司只是看着他的举动,似乎在心里给他评分;柔弱和善良都很好,柔弱和善良的人没有威胁。“你愿意帮我们?”
    “我想要帮自己。”凌衍之说,他故意将一只手按在小腹上,想象着文学作品里,那些伟大的母亲会怎么说。他已经演到了今天,不介意再多演一场。“我知道我快要死了,但孩子是无辜的。”
    韶阳冰看着凌衍之,看他慢慢地走过来,让他再拨了号,对着话筒讲话。里面犹豫了一会,最终果然同意了,但是要求其他人退开,只能他一个进去。凌衍之安安静静的,脸色煞白,发根和皮肤上都渗着一层薄汗,眉头蹙着,似乎极为不舒服;在灯光下竟然显得整个人有些闪烁着荧光。旁的人都很看轻他,觉得他是一个长得好看点的OMEGA而已,韶阳冰当然不会这么认为。凌衍之是个妖精。专门骗人、吃人不吐骨头,能磨得你魂都销了,人也废了,还替他数钱。没有绳子能拴得住他,不管你怎么骑他,他都像驯不服的野马,会在你自以为掌控了笼头的时候,狠狠地嘲笑你、打击你,让你灰心丧气、不敢置信。他现在这副模样,也是装出来的,只为了博取同情;他无耻至极,可以出卖一切可出卖的部分,根本没有尊严和节操可言;他似女人又不是女人,贞操观念、荡妇羞辱和从一而终之类的枷锁在他身上都不起作用,他没有天然的负罪感。但他又像毒品,令人食髓知味,每个人都明知道有毒,却都认为自己一定能控制,能戒掉。是个男人都会栽在他手上的。
    他当年陷在这个人身上,陷了很深,深到今天也不敢说自己真的出来了;为了他,自己什么优等生的尊严也不要了,书也读不进去;睁眼是他,闭眼也是他。那时候学校里最大胆的‘女人’才敢穿女装,穿了就是明晃晃的勾引男人,标示着饥渴,要被追着叫骚货的;但是的确时尚,而且也要有资本,才穿得像是那副样子。凌衍之女装非常好看,他妆画得也好,名头很大,有好几家学校旁边的夜吧请他。大学城那一块,几个学校的头都在抢他。
    但韶阳冰觉得自己是不同的,因为他更喜欢凌衍之不化妆、就只是穿校服的样子,就普普通通清清爽爽的,坐在那儿看书。他和书非常搭,好像手腕上也带一股墨香味。不化妆的时候,好多人都认不出来他,同班同学也有不少不知道他就是那个闻名遐迩的QUEEN。可韶阳冰认出来了,单是只看一眼魂就勾走了。他这样可比化了妆好看多了;那些男人全都不懂,他们太肤浅了,就像是只懂得雌雄交配的野兽。
    他下了决心,一定要追求凌衍之。可那是QUEEN啊,QUEEN这个称号叫的好听,但实际上也标示着所属权。只是他们没有正规的配对,按道理说,在学校里谁是老大,谁就能拥有QUEEN。但是这个QUEEN实在不安分,他今天招惹这个,明天招惹那个,几个爱慕者打破了头,隔壁学校的又来挑衅,搞得跟神话传说里抢海伦似的,老大的位置谁都坐不稳。他在一旁瞧着,自顾自的,言笑晏晏;那眼睛是笑着的,却非常冷,像两把刀子。
    韶阳冰知道,自己读了一辈子书,会做的事情也只有读书。要他去打架,去争人头,去搞明枪暗炮,搞组织,他都是做不来的。但是他突然发现了一个秘密,那就是那个被人人都当做A大骚货头牌的“胭脂”,其实也爱读书。他像是有人格分裂那样;又或是特地为自己造一个标签,一个假的稻草人,竖在那儿任人品评凌辱,好让真的这个自己安全安静地独处,只是看一会儿书。这一个凌衍之没有那么强大,像是壳中的软肉,毫无防备,只要轻轻一戳,它就会颤抖着蜷缩起来。
    他们的恋爱谈了一年多。只能是地下恋情,如果曝光了,韶阳冰能立刻被几个学校的头联手起来做掉打死,至少可以打个半残;说不定学位也保不住。但是这种隐秘禁忌的恋爱反而刺激,甚至有一种秘密的控制感。在外头嚣张跋扈、颐指气使、眼高于顶的胭脂,在他跟前百依百顺得像只小绵羊,小心翼翼,心惊胆战,生怕别人发现,又生怕他不高兴了,就像藏着什么珍宝的仓鼠,恨不能在嘴巴里含着;他们不能像普通情侣那样,相互打饭、占座、拉着手走路,凌衍之就拼命地帮他搞论文、做实验,如果韶阳冰那一天少跟他说几个字,或者冷冰冰地只顾着看书,他都要难过好几天,然后绞尽脑汁想办法来哄人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