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页
走到一半,还没出门,她顿了顿,回头看我,问出了她一直都想不明白的一个问题:
“你为什么对符锦这么忠诚?”
我并不想回答她这个问题,所以反问她:
"你又为什么非主子不嫁呢?"
她哑然失笑,摇了摇头,不再多问,就此离开了。
18、
在季清霜离开后,我又等了一会儿,一开始我还不知道自己在等谁,过了一会我才反应过来,随即忍不住自嘲。
我到底在想些什么呢,我自己选的主子自己还不了解吗?
他既然做出了选择,就不会再后悔,无论这个选择需要怎样的代价。
而区区的一个我,有怎么能算是代价呢?
恍惚间,我回忆起这些年的军旅生活。
我们一起上过战场,一起跋涉过险地,经历过血与火的洗礼。
在最苦的时候,主子的脚被反复磨破,因为骑马大腿内侧都是伤痕,再加上他的老毛病,整宿整宿的胃疼,根本无法入眠,我每天半夜去找他,不眠不休地照顾他,在那场战争最艰苦的时候,主子脸色惨白地躺在床上,死死地抓住我的,对我说。
“从此以后,你不可以离开我。”
我仍旧记得,主子的眼睛极黑,那黑色中是暗无天日的真地狱,那里满是绝望,尽是憎恨,选择走上那条路的人,必将陷入不得超生的绝狱。
他明知道自己的前途为何,却依旧让我不要离开他。
真是个疯子。
那时候的我呢,我是怎样回答的呢?
在寂静无声的暗夜里,我跪伏在他的床边,没有松开我们相握的手掌,承诺到:
“是。”
“小的——遵命。”
现在想想,那时候我的脑袋一定被驴给踢了,竟然会答应那种要求。
而且那时候是谁说让我不要离开他的啊,结果现在为了讨好父皇,就这么把我给送上刑场。
最后一面,竟然还是我自己去找他,给他暖脚?
怪不得主子的姘头季清霜对他的称呼不是负心汉,就是混蛋。
季大小姐说的有理,有理。
19、
特使已经等我很久了,见我来找他了,当即就催着我上路了。
我跟他走出我这呆了整整七年的军营的时候,军营还是一如既往的喧嚣,跟平时没有什么两样,路上还有士兵跟我打招呼,这时候我会错觉,我不过是被派出去打一场无关痛痒的小战役,马上就会回来。
可错觉就是错觉,经此一别,再无相见之日。
在做梦般恍惚的境界中,我隐约听到了小崽子在大喊:
“谁要你的东西啊,你给我活着回来啊!”
我以为是幻听,转头就忘了。
我连我什么时候上得马车都不知道,等到我想来撩开马车帘子回望来路的时候,我们已经离开边城了,军营更是早就不见了踪迹。
“能稍稍停一下车吗,特使大人?”
一边给特使陪着笑,一边把袖中的银票暗自塞给他。
特使不动声色地将银票收好,吊着嗓子命令车夫:
“停车——”
众所周知,我李念恩李将军,最最喜欢的就是真金白银,这次贿赂特使的银钱,可真是让我心痛得厉害。。
我跳下马车,整了整头发和衣裳,找准军营的位置,一揖到底。
在某次喝酒的时候,我曾经问过魏柯辛,他堂堂鬼谷门下大弟子,怎么这么想不开,跟着我混。
他耸耸肩,告诉我。
“士为知己者死。我不要做陪人酒色的门客,不要做受人情爱的娈童,我要被人承认自己的能力,被理解,被使用。”
他敬了我一杯,一饮而尽。
“就和你一样,大人。”
就像我是最了解主子的人一样,魏柯辛也是最了解我的人。
诚如他所言。
符锦对我有知遇之恩。
我李念恩,如果没有遇见符锦,我成不了李念恩。
他符锦,没如果有我李念恩,照就是他的八王爷。
20、
但符锦。
这个恩情,此去一别。
我李念恩,再不欠你分毫。
21、
在路途上,看在我的银票的份上,特使对我不错,吃穿住行都是尽善尽美,我表示很满意,下次……
哦,对了,我没有下次了,真可惜。
在路上估计是担心我逃跑,脸皮还没有撕破,但到了他们的大本营京都以后,这点表面工夫就没有必要维持了,在给我找了一堆我的确做过的罪行后,转头就把我丢到了天牢里头去了。
就等着老皇帝六十大寿过完,然后就把我给斩了。
天牢里吃也不行穿也不行就,还动不动来点刑法拷问拷问我。
日子真的是无聊。
在这穷极无聊的日子中,我一边数稻草,一边开始回忆我操蛋……
哦,不。
是波澜壮阔的一生。
22、
遇见我的主子符锦之前,我有另一个名字——
李三胖。
顾名思义,李家第三个出生的,出生时是个肥胖的小子。
我们家不是不能找村里秀才取个更“雅致”的名字,只是一开始我爹娘根本就没抱希望我能活下来,毕竟我之前还有两个哥哥,那两个哥哥都没有活过五岁,我的父母对我也不抱任何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