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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节

      可是魏采薇万万没有想到,严世蕃在京察给汪千户使绊子,居然阴差阳错,帮助汪千户逃过了生死劫!
    上辈子汪大夏没有得罪严世蕃,所以没有严世蕃没有在京察上搞汪千户,也就没有印子钱这回事,吴氏一直没有休。
    这辈子汪大夏得罪了严世蕃,严世蕃利用吴大舅的贪婪,派人引诱吴大舅找吴氏借钱,放印子钱。以方便给汪千户按上贪婪的罪名,用京察来除掉汪千户。
    结果,汪千户虽然丢了奋斗半生的官职、四千两银子打了水漂,家道中落,但也由此远离了灾祸,不用魏采薇操心布置,他都可以安稳度日了。
    福兮祸所依,祸兮福所依。
    所以魏采薇得知此事后,不仅不难过,还十分高兴,接下来她不用再操心汪家败落,只需想法子引导锦衣卫捣毁白莲教巢穴,并警告地下火/药库的存在,以免头条胡同遭遇劫难。
    汪家不遭难,汪大夏就不会悲愤得挥刀自宫,把根留住了。
    今天是魏采薇高中宫廷女医的好日子,汪大夏不想因家事扫了兴,魏采薇又主动给他夹了鸡腿,温柔的安慰他否极泰来,丢官未必是祸,汪大夏立刻转忧为喜,说道:“借你吉言。丢官保爵,这笔买卖划算。”
    魏采薇心道:何止保爵?连你爹的性命、你的根都保住了好吗?
    四千两银子花的值啊!
    但这不能告诉汪大夏,魏采薇指着他碗里的鸡腿,“乘热吃。”
    汪大夏不客气,咬了大口,眉头一皱,看了看丁巫,没有说什么,乖乖把鸡腿吃下去。
    今晚丁巫食欲不好的样子,他还没有动筷子呢。
    “吃饭了。”魏采薇将另一个鸡腿夹到丁巫碗里。
    魏采薇习惯先喝一碗汤,鸡汤入口,魏采薇差点吐出来,吃药似的强行咽下去,现在她终于明白为何汪大夏刚才吃鸡腿时的古怪表情了。
    “丁大哥,你忘记放盐了。”魏采薇说道。
    “啊?”丁巫一直在想陆家和吏部尚书吴鹏家议亲的事情,觉得陆缨要嫁到吴家去了,心思恍惚,做菜出了纰漏。
    丁巫喝了一口汤,“对不起,我加盐回锅热一下,你们等一会。”
    丁巫端着铁锅去了厨房热菜。
    魏采薇问汪大夏,“你吃鸡腿的时候怎么不说?”
    汪大夏有些不好意思,“我以为丁大哥故意煮的清淡口味,身为客人,怎好挑剔?他买菜做饭薅鸡毛也挺累的。”
    汪大夏初次见到丁巫时,几次出言讽刺。短短两个月,他成长的很快,混不吝的气质收敛了许多。
    魏采薇看着厨房里忙碌的丁巫,“丁大哥今天有些奇怪。”
    汪大夏连连点头,向魏采薇告状并乘机撒娇,“他魂不守舍,今天拔鸡毛的时候,还不小心拔了我的腿毛,好疼啊。”
    魏采薇:我刚刚觉得你成长了,结果你还是老样子……
    作者有话要说:  我终于把上一世最后一块拼图完成了!逻辑链形成了闭环,送100个 红包庆祝一下吧!祝各位周末愉快~
    注1:积水潭西边有三个胡同,分别是头条胡同,二条胡同和三条胡同。明朝京城街道名称就是这么简单粗暴。
    第63章 我养你啊
    上辈子, 或许是汪大夏挥刀自宫的缘故,他的体毛稀少,小腿笔直光滑, 就像两根筷子似的, 因为魏采薇没有“有幸”目睹他的腿毛。
    原来汪大夏没有自宫之前长这样。
    不晓得这辈子有没有可能看到……哎呀, 不能往邪念方面想, 他还小。
    魏采薇轻咳两声, 用咳嗽把邪念吓跑, 说道:“等晚上我问问丁大哥,或许又在担心他父亲。今年严世蕃知道了陆大人每年把丁汝夔的卷宗压在最后一个, 年底又要审核死刑, 陆大人恐怕不能故技重施了。”
    陆炳刚刚解决了汪千户京察的问题, 保住汪家传了五代的爵位, 因而汪大夏对陆炳有信心, 说道:“不用担心,就没有陆大人做不到的事情,他肯定有办法的。”
    魏采薇点头微笑:“是, 陆大人不要丁汝夔死,他就不会死。”
    心中却想:上辈子陆炳死于今年的腊月二十五,是在严世蕃、杨傅等人的一次喝酒应酬之后中风不治而亡。
    这辈子我给陆炳诊疗过了, 百般叮嘱他不要喝酒,陆缨也在一旁监督,这辈子陆炳应该不会重蹈覆辙了吧?
    戒酒和不熬夜虽然不能治疗中风, 却能有效的延长复发时间,甚至延长寿命。
    如此一来,陆炳是不是能过多活两年?
    不,我只需半年时间, 利用宫廷女医的身份接近将来的宠妃尚寿妃,像上一世那样,将来借着她的势保住丁汝夔。
    我救了陈经纪的性命、改变了汪千户惨死的命运、保住了汪大夏的根,应该也能让陆炳多活半年。
    魏采薇说道:“你们陆大人自是厉害,可是他身体不好,你如今在锦衣卫当差,要帮着陆统领盯着陆大人,千万不要碰酒,也不要刺激他,大喜大悲也容易中风。”
    在没有尚寿妃之前,陆炳是最大的靠山,谁都不希望他倒了。
    汪大夏说道:“陆大人现在下衙门就回家了,不过听陆统领说,皇上经常不分昼夜的召陆大人进宫说话,那次中风假装中暑之后,皇上体恤陆大人,要他保养身体,就没有半夜召陆大人了,但是等天气凉快,陆大人怕是又要劳累。”
    这时丁巫端着加盐回锅的小鸡炖蘑菇回来了,“来,尝尝咸淡——刚才听你们说陆大人中过风,我近日制了一些活络通窍丸,明日我去给陆大人送一些。”
    丁陆两家有仇,但丁巫也知道,父亲的命和陆炳是绑在一起的。
    而且,送药还能遇到陆缨。
    “咸淡正好,丁大哥好厨艺。”汪大夏喝了一口汤,自告奋勇的说道:“我来帮丁大哥送药,反正明日一早也要去锦衣卫衙门点卯,顺便捎带过去,三伏天这么热,丁大哥就不要顶着烈日跑一趟了。”
    汪大夏一边说,还一边用公筷夹了个鸡腿放在魏采薇碗里,脸上笑眯眯的,一副“你看我对丁大哥这么好你快表扬我啊”的表情。
    谁要你帮忙了!
    丁巫头一次觉得,乐于助人其实并非总是好事,汪大夏真多事。
    魏采薇说道:“还是丁大哥自己送,吃不吃是陆大人的事情,但送不送是丁大哥的人情,万一陆炳喜欢,丁大哥或许有机会去牢房见父亲一面。”
    丁巫:还是我半夏妹子好啊!大夏滚一边去!
    明日去锦衣卫衙门,丁巫就不再神思恍惚了,接下来不动声色的和汪大夏抢肉吃。
    吃罢饭,像往常一样,魏采薇负责洗碗,汪大夏提着装着脏碗的竹篮,两人去了甜水巷尽头的甜水井打水洗碗。
    汪大夏用绳子吊着桶打水,“丁大哥今天很能吃。”比我吃的还多哼!
    汪大夏又在告状了。
    魏采薇说道:“我考中宫廷女医,他替我高兴嘛。”
    汪大夏提着木桶冲碗,“此消彼长,你有了大好前程,我家却败落了,我只是个寂寂无名的小卒,以后我经常来你家蹭饭吃,你可不能把我拒之门外。”
    上辈子吃软饭,这辈子蹭饭,不愧是你。
    魏采薇说道:“怎么会,你是房东。我那敢拒绝你。”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汪家散财消灾,田地房产还在,还不至于要饭。
    汪大夏笑道:“不会白吃你的,明年的房租不要了,就当饭钱。”
    “别,一码归一码。”魏采薇说道:“房租交给你父亲,我花钱租的安心。”
    汪大夏扭扭捏捏的,“哎呀,这样不好吧,白吃白喝的,好像你养着我一样。”
    上辈子又不是没养过你,魏采薇玩笑道:“我养你啊,我现在养得起你了,今天去成国公府问诊,来回有马车接送,给了五两诊金,因我诊出的是喜脉,又额外打赏了两匹布,一次出诊就抵得上我过去忙两三个月,只要你不是猪八戒的食量,我还是养得起的。”
    半大老公,吃穷老婆。魏采薇赚了钱,还怕个甚!
    汪大夏听了,开心的不得了,什么家道中落都抛到脑后。
    次日,丁巫换了一身浆洗干净的竹布袍子,梳洗裹帻完毕,包好了通窍活络丸,去锦衣卫衙门给陆炳送礼。
    不巧(对于丁巫而言是正巧),陆炳被嘉靖帝召到宫里去了,陆缨来见他。
    丁巫会说话,递上活络丸,“半夏考中宫廷女医,多亏了陆大人推荐,她感激陆大人,但她现在算是名大夫,无故造访陆大人,怕外人议论陆大人身体不好,所以要我来走一趟,送了自制的通窍活络丸给陆大人。”
    又递上一包清凉梅,“这是我昨天刚制的梅子,最能解暑,听半夏说陆统领也喜欢吃,就送来一些。”
    陆缨都收下了,“你也懂得医术?”
    丁巫说道:“只是认识一些药,按照方子做些制药配药的力气活,我没有学医的天赋,不像半夏那样一点就通,在铁岭的时候,我就给他们打下手。后来去了县衙门当书吏。”
    丁巫收起往事,神色平淡,好像在说别人的经历。昔日兵部尚书之子,沦落到当学徒、书吏,却并不以为耻辱,一直努力考双手养活自己。
    陆缨看着丁巫文质彬彬,宠辱不惊的样子,加上一直担心严世蕃会再对丁巫下手,说道:“如今锦衣卫库房里有个空缺,就是面具吴死后空出的位置,原本是他儿子办完丧事回来接替,子承父业。但是他儿子对守库房不感兴趣,想跟我们在外头跑,这个位置就空下来了,你既然在县衙门干过书吏,接手此事应该不成问题。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
    陆缨觉得,把只能杀杀鸡的文弱书生丁巫放在眼皮子底下保护着比较安全。
    真是意外之喜。
    这是一份正经工作,离父亲也近,方便照应。
    丁巫忙道:“草民多谢陆统领提携,定忠于职守,不会让陆统领失望。”
    陆缨公事公办,一点废话没有,不会与丁巫客套,说道:“你今日就去熟悉一下仓库还有出入库的流程,明日过来当差。”
    言罢,就要手下带着丁巫去了库房交接。
    丁巫准备了一肚子话想套陆家谁人与吏部尚书吴鹏家结亲,可是陆缨雷厉风行,他根本没有机会,心想来日方长,就告退了。
    陆缨还要帮父亲处理堆积如山的公务,一刻不得闲,她拿开丁巫送的清凉梅,吃了一个,哟,好像比魏采薇做的好吃。
    看来汪大夏说的没错,他懂得五味调和,做饭的手艺极好,连做的解暑梅子都好吃。
    陆缨一上午吃了大半。
    陆炳进宫,到了傍晚,快要下衙时才回来,脸色有些不好。
    陆缨连忙将丁巫送来的通窍活络丸化开,陆炳吃了药,陆缨闻到父亲身上有一股烟熏火燎般的味道,就像冬天在做熏肉的棚子里熏了一整天。
    陆缨顿时明白父亲今天干吗去了,“父亲今天陪着皇上炼丹药了?”
    陆炳喝了药,躺在交椅上,“嗯,皇上今天开了斋醮,我写了一首青词祝天。后来皇上开了一锅炼好的丹药,说我这次青词写的好,赐给我一颗。”
    青词就是用朱笔在青藤纸上写骈俪文章,在斋醮上朗读,然后烧掉。
    嘉靖帝三十几年不上朝,在西苑处理完政务,就修仙炼丹。内阁大臣们投其所好,都会写一首好青词。而内阁首辅严嵩的青词大多是儿子严世蕃代笔。
    严世蕃深得嘉靖帝恩宠,和他一首好青词分不开的。
    陆缨顿时觉得血往上涌,“父亲把丹药吃了?”
    陆炳点头,“皇上所赐,皆是君恩,岂能推辞,当场服用此药。”
    “快把宋太医叫来!”陆缨立刻吩咐心腹,劝父亲,“丹药有毒,不能吃的,谁人吃丹药升仙了?升天还差不多,皇上沉迷于此多年,父亲难道还看不透?何况父亲本就中过风,丹药怎可乱吃?”
    陆炳叹道:“不吃不行。当年驸马邬景和就是不肯写青词,不肯吃皇上赐的仙丹,触怒龙颜,革了驸马都尉的爵位,成了平民,还贬回原籍去了。皇上就一个亲姐姐,下嫁了邬景和,这么亲的关系,还不是说贬就贬?我可不能步入邬景和的后尘。我要是回原籍了,皇上怎么办。”
    邬景和是永福公主的驸马,还是当年的武状元,公主驸马十分恩爱,嘉靖帝对这个姐夫颇有器重。可惜永福公主死的太早,两人没有子女,邬景和深情,后来没有续弦,也没有纳妾生子,一直孤身一人,他性格耿直,看不惯小舅子嘉靖帝炼丹,居然敢直言顶撞,结果被革职为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