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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节

      感觉解释了这么多,哥哥并没有高兴起来,看来不是因为这些。
    单车停在一栋青灰色老洋房前,院门前栽了株高高的广玉兰,里头是精心打理过的小庭院。房子是民国时欧式建筑,翻新后装潢得很简洁,门口立着一块和人差不多高的巨大石头,上面刻了四个字——阳和启蛰。
    这是宋煜的妈妈林蓉出于兴趣爱好,经营的一家私房餐厅。
    宋煜撩开门帘,乐知时跟着他进去,里面已经坐了预约而来的客人,是开店时就光顾的常客张爷爷,一个退休的大学老教授,一见他俩进来就笑着打趣,“小蓉,你们家大帅哥小帅哥回来了。”
    林蓉闻声从后厨出来,手里还端了一小碟蜜渍春雪桃,搁在桌子上,笑着瞟了一眼乐知时和宋煜。
    乐知时是个讨人喜欢的,还没等林蓉开口,自己就乖巧叫了声张爷爷。宋煜略略颔首,当做打招呼。
    “乐乐又高了,不过还是比哥哥差一截。”
    林蓉把乐知时肩上的书包取下来,“总归是差着三岁呢。乐乐现在还小,身体也不好,已经长得很快了。”
    乐知时强调了一个没太多人关心的数字,“我一七六了。”
    全店最高的宋煜没参与他们的身高探讨,独自走到最里面的包间。那是间休息室,是林蓉专门给兄弟俩准备的。
    林蓉拿出打包得非常精致的餐点,双手递给张教授,“回去要趁热吃啊。”
    “辛苦了,”张教授十分高兴,“我爱人就好这口,馋着呢,我这就回去。”
    “张爷爷再见。”乐知时主动送到了门口。
    最初开店的时候,乐乐和宋煜都还在上小学,图兴趣的林蓉只在周一和周五开店,预约模式的私房菜,菜单也没有,全凭她安排。客人相继而来,又口口相传,人越来越多,好多人提前一个月预约,后来林蓉就把营业时间放开,一周四天,也方便过敏的乐知时中午吃饭。
    午餐依旧丰盛,白玉瓷盘里盛满炸得金黄的香酥藕圆,刚端上来就被乐知时夹走一个。一口咬下去,外酥里嫩,比肉丸清甜,和混了面粉的寻常蔬菜丸一比,揉挤熬煮过的藕浆又有一种和肉极为相似的口感,柔韧鲜香。
    “藕圆是全世界最好吃的丸子。”乐知时还没吃完,又夹起一只炖得酥烂的凤爪塞进嘴里,赤酱浓油,轻轻一吮鸡爪就抿化了。
    不止一个人说过乐知时吃东西的样子很香,甚至还有人建议他去做吃播,看他吃东西的样子就能下饭。
    林蓉端着冰糖藕粉进来,“开学典礼好玩吗?”她手放在宋煜肩上,眼睛却看着乐知时,“宋煜今天的发言怎么样?没忘词吧。”
    原本像小仓鼠一样疯狂进食的乐知时忽然停住,腮帮子鼓鼓囊囊。
    “哎呀,真忘词了啊。”
    “没有。”宋煜没理睬乐知时的眨眼暗示,添了碗藕粉,“只是发生了一些事。”
    乐知时嘴里的鸡爪忽然就不香了。
    不会吧,说好不说的。
    “发生什么了?”林蓉一脸好奇。
    宋煜淡淡瞟了一眼乐知时,“是他。”
    “乐乐?乐乐怎么了?”
    乐知时慌得不行,眼睛在宋煜和林蓉两人之间打转,还提前摇头撇清关系,“我没有……”
    “他没戴铭牌,被点名批评了。”宋煜喝了一口藕粉,抬头看见震惊的乐知时,“还差点迟到。”
    和想象中的说辞不太一样。
    “铭牌?”林蓉小声惊呼,“啊,是我,我洗衣服的时候一起取下来,好像不小心把两个铭牌都放到哥哥房间了,怪我怪我。”
    说完她一脸抱歉地看向乐知时,瞥见胸前的铭牌,“欸,怎么戴上了?”
    乐知时心虚地解释,“哥哥给我拿的。”
    外面有服务生叫,林蓉匆忙应声出去。乐知时舒了口气,忐忑地看向帮自己打掩护的宋煜。
    “都是我搞砸了你的发言,对不起,我下次不会再吃错东西了。”
    藕粉是冰镇过的,宋煜吃下去一小碗,本来觉得舒服不少,火气也下去些,可一听到这没找准重点的道歉,表情又冷下来。
    问题在打断发言上吗?
    可乐知时表情可怜,他又压着火问:“你的药呢?”
    面对突如其来的发问,乐知时怔了怔,小声解释:“之前的用完了,今天带了瓶新的,去体育馆的时候赶不及拆开,就放教室里了。”说完他又补了一句,“我也没想到自己会发病……”
    宋煜直接反问,“那你有没有想过,如果今天我不在呢?”
    这句话把乐知时问得愣住了。
    如果今天宋煜不在,他肯定就真的危险了,那么大剂量的过敏原。
    他不说话。宋煜又冷冷道:“我不可能一直在你身边。”
    “为什么?”乐知时皱起眉望向他。
    过敏的危险后果对他的震慑力不及宋煜说出的这一句话。他无法想象某一天之后宋煜不在他身边。
    “我以后会天天带着药的,不会再出现这种情况。”乐知时垂下眼,“我真的记住了。”
    宋煜并非想要让乐知时一直道歉,一想到今天的状况,他就克制不住情绪。
    但沉默片刻,他也没再继续说下去,“吃饭。”他又盛了一碗藕粉,手拿瓷勺一颗一颗把莲子藕粉里的枸杞挑出去,放到另一个碗里。
    一起长大,一起度过十一年,乐知时完全可以读懂宋煜的语气,他这么说就意味着这事儿翻篇了。心里松了松,他高兴地嗯了一声,拿起筷子连着给宋煜夹了好多酸辣藕带,“吃这个。”
    这是宋煜从小到大最喜欢吃的菜,不需要复杂调味,脆嫩的口感就赛过一切蔬菜。藕带是尚未膨大的藕,手指粗细,白嫩细长,斜切成段下锅同干辣椒爆炒,出锅前烹一圈陈醋,孔隙间吸满汤汁,脆爽酸辣。这种夏季特供的水生菜,过了九月就再也没有,又娇贵,长途运输很难保鲜,很多城市都吃不到。
    “要是春夏秋冬都可以吃藕带就好了。”
    听着这话,宋煜将那碗藕粉推到乐知时面前,语气没太多情绪:“天天都见到,你就会不觉得好吃了。”
    短暂的赏味期限才显得珍贵。
    每天都见,就少了新奇和期待。
    “才不会。”
    他没想到乐知时会直接反驳,眼神中有些讶异。
    乐知时带着点孩子的笃定,语气坚定:“我喜欢的东西就是愿意天天吃。如果说为了换花样就吃一些并不喜欢的,有什么意义?最好每天都摆在我面前。”
    宋煜筷子一顿,“你不腻吗?”
    乐知时犹豫了片刻,没有直接回答。宋煜没继续等答案,自己静静吃饭。
    “如果是我最喜欢的,就不会腻。”他把最字咬得很重,仿佛在这是一个深思熟虑后的答案。
    宋煜晃了神,猝不及防被乐知时一口塞进一个藕圆,皱起眉,一脸莫名其妙。
    “给你吃我最喜欢的藕圆。”乐知时仰着脸看他,和刚来他家的时候一模一样。
    那时候的乐知时天天粘着宋煜,什么都不懂,中文也不太会说,但会很直接地用行动去表达。宋煜每晚睡觉前,都会在枕头边发现一些奇奇怪怪的小玩具,有时候还藏到枕头下面,硌着了才知道。
    每次宋煜都把这些小玩具拿走,可第二天又会出现在他枕头边。
    后来的某一天,洗完澡出来的宋煜正巧捉到“肇事者”,见乐知时踮着脚伸长了肉乎乎的胳膊够到他床头,把小火车和宇航员放在枕头边。
    被抓住的乐知时也解释不清,英文里掺着简单的中文词汇黏黏糊糊说个不停。宋煜整理了好久才明白过来,原来他是想把自己最喜欢的玩具送给他,陪他入睡。
    当时的他却一口回绝,“我不要你的玩具,我又不是小孩。”
    乐知时当时就哭了,可到了晚上的时候,他又拿着玩具对宋煜软乎乎说了一大堆奇怪的英文,告诉他,这个真的很好,这是我最喜欢的玩具。
    最后宋煜没了辙,只能留下他的小火车,把宇航员塞他手里,“一个就够了。”
    那天晚上宋煜躺在床上,面无表情地摆弄着小火车头,不知触发了什么机关,火车头亮起灯,呜呜呜叫着,停不下来。害他做了一晚上梦,梦里奶团子哭个不停,抱着他不撒手。简直是最可怕的噩梦。
    这么多年了,一点没变。
    吃完饭,两人撤了桌子,把立在墙角卷好的两个榻榻米床垫拿下来铺好睡午觉。
    “高三辛苦么?我听说你们三天就用完一根笔芯了。”乐知时放好枕头躺上去,望向宋煜。
    宋煜从架子上拿出一本《国家地理》翻看,“我也才刚上高三。”
    好像也是,而且他这么聪明,应该是没那么辛苦的。乐知时望着天花板,他不愿意上高中,现在的卷子都多得做不完了,上了高中他可能会死掉。
    过敏和哮喘都没能让他死,做题做死就有点太丢人了。
    看乐知时还对着天花板眨眼,宋煜放下杂志命令他:“睡觉。”
    乐知时哦了一声,闭上了眼。
    见他终于消停,宋煜把夏凉被扔过去,空调温度也调高两度,这才躺了下来。
    乐知时闭上眼的样子很乖。那双大眼睛好像是他全部生机的唯一容器,一旦合上,人就羸弱许多,苍白许多,会让宋煜不受控制想到上午他发病的样子。
    心情是有存档的,会在一瞬间拉回到某个时刻。
    见风长是许多大人对孩子的形容,尤其是许久不见,猛地一见会诧异这孩子怎么忽然间就长大了。但明明乐知时就是和他一起长大的,每一天都在一起。宋煜依旧会这么觉得。
    看到这样安静躺着的乐知时,宋煜会忍不住想到他第一次因为过敏住院的样子,也是这么安静,小小一个。
    那是六岁的宋煜第一次意识到危险的含义。
    “宋煜哥哥。”乐知时突然间睁开眼,猛地侧身转过来,猝不及防和宋煜面对面,距离很近。
    正要指责他还不睡觉,却见乐知时一脸天真地发问。
    “我第一次过敏是什么样的,你记得吗?”
    第6章 骤雨突至
    当然记得。
    乐知时是和一场暴雨一起毫无征兆来到宋煜身边的。
    他记得很清楚,那天晚上是他去开的门。始料未及的雨在夏夜一拥而入,沾湿了他的头发,爸爸怀里包着个孩子,用外套紧紧裹着,进门后蹲下来搂了搂宋煜。
    宋煜疑惑地伸手掀开了一点衣服,“这是谁?”
    散开的外套下露出一双眼睛,玻璃珠似的。
    “这是弟弟。”
    六岁的宋煜一夜之间多了一个弟弟,软乎又漂亮,长得像童话画册上的小天使,浅棕色的头发打着卷儿,只会说英语,奶声奶气。
    和这个小家伙相反,宋煜生下来就不是活泼的个性,不爱吵闹,也不多说话,长辈亲戚还总说他这样的性格不好,要改,可林蓉总是据理力争,说他隔代遗传了外公,让宋煜从小就可以做自己。
    他很聪明,心智也比别的孩子成熟许多,但无论多成熟,在面对一个会分走自己宠爱的陌生小孩时,都会不知所措。一开始宋煜并不喜欢他,但也没到讨厌的地步。
    多数时间他都在默默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