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新御宅屋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第581页

      “大家好。”夜斗向着大家打招呼,还发小广告。
    太宰治说:“我们都在地狱了,你这给我们发也没有什么用,你又不想当鬼差。”
    夜斗反驳道:“不是还有中元节吗?你可以带着我的广告回去给亲人看看。”
    然后夜斗被鬼灯提到了自己的位置上面,夜斗大喊大叫,“这不厚道啊,只有我的位置有这么几根大头钉子!”
    这个位置是之前一脚被中原中也踹掉,鬼灯又重新按上的。
    “你来得太晚了,”鬼灯说,“有得坐就挺好了。”
    夜斗这才委屈巴巴地坐在了位置上面,还大声地朝我喊话,“没事,齐木,如果等会儿被群殴的话,我一定会保护你的。”
    ……
    先不说到时候可能还是我自己跑得快这件事,原本就没有什么事,他这么一说不是反倒显得我心虚吗?
    心虚,我是不会心虚的,再不济不是还有白兰在吗?
    不过我环视一周,十个人的席位都坐得满满当当,夏目贵志、斯库瓦罗、夜斗、赤司征十郎、鸟束零太、宗像礼司、中原中也、白兰、沢田纲吉以及太宰治。
    虽然看上去像是受害人声讨会,但是因为夹杂了吃棉花糖群众白兰和太宰治两个厚着脸皮的,就怎么都有一种仙人跳的感觉。
    毕竟他们虽然能够厚着脸皮倾诉自己的遭遇,我也不会承认的,太宰治还养过我当巨婴呢,我也是受害者。
    不过我很快就顾不了这个了。
    阎魔大王敲了一下手中的法官锤,“这个法官锤还挺还用,比我的惊堂木轻松多了。”
    突然发现在这个场合感叹不太好,又咳嗽了一下,按照一般流程先让我介绍一下自己。
    我微微抿了下唇就报了自己的名字,“齐木楠雄。”
    太宰治就坐在左前方,我看到他微微挑了一下眉。
    阎魔大王也没有说什么,挥了挥手,前面就掉落下一张像是投影仪的幕布一样的东西。
    “先看一下亡者的俱生神的记录。”
    鬼灯在一旁解释道:“由于白兰的技术提供,现在抄录过后的文字可以用影像的方式来显示。”
    我说白兰为什么没有被遣送回去,原来是靠技术。
    学好数理化,地狱也吃香。
    不过,等等,影像的方式。
    这不就是公开处刑?
    作者有话要说:奴良组因为没有出场的机会,打算单独给他写个番外=3=
    第300章 当我们死后六
    事情开始于,一对姓“齐木”的夫妇生下了一个不同寻常的孩子。
    “那就叫做齐木楠雄吧。”
    “真得是一个好名字呢,爸爸。”
    我看着他们抱着婴儿时期的我举高高。
    虽然大家的脸上都流露出幸福的笑意,但是因为旁白音是太宰治的声音而显得逊色了很多,这种私自在别人的俱生神的记录里面增添自己的存在感,实在是感觉有违地狱公务员的职责。
    还好在死前的回马灯之中,闪回的还是自己的声音,不过如果当初是太宰治的话,我大概也会还想再多活几年。
    哎咧,说到底其实太宰治也不属于公务员才对。
    我至今不太明白太宰治属于什么性质,如果按照正常的审判流程,像他这种谎话连篇的手上又有无数鲜血的黑泥就应该去泡岩浆才对。
    太宰治朝我露出一个微笑。
    我不打算理他,把视线转了回去,在荧幕里面的我表现出远超于常人的情况,出生仅两周即学会语言,虽然是心电感应,一个月学会走路,其实是漂移术,一岁帮忙去商店里打酱油。
    地狱的审判为了保护隐私,一些更加私密的东西都是打码处理,或者直接剪辑掉,不过这种使用超能力的景象明显不属于这个。
    宗像礼司在这段影像放映的时候,微微抬了一下眼镜。
    这个画面完全驳斥了我声明自己只有变身术的能力,我记得在我身前多次因为一些意外险些暴露自己超能力者的身份的时候,就经常把宗像礼司颁发给我的证明拿出来堵住其他人的嘴,Scepter 4的信用良好,十分有效,于是这种不可思议让我又成为了一个运气稍微好点的普通人。
    之前一幅“我都懂”的表情的赤司征十郎对我挑了挑眉,并没有什么意外,我对赤司征十郎的感情还稍微有些复杂,不仅仅是因为女装大佬赤司征十郎的传言,还有就是他当初找我的时候说得那番话。
    虽然似乎在地狱里面因为和鬼灯和太宰治同时有一腿的传言而压力过大,不过我相信他是个内心强大的家伙,而且他们的彩虹战队,不,奇迹世代大概在三个月之后,活得最久的黑子哲也下来而归队,对于他们这种受神宠爱的运动员来讲,什么都可以打一场篮球解决。
    关于我为什么会知道黑子哲也的死期,他每年都会邀请我在中元节的时候碰面,我也恰当地关心了一下他的身体,并作出了合理的推动仅此而已。
    因为都到了审判的程度,而我在之前原本也可以顺势当个逃犯,虽然我觉得如果这样做的话,被太宰治以秘密为名绑架的话,会更加麻烦,不过如果当时没有做的话,我现在也不会逃避,而且实际上在这件事谁比较公开处刑还不一定。
    反正大概率不会是我。
    原本就是为了简化审判的流程,所以就算是这种回马灯也是以三倍速快进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