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新御宅屋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第20页

      面若桃花?
    梅惊弦目光一闪,似笑非笑的瞥了他一眼。
    兄弟,你确定你的眼睛不用看郎中吗?
    第12章 一只琴始皇
    那采花贼看眼下情况对自己不利,再不走恐怕得折在这儿,一咬牙,悄然从腰上取出了个瓶子,对崔三道:“我看你这官府走狗上身拳掌后继无力,腿法却如此了得,定然是神腿追命了。”
    神腿追命?追命?
    梅惊弦眸光一动,将目光转向崔三。
    这可真是巧合,他此行去京城正想着去神侯府将从石观音老巢得的那笔钱送出去,结果这就遇到了诸葛神侯的徒弟了。
    崔三摇摇头,长叹了口气,“可别提这名头了,追你这采花贼都追了三个月,若再不能将你捉拿归案,我那几位师兄弟可是要笑死我了。”
    那采花贼冷笑一声,“抓我归案?好大的口气!追命,能从京城一路追踪我到此,你的轻功与追踪术确实如传言一般厉害。但有天一神水在此,即使你腿上功夫再了得,恐怕也躲不过这夺魂水!”
    话落,他手上一扬,在追命听得天一神水之名戒备之时,却是将手上的药瓶往少年的方向挥洒,“敢骗我?让你尝尝天一神水的厉害!”
    “梅兄弟小心!”
    梅惊弦虽不知道天一神水是什么东西,但看那纷纷扬扬撒过来的幽绿药水,也猜测到这必然是十分厉害的毒药,敏捷的躲了过去。
    眼见着有好些药水即将飞溅到榻上的鹿儿身上,他几步上前,一把拎起旁边的椅子去挡。
    幽绿色的药水滴落在红漆木椅上,立刻腐蚀出了几个小坑,发出滋滋声响。
    采花贼趁此机会将残留了毒药的瓶子往追命身下一扔,趁着对方躲避的时候迅速跃出了窗外,消失在夜色中。
    “这奸诈的淫贼,又让他给跑了!”追命在窗口边一锤手,又转向少年,“梅兄弟,你没事儿吧?”
    “无碍。”梅惊弦笑了笑,安抚好了几只受惊的鹿儿,取出衣物将自己收拾好,又打发了被动静引来的店伙计后,亲自动手将被打乱的房间收拾好,有些破损严重的物什随手扔到一边,打算明日照价赔偿给店家。
    “对不住了梅兄弟。”追命也动手帮忙,一边道:“打坏了你房间里的东西,这样,打坏的东西我来赔,你这几日的房钱也由我来结!”
    “不过一些普通的物件,不销多大的花费,崔三哥无须挂怀,”梅惊弦整理好了东西,拿了刚刚一番动乱中幸存下来的茶壶给他倒了杯茶,“再者,刚才多亏崔三哥及时赶来,解了我那难言之围,说来我还应当给崔三哥道谢呢。”
    “嗨,梅兄弟可别取笑我了。”追命接过茶杯一饮而尽,一抹嘴道:“小兄弟真人不露相,即使我没来,那淫贼也不是你的对手,反倒是我粗手粗脚,累得你坏了东西。”
    “我方才说了,不过几个物件,无须挂怀。”梅惊弦坐下来,抱过一只小鹿在怀中抚摸,顺口转移了话题,“不过方才我听崔三哥与那采花贼的对话,原来崔三哥竟是名满天下的神捕追命,倒真让我倍感惊讶。”
    “不过是旁人取的诨号罢了,”追命朗声一笑,接着道:“倒是你这小兄弟,年纪小小,一手音攻之术当真厉害,先前我还怕那雄娘子害了你,一晚上就盯着听你房间的动静,结果却是白忙活了。”
    “雄娘子?”
    “这雄娘子是一个不入流的采花贼,武功一般般,轻功还算不错,偏还擅长伪装隐匿,扮作良家人,倒是让他逍遥了好些年。他近来屡屡犯案,从京城到保定的这一路,已经害了好些姑娘了。”追命叹了口气,接着道:“我隐匿行藏追了他一路,这两日确认了他的身份,本想找个时机将他捉拿归案,却没想到他身上既然还有神水宫的独门毒药天一神水,也不知道和神水宫是什么关系。”
    梅惊弦听说过神水宫的名号,在曲无思要前往移花宫而和他分道扬镳后,上官丹凤曾经和他提过一两句,神水宫与移花宫相似,都是男子禁入的女子门派,神水宫宫主水母阴姬武功高强,其名可与移花宫邀月宫主并驾齐驱。
    他此刻对这淫人/妻女害人性命的采花贼深恶痛绝,一想起自己曾经被这淫贼视为目标,胃里更是生出了一股作呕的冲动,“这淫贼在外一日,还不知要害多少女子,崔三哥可有什么办法追踪到那淫贼的下落,若有所需,我也可尽一丝绵薄之力。”
    “不急。”追命扬唇一笑,带着几分神秘与促狭的意味,“梅兄弟,明日一同登高赏景,可不要忘了啊。”
    ……
    自古以来,九九重阳节便有登高辞青的习俗。
    此刻城中各家各户门口都插了茱萸,街边蔓延着清雅的菊香,路上几乎都是三三两两结伴出城登高的人群。
    人们言笑晏晏,不论男女发髻上皆簪着菊花,手臂上挽着食篮,其内放置着重阳糕菊花酒等物。
    梅惊弦头上也簪了朵金菊,正是昨日入城时老人所赠的那朵,少年面目秀雅,白衣青带,广袖蹁跹,和形容落拓的男子走在一起,登时引来了一阵阵侧目。
    “梅兄弟,三爷我还是第一次收到这么多人嫌弃的目光啊。人说美色误人,果然不假。”追命长长叹了口气,“我可得牢牢记得这个教训,日后可不能再和你一起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