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6页
就比如所谓的正当防卫,法律条文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条文规定的看似很具体也很严密,可是放在每一个具体的案子中,各级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却把这一法律条文变成了打击正义,保护罪犯的隐形武器。
在东北的某个城市,曾经发生过这样一件事情,在一个公共汽车上,一中年人的钱包被一扒手盗窃,被中年人当场发现,此时正好汽车到站,扒手携赃物下车逃跑,中年人下车追赶,正看到站牌下有一块砖头,就拾起砖头,砸向逃跑中的扒手,事有凑巧,砖头砸在扒手后脑,扒手昏迷被抓,在其身上搜出中年人的被盗赃物。
事情还没有完,几个小时后,扒手昏迷经送医检查为钝器击打造成的脑出血,经开颅手术治愈,留下半身不遂后遗症。扒手家属起诉中年人要求损害赔偿,公安机关也对致人重伤的中年人刑事扣留,检察院以防卫过当对中年人提起公诉。
结局可想而知,中年人不仅遭受牢狱之灾,而且倾家荡产。可可悲可叹啊。法官竟然采信了检察官所谓的防卫过当的证据。中年人只是为了追回自己的劳动所得而已,他没有任何犯罪的动机和故意,他也不想伤害任何人,缺少了犯罪最重要的四要素之一的他,怎么就成为了最终的罪犯。
一个为了维护自己正当利益的人蹲在阴暗的监狱中为整日在公园中晒太阳、玩纸牌的真正的罪犯支付营养费和抚养费。呜呼哀哉。
人民的正义如何张扬?罪犯的嚣张气焰如何打击?法律能否告诉人民,什么样的事我们应该管?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受到伤害该不该反抗?
就如这个中年人,是不是他应该恭敬地送走这个扒手,说一句‘欢迎下次光临’。这个法律在保护准?百姓在正当防卫的过程中难到还要对自己的下步动作,作一个全方位的思考,甚至要考虑到极端偶然的事例发生的可能,我去,别防卫了,我们向任何罪恶,举起双手吧。
闲话说过就算了。
再说陈宇星走到另外一间病房,这个房间安置了十二名患者,其中有九名河东区的受害者。四人刚一进病房,正在询问受害者的一个警察正好向外走,他看到陈宇星和跟随在陈宇星身后的陈卫东,明显的一愣。
此人不是别人,正是在小李村强拆现场维护秩序的派出所所长刘长胜。但是他并没有打招呼,而是装作不认识从四人身边走了过去。
陈宇星这时也发现了刘长胜,在确认是这个曾经有过一面之缘的派出所所长后,他叫住了刘长胜。
“刘所长,请等一下。”
“你叫我?”
刘长胜揣着明白装糊涂,他不明白这个有中南海保镖的大人物,叫住他的目的是什么?昨晚发生的连环大案,刘长胜如果对陈宇星这一伙人不怀疑,还真愧对了他五年多的警察生涯。
但是,在市局专案组询问他过程的时候,他并没有把陈卫东出示证件这一细节说出来,当时他也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心态?也许是对能够如此大手笔的惩罚这些流氓的人,怀有一种深深的敬畏。也许是将陈卫东当时的警告当成了命令。
“对,叫你。现在小李村的情况怎么样,能跟我说说吗?”
苗壮和刘所长在专案组会议上见过一面,算是脸熟,他忙将陈宇星向刘所长做了介绍。
“刘所,这位是我们河东区的常务副区长,来看望受伤群众。陈区长,这位是刘长胜所长。”
刘长胜这一惊可不小,有中南海保镖的副区长,这是个什么情况?刘长胜不怀疑陈卫东是假冒的中南海保镖,因为一个副区长这么做没有意义。如果是真实的,那么这里隐藏的东西,可就耐人寻味了。
第248章 战后余波
刘长胜将小李村现在的情况向陈宇星做了简单的介绍。
原来,陵东区动迁办在区政府某重要领导的催促下,本来准备今天还要去小李村做动迁宣传,然后,对小李村拒绝搬迁的村民住宅进行强拆,动迁办张主任在联系杨生的拆迁公司的时候,却从公司文员的口中意外地听到了昨晚发生的这起离奇案件。
闻听这个消息,区动迁办的张主任腿都吓软了,这也太暴力了吧!动迁工作他做了几年,从来也没有听说过,更没有经历过这种暴力的抵制行为,这种暗中下手的行为,比以自己的生命要挟政府更具有威慑力。他们可以视人民的生命安危于不顾,但对自己的生命却看得很重。
这小李村不简单,居然藏龙卧虎,张主任看不出来村子里那位人物像这个‘爷’,现在他们的嚣张和无理的举动惹得这位‘爷’生气了,他首先拿杨生一伙流氓开刀,为他们树立了一个现实版的榜样,这就是一种赤裸裸的警告,让他们收敛一些,如果他们再步步紧逼,说不定下一个被打断四肢的就是他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