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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到这样的答案,裴轩一时之间竟无言以对。他这话是当着所有军政府官员的面说出来的,直接的后果就是把所有的责任都揽到了自己一人身上——同时,也摘清了萧子业和裴轩主臣二人的过失。
此时此刻,众家臣都面面相觑,因为没有一人知道沈长河给裴轩出了什么主意,但所有人都听得出来:裴轩想救西南军政府,但被沈长河给耽误了,而后者的初衷在于保全自己。
那么,为什么保全自己却必须要退守幕后、不肯配合裴轩向将军进谏?只有一个答案,那就是将军忌惮他“前任将军之子”的身世,畏惧他与自己争权。如此往深一想,众人心里皆是唏嘘。其实,自将军大婚上这个混血年轻人首次亮相之后,所有人就对他既怜爱又惋惜:怜爱他举世无双的美貌,同时惋惜他无依无靠、又落了个终身残疾,没人想过他身为嬴风将军的独生子、原本就是有继承权的这件事。
——或者说,就算有人想过,可谁又会去为一个毫无根基的废人发声?趋利避害,本乃人之常情,自古至今,概莫能外。
如果说这一晚是沈长河第一次以“前将军嬴风之子”的面目出现在众人视野之中,那么七日之后的正午,这位单薄羸弱的青年则做出了一件让所有人都瞠目结舌的“大事”。
这世间的事,总是不按照常人推算发展。当天城中众人都以为粮草储备至少能挺上十天半月,可到了第六天夜里,城中竟已开始闹了“饥荒”,而军中也开始不安定了起来。
城外。百越军师侬智高端坐在车撵之中,在万籁俱寂之间安静地抬眼看向城墙上的人们。隔得太远,加之年事已高,他根本看不清那上面都站着谁;可他知道,自己下令先遣部队强攻三日都未攻破这坚不可摧的城门,如今士气已然衰退,再行前日之举无益,不如就这样静静地等上两天,耗上一耗。
城门前的尸体已被清理干净,只有仍残留的鲜血提醒着在场的人们,这里曾经发生过短暂却激烈的交锋。
乱世之中,人命本如草芥。没有谁会因这点鲜血伤春悲秋,他侬智高不会,城墙上的西南军政府官员们也不会。
——直到第七日正午,午时三刻。
城门未开,却自城墙上放下一座吊桥,送下两个人来。按照自古以来两国交战的惯例,这当是军政府派出和谈的使者了,于是军帐中的侬智高眼前一亮,高声道:“不要阻拦,放他们进来!”
趁虚而入(三)
这两名“使者”进到大帐之时,侬智高以为自己看错了,忍不住揉了揉昏花的老眼,再认认真真地上下打量了一番眼前两人,沉默了。
他的涵养固然不错,可其他将领却丝毫不给面子地大笑起来——
两个人,一男一女,而那唯一的男人居然还是个拄着拐杖的瘸子!
此人戴着一顶轻纱垂下的斗笠,遮住了全部面容,只余那异常高挑单薄的身形、单薄得仿佛一阵风就能吹倒一般!剩下的那个女子则小心翼翼地扶着他,低眉顺眼地并不言语。侬智高怔了半晌,才平和地开口:“来人可是西南军政府的使者?”
“是。”
“敢问贵使在军政府任何职务?”
男子平淡道:“无职无权,闲人而已。”
侬智高脾气再好,也忍不住抬高了音量,大声质问:“派你这么一个跛子……你们西南军政府可还有半点和谈的诚意?!”
男子缓缓抬手取下斗笠,众将领随即怔住。半晌,侬智高才不敢确信地问了句:“你是沈长河?”
还真是要感谢萧子业婚礼那天荒唐至极的“安排”,如今,已经没几个人不认识他这个“举世闻名”的瘸子了。沈长河心中喟叹一声,脸上却泛起谦恭老实的笑容:“是。”
侬智高沉默着看了他一会儿。他见过嬴风,但那时只是两军阵前远远地看上那么一眼,印象中只有那个女将军一身黑色军装以及鹰隼一般凌厉的眼神,别的就都记不清了。现如今亲眼见到她的儿子,却是大吃一惊。
——这对母子,不但长得完全不像,就连气质也截然不同!身为女子的母亲张扬跋扈,可身为男子的儿子却如此谦逊有礼、甚至看起来有些懦弱,真是令人费解。
“既然如此,送上门的肥羊焉有不宰的道理?”侬智高眯了眯眼,谩声道:“拿下!”
左右上前就要拿人,沈长河却抬手摆了个手势:“慢着。”
明明只是平平淡淡的两个字,声音不大,气势不强,可不知为何却于无形之中透出不容反驳和抗拒的威压来,士兵们面面相觑竟不由自主地后退半步有余。短暂的沉寂过后,侬智高叹了口气,抬眼看向他:“沈公子还有何话讲?”
沈长河道:“军师三日后即不再攻城,是在怕什么?怕城内埋伏的守军,还是……”
他一边说着,一边观察着侬智高的脸色:“还是,军师自己心中也有所顾虑?”
侬智高不为所动,只是微笑着看他:“年轻人,想揣度老夫的想法,你还太嫩了些。以为老夫不知道你此来是有何目的?拖延时间,等萧子业班师回援,对吧?”
“军师真是看得起我。”沈长河垂眼低声笑了笑,不紧不慢道:“您可是西南诸国第一谋士,在您面前班门弄斧?我还没蠢到那种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