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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欢回到房间时, 挽风已经做好一桌子菜,摆好碗筷,在等他。
“欢欢去哪儿, 这么久才回来,菜都凉了。” 挽风起身, 莞尔一笑,风情万种。
“四周走走, 万妖渊挺大的, 有些地方我还没到过呢。”
戈欢故作轻松,缓缓走到桌前坐下:“我们吃饭。”
挽风也并未多问什么:“这个是你最爱吃的,欢欢,你尝尝,今天多加了点辣, 我发现你挺爱吃辣的,以前伤还没好的,是不能碰辣的, 想必欢欢忍很久了,现在可敞开了吃。 ” 挽风一手撩起袖子往戈欢碗里夹了点菜。
可戈欢根本没胃口, 他端望一脸浅笑安然的挽风,突然开口道:“挽风, 你家人呢?”
很明显,挽风脸色不自然了。
“我没别的意思,挽风,只是你每次总聆听我, 我对你已经没有任何保留,而我却一点也不了解你,我想…”
挽风笑道:“ 既然欢欢主动问起, 我自然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而后他放下筷子,郑重道:“我家人只有你,这里是我的家。”
“不是,可是,你是圣灵妖。你们圣灵妖一族呢?你以前不是说你们圣灵妖是妖中贵族,极为高贵,你在开玩笑吗?挽风。” 戈欢有点坐不住了,竟和他心中猜测近了几分。
“ 我和谁都可以开玩笑,唯独不会跟你。以前说得也并无错,圣灵妖的确妖中贵族,身份高贵,无妖敢与之匹配,可那只是以前,很久以前…”
此刻,一向笑容盈盈的挽风脸上多了些藏不住的沧桑,恨意,怒意,痛楚。
转瞬即逝。
言语淡淡,极为轻巧,挽风无论何时,说什么话,都是如此。
这次换戈欢静静聆听。
一百年前,圣灵妖其实糜花鹿化为人形的一种,但这糜花鹿不是普普通通,有七彩鹿角,身份的象征,而且法力高强,擅长寒冰术,当初在妖界称霸一时,所以被尊称为圣灵妖。
在挽风这一代,圣灵妖族已经在走下坡路,妖界大肆杀戮,都想雄霸妖界,而最大的阻碍便是圣灵族。
许多妖类已经密谋联合多次绞杀圣灵妖,死伤惨重。
他们不得不开始迁徙居所,辗转流落。
挽风那时还是小妖,只过了不到五十年舒坦日子,便跟着族群颠沛流离,但他被保护得很好,不泯小孩子的顽皮贪玩,不谙世事,天真烂漫。
在一次迁徙中,挽风被一只蝴蝶迷走了,反应过来,留他孤身在山林间游荡,一群狮子觊觎已久,发了疯地追赶他这只小小七彩麋鹿,已经团团围住了。
那时挽风以为自己就要命丧于此,一位十七八岁俊朗男孩,他嘴里叼了个根草,手持一透明玉棍,只在空中轻轻使了一下,绿波还未散开,那群狮子就被吓走了。
男孩摸了摸玉棍:“这样下去,以后你真成一把小破棍,我就不叫小雪,叫你小破得了。”
回雪玉棍不服地抖了抖。
男孩笑了笑,把玉棍往袖里一藏,转身离开了。
男孩一路哼着小曲,一路欣赏着山林景色,倒也悠闲自在。他不求大富大贵,只求安然潇洒过一生,最好是混个侠客,劫富济贫之类的称号也不错。
他还特惜命,以前是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现在有了回雪玉棍,他是能打必然不放过一次耍帅的机会。
可他越走越觉不对劲…像是什么东西在跟着自己?
男孩矫健身影一闪,躲在了树后,眼睛偷瞟着。
只见一头漂亮的小麋鹿,一瘸一拐的走过来,走到自己消失的地方,两只灵活的大眼睛左右望了望。
男孩突然跳出来:“干嘛跟着我,小东西!”
这一声吓的小挽风跪地闭眼,继而警惕的慢慢露出半只眼小心翼翼探望着,见是自己的救命恩人,便放心大胆的睁开眼,甜甜的叫道:“小哥哥…”
这一声小哥哥犹如一颗甜甜的棉花糖,把这个大老粗的心给腻死了,感觉自己飘上了天。
男孩蹲下身,爱怜的摸着小鹿角:“还会说话,是小鹿女吧?”
小挽风瘪了瘪嘴:“什么小鹿女,人家这么可爱,当然是男孩子。”
男孩大笑了一声:“我没见哪个男孩子是这样说话的。”他想了想又道:“小鹿女,刚刚怎么会被一群狮子追赶呢?”
小麋鹿叹了口气:“哎,都怪我自己贪玩,和族人走丢了,想去追上就遇见了狮子精,结果跑着跑着,连回去的路都找不到了…”
“那你跟着我干什么?不怕我把你杀了,然后把你的鹿角割下来,拿去换钱啊。”
小麋鹿眨巴眨巴那双过分大的双眼:“我看小哥哥是个好人,而且我一个人害怕,那群狮子跟了我很久。”
男孩望了望小麋鹿后边,果然不远处有一头狮子在假装无意间往这眺望。
“那我先给你治治这腿伤,然后带你回家。” 他一手抱起小麋鹿,突然大叫一声,差点将挽风甩出去:“怎么那么冰!”
小麋鹿抱歉道:“ 小哥哥,我也不知道身体为什么那么冷,对不起,小哥哥。”
男孩吐掉嘴里那根草,笑嘻嘻:“来,多叫几声。”
“小哥哥,小哥哥…”
男孩听的甜滋滋,也不在意冷不冷了,一路带着小麋鹿回到镇上,去了药房,给她买了几服药回到客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