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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大人在心中如此复杂盘算着,因此拿定了主意,要挫洛金玉的锐气。
洛金玉将目光从君天赐的身上移到王大人的身上,竟也敢答,他负手而立,淡淡道:“依本朝律例,咆哮公堂,当杖责二十。”
王大人得意一笑,道:“你——”
“我话未说完,你何必急着置喙?”洛金玉问。
王大人:“……”
洛金玉不慌不忙,继续道:“本朝律例,若遇堂官不作为,有举人功名者可当堂斥责,讼师可立即抗议。我乃延熹三十年秀才,延熹三十一年,由京城明德学庄举荐为贡生,入读太学院,为天子门生,虽无春闱功名,却有太|祖法令:凡太学院年考名列前三者,皆享同举人待遇。我自入读太学,无有年考不名列第一,你可自行考究。”
王大人:“……”
洛金玉说这话时,难免的,也生出了几分自傲神色。他本就少年成名,很有些恃才傲物之心,因此当年敢得罪君路尘等人,也敢蔑视沈无疾之类。
后来,洛金玉遭受诬陷,三年牢狱,家破人亡,令他深陷忧郁低沉之中,又执迷于对母亲之死的自责与复活母亲的念想之中,无意其他,这才被迫敛去了一身傲气。
可如今,他在公堂之上,心怀为数百无辜冤魂讨回公道的愤慨正义,且面对着沆瀣一气的丑陋事态,一时之间,并未分心再记着自己的私事,因而哪还顾得消沉忧郁,他此刻只知面前无数衣冠禽兽。
洛金玉腰杆笔直,微微扬起下巴,很有些轻蔑地冷眼看着这位王大人,继续道,“延熹三十二年,经由是时翰林院掌院学士兼新立官讼署稽查郎中齐虚谷先生举荐,我应试官讼署国考,无论笔试,还是考官面谈,综查评分,皆得第一,终身享有讼官名誉身份。”
“因此,”洛金玉冷冷道,“依照本朝律例,我有权斥责你与堂上所有诸人。”
王大人:“……”
他不曾料到,这洛金玉竟还有此一招,一时之间,将信将疑,偷偷地回头看了眼师爷——官讼署他听过,却不熟。这是当时先帝尝试新政,于京城中新立的衙门,至今也只在京中有,未普及至下,成立之初发过公文,说是有管制全国讼师之权力,可因朝局混乱,官讼署初时名声浩大,后来随着先帝驾崩,就无声无息了。
师爷是老师爷了,倒比王大人要更熟官讼署一些——因为当初下发的公文中说了,师爷将来也要归属官讼署管理考核,他不得不多研究几分。
此刻,师爷暗暗地朝王大人眨了眨眼,压低声音道:“大人,卑职不知他是否第一,但他说的其他不虚。”他更想起一点,为难道,“而且,他还——”
王大人尚未听清师爷说的“还”如何,就听得洛金玉在那清晰明了地说:“我本无意自仗身份,可你们实在混账,官如昏官,民似刁民,我只得如此。”
王大人:“……”
他有些茫然,只得求助地看向钦差大人。
“你看他也无用,他自身难保!”这姓洛的却冷声道,“君天赐,我身为官讼署名誉讼官,虽非品级之官,却享有督训文武百官之权,现在我就要你立刻离开轮椅,去换官服。若你不照做,你就有违先帝创立官讼署公宣法例第十则三条,我今日不能拿你如何,但待我回到京城,我必去官讼署上报备案,与你辩出个是非黑白!”
君天赐:“……”
他默然地看着洛金玉,心中既很恼火,又有些莫名的发笑。
他觉得这书呆子着实令人好笑,是不知天高地厚、不知好歹的可笑,看起来实在稚嫩滑稽,似小孩般穿着大人衣裳,在虚张声势。什么贡生,什么太学院,什么官讼署名誉讼官……说穿了,都是没实权的玩意儿,当时朝廷弄这些,不过是为了哄这些啥也不是、一天到晚只会瞎起哄的读书人玩,捧洛金玉,是因为他是当时学子中有风头名望的典型,不料洛金玉还真当回事在说。
好笑,实在好笑。
君天赐微微叹了声气,嘴角仍是笑着的模样,轻声问洛金玉:“那你可知,当日官讼署最终评定,是由我评的?”
“那又如何?”洛金玉不假思索道,“你当日评定如何,与我今日使行我之权力,有何干系?你若后悔,大可回去当日,给我评差。若你不能,那你就只能立刻离开轮椅,去换官服。”
君天赐:“……”
他不怕这书呆子的威胁,这威胁于他而言,实在是不痛不痒,就算真让洛金玉回了京城,去官讼署闹了,别人也只会当个笑话,还是洛金玉好笑的笑话。毕竟官讼署如今是个破败衙门,要废不废的,连个正经主事的都没有,估计没彻底废了不过是因为谁也没记起来它的存在。
并且,他很不满意洛金玉的态度。
这么些年来,洛金玉是第一个敢这么对他说话的人,实在是叫人生气。
为君天赐推轮椅的是他心腹,自幼相伴,向来很能揣摩主人心意,他察言观色,感受到了君天赐的不悦之情,心中已有准备,随时出手杀这洛金玉。只是主人行事,不爱张扬,恐要待无人时再下手,此刻只需不理这洛金玉,寻个法子,叫这荒谬的堂审中止——
君天赐原本揣在怀中的手搭在了轮椅的扶手上,修长纤细的手指使力,病态苍白的肌肤之下,青色血管清晰可见,甚至有几分暴露出那几乎没有丝毫多余肉的手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