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节
愚蠢莽撞的夜之魔女送来了机会,她野心勃勃,觊觎神的神格,贪婪地潜入神庙意图弑神。
神引来她的对手,引来命运跌宕的人类,用语言,用承诺,来欺骗众人,达到祂的目的。
神成功了。
祂获得了全新的身体,在这具身体之中,重新复苏过来。
千年时间过去了,其他的神早已随着末法时代的来临而消逝,而祂,将永垂不朽。
神笑了。
祂摸了摸肩上的神鸟,虽然它失去了洁白的羽毛,变得漆黑无比,但它多年忠心耿耿,跟随在侧,守护着神选择的躯体。
神不计前嫌,决定重新施舍它怜爱。
神抱起金色的竖琴,垂眸看着心爱的乐器,唇角勾起,神态迷人。
手指拨弄琴弦,突然,锋利的琴弦划破了祂的手指,鲜血涌了出来。
神慌张起来。
祂用神情算计这具身体原先的主人,让他被琴弦束缚身体鲜血流尽而亡。
这鲜血,又是从什么地方来的?
扑通——
扑通——
扑通——
有力的心跳传入神的耳朵,肩膀上的神鸟飞了起来,用尖利的喙啄着神的手,祂松动手指,神器竖琴跌落在地。
神弯腰去捡那把琴,昔日的仆人用尖利的喙啄着他的手,啄的血肉模糊。
“你,你,你——”神愤怒起来,怒火扭曲祂英俊的面孔,撕碎在漠然的伪装。
神多么的自私,神多么的贪婪,神骄傲又愚蠢,神苍白又无力。
祂掌握着烈阳,却冰冷至极。
威胁与施舍,怎么可能换来真心?
神鸟飞翔着,拉出漂亮的互动,黑亮的羽毛重见光彩,是因为主人的悉心照料,是因为主人的认真呵护。
它叫他主人,却早就把他当做了家人。
那颗心脏跳动的越来越有力,神慌了,祂迫切的需要祂的神器,但飞翔的鸟儿寸步不让。
“你这个狼心狗肺的东西,肮脏的黑暗生物。”他大叫大骂着,失去了神尊贵的仪态。
属于神的时代早就过去了,神没有神力,只能依靠神器苟延残喘,没有神器,祂什么都不是。
神叫嚣着,身体越来越烫,像是火在烧。
扑通——
扑通——
祂听到奇怪的鸟叫,听到了抽泣声,听到了烈火燃烧的声音。
烫,烫,烫。
凤凰于烈火中死去,于烈火之中重生。
“向死由生,方得永生。”神听到自己的声音。
不,这不是祂的声音。
那个本该死去的人活了。
金的意识缓缓的重聚,金色的光芒隐去,属于金与海涅的浅色又占据了那双眼睛,脸上的表情变得柔和。
“不——”神不甘的怒吼着。
“我是神,永生是属于我的。”他喊叫着,金色的眼瞳重新浮现,表情逐渐狰狞起来,“我要诅咒你,以神.的.名.义诅咒你。”
“我本就背负诅咒。”金毫不在乎,“你不过是个自诩神的懦夫而已。”
金抬起手,接住落下的雨滴,望向远方的天际,阴云之外,暖光浮现。
伦敦的风停了。
风停了,雨水也由大变小,水洼里的雨滴一点点停止。
金色竖琴失去了它所有的光辉,孤零零的落在泥泞的土地上。
神的谎言破碎了。
但蒙骗神的,算计神的狂徒,仍然毫发无损地活着。
雨后的清晨,空气微凉。
金站在原地一动不动,直到一滴露水从树叶上滴落,滴在他满是泥污的发上,那男人终于有了反应。
他好看的眉头皱了起来,低头看了看自己此时的狼狈,那眉头皱的更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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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的事情发生了,死寂的血脉又一次有了反应,像是干涸的河床涌入春水。
死寂的卡塞尔庄园,在黎明,爆发出一阵阵欢呼。
狂喜之中,带着庆幸。
卧室内,元庆躺在棺材里,脸色惨白,但逐渐,苍白的脸色渐渐红润。
海涅换上新制的正装,沐浴过后,柔顺的棕发贴着额头。
他迈步走进棺材,吻了吻熟睡之中妻子的面颊,拉着她的手,闭上了眼睛。
涅槃重生的代价,将是一场长久的梦,就像当初的元庆一样。
他已经安顿好了一切,梦醒之后,他会按照约定,去她的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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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7年6月,伦敦港。
蒸汽船发出鸣笛声。
来来往往的人登上船,在招待的引领下,前往自己的船舱。
元庆与海涅在登船的游客之中,黄种人与白种人的搭档,分外的显眼。
优雅的女郎挎着英俊绅士的手,眺望东方。
逐渐地,绅士脸上的笑容微微变化。
他轻声喊道:“阿庆。”
女郎侧头望着他,满眼的笑意。
船向东方而行,日出的方向,是两人向往的全新生活。
蒸汽船冒气黑烟,黑烟与城市上空浓重的黑色雾气混在一起。
鸣笛声后,船缓缓动作。
东方,元庆的故乡,他们的下一个家所在的地方。
—正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按照我的习惯,应该只有一章番外。
第116章 番外
约定与元小姐见面的日子, 我起了一个大早。
离家前,妈妈叮嘱我早些回家,我答应下,心底却暗自期待与元小姐的会面。
元小姐, 我在社交网站上认识的一位神秘的女士, 她博学而广知, 与她的交流之中, 我学到了许多东西,其中包括许多, 不曾被纪录在史书上的故事。那些故事听上去很玄幻, 但我的直觉告诉我,元小姐没有说谎,那些都是真实发生过的事情,一个关于时间美丽故事。
我掂了掂背包,那里面是我昨晚整理好的东西——《惊情六百年》的定稿。
《惊情六百年》是我将元小姐讲述的故事整理成的合集, 共三卷不到四十万字。
我们约定的地点,是市区的一间咖啡馆。
我不确定咖啡馆是不是开门,近期发生太多的事情, 我只能希望这次的见面能够顺利。
从公交车上走下,我习惯性的拉了拉口罩, 里站台不远的地方, 一家咖啡馆出现在我的眼前。
万幸,它处于营业状态。
我走了进去,最角落的位置上, 一个穿着驼色针织衫,方格羊绒裙的身影安静的坐着。
是元小姐。
我不由得加快的脚步。
“抱歉,我来晚了。”
“是我早到了。”优雅的女士冲我一笑, 示意我坐下。
我好像无法拒绝她的好意,顺从的坐在了她的对面。
小圆桌上,摆放着一块舒芙蕾蛋糕,和一杯还散发着热气的红茶。
我这才清楚的看到了元小姐的长相,说实话,她比我想象的还要漂亮几分,浑身上下散发着一种优雅知性的美。
元小姐看到我,温柔地笑了笑。
她笑起来更美,我不由得慌了神。
元小姐看出了我的窘迫,她不急不慢地先开口:“不是说想让我看看定稿吗?”
我连连点头,慌乱地从背部里取出那一摞的a4纸。
首页上,惊情六百年是加粗的黑字,显眼的很。
元小姐翻开装订好的定稿,她看得很认真,不时留出回忆的神色,我就一直注视着她,想着,是不是我的文字勾起她的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