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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6年社交媒体崛起之后,传统的电视、纸媒、门户网站不再是流量中心,媒体变得更垂直,更碎片化,这也意味着观众的注意力越来越难吸引。”
“社交媒体时代,每一个人都是流量入口,面对这样的变化,如何根据用户的偏好完成媒体渠道的整合是我们关注的重点,也就是精准营销……”
随后,比尔·菲尔顿详细介绍了大量针对青少年的宣传营销手段,除了社交媒体之外,还有与其他品牌的合作。
比如与青少年消费者占据大多数的麦当劳合作,通过销售联合促销的产品既可以赚钱,观众又接触到了电影信息,一举两得。
这也是在电影票房之外,寻找新的增值服务。
电影这么迷人,不该只赚点票房钱。
会议持续的时间并不长,不到一个小时就结束了,在会议最后,比尔·菲尔顿还着重强调了一点,《暮光之城》在北美和海外的发行,分别由迪士尼影业和博伟影业负责。
这一点马修没有意见,他与迪士尼合作多次,知道这是新世纪以来华特迪士尼惯用的发行套路。
之前,迪士尼影业基本只负责制作,很少参与发行,不过最近几年迪士尼的策略也在发生变化。
众所周知,美利坚有法律规定,好莱坞电影制作、发行、放映三权必须分立。
比如华特迪士尼,它有制片厂,有迪士尼影业和试金石这样的制作公司,更有一家鼎鼎有名的博伟影业,专门用来搞发行。
博伟影业可以发行迪士尼的片子,也能发行其他公司的片子,在法律财务上,它和迪士尼的片厂是独立的。
事实上,迪士尼影业一直赔钱,但博伟影业利润却非常高。
至于与“放映”的分离,那就更重要了。
美国有反垄断法案,当年第一个开罚的,就是米高梅。
当时的米高梅,有自己的院线、片厂和发行公司,制作、发行、放映,一连串糖葫芦拉下来,问题就大了:米高梅的影院,只播米高梅的片子,用尽办法排挤别的院线,到最后,大家都赚不到钱,只有它一家独大。
所以,美国法院强制“制播分离”,要米高梅拆分为三。
如今,反垄断法案对制作放行与放映有着明确的规定,制作发行方与放映方不能有相同的董事会成员,不能交叉持股等等,以免某个公司变成一群势大力大到无法控制的怪物。
宣传是商业电影的重中之重,在好莱坞,什么时候贴正式预告、什么时候接受媒体访问、什么时候开放病毒网站都是很有讲究的。
同样,与媒体的公关勾动也很讲究,什么时候用,怎么用,分得很清楚;有高层次的主流媒体,比如说两个TIMES——《纽约时报》和《洛杉矶时报》;又分成八卦媒体,TMC什么的。
迪士尼为《暮光之城》制定的宣传推广中,都是有体系有计划的做。
再就是,博伟影业正在跟太平洋对岸的公司就此片进行谈判,力争能进入那片热度渐起的广阔市场。
曾经,有很多人说太平洋对岸的市场改变了好莱坞,但马修就这几年的观察所得,这完全是无聊的臆测。
好莱坞会去适应那边的市场,不过本质上还是将太平洋对岸以及阿三这些新兴市场当成提款机而已,轻易不会改变固有的游戏规则。
第677章 各怀心思
如今,华特迪士尼与太平洋对岸打得一片火热,新的迪士尼乐园项目也在审批当中,据说最晚明年就能通过审批,迪士尼旗下的影片,在大剪刀那里总有一些不可明说的优势,这也是马修最终选择由迪士尼作为《暮光之城》和《速度与激情4》发行方的一个原因。
前者他没有抱太大期望,《暮光之城》的类型并不符合太平洋对岸观众对于国际大片的预期和审美,加上多年琼瑶剧的洗礼,即使上映热度也不会好到哪里去。
但后者就不同了,《速度与激情4》可是那边观众最喜欢的那种爆米花。
马修和大卫·埃里森与华特迪士尼早就达成了默契,会全力推动《速度与激情4》过审,而且为了未来考虑,只要影片能在对面的影院上映,他会带着剧组所有主演演员前往太平洋对岸做首映。
另外,由于剧组演员族裔构成复杂,他特意叮嘱过所有主要演职人员,不得随意发表政治与种族的看法,并且成为合同中明确的一条规定。
这不仅仅是为市场考虑,也为剧组考虑,如果一切顺利的话,这批人要合作很多年,其中包括了白人、亚裔、拉丁裔和非洲裔等等,一些敏感的话极容易引发剧组内部的矛盾。
好莱坞剧组内部不可能没有矛盾,但矛盾肯定要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
《速度与激情4》或许在太平洋对岸不会有很高的票房,毕竟那边的市场才刚刚有热度,而且分成比例只有可怜的百分之十三。
但市场都是培养出来的,《速度与激情》系列伴随一批观众成长,未来极有可能迎来连续的爆发。
话说回来,除了纯粹的爆米花类型之外,《速度与激情4》也有自己的优势,丹尼尔·吴是纯正的华裔演员,而他这个男主角能说一口流利的中文,赢得那边观众的好感肯定不是问题。
离开会议室之后,马修没有立即走,去比尔·菲尔顿的办公室,聊了会关于《速度与激情4》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