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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博嘿嘿笑:“那是再好不过了。”
TAANZ有一些很霸道很受消费者好评的服务项目,比如“先行赔付”。
这个项目的意思是,如果任何TAANZ的成员的专业服务没有达标,造成了旅客特定方面的一些损失,并且该成员旅行社已经没有经济赔偿能力或者已经倒闭了,TAANZ会承担下对应的责任,对旅客进行最多25万纽币的损失赔偿。
由于若干类似先行赔付的服务项目,TAANZ成功赢得了新西兰乃至整个大洋洲很多游客的好感。
就像米其林之于饮食行业,TAANZ之于新西兰的旅游业,地位也是这么高。
鲁道夫这次来落日镇不是独自一人,他带着一个考察小组,来考核落日镇是不是媒体和游客评价中那么优秀。
显然,王博给他们的考核之旅开了个好头,老头对他还是很有好感的。
根据TAANZ的规定,他们的官方考核不能和景点负责人或者负责机构产生什么交集,以防止遭受旅游项目以外的主观因素来影响他们对景点的判断。
王博请鲁道夫喝完气泡酒,双方就分别了。
不过TAANZ来到落日镇进行考察的消息他必须得传达下去,让手下这些家伙都拿出最好的精神面貌,毕竟落日镇卖的是服务员,政府本身是最大的服务机构。
他挨个办公室去进行通知,哈尼知道这消息后说道:“既然这样,你干嘛不注册一个旅游公司,然后加入到TAANZ,主打落日镇的旅游,借助TAANZ的平台和渠道向全球推销落日镇。”
王博问道:“有这个必要吗?TAANZ已经答应将落日镇列为新西兰重点旅游点了,我们再注册公司、招聘导游,有点浪费人力物力。”
哈尼摇头道:“何须如此?只要注册一个皮包公司就行了,这很简单不是吗?还能趁机赚点钱。”
听了这话,王博露出吃惊的表情:“你说什么,让我注册皮包公司?你可是镇子里的稽查官,你就这么做稽查官?”
哈尼举起手道:“你不懂什么是皮包公司,是吧?”
王博当然懂,皮包公司在全世界都有,它指的是拥有名称、合法注册、并具有公司法人,但是没有任何经营业务的那种公司。
哈尼点头道:“对,这是皮包公司,它是根据公司法确立的一种公司法律形式,由发起人根据当地的法律成立的有限公司,但是没有任命管理层,也没有投资者认购股份,不会发生经营及债权债务……”
“说得简单点。”王博耸耸肩道。
哈尼摇摇头:“简单点说,皮包公司并不是什么违法的存在,新西兰有很多皮包公司呀,它们都是合法存在的。”
确实,皮包公司本身在新西兰是合法的经营实体,受到法律保护。
在新西兰的经济环境中,所谓空壳也好、皮包公司也好,它本身是中性词而非贬义词;关键是要看开设这个公司的人的用心如何。
新西兰人认为,开公司是没有正确与错误的,错误的永远是人心。
“OK,我刚才开玩笑而已,我觉得注册个皮包公司是个好主意,教教我怎么做吧。”明白过来后,王博赶紧改口。
哈尼摇摇头,给他继续普及有关皮包公司的一些常识。
现在新西兰开设皮包公司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些专门的商业服务公司和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预先会成立不少名字会比较受欢迎的空壳公司,来贩卖给今后可能会购买这些名字的客人。
一些投资者为了逃避或减免税务问题,以空壳公司的名义持有物业来投资,并在买卖物业的时候通过公司买卖的行为来避税或逃避潜在风险,当物业脱手时,向税务局申请一大笔的退税,随后快速将这个公司关闭。
一些股份制的公司,经营实体是某个公司,但是出于财务或是法律上的目的、亦或是公司控股结构的目的,将空壳公司作为实体公司的“控股方”,进行利益输送。
纯粹的骗财目的,成立一家空壳公司,骗人入股,描述一些美好未来拉一群投资者。实际上这种公司里当然是什么都没有,等到投资人的钱款入账,卷款走人。
还有一些以骗人为目的,它们开设后不停的招聘员工,但是等到员工的培训费、或是简历到手后,一定会采用某种方式让求职者失败,用这种方法骗取信息和费用的公司虽然不多,但是也有。
第1240章 彩虹之楼
听到最后一种介绍,王博说道:“还有注册个公司骗人简历的?这样太傻了吧?”
哈尼道:“新西兰最大的五个猎头公司,都在干这种事,几乎所有的猎头公司都是从这种皮包公司干起来的,否则怎么拿到第一桶人才资料?”
王博说道:“那政府不管?这样的皮包公司必须要打掉啊。”
哈尼摆摆手道:“这和我们无关,我继续为你介绍另一种皮包公司。”
还有些皮包公司的创始人拥有一些资源,他们利用一个皮包公司来为交易双方的公司牵线搭桥,收取费用,但是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这就是他要推荐王博搞的皮包公司,注册一个旅游业的皮包公司是个好主意,这样他可以加入进TAANZ,以旅游公司的名义主推落日镇,配合TAANZ的官方宣传,更有说服力,也能再多赚点钱。
到时候他将联系上门的游客送给其他几家旅游社,比如陈落仙的旅游社,那可以换取一点回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