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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红娇一把拽住她:“够了!她踹你你不知道踹回去?她给你气受你不知道十倍百倍的给她还回去?砸自己店算什么本事?你就是把咱们这个店全毁了,人家该风光还是风光,该被房东捧着还是被房东捧着,你能不能有点出息?”
王丽丽眼睛气得都要滴血,手指间一块蛋糕被她掐得稀巴烂:“我不会放过她!绝对不会放过她!”
王红娇拿了纸巾过来,给她擦拭手指间的蛋糕:“这几天你别管时家那边,去医院好好陪阮逸成,越是这种时候,我们越要让阮鸿兴他们知道,只有你才是对他儿子最有帮助的人。”
“我不!我不能就这么轻易地算了!”而且,石欢让她做的事没做成,还得把手链还给石欢,王丽丽岂能甘心。
“听话!”
王丽丽看不出来,王红娇却是看出来了,阮鸿兴之所以捧着时家,无非是因为巷子里的人传言那个肥胖女能治医院都治不好的怪病,阮鸿兴这还真是病急了乱投医,不过侥幸让本就不是哑巴,只是短暂几年没再说话的时元廷张了口,他就真以为那肥胖女是神医了,简直笑话。
接下来阮鸿兴肯定会让那肥胖女去给他儿子治病,一试那肥胖女就得见光死,等房东不稀罕了,到时再整死他们时家不迟。
看王红娇板着脸,王丽丽没再说话,低垂的眼睛里如淬满了毒液。
——
‘别人家的闺女’时樱清晨晨跑完后,就捧着厚厚的医案手记在努力学习。
时元廷的腿疾弄清楚了,两条腿都是各有部分肌腱坏死,可以用人工肌腱或者利用股二头肌、半腱肌腱替代转移,把坏死瘫痪的部分都替换掉,再加以复健,也就能重新站立行走了。
虽然时元廷的腿对时樱说,只要做好这个替换手术就好了,还让她放心大胆地来做这台手术,到时他们会在麻药起作用前,把所有注意事项都祥细地教她。
可时樱从没过手术,虽然她不懂什么肌腱啊神经的,可这是把人腿坏死的一部分挖掉,再换上好的,这光是听就知道是大手术。
要她挖人腿没问题啊,上一世卸人腿的事她都干过,关键她光卸,也没有再拼上去过啊,这是人腿,又不是塑胶模特,对准了卡口咔的一声就妥了,这人腿血管神经细胞什么的精密复杂得很,稍弄不好,时元廷真得瘫一辈子了。
看她踌躇,时元廷的腿让她去找自家主人要书,时元廷手里有从时家好几代传下来的医案,那里面就有一例把喉咙部位坏死了一部分,割掉人肾换上去的案例,她可以先看看学习学习。
都没等时樱去找时元廷要书,时元廷已经主动把书给她了。
时元廷知道她精通诊断,对望闻问切运用自如,对症下药却一知半解,他觉得她天赋异禀,是不可多得的医学人才,做他时元廷的接班人再好不过,于是决定好好栽培她。
他把自己压箱底的好多手记和医书都翻了出来,拿给时樱学习。
这些书都是从时家一代一代传下来的,之前他还有好多亲手记的行医笔记,那些都被石欢拿走了,不过这些医书远比他记的笔记更加珍贵,里面涉及的病案更加全面祥细,时樱把这些书看完,再加上她的天赋,时元廷相信,往后她在医术方面的发展道路也会越来越宽。
正好时樱穿来这里后,也还没有确定好自己要做什么,现在有时元廷教她中医,再加上之前原主在医学院学过的东西,她选择从医应该也行得通。
上一世她干的是打人抓人的活,这一世转成医人救人,感觉还挺奇妙。
时樱从拿到书籍起,就一直在看这个病例,里面太多中医词她看都看不懂,还得边用手机查边学习。
吃过早餐,时樱和时阳洗碗,吴咏丽和时元廷去水果店。
洗完碗,时樱到阳台上用毛巾擦干手,转头问时阳,“你待会还出去卖水果?”
回来这些天,她都看到了,时阳一有空就会去地铁站卖水果赚钱,今天他放假,应该一会儿又会搬一箱水果去地铁站摆摊。
“不去了。”时阳从厨房出来,到阳台上拿毛巾擦手上的水,“我在家里做作业,还得复习复习功课。”
这两天,时阳看到了,时樱说得没错,她还真有赚钱供他上学的本事。
时樱卖水果做生意比他强,不仅让一家人住进了这大房子,还让时元廷都开口说了话,时阳虽然嘴上没好意思喊姐,心里已是完全接受她且原谅半年前她没认亲的事了。
虽然相处才几天,但时樱莫名地就让他感觉到了从未有过的安全感,比父母都更甚,有这样出色的姐姐操持这个家,他觉得,自己之前放下学习去赚的那点钱都不够眼睛看的,而且时樱是医大毕业,他这个亲弟到时候大学都考不上,那也太丢姐姐的脸了。
现在时樱在几条巷子里的名声可好了,他不能给姐姐脸上抹黑。
之前只想着帮家里赚钱,都没把学习当回事,功课确实落下太多,他现在必须得一心扑在学习上奋起了。
时樱挺惊讶:“你确定?”
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不是你要赚钱供我?想反悔了?”
时樱看着他,而后挺欣慰地笑了,抬手要捋他的头发,但他一米八几的身高她一下子伸手都没够着他头顶,她就只在他肩背上重拍了拍:“好样的!放心吧,姐说到做到!你就一门心思好好学就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