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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这样,又过了片刻,那道人影终于像活过来一样,慢慢的一步步走了过来。
    每一步,虽然很轻,但都像一柄铁锤一样,重重的踏在了李虎的心头上。
    “哒!”
    一把绣春刀轻轻搭在了李虎的脑袋之上,冰冷的刀鞘,似乎散发着刺骨的杀意。
    “李虎?”沙哑低沉的声音呢,首次在巷子内响起。
    “小...小人,正...真是李虎。”李虎结结巴巴说道。
    那道身影沉默了一会,再度开口道:“给你们一夜时间准备,明日城门开启后,你们立刻往正南方向走,连走三个月后,在遇到的第一个小镇,生活下去,此生永远不准返回此地,否则,格杀勿论!”
    短短几句话,没有理由,没有商量,就决定了他们三个人今后的一生。
    “谢谢大人,小民谢过大人。”李虎顿时一阵叩首,欣喜若狂的说道。
    至于为什么这么做,李虎根本不想去问,也不愿意去问,人生嘛,在哪里混,不都是混。
    “等一下,你转过来。”就在李虎三人千恩万谢准备离开的时候,一道冰冷的声音响起,顿时让李虎心里一颤。
    “大人还有什么吩咐,小人一定......”
    李虎刚转过来,就发现一个砂锅大的拳头,直接狠狠打中了自己的脸庞,强横的冲击力,让李虎的面部的变了形。
    “滚!”
    李虎一脸的痛苦,却不敢发出任何声音,捂着被打掉的大门牙,哼哼唧唧的落荒而逃。
    “妈的,说那么装叉的话,都不如来直接一拳,真尼玛爽!”秦元揉了揉有些发酸的右手,心中一直憋着的火,终于随着这一拳,发泄了出去。
    这一下,终于将李虎这个危险彻底扼杀在了萌芽中,他这被子,估计都不敢回来这青竹县了!
    “好了,现在必须马上处理这身行头,万一被人抓到,那可是掉脑袋的大罪。”秦元不敢犹豫,快速往另外一个方向走去。
    刚走两步,秦元却猛地站住了脚步,对着某个角落厉声道:“是谁在那里,给我出来!”
    过了半天,一个瘦弱的身影,慢慢从角落里走了出来,颤抖道:“大人,我什么都没看见,你别杀我灭口!”
    简单一句话,却像一盆冰水,从秦元的头顶浇灌而下,他知道,对面看出来了!
    看出来,他是个高仿A货了!!
    第十七章 上官郁
    假扮锦衣卫这个办法虽然一劳永逸,但是成本也是极大,万一不小心被有心人,察觉出来,那就是灭顶之灾,不光自己会被推上菜市场,就连孟雪,也会受到牵连。
    在这个过程中,秦元已经尽可能的小心一些,没想到还是被人发现了,而且发现的那么彻底。
    虽然秦元已经在第一时间用袖袍遮挡住了面容,但是他也拿不准,对面那个人看清了没有。
    “你把双手举起来,慢慢的走过来,不要试图逃跑,那只会加速你的死亡。”犹豫了一下,秦元慢慢的说道,但是语气严厉,根本不容对方反驳。
    上官郁慢慢从角落中走了出来,脸上挂着浓郁的自嘲,命中自由一劫,逃,是逃不过去了。
    “哒哒哒。”
    一阵脚步声忽然从不远处传来,并且在向着两人慢慢靠近着。
    “竟然是个女人?”秦元一惊,顾不上其他,左手一把拉住上官郁的小手,快速躲到了旁边的一个黑暗角落中,然后用右手紧紧捂住了上官郁的双手,以免对方发出什么动静。
    还在,过来的是一个醉汉,根本没有发现藏在黑暗中的两人,晃晃悠悠的继续往前走去。
    就在秦元稍稍松了一口的时候,却听到上官郁率先说道:“如果你不介意的话,能不能将胳膊,从我身上拿走。”
    秦元一愣,这才发现,不知不觉间,他的面容已经被对方看得一清二楚,而且此时两人的动作有些暧昧,自己的胳膊更是蹭到了对方丰盈的某处。
    “说吧,你是如何发现,我是假冒的?还有,不要试图耍花招,我比你想的聪明。”秦元干咳一声,掩饰了一下自己的尴尬,快速说道。
    上官郁望着小心翼翼的秦元,略微干枯的红唇轻动,淡漠道:“我从小跟我叔父长大,我叔父就是锦衣卫,所以我对这一切,熟的不能熟了。天色这么暗,你的飞鱼服我看不清楚,但是你的那柄绣春刀,我看得一清二楚,那根本不是绣春刀,而是雁翎刀!”
    实际上,雁翎刀和绣春刀非常相似,如果不是经常接触的人,是不会发现的。
    “妈的,遇到行家了。”
    事实上,秦郁说的一点都没错,这身飞鱼服,是裁缝铺王掌柜做的,平时用来租给一些特殊的客人,然后就被秦元借用了。而这把雁翎刀,是他路过一个铁匠铺顺手偷得,正准备还回去,没想到就被人发现了。
    上官郁看到秦元沉默了下来,红润中带着一抹苍白的双唇微微张合,开口道:“冒充锦衣卫是死罪,我知道你不可能放过我,但是我有必须活下去的理由。所以......”
    顿了顿,上官郁用着有些颤抖的声音说道:“我们成亲,今晚就拜堂!作为夫妻,哪怕是名义上的,我也不可能出堂作证。”
    看着身边表情微微苍白,但勉强还算冷静的红衣少女,秦元微微眯眼。
    秦元知道,对方说的是对的。《大明律》明确的规定了“弟不证兄、妻不证夫、奴婢不证主”的法律原则。(PS:这里的奴婢不证主,包括主人家的长随,临时工等等,后文中会出现,所以提前说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