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节
谈话间,第一辆推土机已经有了启动迹象。程改改疯也似的跑上山坡,企图螳臂当车。周印跟上,扯了她的肩膀,骂她傻。
“他派来的人是我,说明这件事情完全有转圜,你怎么就不明白?老老实实跟他回滨城不好吗?难道真打算在这里待一辈子?魏光阴不会回来了,他去了哪里,根本无人知晓。”
女孩扬唇:“盛杉也不知道去了哪里,你会放弃寻找吗?”
周印发怔,对上她的眼,无可奈何地叹气一声:“你能说服我,倒不如想想怎么说服他。”程改改挣脱周印的钳制,转身,眉眼倔强。
“其实……”
“我知道他不会再回来。因为,是我心甘情愿放他走的。”
她走到扎了秋千的树下,风过无痕:“我也不知道自己干吗在这儿死守。或许,只是害怕回去面对那座空城。一座失去朋友亲人爱人叫我毫无留念的城,你要我……怎么回得去?”
“叶慎寻想毁掉这里,没问题。可你告诉他,就算只剩一片光秃秃的山丘,我也不会走。”
殊不知,周印的电话没摁断,电流持续传送着信息。
叶慎寻就在山脚,原本想等待程改改的妥协。他自认了解她,有十二分的把握叫她投降,却没想,她宁愿和一片树林共存亡,也不愿待在自己身边多一天。
车里男子的面容,隐在一片烟雾缭绕背后。待那头声音一毕,他闭眼,摘了唇上的烟,忽然自嘲地笑了起来。
这辈子,只有三件事,叶慎寻没料到。
第一件,他没料到盛杉会出事。第二件,他没料到周印会为了盛杉,放弃杀入周解两家的机会,取消婚约。第三件,他理解了周印。因为,他没料到自己,会爱上她。
那次宴会后,他的确派人细查了程改改身世。因为他从没见过齐悦英,会对一个初出茅庐的丫头感兴趣。然而,那仅仅是习惯,知己知彼、百战百胜。他堂堂叶家大少,还没到需要靠女人做买卖、打江山的地步。所以之后的接触,他毫无私心,只有情不自禁。但是,她不信。
得知她内心答案,男子将手中烟丝尽数抛出窗外,像扔掉前尘往事。山路崎岖不平,本不适合过车,他脚下发狠踩出去,底盘刮到一块大石头,顿时只听轰隆隆巨响。下秒,叶慎寻身体折了一个角,接着天翻了,暗色层层涌进眼。打滑的车胎还在呜呜叫,车顶已掀出崖边。
“先生?!”
周围跟着的人,探出头大叫。与此同时,山巅上的女孩,右眼莫名一跳。再细听,一阵空空的,重物破风的声音传来,而后像尘埃归于土,彻底没了声响。
悬空瞬间,叶慎寻第一个想起的人,居然是周印。
他曾在某个窗明几净的下午,好奇地问他:“为什么是程改改?不丑,但也不出彩。业务能力倒可以,然你俩站在一起,实在很难想象那画风。”
将好,程改改给他打电话,说要约他看电影。叶慎寻扣了手机,心情大好到开玩笑:“大概佛牙寺捧莲花的时候,身边站着的恰恰是她,所以她有佛祖保佑?”周印呸一声:“秀恩爱,死得快。”
而实际,他脑海中残留的,却是她狼狈的样子。
斯里兰卡的傍晚,他生病睡着,一睁眼,却见她头发湿淋淋地站在床边,扬起手边的土豆圆对他说:“你想吃的买回来啦。”得知她骑行好几公里,叶慎寻不知作何感想,顺口一句:“为什么我说的话,你都如此上心?”那时的程改改,怎么答的?
她穿着那套在徽州买下的长裙,眉目比花鲜妍,怔怔地说:“对哦,为什么不听你的话,总觉得浑身不自在?”他失笑,整颗心却被从未有过的温暖胀满。
解冉爱他,因为他姓叶。别人敬他,因为他掌着他们的生杀大权。程改改对他好:“只因你是我的老板。”她爱这样狡辩,却总在加班时,偷偷将面包塞到办公室外的食品备用篮。她以为,这些小动作未曾被发现,殊不知,习惯掌控的他,连玻璃外的世界也不例外。
后来,意外接踵而来,他迫切想带她再回一次呈坎,只为将心意正式说出:“就算全世界都抛弃你、伤害你,算计你……我在。”这样,起码能让她对这个世界的失望少一些。
因为,他真的很想再看一次,那无忧无虑的纤细身影,穿梭在幽绿的小河之涧。很想再和她跨一次,那道传说会终生无忧的坎。更重要的是,他想带她去到老榕树下,听老者讲述,她没听到结尾的故事。
“有个年轻貌美的少女,出身豪门、多才多艺,终身都在盼望如意郎君出现。有天,她去庙会散心,在万头攒动的人群中,瞥见一年轻男子,心中确知就是她苦苦等待的人。然而,场面杂沓拥挤,她无论如何都无法靠近那人,最后眼睁睁地看着心上人消失在人群中。”
“之后,少女四处寻找此人,但这名年轻男子却像是人间蒸发,再也没有出现。落寞的她每日晨昏礼佛祈祷,希望再见那个男人,至诚感动了佛祖现身。”
“佛祖问:你想再看到那个男人吗?”
“是,哪怕见一眼也行!”
“要你放弃现有的一切,包括爱你的家人和幸福的生活呢?”
“愿放弃”
“那你修炼五百年,才能见他一面,你不会后悔吧?”
“不后悔。”斩钉截铁。
“于是,女孩变成一块大石头,躺在荒郊野外,四百九十九年的风吹日晒,女孩却不以为苦。最后一年,一个采石队来,相中了她,把她凿成一块条石,运进城里,原来城里正在建造石桥,女孩则变成了石桥的护栏。就在石桥建成的第一天,女孩就看见了她等了五百年的男人。”
“他行色匆匆,很快地走过石桥。当然,男人不会发觉有一块石头,正目不转睛地望着他。两者匆匆相逢,男人又一次消失……”
佛祖的声音再次出现:“满意了吗?”“不!为什么我是桥的护栏?如果我被铺在桥的正中,就能碰到他、摸他一下了!”
“想摸他一下?还得修炼五百年。”“我愿意!”“过程很辛苦,你不后悔?”“不后悔!”
这次,女孩变成一棵大树,立在人来人往的官道上,每天观望。直到又一个五百年的最后一天,他终于来了,穿着她最喜欢的白色长衫,容貌俊美,女孩痴痴望著。并且,这次的他没有匆匆走过,因为天太热,男子注意到路边有棵大树,打算休息一下。女孩摸到他了,还紧靠在她身边!但她无法向他倾诉这千年的相思,只有尽力把树荫聚拢,为他遮挡毒辣的阳光。男人只小睡片刻,拍拍长衫上的灰尘,头也不回离开。
当那道身影逐渐消失,佛祖又出现了。
“你是不是还想做他的妻子?那还得修炼。”
女孩平静地打断了佛祖的话:“我是很想,但是不必了。”“哦?”“对我来说,能够再见他,已经很满足。爱一个人,不一定要拥有。不过,我有些好奇,他现在的妻子,也曾像我这样受苦吗?”
佛祖微微点头。
女孩笑:“我也能做到的,但是,不必了。”
就在这一刻,女孩似乎发现佛祖微微地舒了一口气,她诧异:“佛祖也有心事?”
佛祖叹:“这样就好。因为有个男孩为了看你一眼,已经修炼了两千年。”
故事前半段,程改改感觉女孩是自己,过客是魏光阴,所以没勇气听完。而她不知,故事结尾,有更深情的等待。正如她未曾察觉,佛牙寺献莲花时,身边人曾偷偷看过她一眼。甚至当山谷的灰尘漫天扬起,外套里的钱夹跌落,那人最后的目光,也只定住了一张崭新的照片。
照片上的女孩护着胸口,避免走光,笑得张狂。身后的男子,西装加身,意气风发,手中却不忘为她系上漂亮的蝴蝶结。
其实,叶慎寻并不清楚,为了那小心翼翼的一眼,自己是否已修炼千年。唯一庆幸的是,这短暂残生,她曾为他着婚纱。
【全文完】
第17章 后记 “我”一直在等一个人
听说用第三人称写故事,通常容易些。脉络清晰,视角开阔,但最终还是选择了“我”。
身边熟悉我的都知道,我并非乐观人格。在做某件事前,总习惯考虑最坏的结果。然后等到最坏结果真正来临,就迅速开启自嘲模式:“看,我就知道是这样。”仿佛无形间扳回了一成。
可自知,并不快乐。
世事无常,这样的“成熟”好坏兼有。好的是,学会了评估,懂得怎样去作相对正确的决定,可以避开许多无须走的弯路。坏的是,再也无法像十七岁那年,为了一本心爱的小说被没收而心惊胆战、郁郁寡欢。更没有勇气,在细雨蒙蒙的街道,为心爱男孩递去一把卡通雨伞。于是,“我”出现了。
1999年夏天,“我”冒着被胖揍的风险,向院里最壮的孩子借了一毛三分钱,买《灌篮高手》的文具贴,只为送给一个少言寡语的男孩,尽管无人知情。
2006年春末,“我”殚精竭虑、废寝忘食地混入电视综艺里大放异彩,只为接近有他在的地方,被同一缕艳阳照耀。
2007年盛夏,猎猎晚风中,“我”信誓旦旦地对他说,永远陪伴……
这些年少轻狂时才敢许出的终生事,好在时过境迁,还有个“我”能代替再行一遍。
除了“我”,故事里其他角色也都是浓墨重彩的笔画。
他们之间,有人钟鸣鼎食,有人活色生香。有人被珍藏,有人被放弃。有人是偶然掠过的耀眼极光,有人是毫不起眼的清晨霜……可无论是盛大或微末的存在,他们都用自己的方式告诉着所有人——
有限的生命,理当用力活。
曾关注过一个特别喜欢的作者,她在日记里写,异地遇见一位年近七十的陌生老者。那天正好是她生日,陌生老者忽然打开自家的门,言笑晏晏地邀她进去坐坐,并在桌上摆放了蛋糕和蜡烛,祝她生日快乐。
她恐惧着退出,结结巴巴地说:“不用了,我有个朋友,他在等我……”飞奔而走,差点绊倒,听对方在身后叮嘱:“慢点儿走,看路。”
事后,与朋友产生讨论,结果不外乎是一个脑子不大清楚的寂寞老人阴差阳错地将她叫住。或者是一个关于变态杀人狂的惊悚故事。可最终,她选择相信了自己的揣测。
她选择相信,那个二十岁错过的人,会在五十年后的时空里等着她。为她准备蛋糕,提醒她小心看路。她选择相信,年轻时的遗憾,老来会有机会弥补……所以,每个写字的人,无论到几多岁,心底始终有股难以名状的拧劲儿吧?
随着年龄增长,也是这股拧劲儿,才支撑我们继续构架一个又一个完整的世界,打造出看似遥不可及又与生活息息相关的人们。
这些人,带着我走失的天真少女心,在最好的年纪,去遇见同样干净的你。他/她们使你疯狂地笑、尽情地哭、默默发呆、淡淡遗憾……届时,你也许会问,难道这条追寻自我的路,你从未觉得孤独?
我会回答——no.
因为,他们在等我。“我”,也在等我。
林桑榆
2016年10月
《惟有光阴不可轻2》
作者:林桑榆
内容简介
《惟有光阴不可轻》第一部的结尾,魏光阴不知去向,叶慎寻林中遇难,留下了很大的伏笔。第二部中,魏光阴从一个病娇少年逐渐黑化,叶慎寻也强势归来,两个人为争夺程改改互相较劲,而背后几大家族的阴谋也渐渐浮出水面……
楔子
若有人问程改改,都见过哪些印象深刻的求婚仪式?
她应该会立马指给你看,“现在。”
门外漫天风雪,餐厅内气氛却似壁炉暖洋洋,照亮英挺男子的眉眼。他手执哑绿丝绒盒子,满目深情溢出。
“贵吗?”
倏然,餐厅隐秘一角,暗处窥伺的她正头问。
对面坐着的周印一时半会儿没反应过来,“什么?”她扁了扁嘴重复,“他手上那枚戒指,贵吗?”周印摸摸下巴,“还行……吧。”
钻石是从艾克沙修本体切割下来的,足见用心程度。
听完,女孩开始搜索视线范围内最尖锐的金属,周印问她要干嘛,她说:“找刀,杀了他。”
凭什么自己被告白,是一张没用的纸。他向别人求婚,就天价钻戒?太不公平了!简直现代版陈世美!只见新人笑不闻旧人哭!动手前,她还得想想,要不要通知新闻媒体什么的,将事情闹大,杀鸡儆猴,给天下负心汉一个教训……
心动不如行动,程改改五指微拢起身,周印胳膊越过桌面,适时将她摁住,神色忽然蘸点儿怜悯。
“别忘了,是你把她送到他面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