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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节

      我长吁口气,盛杉语气又扬了扬,“但解冉没让他垂死挣扎过啊?所以,估计会将你往死里整吧。”
    “……”
    “哦对了,”她嫌给我的刺激还不够,从门口偏头,“其实,你这么不要脸,我还蛮喜欢的,跟我好像啊。”
    我不知该哭该笑。
    她说,逃离滨城的时候,也曾以为,有的人只要不见,就能不念。到后来才发现,他是一片无处不在的云,飘来飘去。不止晴时好看,下成雨,也会想淋。
    “自知天网恢恢,才在他出现的第一秒,头也不回追随。”
    对我来讲,魏光阴就是那片云。我既知疏而不漏,何必枉做逃亡。
    在我因盛杉的话后怕时,顾圆圆同我商量新书内容,问我有没有特别想着笔的。
    受了《上海滩》影响,我特别偏爱上海的喋血街头,繁华旧梦。一直没能成型,是民国图书市场饱和,诸多因素导致拖到现在。没想我的老生常谈,这次顾圆圆竟很支持,甚至提出叫我去上海生活几天,走走老巷子,切身感受风土人情。
    “费用公司会负责,你尽管去搜集素材。”
    要不怎么说,树大好乘凉。公主殿下发了话,我随便扒拉了几件行李就飞车去机场,只没想想在这儿遇见魏光阴。他也出差,目的地也是上海,惊人的是,我们同一航班。
    这次魏光阴身边没有何伯,只有一位随行保镖。候机时,他遣了对方离开,从贵宾道越过来同我打招呼。
    巧合太多便不是巧合,我想起出版社先前那位主编的话,说我攀上了贵手,否则风水轮流转,怎么也转不到不识抬举的我身上,略一心塞,脱口便问,“难道……你真潜规则了我?”
    显然,我自诩精明的脑子,时而空无一物,忘记了这是经济舱,候机人数众多。魏光阴吸睛指数本就爆表,我再一推波助澜,无数双眼睛刷刷地落在我两身上。
    距离我半米的人刹住脚,清俊的眉微微上挑,我顿时想掘地三尺,将自己埋进去。虽然,我多么希望他能回答一句,对啊,是我。
    “旅游?”
    魏光阴仿佛没受到报纸影响,面对我全无尴尬,闲闲的口气仿若相知多年的老朋友,只差一句“天了,别人居然说我和你有染”。仿佛在说,我和他的名字,就算旁边放了全天下最劲爆的照片,只要他心如明镜,就永远掀不起波浪。
    于是,我立马忘却在盛杉面前的豪言壮语,呵呵呵笑着,“算吧,为新书做准备。”
    魏光阴哦一声,目光落到我手边的近代小传,略一默年月,“近代背景?”
    待我说清此行目的,他再一沉默,似乎考虑过什么,眼神飘了飘道:“我父亲在上海有座小洋房,是民国某军阀的居住遗址。小洋楼结构特别,恰恰位于从前的十里洋场附近,兴许对你有帮助。”
    我没按耐住激动,原地蹦了蹦,不期然撞上青年男子额头,旋即听得一声闷哼。呲牙咧嘴间,我彻底接受了盛杉对我此行的祝福:且行,且傻逼。
    上海市中心与滨城没多大区别,拔地高楼,车水马龙。倒是许多一眼看过去陈旧的巷子,能勾引时光流转,窥见一丝当年繁华荼蘼后的灰烬。
    魏光阴同我一起住进了洋楼,大约是路上我问了太多次“那你住哪儿”的缘故。并非我藏有轻薄之意,我一柔弱的小龄文艺女青年能轻薄得了谁!只是老房子嘛,虽常年有人打扫,一个人总归有些害怕。
    魏光阴这趟的确是办正事儿,匆匆送我到了目的地,便掉头往cbd方向去,似乎要见谁,谈合作。
    我被管家领着,踏过暗红色的砖,沿着门口的阶梯蜿蜒而上,入目便见两人高的香樟立在空旷院落,夏末秋初的季节,叶子颜色深了些,几片弱不禁风的,迎着空气摇曳几下,刷刷,然后落下。
    此情此景,我不禁幻想了一出黑帮子弟与我有血海深仇,爱我,却又舍不得杀我,只好将我囚禁在这巨大的金丝牢笼。我每日以泪洗面,哭完了就捧着叶子伤春悲秋,等着对方出现……如此相爱相杀的剧情,才对得起院里那么大一颗树。因为,它的存在就是要在结尾,让女主角撞上树干以死明志,才算壮烈。
    现在,你们明白为什么会有读者给我寄刀片。
    然而,想象并无什么用。现实是,我刚放下行李,想好好欣赏下这处“往日风光”,盛杉的电话不合时宜打来。
    “你看今天报纸了吗?标题是——关于魏氏集团公子和慎周老板之间你需要知道的一切。”
    需要知道的一切?对不起,我不想知道。不用脑子都能猜出,其中将我口诛笔伐了多少次,无外乎扒出我和叶慎寻曾经的过往,说我水性杨花,墙头草两边倒之类。
    我以为离开了滨城,就等于离开是非之地,没想绯闻就跟追在背后的疯狗。你越躲,它攻击性越强。我意欲吐槽点什么,手机屏幕忽然亮起魏光阴的名字。
    他正在外滩某会所,说下车帮我拿行李时,我将他的公文袋合着小说资料一起带走了,要我叫管家帮忙送去。
    这幢房子的管家不若何伯,虽然何伯对我也不算亲近,却至少和善。而这位,想来是看了新闻,受了误导,再瞧瞧我竟真跟旧时代歌女般,寡廉鲜耻地住进了“金主”的房子,自然没好脸色给,遂不想搭话麻烦他,便自己给魏光阴送文件去。
    傍晚的南京路附近,堵车盛况逆天。我一再催促,当地的出租司机为了帮我找一条近路,却活生生堵在了巷子里。见车轮久久移不动半分,我心急如焚,生怕耽误魏光阴的正事,当即推开车门,企图要跑过去。
    司机好心拦住我,一口软侬的上海话,“姑娘,别看已经到了南京路,可离你说的会所还是有距离。侬现在下车跑去,至少需要半个多小时晓得伐?”
    跑半小时,总比空等下去,兴许不止半小时为好?左右思忖,拒绝了司机的好意,拔腿在上海初秋的夜晚飞奔。
    人在投入的时候,容易忘我,有种心甘命抵的孤勇。正如那时,为了他一单业务,我便忘记如今的我,已非当年铜墙铁壁的我。
    可,当我用意志力强撑跑了一段距离后,却忽略自己并不熟悉上海。出了巷子,面对这张四通八达灯火辉煌的网,我第二次腾升起无比渺小的感觉。
    第一次,在美国。我跟随叶慎寻做助理,只为见岁月里的人一面,却看见他和穗晚相视而笑的画面。记忆中,我从未见那个男孩笑得如此不设防,于是,我忽然失去了到来的目的,走失在钢筋水泥的冷漠城市。
    第二次,现在。我知道那个男孩,他在等我,可我无能为力。周边俱是匆忙的人群,和时间赛着跑,偶有几个肯停下,却也不知那家私人会所究竟在何处。
    顷刻,我恍然大悟。怪不得,他一心只想叫管家……因为别人,找不到啊!
    尤其,还是我这样一个,众所周知的,路痴。
    “555,我迷路了。”
    那头的魏光阴方接起电话,便听见程改改佯装的哭意。她说自己闲着没事儿,好心来送文件,可会所太偏,鲜少有人知道。
    不知为何,这头立在秋风里的人,却忽地微微一笑。
    合约不算特别重要,晚上大家要一起吃饭,到时送去饭店也未尝不可。可江风拂面的瞬间,程改改仓皇的声音,像一柄软剑,捅在他心口,将他的心脏扎出个窟窿,一时间像有许多话挣扎着要倒出来。他赶紧正了正神,问清她所处的位置,最终用看似浅表的一句话遮盖所有。
    “五分钟后,抬头向东。”
    程改改领了命,挂掉手机,坐在路边的花坛休息。在等待计时表响起的五分钟里,她抽空幻想了五分钟后的情景。
    照这路况,魏光阴是怎么也无法将车开到这里来的,除非骑机车。
    她百无聊赖撑着下巴,眼睛一亮,莫非,自己就要和他在上海街头演一出速度与激情了?!当年刘大壮与萧何的版本令她从此无法再直视《速度》电影,今日过后,她又将怀揣期待?!
    然,女孩的所思所想,没能在五分钟后实现。
    她没盼来逆向行驶的车辆。
    也没看见故人的面庞。
    车道依然堵着,无速度,更加无激情。
    有的只是,五分钟后,东方明珠塔上,琉璃般闪烁的,她的姓名。
    当日,程改改应约抬头,便见那座东方最亮的塔,一次次闪过她的名。那是魏光阴在用这样的方式告诉她,“我在这里。”就像十余年前最深的夜,他送她迷谷,为她指引道路。
    行人们都匆匆低着头行走,鲜少有人抬头望耀眼明珠,此景引起的轰动也比街头飞车来得少,可程改改忽然想哭。
    本来,她已在无数个睡不着的夜里自我安慰过。人的一生,遗憾众多,也不差他一个。现在,她明白,是差的。
    命运为她安排那么多遗憾,想要她立地成佛。可是,她不想成佛了。她只想那个叫魏光阴的男孩,余生都陪在自己身边。用世间最平凡的姿态,陪她散步。温粥。聊天。立黄昏。
    会所就在明珠塔附近,魏光阴站在楼下最显眼的地方,等女孩到来。
    没想她依旧是用跑的,风尘仆仆,喘气不停,似乎用尽了全身力气。他越步去扶着她,看她好半晌才抬头,悠然笑说,“我的娘啊,我平生第一次上这么显眼的位置诶。”
    依旧跳跃的思维,永远灿烂的脸庞,青年男子千言万语如鲠在喉,好半刻才道:“第二次。”
    “啊?”
    “第一次是十八岁,上滨城电视台,洋洋得意说自己性格比别人好。”
    他看了那期比赛!他竟特意去看了!并且,记得。
    有人心底正惊涛骇浪,青年却已恢复云淡风轻,“走吧。”从善如流扣着文件,连带牵起她的手,说。
    黄浦江的晚风醉人,醉得她眼花缭乱,醉得他发丝翩跹。一朵早已种下的花,在这醉人气息中抽芽结苞。
    女孩手心出了汗,却施施然跟着。走在前方的男孩有所察觉,恍惚上扬了嘴角,被几道霓虹染得斑斓。以至很后的后来,这人海如潮,她于万千人中,却只记得这一笑了。
    我决定告白。
    当盛杉接到我这通无厘头的电话,没表现出多么惊讶,只问,“哦,你打算怎样做呢?”
    多年心事即将破土的感觉,就跟陪葬的财宝重新被挖出来一样,我兴奋难耐,连声音都发着颤,“我正在和他的合作对象一起吃晚饭,等会儿趁机我就多喝点酒……”
    她打断我,“酒后乱性?”
    “不,喝醉了,就要他问我问题。”
    大致剧情是,喝醉以后,叫魏光阴问我,结婚以后会不会出轨。然后我就回答,如果新郎是你,就不会。他继续问,如果新郎不是我呢?我就说,那你就是我的出轨对象。
    “怎么样怎么样?这告白是不是很牛掰?!”
    盛杉当头泼了我一脸水,“他可能并不关心你会不会出轨,不如你出柜,反应可能大些。”
    心塞。
    “这可是我从微博上找了好久的神句。”“喝醉的是你又不是他,为什么会问你这种傻逼问题?”想想也对,“那你觉得怎么办?”
    那头的女子依旧淡定,“你只需要会说一句话就行了啊。”“哪句?”
    “不要不要不要……不要停。”
    她说,我喝醉了肯定会耍酒疯吐一身,只有魏光阴帮我收拾烂摊子。届时他帮我脱外套,我就表面欲拒还迎,内里心神荡漾……她还没说完,我脸色一赧,“盛杉!你流氓!”吼声震天。
    无奈我打了太久的电话,魏光阴已出门来寻,语气抑扬顿挫:“心想你不会又走丢了吧……”结果我在配合盛杉耍流氓,真是好对不起我的清风少年,干脆利落挂断!
    殊不知那头,盛杉也在吃饭。对面坐着两个人,一个周印,一个叶慎寻。
    见盛杉收了线,周印切了盘子里的一小块牛排,面不改色递到盛杉碗里说:“你发短信叫改改冷静点,这种事情,献个吻就够了。”
    盛杉秒悟,他这是要报复叶慎寻,当初在医院可一点儿面子也没给他留。
    他们这样的男人啊,好可怕。关键她还真听话地发了这短信。陷入爱河的女人,更可怕。
    不过,如今陷入爱河的不止盛杉,还有我,于是可怕的我,就真趁此机会将自己灌醉了。压根不管什么医嘱啊,忌口啊,酒精啊,辛辣啊。因为这么多年过去,我比谁都清楚,有些事,经不起等待。
    后续发展我有些记不清了。
    似乎醉眼朦胧中,我吐了魏光阴的西装一身。
    上海初秋的夜已有凉意,他只着白色衬衣,瘦削的肩膀仿佛担着整个世界的灯光,茕茕孑立在我的眼睛里。我扒着他的前襟说:“魏光阴,你知道,在我心里,一直对你的感觉是什么吗?”
    他怔了怔,尔后似下定了何种决心,“是,什么?”
    莫名地,我脚下一趔趄,差点摔到。他趁势揽近我,衬衣襟沾染上我委屈的水珠。
    “我恨你,怨你,讨厌你。”
    不对啊程改改!不是这台词啊!
    心底的小人又冒出头嘶吼,我一把将她的头打下,跟打地鼠似地,怒气冲冲,“你别说话!”吓了魏光阴大跳,以为我吼他,白目怔怔地,却强自镇定,“哦,我不说……”
    见成功镇住他,我霎时跟苍蝇见血般,说红了眼。
    我说:“魏光阴,我讨厌你。”
    “讨厌你总是能不慌不忙地经过我身旁。”
    “怨恨你几次三番叫我体会离别的凄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