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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节

      “我愿意。”
    “可是,”
    话到最后,我声音颤了,眼一闭。
    “我欣喜若狂。而你,步步为营。”
    突然,叶慎寻的双肘,也失了力气。
    好像有什么从开始就错了。
    是什么?
    大概,是他太过自信,将全世界都看作鼓掌间的棋子,任他杀、任他予,包括程改改。他不允许事情超出自己的预料之外,所以面对任何人,都给自己留着退路。
    可在爱情里,退路,意味着投入不够彻底。
    就像我方才所言,我跟个白痴似地,为了他成倍增长的宠爱欢天喜地。而他却始终像个局外人,冷眼瞧着我的悲,我的喜,默默算计下一步棋。
    “对不起,我可能,无法再与你回去。”
    落下陈词,我拔腿转身,背脊颤抖的弧度堪称地动山摇。
    盛杉与周印的婚礼定在三月末。
    为诏告世人,二月底举行了盛大的订婚仪式,一向不爱于人前露脸的魏光阴也到场祝贺。
    场外衣香鬓影,青年却像个天生的注视者,立在三楼房间。
    盛杉推门而入时,瞥见站在暗帘后的人正自饮。他眉间化不开的愁,也像手中一杯又一杯的酒,在日日夜夜间晃动,洒不出去,只能入口。
    “婚礼过程实在繁琐,忙得晕头转向都忘了问,上次怎么回事?”
    魏光阴不甚在意扯了扯唇,“小事。”
    “那就好。别太拼,身体重要。”语毕,要他自便,出门招呼其他客人。
    临到门口,恍惚有人轻问,“她怎么样?”
    盛杉停脚,千言万语不知如何说起,只好答,“似乎不错。”
    “嗯。”
    青年沉吟,算是收到。清瘦寂冷的模样,仿佛淡淡一缕魂。
    终究他是扬路尘,她是浊水泥。浮沉各异势,再无会合的机会了。
    顾圆圆在网上受了程改改的委托,要她带着订婚礼物前来会场,却因入口太多,弄不清方向,大大咧咧的姑娘眼也未抬,随手抓住一过路者衣裳,“诶,主会场哪儿进去啊?”
    何渊回头,黑发黑眸,目光定定地,将她当作不礼貌的小姑娘瞧,却还是出于绅士风度为她指路,指节修长,“左边直走。”话落,却忽听得一句高昂,“是……你?”
    他本欲离开,那姑娘的双颊忽然爬上红晕,眼光水一样地荡,惹得何渊莫名其妙。
    “对,是我。”
    如命运之锤,一字定音。
    那厢,刚应付完客人的盛杉忙里偷闲,躲在角落把玩手机。没料刚解锁,叶慎寻的短信啪一下弹出屏幕,是张去拉萨的机票,末尾还写了四个字——
    江湖救急。
    争吵夜后,叶慎寻摇身一变,成为家里最受诟病的角色。
    当然,在我眼中,他已经不算这家中一员。
    每当青豆问,“哥哥不吃早饭吗?”我连眼神都不愿施舍,语气懒懒,“这点米我们两都不够吃,哪顾得了老狐狸?”讽刺他阴险狡诈。
    进入反省阶段的叶公子大气不敢出,生怕哪儿行差踏错,又是一阵天翻地覆。孙子兵法说了,以静制动,他琢磨着,自己只需等盛杉来救驾,到时逼上梁山,还怕我不走?
    不得不讲,叶慎寻的如意算盘打得好,盛杉也很给力,不仅自己出战,还拉上了救兵,卖萌界达人——叶慎星。而在周印心里,盛杉与叶慎星都是两半大不小的孩子,不放心,于是处理好了手中急事,也跟着来了一趟。
    听说能见到大哥与我,刚入拉萨市区,叶慎星便拉着盛杉等人疾步朝小院儿方向来,连街边的稀奇玩意都没兴趣看,也不知真为了叶慎寻,还是他的“未婚妻”……本仙女。
    这厢,尚不知命运轨迹即将发生变化的我,还兴匆匆给给青豆换新衣裳,再顺着小道送她去上学。叶慎寻原想同行,却被我凌厉的眼神喝止,当即不言不语缩回房间,暗自神伤去了。
    拉萨的清晨,充满阳光和香雾的味道。
    我特别喜欢通往学校的一条羊肠小道,铺陈的青石头,很像徽州那道平安坎。据说跨过那道坎,这辈子都会无忧,我曾与叶慎寻一同走过,看来不灵。
    想到那满肚花花肠子的魂淡,我气不打一处来,领着青豆的步伐不自觉加快。
    行至中间,忽听青豆一声破了音的叫唤,“姐姐!”
    须臾,我察觉手中有股蛮力在往相反的地方使,回头,便见几个黝黑青年,抱了青豆就要跑。
    在滨城,发生过许多关于小孩的骇人听闻,我一个意识过脑,没多加思考,拔腿追出,一路喊救,期望周边有谁能求助,无奈这儿居住的大多是本地人,对汉语一知半解。
    追逐约莫进行了几分钟,眼看要重新回到市区大道,其中抱青豆的青年慌了,当机立断将孩子往地上一摔,回身从腰间摸出什么银色器物,朝狂追而来的我狠狠刺过。
    “姐姐?!”
    “橙橙?!”
    “改改?!”
    同一时刻,三道喊声重合。
    我不知听见的是哪一道,闪了闪神,再反应过来,只感觉缩进一个充满橘子香味的怀抱。而我被这怀抱锁住的力度,像谁用生命筑成的一道城墙。
    忽然,尖锐入肉的声音,甚至搅动的那么几下,我都听得清清楚楚。一时间,我眼前白光大亮,耳朵嗡嗡作响,直到手心的黏腻涌过一阵又来一阵,才缓缓偏头,看向那倒在自己肩头的男孩,颤声叫。
    “慎、慎星?”
    此刻场面已大乱,周边武警出动,追向逃窜的三人。
    事情发生太快,盛杉还呆呆立在不远处,只有周印反应迅速,赶紧放平叶慎星做止血工作,“马上通知你师兄。”他朝不远处的盛杉发号施令,神色严肃得令人心惊。
    我这才渐渐有了知觉,猛蹲下身,扑向浑身是血的叶慎星。
    地上的人疼得额冒冷汗,却始终牢牢紧握我的手,“橙橙、橙橙你……没事吧?”我赶紧回握,嗓音带上哭腔,“慎星,你干嘛这么傻?!你怎么这样傻!”
    少年忽然像不觉痛,虚弱的笑容在面上浮了又浮。
    “是你……找到了我啊。”
    在美国,我最孤单寂寞的时刻,是你的出现,才点燃我星星之火。
    在滨城,我最恐惧无助的时刻,是你凄风冷雨、翻山越岭地,找到了我。
    第14章 我曾演过最好的戏
    叶慎星被直升机紧急送回滨城。
    刚落地,叶舜山和叶忻接到消息,匆匆赶来,整个现场如油锅沸腾。医生说血虽然止得快,可对方用的是军刀,有勾角,还连刺了两下搅动,摆明要对方命,凶多吉少。
    闻言,叶舜山立时晕了过去,大家又手忙脚乱地照顾老爷子。
    兵荒马乱后,见廊上长身立着的男子,叶忻大步过去,抬手“啪”一声,摔在从来高高在上的人脸上,“叶慎寻,你的自由完了。”目光如电,言辞成刀。
    叶忻这巴掌用了十足力道,无异于铁扇公主的芭蕉扇,叶慎寻被掴得头昏眼花,却堪堪立在那儿,不躲不闪。仿佛手术室里的人一刻不醒,他引以为傲的人生,将比这记耳光,更肝胆俱催。
    我躲在角落,捂着嘴,打量叶慎寻沉默朗然的侧脸,立时热泪又淌了下来。
    凶手那边周印负责,他留在拉萨,趁热打铁,连夜审讯出结果,说是有人指使。乍听,我略懵,“我和他在拉萨没与人结过仇。”周印顿了顿,“我吩咐人顺着线查,似乎和解家有关。”
    解家?必然只能是解冉。
    可连盛杉都才知他俩行踪,解冉怎么可能清楚?陡然,刘大壮鬼使神差发来问地址的邮件,在我脑中飘了飘。
    “不会的,他不可能背叛我。”
    我几乎斩钉截铁。
    周印却说,刘维的父亲曾听人教唆,控告过魏光阴受贿。但凡有心人追查下去,这就是妥妥一桩栽赃,足够解冉威胁对方。
    他和叶慎寻从没出现过分析错误,一时间,我两腿发软,跌在了医院转角。
    凌晨时分,刘维已进入梦乡,却被我阵阵急促的敲门声弄醒。
    家里保姆怨声叫唤,“来了!谁啊这么晚?”我趁机推开大门,直冲向男孩房间,不管他此刻衣不蔽体还是人模狗样。
    “改改?”
    见我,刘大壮喜悲参半,正要上前拥抱,我忽然抄起桌上的笔筒车钥匙手机等物件儿,悉数砸去。
    “刘维,我恨你!”
    大半夜的,刘维不知上演哪出,闪了几下没躲开,被鞋拔子扔了个正着,立时也气急,大喝:“一回来就发什么疯?敢情平时让着你,真以为我是病猫?!”说完,制着我的胳膊压向墙角。
    见势,佣人以为我两情侣小打小闹呢,没再多管,下楼睡觉。房间里头,我忽然一声质问,“我在西藏的行踪,是不是你泄漏给解冉的?!”
    不出意外,压着我的男孩膛目结舌,松了腕儿。
    “果然是你。”
    当下,我惨无人色,闭起眼睛。
    得知叶慎星重伤在院,刘维如梦初醒。
    “我、我不知道她是要对付你……我以为,以为她只想挽回那叶总的心!”
    事到如今,说什么都已晚,我沉气,“刘维,你知道吗?有时候说抱歉,不是做了对不起这个人的事,而是从没做对得起她的事。”
    “你成天与我称兄道弟千好万好,但你从来不会与我挖心掏肺。当初程穗晚从你那里探听我和魏光阴的关系,你事无巨细道出,引她嫉妒。后来她回归,你偷偷瞒着我,将她养在你的出租屋。现在你口口声声为了你的父亲,想也未想辜负我的信任。她来找你的时候,你可想过与我商量?!”
    “还记得,从前在祥和里,你打架老输给一个大胖子,导致你的朋友全成为大胖子的党羽,反过来欺负你,因为他强。请问,你会原谅那些被迫出卖你的伙伴吗?所以抱歉,刘维,这一次,我再无法说服自己谈原谅。”
    话至此,我心灰意冷,笑了笑。
    “刘维,打小你就喜欢金庸古龙,我今天便同你演一遍真正的割袍断义,也算圆了你的梦。”
    说着,捡起散落桌面的剪刀,咔嚓一声扫过衣角,任碎片在空中翻飞,再模仿小时候那样,拱手抱拳,“兄台!从此大道朝天,各走一边,后会……无期。”语罢,转身朝外,身后忽传来悲愤一叫,“改改!”
    我顿住,良久才听得骨头噗通跪地的声音,和细细压着的悲鸣。
    “臣……辜负殿下信任,得此下场,罪有应得。今日一别,怕与殿下再无聚首之时。望殿下今后福泽昌盛,休再枉遇小人。”
    霎时,我喉咙溢出不可抑制的哭声。
    彼日年幼,喜爱演各式各样的戏。
    刘大壮钟意武侠,我却热衷宫廷,常常闹着要扮演武则天。可武则天的精气神,我一个连字都无法认的小家伙,如何能胜任?所以每次玩过家家,我都只有扮演婢女的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