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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爹叹口气:“那就早些带回来吧,也是苦了那个孩子。”阮旭对他讲了那天事情,他也觉得是个挺不错的好孩子,就是认生,一个人怕是吃了不少亏,也不知道是谁家跑出来的。
说不定是大户人家丢出来的庶出子,话本子里有的是大家族的争权夺势,想想就心疼。
胡思乱想,没注意背后,自家儿子轻轻呼出口气。
治鸟对此一无所知,在家里也不知道做些什么。他实在想不起来自己的过去,像是隔了层什么东西。想不起来,干脆就不想了,看着多出来的槐花发呆。
卖早点的小哥说太多槐花一次性用不完,后山距离治鸟家里更近,不妨先留一部分在这儿,以后再来拿。嗅着满室芳香,治鸟抓了一把出来,安慰自己反正这一篮子是他摘下来的,随意在手中揉捏。
一开始只是玩,后来开始遵循起规律。
筛出大小长度差不多的,排成一排,想用什么东西串起来,做成手环应该会很好看,举手间满是馨香。治鸟忽然想起来自己似乎曾经在哪个柜子里看到过针线,起身去翻找,果然在床头小柜最里头翻出来一包针线。
全是白色,刚刚好。
不是很熟练地串线刄针,小心着不刺破手指,一个接一个,将嫩白槐花连在一起,到了最后轻轻咬断细线,灵活地打个死结,一个小手环就做好了。
不过并不好看。
一开始串花,治鸟忘记在线末端打结,只顾着串新的上去,后面的花一个个往下漏。等他注意到,已经掉出去两三个。花上留下痕迹,很快就蔫了,幸亏数量够多,足以供他乱玩。
他想,旁人定然不会像他一样无趣,只是独自一人,这么快就感觉到寂寞。治鸟猜测,自己从前说不定是个爱热闹的人。
第二日阮旭再来的时候,目的就没有那么单纯了。他进屋,看见小公子竟然趴在桌子上睡过去,心疼得不得了,拍拍肩膀将人叫醒。
初醒后的眼神还很朦胧,却看得阮旭心肝脾肺都软下来,一双眼睛迷蒙着,似一池春水氤氲,本就对人有好感,这下更是心中欢喜:“小公子,你独自在外总有不便之处,正巧我家还有多余的床铺,不如同我住在一起?”
“那不是又要麻烦你?”
“不会不会,你在我家,时不时帮我些忙,就当抵了。”阮旭算是看出来了,这个小公子长得美艳动人,像极了话本里蛇蝎心肠的坏人,实际上芯子里就是一团棉花,软乎乎的。
这么好的人,在外面让人骗了去怎么办?
当然是赶紧先骗回自己家!
想到有人陪自己,治鸟点头同意了:“我不白住你的,”他指指桌上,“我做了几个手环,今日你去卖早点,我就去卖手环,赚来的钱,就抵我在你那暂住。”
阮旭哭笑不得,他又不缺那几个铜板。
但是初见时告诉他做什么都拿钱来换的话,小公子记得太牢靠了,他也只能点头称是:“行行行,你怎么办都好,不给也行。”
“不行的!”
“欸,好嘛~”当天上午,阮旭在镇集市上卖早点,治鸟就坐在他摊位旁一针一针串手环。他本就长得明艳不可方物,平日少抛头露面,无人知晓这号人物也就算了。
今日难得一见,全都聚拢过来。
阮旭熟识的老主顾瞧见了,跟他打趣,问从哪里找来一个如此乖巧漂亮的夫郎。阮旭面颊顿时绯红,从笼中拿出三个肉包塞到客人回来,自欺欺人道:“什么跟什么,这都没影子的事儿!”
再看治鸟,真有一种娇养了个小夫郎的感觉,羞死个人。
治鸟却对这份春心了无察觉,只专心做自己的事情。槐花香气没有桂花那么馥郁,隔着几条街都能闻到,不过吸引过路的行人已经足够了。
许多小姑娘与年轻的哥儿,贪香恋色,小脸绯红凑到治鸟身旁,说要给自己买一个。
治鸟看见有人买,心里开心,见谁都愿意笑一笑,美目流转、巧笑嫣然,眨眼间不知夺走了多少芳心。
只是有好的,也有坏的。
有些胆子大的,直接出言调戏,更有过分的,坐在他身边想要摸他的手。气得阮旭抄起不知道藏在哪里的擀面杖,就要去轰走那人,只是真让他找到工具,就傻眼了。
习以为常一般,治鸟发现自己虽然不喜欢被人这样触碰,身体却没有想要将手抽回来的反应,任由自己右手被人抓到怀里,没有骨头似的,让人揉捏。眼见这么个细皮嫩肉的小郎君任由自己搓弄,色胆包天的当即就坐不住了。
治鸟看着自己身边围着的人越来越多,却不买花,这才恼了:“你们又不给钱。”
看他恼,这群人却笑了,在旁人眼里,他再怎么生气也是“美人娇嗔”,一点儿威慑力都没有,纷纷从口袋里掏出铜板碎银,往他衣服里塞去,还回头跟阮旭说:“你这漂亮的小夫郎,不会是从哪里偷跑出来的窑哥儿吧,还私藏什么?”
“不如拿出来让大家一起爽快,又不是不给你钱。”
“就是就是。”
治鸟虽然听不太懂他们的话,却能从态度上分清好赖,也不知道哪股脾气上来了,被抚摸的那只手直接扣上那人脖颈,不一会儿那人的身体就使不出力气了。
脖颈里本就有藏着大脑连接躯干的血管,颈动脉供血不足,还有窒息带来的心跳加速,不论哪一样对人都是致命的。被掐得紧了,小命都握在美人手心里,一身色胆瞬间消退干净,嘴里含含糊糊告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