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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娘撸胳膊挽袖子,把嘴欠的老顾客怼了一顿,回身又冲着厨房大喊:“老冯,做两道拿手菜,再给小暮下碗长寿面。把我昨晚卤的叉烧端一盘上来。”
回头又冲陶暮笑道:“这叉烧可是姐的独门手艺。一般人我都不给他吃。”
陶暮笑着道谢。知道陶暮晚上还没吃饭,在后厨炒菜的老板动作麻利的把陶暮的生日面和一盘叉烧先端上来。陶暮还没动筷子,大毛和小胖已经火急火燎的伸爪子。
那叉烧肉一直在老板特质的大铁锅里热着,捞出来的时候还热气腾腾。偷吃的两只小狼狗被烫的嗷嗷叫,毛比较厚的一只还不忘感慨:“这卤味做的真不错。老板娘不愧是老板娘,不但长的漂亮厨艺也好。怪不得冯哥把你当宝似的。”
比较实在的小胖不以为然:“我觉得还行吧。好像没有暮哥做的好吃。要我说暮哥的手艺才地道,卤的鸡爪子骨酥皮烂,唯独筋是QQ弹弹的。撒上芝麻粒在火上一烤,恨不得把嘴都黏上。”可惜陶暮人太懒,下厨的次数用手指头都能数出来。
可闭嘴吧!吃饭都堵不上你那张破嘴!
大毛恨铁不成钢的瞪了小胖一眼。吃免费的话还这么多,这小孩儿果然欠揍。
瞪的小胖莫名其妙:“你瞪我干嘛?”
“原来小暮还会做卤味?”老板娘眼睛一亮,笑眯眯地看着陶暮:“年纪轻轻长得帅,做饭又这么好吃,你女朋友可有福气了。”
她知道陶暮会做饭,是因为她跟老冯去早市采购的时候,曾经碰到过陶暮。据说是不太习惯南方菜的口味,想自己开火解解馋。老板娘记得特别清楚,那回陶暮做的是糖醋排骨、清蒸鱼和黄焖羊肉,菜出锅时从楼上飘下来的香味险些把店里客人的馋虫勾出来。
就那一回就让老板娘对陶暮的手艺记忆犹新。可惜那会儿大家还不太熟,老板娘也不好意思上楼敲门。
“那是当然。您还别不信,改天让暮哥给您露一手。”小胖搂着陶暮的肩膀大包大揽,油腻腻的右手在陶暮的凝视下小心翼翼地往外挪了挪。
小胖的这一番话倒是让不少老顾客回忆起了那天中午的饭菜香,顿时也跟着起哄:“不信,不信,除非陶暮给我们露一手的。”
“哎,你们别不信昂。”见不得陶暮被人质疑,小胖顿时急了,面红耳赤急头白脸的梗着脖子:“我可没撒谎,我们暮哥的厨艺真是一级棒。”
包括老板和老板娘在内,一众食客们哄堂大笑。王野单手捂脸,对发小的蠢钝不忍直视。
唯有陶暮没啥反应。
老板娘仗着自己白送出去的那碗卤煮,笑着追问:“我说小暮呀,有没有兴趣给姐姐露一手?”
顿了顿,又补充道:“不用你准备食材,店里都是现成的。你看哪天方便,直接过来就行。”
“而且姐也不让你白露一手。咱先说好,要是你做的卤煮真比姐做的好吃。那未来一个月,你跟大毛小胖就不用起火了,天天在我这小饭馆吃。怎么样?”
话音未落,已经有客人在那儿起哄:“呦,老板娘可不得了,人家富婆包养小帅哥才一次一个。你这是一气儿想要包养仨呀!”
“放你娘的狗臭屁!”老板娘凤眼一瞪,掐腰骂人:“敢开你娘的玩笑,不想活了是吧?”
被怼的客人一脸惹不起的拱手作揖,众人一阵哄笑。
老板娘话说到这份儿,陶暮也不好生硬拒绝,只得说道:“那就这周六吧。周六那天我没戏,正好借花献佛做顿饭,也算是谢谢老板和老板娘这些日子对我们的照顾。”
作者有话要说: 窝素一锅古都滴佐介,莫得寝亲,也莫得饱包,更莫得举高高【孤独的抽烟】.jpg
第6章
不夜宫。
一家从名字就能看出经营范围和经营主旨的夜店。其装修风格非常附和煤老板家富二代就连厕所水龙头都要镀金镶边的土豪审美。夜店门口还站着两排白衬衫黑丝袜脚踩十厘米黑色高跟鞋,制服短裙将将盖住大腿根儿的迎宾女郎。客人一推门就九十度鞠躬声音嗲嗲的喊着“欢迎光临”,然后扭动着翘臀把人从金碧辉煌的大堂引进一条整个墙壁都贴的跟超大号马赛克似的,灯光也闪烁的能晃瞎人眼的走廊,两旁的包厢里不断传出来鬼哭狼嚎的k歌声,直到走廊尽头,动感劲爆的dj舞曲越来越响,视野陡然开阔起来——
喜欢泡吧的年轻男女们站在舞池内,配合着嗨到震耳欲聋的dj舞曲摇头晃脑高举手臂,穿着特别清凉火辣的舞女们站在舞台上大跳艳舞,引来此起彼伏的嚎叫口哨,头顶的彩灯球明明灭灭,疯狂旋转时抖落出晃瞎人眼的各色光,乍一看上去就好像一舞池的丧尸在狂欢。
陶暮看着舞池里扭腰摆臀磨胸擦背的群魔乱舞,竟然有些不适应。
重生以前,陶暮执着于找沈毓的麻烦,根本没精力放松自己。后来又被沈毓的爱慕者联手封杀,不得不退出娱乐圈,被沈家大哥带在身边学做生意。身为早慧成熟的商业奇才,沈宸本身是个极度严谨古板的人,非常讨厌夜店ktv这些娱乐场所,连带着也极力反对家人进出这种地方。
陶暮刚回沈家那几年,为了讨好沈家人,自然沈家人不喜欢的事情他都不会做。后来被沈家人逐出家门,更是一门心思的想要报复。每天不是琢磨搞事情就是正在搞事情,把自己弄成一个苦大仇深的神经病,所有娱乐活动全都抛诸于脑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