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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暮无力的叹了口气:“我觉得你还是别想太多。先养好脚伤,然后去找教官,练习一下分解动作。主要是把每个动作都做到位。反正真正拍戏的时候也会有替身。你只需要把最后定格的动作摆好就可以了。”
“可是我这次加入《黑白》剧组,爸爸和大哥说了,让我尽量不要使用替身。能自己拍的戏全部自己拍好。”沈毓想了想,充满自信的说道:“而且我看过剧本了。我扮演的严御在剧本里戏份不多,打戏的部分更少。我也觉得仅仅是这些动作的话,我能够胜任。我现在只需要有人帮我而已。”
“暮暮,我在香城谁也不认识。能拜托的只有你了。”
被沈毓全然信赖的眼神看着,陶暮只觉得头都要炸了。就像是一块成了精的狗皮膏药不顾他的意愿死活都要贴上来。
还不如上辈子对他避之唯恐不及呢!
也不知道自己这辈子是造了什么孽,陶暮揉了揉太阳穴:“我自己也很忙。没有时间管你的事情。还有,你在警察学校呆了这么长时间。我看有很多学警都很喜欢你。对你的态度也不错。你完全可以跟他们请教。”
虽然那帮人的格斗技能是菜了点。但毕竟是正规的学警,教沈毓摆摆花架子这种事情,应该是可以胜任的。
沈毓听到这话,总不好说他不想找别人,只想让陶暮帮他。期期艾艾了半天,也没说出一句完整话来。只能眼巴巴地看着陶暮。
另外一边,听到江景文“转述”的几位学警脸色就不大好看。尤其是以钟承志为首的沈毓死忠粉。不得不说,打从沈毓入校以来,这些学警对沈毓真是特别好。大概是因为沈毓长得太过精致纤弱,之前又被家里保护的很好,浑身上下都情不自禁地散发着温室名卉的气场。
这些学警生怕沈毓受委屈,每天都心甘情愿的帮助沈毓打理内务,做值日工作,甚至心甘情愿的被沈毓拖后腿。结果几个星期过去了,在沈毓眼中他们居然还是陌生人,连陶暮这么个始终对他横眉冷目的外人都比不过。
实在有点丧气。
不过转瞬间,如同钟承志这样的人就给沈毓找好了借口:“我们沈毓本来就胆小,性子内向。当然比不了陶暮那种八面玲珑的人。不过我们一定会努力让沈毓信任我们的。”
对于钟承志的话,江景文等人连吐槽的欲望都没有。好在沈毓也没再说什么,教官已经吹哨子,示意大家集合,继续训练下午的科目。至于崴了脚的沈毓,只好坐在树荫底下看着大家训练。
警校的日常训练虽然要比部队的训练宽松太多。但是对于普通人来说,这一整天的训练下来,也够让人疲惫的。
对于陶暮来说,解决疲惫的最好方式就是出去嗨一嗨。泡个夜店玩个通宵,什么疲劳都洗干净了。
对于这种理论,江景文等学警一致认为必须要亲身实践一下。
陶暮上辈子来香城的次数并不多,这辈子更是第一次来。所以他对香城的夜店不太熟悉。但尽管不太熟悉,鼎鼎有名的兰桂坊还是听说过的。
一众学警们听到这三个字,顿时兴奋的嚎叫出声。
“不愧是京城赫赫有名的夜店小王子。你对我们香城的夜场也很熟悉嘛。”江景文笑嘻嘻的打趣道:“那里可是香城年轻人最喜欢去的酒吧一条街。据说整个中环最靓的女仔都在那边。”
有人举手问道:“我们是去清吧还是去嗨吧呀?”
陶暮莞尔:“出来玩当然是去嗨吧。不然怎么玩的尽兴。”
话音未落,一众学警们已经兴奋到吹口哨了。
一大帮人坐上计程车奔赴兰桂坊。这边的夜店特别多。而且低中高档都有。陶暮虽然嘴上说着对这边不熟,然而下了车就带着大家直奔一间针对高端消费者的夜店。
这家夜店有点特殊。十二点之前还是餐厅,过了十二点就会变成舞池嗨吧。
陶暮带着一大帮人进店的时候,店里已经聚集了很多浓妆艳抹的客人。都在等着舞池开场。
“我们要不要换一家啊?这种地方好贵的。”江景文拽了拽陶暮的衣袖,暗搓搓的说道:“开一瓶酒至少也要好几千块。我们这么多人——”
“玩的尽兴最重要。”陶暮拍了拍江景文的肩膀。所有人找地方坐下。
陶暮仔细观察着一帮学警的神色和动作。因为过来的人比较多,陶暮直接开了五瓶酒。他自己倒了一杯威士忌,提在手里慢慢把玩。其他学警们已经兴奋的到处撩妹去了。
陶暮就坐在吧台前。他脱了外套。只穿一件白衬衫,领口开着,露出精致的锁骨和一小片白皙的胸膛。衣摆收到裤腰里面,露出精瘦的腰肢。包裹在黑色牛仔裤里的一双大长腿交叠着。唇边勾勒出一抹漫不经心地弧度,一双眼睛有意无意间落在学警们的身上,若有所思的打量着。
舞池内明明灭灭的灯光将他的轮廓氤氲的愈发俊美。陶暮整个人都散发着介乎于禁欲和浪荡之间的奢靡气质。叫人看上一眼,就忍不住怦然心动。
很多男孩子女孩子便像被火光吸引的飞蛾一般,一个个,甚至三五成群的凑到陶暮跟前搭讪。
陶暮漫不经心地打发掉所有人。注意力一直都在几位学警身上。
毕竟,他带着一帮人来夜店,可不是真为了放松消遣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