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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节

      商量好了吃红烧的,方秋椒从背篓里翻出两只胖胖的猪蹄。
    她一手提一只:“都是前蹄,比后蹄更好吃!”
    黑白相框里照片上的人,含笑看着他们。
    第108章 红烧猪蹄
    脱毛清洗干净,剁成块的猪蹄冷水下锅。
    火苗在锅底下起伏,安静的伙房里偶尔响起“噼啪”声。
    关山海看向切着葱姜蒜的人。
    方秋椒的手比钢琴师的手还灵敏,手臂动作间便见葱姜蒜无声倒下,臣服在砧板上。
    基础功底在一日日的投入中渐渐变得厚实,不过眨眼的工夫,方秋椒就切好了葱姜蒜。
    方秋椒抄起勺子,正准备撇去煮猪蹄飘出来的浮末,瞥见关山海含着忧色的目光。
    她撇着浮末,开口道:“关哥,我堂姐的事谢谢你了。”
    关山海有些诧异:“你知道了?”
    方秋椒笑笑,笑意冲淡她今日积攒在面上的不平。
    “肯定是你啊!你跟她住一条街,只有关哥你能注意到她回村了。小哥也这么想,除了你,我们没想到别人。”
    方秋椒感激地看着关山海。
    她的面上还带着折腾一日的疲倦,但眼神不似他来时看见的黯淡、悲伤,像风吹熄的蜡烛又被点亮,笑容也轻松。
    一种被需要感,从关山海心底冒出来,细细密密地,缠绕着他的心脏。
    如果可以,他想解决掉她所有麻烦。
    想再靠近一些,更靠近一些。
    关山海坐在烧火的小板凳上,仰头望着小丫头:“我体贴吧,准备好怎么谢我了吗?”
    “好啊!”方秋椒爽快地应下。
    但又不想起来关山海缺什么,于是撇净浮末,往锅里加入葱姜和去味的酒后,方秋椒又问道:“关哥,你想要什么啊?”
    关山海凑一根柴火:“想要你——”
    话没说完,门外响起柴英秀的唤声:“椒椒,阿妈来烧火吧?”
    关山海将嘴里的话咽下去,表情自然地换一句:“婶子,你歇会吧。让我干点活,不然方夏不给我饭吃了。”
    “他就是说笑。”柴英秀才不信小儿子会不让朋友吃饭。
    她笑着催关山海:“小关,你去跟方夏玩吧,说说话也好,不用在这儿忙活。头回上门,怎么好让你个客人干活。”
    柴英秀缓了会,心情已好了许多。刚刚去把脏裤子换了下来,这才迟了会。
    关山海可不想跟个客人一样。
    他挪了一下小凳子,让出地方:“那婶子我们一块吧,大家说说话也好。”
    方秋椒也觉得热闹好,便道:“阿妈,你坐着吧,就当坐火边暖暖身子。”
    柴英秀坐下,关山海跟她攀谈起来。
    关山海有意跟人相处,那就没有聊不来的人。而且柴英秀本身也不是难缠的人,只需要挑着她知道的话题聊就行了。
    间或插一句俏皮话,笑声比锅里的香气更快响起来。
    方秋椒捞出锅里的猪蹄,道:“我要炒个糖色,你们小心点。”
    油里丢冰糖,糖和少许盐化在锅里,没一会,锅里清亮的色泽开始带上丝丝的红色。
    直到锅里化开的糖冒出大泡泡,颜色呈是枣红色,倒入猪蹄翻炒上色。
    猪蹄子块在锅里翻动,柴英秀道:“前蹄子肉厚筋多,适合吃肉。”
    她刚说一句,就见那锅里变戏法似的,一块块猪蹄渐渐变得红润起来,颜色特别漂亮。
    柴英秀惊呼:“一会就红了,还是好漂亮的红!”
    方秋椒自信道:“糖色炒得好就能这样。”
    话落,葱蒜和香料都被倒进锅里,跟着猪蹄一起翻炒。
    香料有好些种,但量很少,免得抢了猪蹄的肉味儿。后面接着加调料也是一样,只取辅味作用,以不能抢味为原则,得小心控制着量。
    随着方秋椒不停翻炒,锅里香气四溢。
    莫说柴英秀,关山海都觉得真是……香!
    葱姜香料的香气很香,但这些复杂香气里,那股子渐渐被炒出来的油脂香更吸引人,像是被其他香气捧着出来,钻进人的鼻子中。
    方秋椒最抗香,但大块大块的肉,带着诱人的色泽躺在锅里,闻着肉味儿还是忍不住觉得馋。
    人的本能,就是向往吃肉!
    炒好后,方秋椒将猪蹄伴着香料等物倒入高压锅,加水添盐,合盖焖煮。
    香气锁在高压锅里,这边锅里开始炒别的菜。
    可清淡可沾醋酱汁吃的醋鱼;酸香和蒜香打架的酸萝卜蒜苗炒肉;清炒的素净青菜,宛如白玉抱翡翠;最后是一大碗的葱花蛋汤,自家的小香葱香味都是清甜的。
    料都是提前备好的,只用炒菜就很快。
    最后一个菜好了,锅刚洗干净,就闻到一股子诱人的肉香气从高压锅的出气阀里冲出来。
    一瞬间,伙房里的所有的香气都被压住,只有那浓浓的肉香霸占人类的嗅觉。
    方小博不知道什么时候被香过来了,咽完口水,舌头馋得舔了舔他的嘴。
    方小博跑进伙房,大声道:“椒椒,好香好香啊!我在屋子里,都被香到了。”
    用洪大婶的话来说,就是香气一阵一阵的,真是馋坏邻居了!
    对着小孩期待又佩服的目光,方秋椒柔声道:“马上就好。”
    将猪蹄夹出来,又过滤掉香料,将最后的汤汁再浓收,一大碗的红烧猪蹄装盘,撒上些许碧绿葱花,点缀颜色,红烧猪蹄便好了。
    端菜上桌,米饭是纯米饭。
    这一桌子的饭菜,放在方田村厉害得不行。十里八村,过年都不带这么嚯嚯的。便是在湖市里,一般人家就算宴客,也做不到这般丰盛。
    轮到坐位置时,柴英秀带着方小博,方春笋尚玉华夫妻自是坐一块儿,方夏不用凳子,轮椅还有点占地。
    关山海端着碗饭,目光偷瞥了一眼身边的方秋椒。
    他面上还算平静,但心里可真就平静不下来了。
    他头一回跟小丫头这么坐,还是当着她家人的面,就好像、好像新女婿上门似的……
    柴英秀唤了一声:“小关,吃猪蹄啊!”
    “哦哦,好。婶子先破盘吧?”关山海知道这边的习俗。
    肉菜还得大人们先尝尝,当是破盘。实际上是怕小孩们馋嘴,一下子全都给吃了,家里劳力吃不上,才渐渐衍生出来的习俗。
    柴英秀笑着道:“小关知道得可真多。”
    说着话,柴英秀先夹起一块小的猪蹄。
    猪蹄的每一块肉都有皮,盛在碗里已能看得到猪皮的胶质都熬煮了出来,光泽红润亮眼。
    只见那块小猪蹄,在筷子上颤巍巍,满是软嘟嘟的肉感。
    然后被柴英秀送进嘴里。
    一入口,香喷喷的肉味就馋得人喉咙一开。
    咬一口
    表皮软弹,口感软糯,满嘴都是香喷喷的肉味!
    嘴巴都有种要被黏住的感觉,但一点儿不会觉得腻,只有满嘴的香。
    柴英秀解决掉这块猪蹄,这才开口道:“大口吃肉的香,我今天算是尝到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方家人都有了看别人吃第一口表情的习惯。仿佛是看着,就能提前得知食物的滋味一般。
    不过这般看着就很开胃。
    看得更饿的大家向着猪蹄下筷。
    猪蹄是自然的红润色泽,上面沾着浓收的汤底,也是带着香气的。
    那大块的猪蹄,得用筷子轻轻一戳,戳破猪皮,再一划,撕下一块来。
    其实每个人都知道方秋椒做菜好吃这事了,但第一次尝到这么肉香十足的猪蹄,大家心里还是忍不住一通狂夸。
    ——这猪蹄太香了吧!椒椒太厉害了!
    每个人都吃得一脸幸福,供桌上,也有两块猪蹄飘着香气。
    方秋椒自己吃着猪蹄,也特别满足。
    高压锅很给力,猪蹄在嘴里随便一咬,就能骨肉分离,一点儿没有吃上面的困难。
    猪蹄处的肉特别香,筋也被高压锅炖到了,吃着口感软弹。
    先跟着糖色加的盐,更是让猪蹄的入味做得极好,不是寡淡的肉香。
    每一口都吃着特别满足!
    猪蹄特别香,但看着口味重,尚玉华不敢多吃。
    她舀了蛋汤,又吃了两筷子青菜,这两个菜味道都很清淡,但是也很好吃。
    一口口下去,有种嘴里的味蕾都重新被唤醒的感觉,能感受到平常吃着青菜吃不出来的好吃。
    这就是厨师的功底了,极简单的菜,也能做得很好吃。
    方秋椒在系统的教育资料里,学的更是最精华的厨艺,是美味和营养的两全。
    方小博啃完一块猪蹄,嘴巴糊上一圈红,他尚不知道,乐呵道:“猪蹄好香啊!我从来没吃过这么香的猪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