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7章 我的身体我做主二
李淑媛回自己的房间梳洗了一番,换了衣服,便又离开家去医院陪儿子了。她以为自己掌握着公司最多的股份,以为丈夫不过是依附李家的一条狗,却不知道狗也会咬人的。而这个时候,金东成并非李淑媛想的一样在公司加班,而是在另外一个地方享福。一个他觉得才是家的地方。这里有崇拜他而不是瞧不起他的女人,有乖巧可爱身体健康的儿子。这里才是他的家,至于李家……
哼,他会想办法将李淑媛手中的股份都骗到手。即便骗不到手中,只有李淑媛将股份给了金元旭那个病秧子,自己作为金元旭的亲生父亲,最后股份也能够到自己手中。
等自己彻底掌握了李氏集团,就将集团的名字改为金氏,自己就可以光明正大地让小儿子出现在人前了。
这位想得好,却不知道李淑媛一直防备着他,早就立好了遗嘱,股份和李家的钱财不会留给他一丝一毫。
“亲爱的,快来吃饭了。”朴爱玉将饭菜全部端上桌子,招呼金东成吃饭。
这一位曾经是金东成的秘书,不过身上没有白领的特质,反而如同小女儿一般,长得也好。金东成一眼就瞧中了朴爱玉,没过两个月,朴爱玉便辞职做了金东成饲养的笼中鸟,给金东成生了一个健康的儿子金元辉。
这以后,金东成便常常以工作为由实际上是来情人这边了。李淑媛因为一心照顾儿子,忽略丈夫,不知道金东成在外面有了另一个家庭。而金东成因为有了健康的小儿子,对大儿子原本还有的那么点儿父子之情也都收了回来。一个注定早死的儿子,何必在意那么多呢?
“来了。”金东成放下电视遥控器,走到桌子边。十岁的小儿子金元辉已经在饭桌边坐好了,正夹了一块鸡翅啃着。
在重视规矩的泡菜国,金元辉这样子的行为可是非常没有家教的。但金东成和朴爱玉疼爱这个儿子,都没有斥责儿子,金东辉还用筷子夹了个鸡腿放进金元辉面前的碟子里面。
这一家三口父慈母爱,却不知道在公寓的楼下,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女盯着他们公寓的窗户咬牙切齿。
这个少女叫做金智恩,与金东成可是有着浓厚的血缘关系,是金东成的亲生女儿。你不过,现在的金智恩乃是重生回来的,对于这位亲生父亲,金智恩却是如同仇人一般痛恨着。
原来,金东成在与李淑媛结婚前曾经交过一个女朋友。不过后来金东成看中了李淑媛的家世和李家的金钱,与女朋友分手,开始疯狂追求李淑媛。
金智恩的妈妈伤心难过之时被青梅竹马的大哥哥安慰,投入大哥哥的怀抱,嫁给了大哥哥。大哥哥是真爱金智恩的妈妈,丝毫不在意金智恩的妈妈怀了别的男人的孩子,对待金智恩如同亲生女儿一样。
金智恩的妈妈后来又生了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金爸爸对金智恩依旧很好,并没有因为有了亲生儿女就转变对金智恩的态度。
金智恩前辈子十多年的生活可谓非常幸福,但她十八岁的时候,噩梦就降临到了身上。
十八岁那年,金智恩的妈妈与金东成见面了,金妈妈说漏了嘴,让金东成知道金智恩是他的女儿。金东成便对金智恩动了心思,亲手将这个女儿推入死亡的深渊。
原来,李淑媛在那个时候发现金东成有了外遇,还有了私生子。李淑媛愤怒不已,本想与金东成离婚。但后来想到一个主意没有离婚。原来那个时候金元旭的身体已经支撑不住了,再不换心脏,他就只有一个月的生命了。可惜匹配的心脏一直没有,李淑媛便将主意打到了金东成和其私生子金元辉的身上。
这两个人可是跟金元旭有着血脉之亲,说不得他们的心脏便与金元旭匹配,而且血脉亲人的心脏,排斥肯定不会跟陌生人的心脏排斥那样强。
李淑媛威胁金东成,要不就用他自己的心脏要不就用他心爱小儿子的心脏,让金东成自己选一个。金东成哪里会选,自己还没有活够呢,怎么愿意去死。小儿子是他的血脉传承,以后金家的香火还要靠小儿子传下去,至于大儿子,身体那么破败,他是不指望了。
金东成不想死也不想小儿子死,听到金智恩是自己的女儿,于是便将主意打在了金智恩的身上。他与李淑媛联手给金智恩制造了车祸意外,将心脏换给了金元旭。
金智恩含恨而死,怨气冲天,没想到竟然能够重生。
重生后的金智恩使计让金妈妈和金爸爸回到金爸爸的老家去继承家产了,不让金妈妈待在首尔,她也就不会遇到金东成,不会向金东成暴露自己是金东成的女儿。金东成不知道自己是他女儿,自然也不会要自己的心脏去还给金元旭。自己的性命终于保住了。
保住了性命的金智恩可不甘心放过前辈子的仇人,她要报仇,她不要前辈子的那些人好过!
金智恩的仇人自然是金东成和李淑媛,不过相比起李淑媛,她最恨的是金东成。做为女人,她能够理解李淑媛,没有哪个女人能够容忍丈夫出轨有私生子和私生女,而且李淑媛最初的目标可不是她,都是金东成将她推到李淑媛面前的。
金东成根本就不配做父亲。金东成虽然是他血脉上的父亲,但在她心中,她的父亲只有金爸爸。金东成这种恶毒自私的男人连人都不配做。
哼,在他眼中,只有金元辉才是他的孩子吧?不说自己,便是那个生病的金元旭,金东成都没有将其当成孩子吧?
想一想,金元旭也挺可怜的。
金智恩冷冷地注视着朴爱玉家公寓的窗户,嘴角勾起嗜血的笑容。
多么温馨美满的一家人啊!就让你们快活地多享受几天吧。以后你们可就没有这么开心的日子了。深渊正在朝你们招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