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节
留鹤挟住自己的刀:“师父当日就是带我去库房,从里面抽了一把给我……但我觉得我跟它很有缘。对我来说它独一无二!”
东奕嘴角抽搐了一下:“我曾听师父说,紫昆派的好铁都被大师伯玩光了,原来并非玩笑。”
楼歌道:“其实去年上半年二师叔不知怎么劝了一下师父之后,师父开始改冶铜了,最近正在帮四师叔做药钵,替五师叔打罗盘,还和七师叔合制了几个铜人,所以山中灵铁暂时可以得有盈余。”
留鹤小声道:“但是听说,那几个铜人造好后,是留着练我们……啊不,陪我们练武的,所以……”
东奕沉默着收起了他的刀。
楼歌四下一望,皱眉道:“黑霎?”
花淇淇往脚边一看,才发现黑霎不见了,刚才她在聚精会神听楼歌他们谈刀,竟然没有发现。
这娃竟然还是在别扭。
楼歌道:“反正它丢不了,肯定自己会回去,我们走吧。”招出飞剑,拉着花淇淇上剑。
他虽然口中说得轻松,但花淇淇知道,他心里还是蛮在意黑霎的。一路上,楼歌都飞得很低,一直望着地面。
但,飞了一路,都没发现它的踪影。
到了悟心园门前,花淇淇主动说:“要不就先送我到这里吧,你去别的地方找找黑霎。”
楼歌道:“它应该是自己先回去了。不过,我是有点事要先回山房看看。你今天早点休息,明天我再过来。”
花淇淇与楼歌道别,目送他离开,方才转身入园。
一进园子,她就无奈了。
田埂边,面朝萝卜那货蹲着的那一个小小的黑团,不正是黑霎么?
萝卜抖着叶子,在和黑霎聊天。
“……不然你也住到此处吧。虽然你是一头寻常的豹子,我是一株不凡的萝卜,但你我之于楼歌,其实是一样的。今日的我,就是明日的你。他既然能寡义于我,便可薄情于你……”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月的更新日期又开始啦!
第三十章
花淇淇“咳咳”两声,清了清喉咙。
萝卜抖一抖叶子:“你看这个女人,才真应了一个惨字。跟她一比,你我大可欣慰。”
花淇淇再重重咳嗽一声,走到田埂边,直接无视萝卜,蹲下身摸摸黑霎的头顶:“你怎么在这里?楼歌在找你呢。”
黑霎转过头,金灿灿的眼睛炯炯地瞪视花淇淇,花淇淇被瞪得一愣。
萝卜哼了一声:“商谈正事时,岂有妇人插话的余地?”
听这货说了太多这种话,花淇淇已经不痛不痒了。
“刚才某些萝卜说话的口气,可是比女人还怨妇。黑霎还是小孩子呢,你别把它往歪里带。”
萝卜立刻道:“吾乃是一株青葱水嫩,风华正茂的萝卜。你莫看这豹子的模样,只论年纪,吾更少年。”
花淇淇正色:“不能这样算。物种不同,生长速度不一样,要科学看待。”
话未落音,黑霎跳起身,再瞪了一眼花淇淇,飞奔而去。
萝卜颤了颤叶子:“哈哈!卖好也没用,女人,那只豹子不喜欢你。”
花淇淇下意识问:“为什么?”
黑霎一直在闹别扭,一场比试楼歌不能带它,真不算什么大事吧。
萝卜慢条斯理道:“嫉妒罢了。我等都是被楼歌带回来的。以往,被带回来的里面,楼歌只对它一个好。这几天带着你冷落了它,它自然会嫉妒。”
花淇淇汗毛立了一下。
这是什么形容,好像在皇上面前争宠后宫一样。
“你在搞笑吧,这是哪跟哪?”
萝卜拍拍叶片:“难道你不喜欢楼歌?”
“我……”花淇淇差点被口水呛到,“喜欢楼歌?怎么可能!”
“女人,你就口是心非罢。我等被楼歌带回来,皆因被他所吸引。何况你是个妇人,见得少年男子,这几日又与他同进同出,搂搂抱抱,耳鬓厮磨,怎能不心旌荡漾?”
花淇淇的脸火辣辣地热起来。
“你才心旌荡漾!就是他带我去看论法大会而已,光明正大,哪有这么猥琐。”
『但凡女子与一男子接近,便只说是女子不守妇道,这是甚么道理!
修仙门派,又谈何超凡脱俗!』
“倒是你,什么被楼歌吸引,喂,你不会才是喜欢楼歌吧?你放心,我不跟你抢。”
萝卜的缨子晃了晃:“女人,你是装糊涂,还是真糊涂,我等为何会被楼歌带回来,你难道现下还不知道?”
花淇淇瞪大眼:“知道什么?我是楼歌错带回来的我知道呀。”
“哈、哈、哈!”萝卜怪笑几声,打断她的话,“错?女人,你必然会被他拉来!”
花淇淇心中莫名一惊。
“不光是你,吾与那只豹子,亦是一样,因为楼歌有病!你真的不知道楼歌命盘奇异?”
花淇淇更愕然了。
萝卜长叹一声:“呔,楼歌尘缘奇乱之事,你不会蠢得还没打听到吧?”
夜里,花淇淇在床上翻来覆去,竟然失眠了。
缘分,这个词她一直觉得很玄妙。以前她不怎么信。
她关注过一些星座占卜,血型占卜之类的,也有同学在网上在线玩过什么紫薇星盘,命盘测试,但都很复杂的样子,她看不懂。
除了迷恋醉以外,她也偷偷喜欢过其他的男生。
当时她还是个初中的小萝莉呢,他是高她很多届的高中部学长,穿衬衫的时候特别好看,低头的样子非常温柔,她那时候经常假装无意中路过他经常出没的地方,就是想偷偷多看他两眼,偶尔目光一与他的接触,就赶紧跑开。
唉,现在想起来真丢脸,真花痴。
不过,不论是学长,还是醉,都不存在什么玄妙相关的东西。
因为喜欢,所以喜欢,非常简单。
真的会有莫名其妙被一个人吸引的事情吗?小说电视里会看到,但是,花淇淇不觉得会在自己身上发生。
楼歌,挺好的。
但是,就算他是跟她一样的普通人,应该也不会喜欢?
因为真不是她喜欢的类型。
所以,所谓被楼歌特殊的尘缘体质吸引这种事,真是让花淇淇难以接受。
萝卜说,楼歌之所以被紫昆派如此重视,并不只是因为楼歌的天分,更大的原因,是楼歌的命数很奇怪。
据说,他是空明子掌门在路边捡回来的,空掌门掐指一算,就算出这小儿命盘奇特,尤其尘缘一项非常奇怪。
简单来说,就是他有招惹莫名其妙东西的体质,就连去市集上买把葱,葱叶上都能沾带上一头大蒜。
每次楼歌外出一趟,都会捎带回很多奇怪的东西。他的师父和几位师叔就成了善后专员,其实悟心园中养的菜种的草,连林子里的鸟,都大部分是楼歌招惹回来的。
“吾本生在莽凉山中,那山里有个古天道人,是个散修,好养药炼丹。他修得是小道采补之法,种了一畦人参,用丹药催之,使其成灵参,再吸□□元。吾恰恰生在参田边。那一田凡参,怎及得上我这集天地之灵韵的萝卜,我只闻些许药气,便得有修为。”
萝卜被药催成精之后,谨慎潜伏,不敢露馅,害怕古天道人发现后,一个高兴,把它和参一起炖了。
然则,就在这个时候,楼歌路过此地。
“而后吾便被他带回来了。”
“他发现并解救了你?”
“这就是奇怪的地方,亦是楼歌的厉害之处了。他并不知道吾。当然也不是吾找上了他。吾只记得当时正和以前一样在打瞌睡,醒来后就在楼歌的包里了。而他直到回了师门,才发现了我。”
啊,不能再想下去了。
花淇淇翻个身,把脸埋进枕头里。有些很简单的事,想着想着,就会变成很玄乎的事。
她被楼歌带过来的过程还是明白并清晰的。
因为看电视的黑霎,误被带过来的倒霉鬼。
跟萝卜之流的不一样。
嗯,不过楼歌的这个体质,倒是后宫体质嘛……就是,他的后宫比较猎奇……
黑霎相当于那入门晚但位正中宫的正宫,萝卜也就是个冷宫里的怨妃,总是牢骚,神叨叨的。
嗯,她自己目前的状况,比较像那种莫名其妙进了宫的小丫鬟,得给萝卜怨妃浇水,伺候这货。
花淇淇在脑子里试图把萝卜拟人化,发现真的想象不能。还是有现成人形化状态的黑霎比较好脑补。
不行,黑霎还是小朋友,代入后宫剧是罪恶的。
脑补成……皇子什么的,还靠谱一点。
给黑霎包子吃,放在那个场景里,就是小丫鬟一边福身一边说:“主子请用膳。主子,今天的包子可还对胃口?”
“主子,吃完了饭我给您抓痒,啊不,梳发?悟心园的萝卜主子还等着小的服侍他沐浴呢。”
“主子……”
“主人。”
一愣之间,她回过神。
“主……人……”低哑的声音,从凝固着干涸血痕的嘴唇吐出。
“呵呵,你终于肯说这两个字了?”她轻轻挑起瘦削硌手的下巴,“再说一遍,你叫我什么?”
黑暗,眼前黑夜般的发丝散开,露出少年苍白的脸。
紫色的眼眸如寒冰覆盖的极地。
冷透的冰锥,不设防地刺入心中。
“……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