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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节

      作者有话要说:  本月更新开始,今天是正月初十,石头的节日,很适合更新我玉啊!
    第六十一章
    枯玉又叹了一口气,稚童的面庞上,满是圣父般的悲悯:“简凊凊,放手吧。许多年过去,历经轮回,为何你还是看不破?”
    她冷笑:“我?看不破?我在人间好好做人,到底是谁不放过我?”
    下决心入凡的那一瞬间,她真的是只想从头来过。
    简凊凊、妙灵,这倒霉催的一辈子的种种,这见鬼的修仙界的一切,她全部不想再要。只求一个重新来过的机会。
    然后呢?
    “你又何必事事都往极端想?当日正是如此,你才堕入魔道。或者你回到修仙界,的确是个意外。紫昆派怎会大费周章,只为陪你做戏?他们……”
    “你想说,他们一招灭了我非常省心,对不对?那你倒是给我解释解释隔壁的轩辕星萦啊。怎么可能那么凑巧。我入凡,她好端端地也入凡,你别说我跟她才是夙世因缘,纠缠一生哈,老娘我不搞百合。”
    枯玉又叹气:“我……的确不知。不过因被你禁锢在这躯壳中,你见到那参星宫主时,我也匆匆看了她一眼,她身上的气息极其不稳,像……和你当日相似,受了极重之伤,再塑灵魄。”
    她皱眉:“怎么可能。当时紫昆派围殴我的时候,她是跟着插了一爪,巴不得打死我,她就能和流昔双宿双飞,但当时我对付紫昆派的围攻尚无力,根本不及应付她的暗算。我还以为她跟流昔真的携手并肩成仙侣了呢。别告诉我,流昔也渣了她,于是她跟我一样了。”
    枯玉苦笑:“我怎么会知道?”
    萝卜竖着缨子,聚精会神地听着。她嗤了一声,将枯玉丢到地上,萝卜骨碌碌滚到枯玉脚边,拿身体撞撞他:“喂,听来当日很是爱恨纠葛,惊心动魄哪,可否详细说来听之?”
    她拎着缨子将萝卜提起:“你这么好奇,我亲自告诉你好不好呀?”
    萝卜凌然道:“疯妇,不要以为这样便能吓到吾。君子一身傲骨节气,纵若被剁碎风干凉拌又何妨?反观尔,痴恋流昔到走火入魔,呜呼,吃下一百盘凉拌萝卜,你也是个可悲的怨妇!”
    她目光一寒:“看来你很知道情况。”
    萝卜道:“零碎言语,拼拼就知真相,能有何难?疯妇,你虽然无可救药,吾还是要再劝你几句,男女之情这种事,本来就是一个巴掌拍不响,烧饼必须贴热锅。自己一头沉,休怪旁人不理会。更不能因为你衰,就对别人使坏。”
    枯玉见她神情凌厉,唯恐她对萝卜下杀手,即刻又道:“我当日答应帮你入凡,是以为你会放下一切,放开对流昔的执念,却不曾想,你仍执迷不悟。既然如此,你当初又何必入凡?”
    流昔?执念?
    真的只是因为流昔?
    “若我不是简氏女,若我不曾进紫昆派,之后种种,便不会有。生不能选,开头不能选,到得如今,难道都是我的错?”
    凊凊,人之为人,当要认清自身,知命,入世方能脱凡。
    妙灵,不如人,并不可耻。
    不争,不执,方是道。
    人本无高下,斤斤计较是徒劳。
    ……
    一句句都是妙语箴言,那么师父,当初为何让我进紫昆派?
    那时她曾问出这句话,师父沉默许久,长叹一口气:“是师父错了,那时,掌门和为师都没有想明白,乱了心性。”
    然后呢?被改变的,是她的一辈子!轻轻松松一句道歉就可以打发?
    妙灵,你我唯有同门之谊。我对所有同门后辈,都是一样。可能常常忘记你是女子,应多有避讳。你之于我,我之于你,如同一切常人。
    ……
    又是抱歉,口口声声说着抱歉,却依然在说教着大道理,似乎那个最错的人,还是她。
    为什么?到底为什么?
    流昔……流昔……
    的确是她不堪回首的过往。
    “小家伙,你挺用功啊,在背什么书?”流昔从草地上斜撑起身体,揉揉她头顶,双眼尤带着睡意。
    “师父交待要全部记住。”她抱紧书本。
    “哈~~”流昔轻笑一声,“真是个好孩子,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师父也天天拿棍子抽着我念书。跟你一比,我更知道我当时多么讨嫌了。”
    她一本正经地说:“师父没有打过我。”师父训话的时候表情严厉,但对她很关爱。
    “你师父当然不会打你。我师父抽我是因为我不听他老人家话。” 流昔瞄了一眼过她手中书的封皮,“哈,是这本,我到现在都只会背开头两页。对了,这本我记得是修行十年以上的弟子才看的书,怎么会让你背?”
    她犹豫了很久,鼓起勇气说:“告诉你一个秘密,本来不可以和别人说的,我只告诉你。”
    流昔哈哈一笑:“好,我一定不会告诉旁人,说吧。”
    她小小声说:“师父没有说过,但是我知道,她是希望我能胜过一个叫轩辕星萦的人。你应该听说过她吧,就是参星宫的那个轩辕星萦。”
    流昔却摇摇头:“参星宫我当然听过,不过,你说的这个我就……”
    她不能相信:“你真没听说过轩辕星萦吗?她很厉害的,连掌门师尊都因为她没有进我们门派很懊恼。”
    流昔再伸出手揉揉她的头顶,洁白的牙齿在树荫筛下的阳光中闪闪发亮:“师父们就是这个样子了,会给你树立一个或无数个榜样标杆,拿你和他比来比去,又累又无聊。喔,我对你这么说好像不太好,你师父肯定会不高兴。不过,你记住,不管是当前这个轩辕星萦,还是将来会有什么轩扁星萦,人都要做自己,不要因为别人而改变自己,活,只为自己而活。”
    活,只为自己而活。
    流昔可能想不到,他随口的话却能动摇她最根本的心性。而这或许就是之后种种的由头。
    只为自己而活。
    可她不能为自己而活。
    为什么?为什么一定要听师父的话,为什么一定要做这些她其实并不喜欢的事?
    为什么一定一定要被拿来和那个叫轩辕星萦的人比较?
    从进师门的那一刻,“轩辕星萦”这四个字,就和她紧紧捆在了一起。她不想听,很讨厌这个名字,却几乎每天每月都能听到,即便在进入师门的一百多年期间,根本没见过这个人。
    “妙灵师妹是简氏的嫡女啊,为什么会到我们紫昆派?”
    “简氏之女是很有来历,不过参星宫的轩辕星萦是棠国的公主吧?”
    ……
    “妙灵小师妹好厉害,十岁就能修到初元。连含明师祖也没有在这个年龄到这种境界。”
    “可是,参星宫的轩辕星萦是九岁就到达初元境界了吧?”
    “那是轩辕星萦啊!”
    ……
    她在家的时候,爹娘疼,哥哥们宠,爹爹时常举着她说:“凊凊是爹爹最珍贵的宝贝。”但是,这样说的爹爹,却点头让她进了紫昆派。
    她无论怎么努力,师父都不会同样笑着夸她一句,只说:“尚可,但切忌不要骄傲,天外有天,人外有人,世上强过你的有许许多多。”
    比如,轩辕星萦。
    从进了紫昆派,变成妙灵的那一刻起,她再也不是独一无二。
    萝卜蹬了蹬根部:“呜呼,疯妇,纠缠在执念之中,只会让你越陷越深。”
    她抛下萝卜,懒得理会。
    她忽然明白了,当日迷恋流昔的缘由。
    因为整个紫昆派中,唯独他只把她当做简凊凊,和他在一起的时候,不会有“轩辕星萦”四个字。
    整个紫昆派中,亦只有他会那样笑着看她。之后的种种情怀,只因她眷恋着初次见面他摸她头顶时,掌心的温度。
    第六十二章
    楼歌和东奕离开了茶棚,又在街上搜寻。
    忽而,楼歌驻足,瞥向街边。靠路口的转角处,有几个散摊儿,摆着些卦盘、书册、葫芦、串珠之类的小物件。几乎全都是新制做旧充当假灵器或古董的东西。楼歌走向了其中的一个摊位,拿起了摊子角落上一个黑漆漆的东西。
    那是一枚戒指,上方镶着一个鬼面骷髅,指环是新的,只是染了一层拙劣的颜色,鬼面骷髅上刷着同样的颜色,骨骼突出处都磨得很圆润,却是件旧物。骷髅和戒指的相接处被打磨过,原本应该是另外一件器物上的东西。
    楼歌和东奕都没有穿道服,但摊主看他二人的神采,便知非同寻常,很是讨好地笑道:“公子好眼力,这可是件宝物,乃我家传之物,因家道中落,没办法才拿来变卖。”
    楼歌一笑:“这东西要是老板家传的宝贝,我真不敢买了。”
    摊主立刻道:“它遇上公子,即是有缘,能给它寻个好去处,我亦不会愧对先人了。”
    楼歌道:“我说不敢买,不是不想夺人所爱,而是怕万一老板反悔,我打不过你。”
    摊主一愣,又呵呵笑:“公子真风趣,何出此言哪!”
    旁边的东奕悠悠道:“老板,这个鬼面骷髅可是个厉害的东西,对于修习幽冥鬼术大有增益,看来老板的家世不寻常。”
    摊主的表情再一变,笑容也有点僵了:“小公子,话不能乱说……我活了这么大岁数,自知没什么仙缘,但从来不敢走邪路!城隍庙中亦有鬼面骷髅,怎么就叫邪了?”
    楼歌道:“正道之中,但凡有鬼面或骷髅,其旁必有神道。单单只有鬼面骷髅,便是邪术了。”
    东奕抬袖举出一块令牌:“老板,我二人是紫昆派弟子,受郡守之托来查县中人口失踪一案,请同我们衙门里走一趟吧。”
    摊主一个哆嗦,连连作揖:“嗳呦嗳呦,二位小道长,放过小人吧!真真是小的有眼不识泰山。我就是个做小买卖的,真修什么邪术,哪还用得着在路边摆摊?”
    四周行人和左右摊主都围拢过来,楼歌抬手丢出一个隔离术,将闲杂人等隔绝在外,摊主看着笼罩周围的金光灿烂光壁,愈发知道他二人绝非寻常,所说的身份绝对没有掺水,更加惶恐。
    楼歌道:“老板,我与师弟亦不想惊吓你。我知道,这个戒指绝非你家传之物,但请告诉我们,你是如何得到这个鬼面骷髅的。”
    摊主哭丧着脸,又作了作揖:“两位道长真是法眼通天。这个戒指上的骷髅,其实,是,是我在大街上捡的……”
    东奕道:“捡的?这个鬼面骷髅分明是件破碎法宝上的东西,只能在打斗之中掉落,这座城里,近十年内,绝对没有发生过法力斗殴事件,怎么可能捡到?”
    摊主声音蓦地高了:“真的是捡的!就在隔壁那条街!掉这东西的那人我还记得!小道长真心应该去查他!!!”
    楼歌和东奕互望一眼,楼歌拍拍摊主的肩膀:“老板,慢慢说,详细说,不急。”
    摊主抹了一把眼泪鼻涕,稀里哗啦倒出原委——那天傍晚,他收摊回去,路过旁边那条街,正遇上香烛店的小伙计在将一个人往外赶。
    “那人看外貌还是青壮年纪,书生打扮,好像是想赊些香烛,那店里没同意。跟那店的小二言语不合,像要上手,小人好管闲事,就上前劝了几句。”
    那人本似有些恼怒,要和小伙计撕扯,见摊主上来,反而低下头,匆匆走了。
    “我跟掌柜的熟悉,随口闲聊了两句,要走的时候,看见地上掉着这个东西。两位小道长,我虽然没天分,也是修过道法的人,捡了这个东西后,真是觉得没什么邪气才敢留的啊!我是个手艺人,看它雕工很细,拿着镶了个戒指!绝绝对对没有其他意思!两位小道长法眼明察,高抬贵手!”
    楼歌掂了掂那枚戒指:“老板,多少钱?”
    摊主又作揖:“就送给二位小道长了!结缘!白送!愿早日找到真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