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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章
将那个黑帮的后续事情处理完之后, 杰森选择了带着爱丽丝离开这座城市。
哪怕那个黑帮已经无法威胁到他们了,但是杰森依旧做出了这个决定。爱丽丝的身体已经治疗的差不多了, 而这并不是一座适宜居住的城市。
要是只有杰森一个人的话,哪怕是哥谭那种地方他也可以活的风生水起。但是他不是一个人,他还有一个孩子,这就导致了诸如哥谭、纽约这种事故多发城市,被杰森排除在了定居地之外。
选了半天之后,杰森最终决定带着爱丽丝去中心城。那座反派自有规矩,不伤害孩子的城市。
在收拾行李的时候, 他拿起背包时, 一本厚厚的书通过没有拉上的拉链掉了出来。
杰森俯身将书捡起,《圣经》二字映入眼帘。
奇怪,他有这本书吗?
当杰森随手翻开书本后,一阵剧烈的疼痛席卷了他的大脑。
高高举起他的男人、温柔可亲的女人、一个没有兑现的诺言、黑/帮、毒/品、破旧的电视机……
许许多多的记忆瞬间涌入了杰森的大脑, 他的过去, 在这一刻, 才真正的对他展露了出来。
只是翻开一看,杰森就恢复了自己五岁之前,也就是看到《蝙蝠侠:红头罩之下》之前的记忆。
他终于不再是无根的浮萍, 他的根, 在哥谭, 在犯罪巷。他终于再次成为了一个有过去、有来处的人。
这种切实的记忆, 是通过报纸了解的过去无法取代的。
之后,不论杰森如何翻看《圣经》,他的记忆都没有再恢复。
这突如其来的记忆,并没有改变杰森一开始的打算。毕竟哥谭可一点也不适合一个婴儿的生存,尤其是哥谭的犯罪巷, 哪怕杰森就在那里长大,但如果你要让他说那里有多好,他也真没有办法违心的说出来。
毕竟那里哪有什么好呢?
杰森只要一想到爱丽丝有可能会像自己那样长大,他整个人都不好了。
他的童年,他无法选择,但是爱丽丝的童年,杰森希望自己可以给予对方自己未曾拥有的一切美好。父亲的意义,不就是这个嘛。
哪怕没有想起关于《圣经》的事情,杰森依旧将那本《圣经》珍之重之的放在了自己的包里。
背上包、带着一行李箱爱丽丝的东西、抱起爱丽丝,杰森出发了。
因为爱丽丝年纪太小,有一些出行方式他们是无法使用的。就比如说汽车,孩子要6个月以后才可以坐汽车,而且时间还不能太久。爱丽丝现在才3个月,显然是不可以的。至于飞机,虽然说孩子出生14天之后就可以买飞机票了,但杰森很清楚这个年纪的孩子坐飞机存在太多的危险。
对很多成年人而言稀疏平常的事情,对孩子来说,就是天大的危险。
因为没有什么抚养孩子的经验,再加上杰森也没有什么长辈可以指导一下自己,所以他只能选择相信科学。什么事情只要对孩子有一点危险,杰森都会去避开。
他从来不是一个幸运的人,而爱丽丝,虽然她能够大难不死,但是想一想她死去的父母,杰森实在无法觉得对方算的上是什么幸运儿,所以他们还是不要去作死的好。
最后出于安全考虑,杰森选择的出行方式为步行。
是的,他准备背着包、拖着行李箱、抱着孩子一路步行去中心城。
以他们现在所在的位置,步行去中心城的话,对普通人而言,走上大半年也不一定能到。
但杰森不是普通人啊,他是魔法师,魔法师的步行,那能是普通的步行吗?加速魔法、飞行魔法了解一下?
有着魔法的加持,杰森仅仅用了一个月,就带着爱丽丝来到中心城,这座被称为“新手村”的宜居城市。
一路走来,杰森瘦了10斤,爱丽丝胖了5斤。
踏入中心城的第一刻,杰森就和闪电侠来了一个狭路相逢。不过由于对方速度过快,杰森只隐约看到了一道红色的影子。而由于杰森变化不小,闪电侠也没有在擦肩而过的时候认出杰森。
因此,蝙蝠侠错过了一个得知自家二崽消息的机会。
找好了房子之后,杰森用最快的速度将房子租了下来。租好房子之后,他先是麻利的打扫好了一间房间,将爱丽丝安顿好,然后就开始了大扫除。
只用了不到一天的时间,整个房子清理一新。在此期间,他还在打扫之余冲好奶粉去喂了爱丽丝几次、换了两次爱丽丝的尿不湿。
杰森在征得了房东的同意后,给房子换了一下壁纸。桌子上的花瓶中插上了一束薰衣草,阳台、客厅中多了几盆绿色的植物,房子里边边角角尖锐的地方也都被包了起来。餐厅的饭桌上已经摆上了晚餐,爱丽丝的奶粉也已经冲好了,杰森还烤了小饼干,准备一会儿去拜访邻居……
杰森的居家生活能力,可以说显现无遗。
晚餐时间,杰森先抱着爱丽丝喂完了冲好的奶,然后才开始自己吃饭。
爱丽丝并不是一个非常难带的孩子,正相反,杰森感觉对方挺省心的。每天除了要喝奶、拉粑粑、尿尿、说他听不懂的婴儿语……就是睡觉觉了。
因为带孩子的原因,杰森现在整个人身上都带着一股奶味。这种味道大大的削弱了他的脸以及气质中透露出来的锋利感,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他的威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