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新御宅屋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第75页

      施琼羽的灵草田,现在已经属于温新泽了。
    施琼羽要留在天望城打理店铺,没有时间继续照顾灵草田。她觉得与其荒废,不如让给温新泽种植。灵草田里布有聚灵阵,她只能种一些低阶灵草,但以温新泽的种植天赋,绝对能发挥出更高的价值。
    温新泽欢天喜地地种了三天灵草,十一、五一、霜天白鹿和青角羊也都跟着他忙前忙后。等他把从秘境带出来的灵草全部移植完毕,终于有时间着手收拾庭院里的花草了。
    他住处的庭院里,种的大多都是普通花草灌木,剩下的一小部分是容易养殖的低阶灵草。时值春日,万物复苏,几场春雨之后,几日没有打理的花草,过道都几乎要被繁盛的草木遮掩起来。
    温新泽先把杂草除了,然后拿着剪刀开始修剪多余的枝条。剪下来的枝叶,会被跟在他身旁的霜天白鹿和青角羊吃掉,都不需要他收拾残枝。
    温新泽在一丛枝繁叶茂的灌木上剪了两刀,看向坐在银杏树下看书的丞钧,“丞钧,你说我是不是应该给霜天白鹿和青角羊取个名字?你有建议吗?”
    丞钧将书反扣在手边的矮桌上,懒洋洋地看向温新泽,“叫祖师爷。”
    温新泽:“……祖师爷。”
    丞钧目光落在霜天白鹿上:“它可以叫三一五。”
    “为什么?”
    “它是你从沐春大会带回来的灵兽,沐春大会举办时间是三月十五日。”
    “……”有十一和五一两个例子在前,他就该猜到丞钧的取名风格的。已经又国庆节和劳动节,他可不想再多一个三一五消费者权益日。温新泽思索片刻,随即决定道,“就叫.春和景明吧。青角羊叫.春和,霜天白鹿就叫景明。”
    “也没比我的三一五好到哪里去。”
    “是是是……”温新泽说着继续修剪面前的灌木。
    温新泽刚将一丛灌木初步修剪出兔子的造型,就看到十一和五一两人分别抱着一摞书从外面进来。
    丞钧从回来那天开始,就一直在看书。
    温新泽只知道丞钧看的那些书,都是从悬器门的藏书楼找的,并不清楚具体是些什么书。闲来无事看书消遣很正常,但丞钧那样子,与其说是在看书消遣,不如说是在找什么东西。
    看着十一和五一把抱回来的书,堆在丞钧手边的矮桌上,温新泽还是忍不住好奇,放下剪刀走了过去。
    “这都是些什么书?”堆在矮桌上的两摞书,最上面的两本封皮上写着字,但却是撇捺潦草的古体字。温新泽盯着认了一会儿,确定那是他认不出的字。
    “悬器门门派山庄的建造记录。”丞钧说着,从一本书里翻出一张羊皮纸。
    羊皮纸打开,画在上面的图就展露了出来。这图温新泽一眼就看懂了,是一张别院的布局图。
    “你看建造记录做什么?”温新泽问道。
    “这院子太小了,我要换个地方住。”丞钧收起手上的羊皮纸,夹回原来那本书里,“你看谁家祖师爷住的地方那么寒酸的?待我挑好了地方,就把那处荒废的房子推了重建。”
    温新泽并不觉得寒酸,不过想到丞钧房间里的摆设,不得不承认,这个院子对对方来说确实寒酸了。
    丞钧不喜欢亏待自己,先前会选择住在这里,是因为他并不打算在此停留,暂住的地方没必要过于讲究。但如今他决定留在悬器门,自然也就对住处挑剔起来了。
    悬器门的铺子即将开张,他本应该留着钱用作生意上的周转,不过看着丞钧挑剔的模样,温新泽想任性一回,纵容对方的挑剔。
    这人难得愿意停留,他自当慷慨相迎。
    丞钧又连着翻看了几张图纸后,从袖子里摸出一张图纸放在桌上,“不挑了,就决定要这处吧。”
    温新泽伸手拿过那张图纸,展开一看,发现上面画的是位于多宝山山顶的那座别院。其他别院温新泽不清楚,但山顶这座他听却是沈淮川提过。据说是山庄内占地面积最大的建筑,曾经是门内辈分最高的人居住的地方。
    现在让丞钧住进去,倒是合适。
    “大师伯他们不在,林飞也没时间,得从外面找人来重建才行。”温新泽看着图纸说道,“占地面积有点大,需要多找点人手,不知道之前租铺子剩下的灵石够不够用……”
    “你出钱?”丞钧意外地看着温新泽,“这么大方?”
    “不能让祖师爷住那么寒酸的地方嘛!”温新泽道,“作为掌门,我义不容辞。”
    隔日,温新泽便托十一跑了一趟长天门,请了二十余名修士过来帮忙修建山顶别院。
    修真界的房屋建造方面,主要涉及建筑材料的炼制和法阵的刻画。法阵丞钧可以搞定,其余便是炼器师的工作了。
    丞钧看着温新泽带着长天门的修士去了山顶后,开口吩咐五一,“五一,去我洞府取些建房材料。”
    五一:“是。”
    丞钧:“十一,你去请三醉真人过来。”
    十一:“请他老人家过来帮忙修建别院吗?”
    丞钧:“不然呢?”
    十一:“请三醉真人温掌门怕是付不起灵石……”
    丞钧:“我来付,不许告诉温新泽。”
    十一:“为什么?”
    为什么?因为不想扰了那人大包大揽的兴致。而且,他也很享受这种被人大包大揽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