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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7节

      第371章 摸金校尉
    马师爷介绍说:“这位是章芸章小姐,章家对我有恩,所以我一直把章芸当成亲孙女一样看待。我都这样一把年纪了,该有的荣华富贵也都有了,很久都没在江湖上行走过,也只有章芸,才能让我出山!”
    我打量着章芸,不知道这个年轻女人是什么来头,居然能请出马师爷这个顶尖土夫子。
    章芸属于那种长的很有味道的女人,第一眼看过去并不是十分惊艳,但慢慢品味,却发现章芸非常耐看,越看越好看,越看越有型,有一种冷艳的美感。
    章芸穿着一袭紧身黑衣,包裹出曼妙的身段,长发扎了个马尾,显得很干练。巴掌脸,五官比较深邃,尤其是那双眼睛,涂抹着冰蓝色的眼影,看上去就像暗夜里的精灵,妖娆妩媚。
    俗话说得好,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作为一个正常发育的成年男子,我确实忍不住多看了章芸几眼。
    但是这几眼,却被张梦瑶看在眼里。
    突然,我的屁股狠狠疼了一下,张梦瑶伸手掐了掐我的屁股,低声道:“有那么好看吗?我看你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胡说八道!”我揉了揉屁股,主动伸手过去:“章芸小姐,你好!”
    章芸很冷酷,并没有立即跟我握手,而是问马师爷:“他们是什么人?”
    马师爷就对章芸说:“几十年前,我带了一件土货途经黄河,被奸细走漏风声,联合排教的人来抢夺我的土货。那件土货是我和你爹第一次合作搞出来的东西,当时你爹也在船上,我和你爹差点遇袭,幸得黄河九门中的陈三爷相救,方才躲过此劫。试想想,若不是陈三爷,我和你爹早都死了,兴许也不会有你了!”
    章芸点点头:“这件事情我爹也跟我提起过,因为那是他第一次正式出道,所以他对这件事情印象很深!”
    马师爷指着我,向章芸介绍道:“这位,陈阿九,便是陈三爷的孙子!”
    章芸哦了一声,看我的眼神这才柔和了一些,同我握了握手,说了句“幸会!”
    章芸戴着战术手套,随便握了握手,我能感觉到她的手指很有力,应该是个练家子。
    在同章芸握手的时候,我忽然瞥见章芸雪白的脖子上,戴着一条黑色的皮绳。皮绳上有个吊坠,吊坠约莫拇指大小,女孩子戴项链原本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她这个吊坠却一下子吸引了我的注意力。
    吊坠很奇怪,像是某种动物的爪子,经过特殊工艺的处理,就像镀了一层金。
    其实我是在看章芸胸口的吊坠,但章芸可能以为我在看她的胸部,立即松开手,退后一步,下意识伸手捂着胸口,原本柔和下来的眼神,一下子又变得冰冷如刀。
    章芸的这个遮掩动作,让我意识到她可能对我产生了误会,于是我赶紧跟她解释说:“你脖子上的吊坠,很奇特!”
    章芸听我在说她的吊坠,这才缓缓放下手,指着胸口上的吊坠说:“这是穿山甲的爪子!”
    穿山甲的爪子?!
    用穿山甲的爪子,做成的吊坠,这也太奇特了吧!
    还是唐娇娇见多识广,低低惊呼道:“章芸小姐,莫非你是摸金校尉?”
    章芸毫不掩饰自己的身份,点头说道:“祖传手艺!”
    怪不得章芸能够请马师爷出山,原来章家是摸金校尉呀!
    唐娇娇说:“摸金校尉的身份特征,就是在脖子上挂一个穿山甲的吊坠,据说这个穿山甲的爪子,有辟邪奇效,摸金校尉挂在身上,也是一种护身符!当然,这个护身符有个更准确的名称,摸金符。摸金符可不是普通人能够拥有的,只有真正的摸金校尉,才有资格佩戴摸金符!”
    章芸看了唐娇娇一眼:“小妹妹,年纪不大,知道的东西倒不少!”
    唐娇娇笑着说:“以前我爹长期把我关在家里,让我看各种各样的书,我的脑子里还是塞了不少东西的!”
    “哦?那你可知道摸金校尉的来历?”章芸环抱手臂,好像有意要考一考唐娇娇。
    唐娇娇也不含糊,说了句“当然知道”,便噼里啪啦打开了话匣子。
    唐娇娇掰着手指头,摇头晃脑的样子,就像背书的小学生:“摸金校尉起源于东汉末年三国时期,那时袁绍将与曹操相争,陈琳奉袁绍之命撰写檄文,文中提及当时魏军的领袖曹操,为了弥补军饷不足,特别设立发丘中郎将,摸金校尉等军衔,专司盗墓取财,贴补军用!所以摸金校尉最开始,是盗墓军官的一种职称。而后,代代相传,便成了顶尖盗墓者的一种尊称!”
    章芸坐了下来,这个外表冷酷的女人,今晚好像被唐娇娇勾起了谈话的兴趣,她继续深入跟我们讲起摸金校尉的前世今生。
    在三国争霸初期,曹操的势力范围仍然很小。有些时候,打下的城池往往还没来得及休整,就已经换了新的主人。地盘“朝秦暮楚”已不是什么新鲜事。谁都不知道自己能在占领的地盘上盘踞多久,打下的城池经常被洗劫一空。
    在这种情况下,军队很难实现休养生息的目的。军阀混战使曹操的大军无法长时间休整,也使流离失所的农民看到春种却等不到秋收。这好比刚刚做好的一锅饭,转眼间却变成了别人的盘中餐,于是,在短时间内筹到军饷成了诸侯们四处杀伐攻战的先决条件。
    为了解决自己的粮饷问题,曹操把目光放在了盗墓这个古老的行当上。
    众所周知,西汉中期,经历文景之治的太平盛世之后,社会生产力得到充分发挥,经济的繁荣使得当时厚葬成风。这也就为曹操偷坟掘墓,盗取金银财宝以充军饷提供了条件。
    “发丘中郎将”和“摸金校尉”这类专司盗墓的官职在曹操的军队里便应运而生。
    按常理来说,这不是一个光彩的行当,但所谓“大行不顾细谨,大礼不辞小让。”胸怀天下的曹孟德,只要军队能吃上饭、打胜仗,哪里还在乎背上骂名。
    曹操之时,摸金校尉是正规的军事编制。
    曹操之后,盗墓者皆各自为政,凡以摸金之法盗墓,均为摸金校尉。
    随着时间的推移,能够掌握摸金之法的人越来越少,摸金校尉也就越来越少,所以现在这个年代,还能在江湖上行走的摸金校尉,那绝对是一等一的高手。
    第372章 摸金诡事(上)
    夜已经深了,经历了这一连串的事情以后,我们也是睡意全无。
    章芸他们的营地很隐蔽,是在草坡下的一个洞窟里,外面是一人多高的草丛,不拨开草丛根本不知道里面还有个洞,既隐蔽,又能遮风挡雨,只需要一个人站岗守夜,往那洞窟口一站,便能“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可以说是相当安全。
    除了章芸和马师爷以外,他们还带来了六个手下,这六个手下都很年轻,全都是章家栽培出来的。
    我们的口粮都在越野车上,越野车跌入海子以后,随身携带的东西都丢了。
    晚上的时候一人吃了一条烤鱼,经过方才激烈的追逐打斗,那点烤鱼早就在肚子里消化掉了,此时的我们饥肠辘辘,肚子不争气的咕咕直叫。
    马师爷笑了笑,问我们是不是饿了。
    我揉了揉肚子,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好像……是有一点点……”
    马师爷打开一个背包,里面装了很多食物,有罐头,有便当,甚至还有泡面,当然,也少不了风干牛肉,啤酒之类的东西。
    我们的肚子确实是饿了,在火上烧开一壶水,一人煮了碗泡面。
    马师爷开了几罐啤酒递给我们,大家一边喝酒一边聊天。
    聊到高兴之处,我们缠着马师爷跟大家讲一讲地底下面的故事,马师爷当了几十年的土夫子,自身所经历的传奇故事肯定很多。
    在我们的要求下,马师爷说:“好好好,我跟陵墓打了一辈子交道,碰上的怪事儿确实不少。我也是命大,亏得祖上冒青烟,才能一直活到现在,那些当年跟着我一起闯荡江湖的朋友,死的死,伤的伤,除了我以外,没一个落得善终,这是干我们这行的报应。
    凶险的事情我也经历的很多,既然你们这么想听,那我便拣一件事儿说说吧!”
    马师爷喝了一口酒,讲起了二十多年前,他在湘西盗墓的一次离奇遭遇。
    马师爷这个人,从小天赋异禀,精通风水之术,那年他路过湘西,在一个名叫玉瓶山的地方,寻到了一处风水宝穴。
    通过实地勘察踩点,马师爷分析,在这处风水宝穴的下面,必定葬着一个贵族大墓,而且这个贵族大墓还从未被人盗掘过。
    经过几千年的盗墓挖掘,现存于世的完整墓穴,已经少之又少,一些古墓甚至被几拨人光顾过,里面的财物早就被洗劫得干干净净,连口残汤剩水都没留下。所以,现在还能找到一座没有被盗掘过的古墓,就像中奖一样,是非常幸运的一件事情。
    马师爷做事非常谨慎,没有绝对的把握,他不得贸然出手。
    尤其是挖掘这种大墓,马师爷更是要把每一步工作都做到一丝不漏,哪怕是前期的准备工作,马师爷都耐心的筹划了一个月。
    在此期间,马师爷知道以自己一个人的力量,是吃不下这座墓穴的,于是他找到了一个道上的朋友,人称“湘西盗王”的一个土夫子,准备两人一起合作。
    这个湘西盗王也不是等闲之辈,能够在盗墓里面被封王的,肯定也是相当有本事的人物。
    湘西盗王具体叫什么名字,马师爷也没透露,只说了这个人的绰号,杨六指。
    为什么叫杨六指?
    从绰号就能看出,这个人的其中一只手,生了六根手指头,比常人要多出一根,也许就是这多出的一根手指头,让他掌握了娴熟的盗墓手艺。
    两个人都是盗墓一行里面响当当的土夫子,这个贵族墓自然是挡不住他们的,经过三天三夜的挖掘,两个人成功开凿出了一个盗洞,并且顺着那个盗洞,直接杀入了贵族墓的主墓室。
    跟马师爷预想的一样,这座贵族墓从未被人盗掘过,里面的装潢非常奢华,墓室的墙壁上还有彩绘的壁画。
    两个人从那些壁画的内容中,隐隐摸出了这座贵族墓主人的身份,可能是战国时期的一个诸侯墓。
    墓室里除了壁画以外,还有很多的青铜器,那些青铜器造型奇特,美轮美奂,任何一件青铜器拿出去,都是价值连城的艺术品。
    不过这些青铜器普遍比较大,而且重,两人很难搬运出去。
    所以,两人游览一圈以后,还是把目光投向了墓室中央的那口棺椁。
    那口棺椁也是无比奢华,居然是用纯金打造的一口金棺,哪怕过去了上千年的岁月,那口金棺依然熠熠生辉。
    两人都是见多识广的大人物,但是这样的金棺也是平生头一次见到,差点被金棺亮瞎了双眼,那口金棺仿佛有股无形的魔力,吸引着两人靠拢过去。
    杨六指迫不及待地想要开棺,马师爷却突然想起一件事情还没做。
    这件事情非常重要,是盗墓行当的一个规矩,那就是在开棺摸金之前,会在墓室的东南角点上一支蜡烛。如果在摸金过程中,如果蜡烛熄灭,或者烛光变了颜色,那就必须放下手里的东西,以最快速度退出墓室。否则,便会有大凶之事发生。
    这种摸金术也是从摸金校尉那里流传开来的,马师爷做事谨慎,每一个步骤都很小心,既然是老祖宗传下来的规矩,他肯定老老实实去遵守。
    但是那杨六指却是个天生浑人,根本就不在乎这些规矩,甚至还嘲笑说,这些奇奇怪怪的规矩,都是些唬人的假把式。
    所以,马师爷蹲在墓室东南角点蜡烛的时候,杨六指已经迫不及待地打开了金棺。
    当时马师爷心里便有些不太高兴,还转头骂了杨六指两句,骂他不讲规矩,那金棺又不会长出翅膀飞了,何必急于一时。
    杨六指没有理会马师爷,因为此时的杨六指,已经完全被金棺里面的东西迷住了眼睛。
    用马师爷的话说,杨六指此时的表情,就像一条见了骨头的狗,双手趴在金棺边缘,伸长脖子,脑袋几乎探入棺材里面,眼睛好像都饿绿了,张着嘴巴,就连哈喇子流出嘴角,他都没有任何反应。
    第373章 摸金诡事(下)
    杨六指也算是见过世面的人物,怎么会有这样惊讶的反应?
    马师爷怀着疑惑走到金棺边上,探头一看,两只眼睛瞬间瞪得滚圆,嘴巴也不由自主地张开了,哈喇子止不住地涌了出来。
    金棺里面放置着一具干尸,干尸身上穿着一件罕见的金缕衣,金缕衣是用金线编织而成的,薄如蝉翼,光是这件金缕衣,便已价值连城。更何况,除了这件金缕衣以外,金棺里面堆满了稀世珍宝,那些猫眼石,玛瑙,翡翠,就像玻璃弹子一样,洒满了棺材底部。除此之外,还有许多叫不出名字的宝物。
    毫不夸张的说,如果把这满满一棺材的宝物搬出去,其价值估计能够买下一个小国家。
    即使杨六指和马师爷两人都是不缺钱的主,但是这满满一棺材的稀世珍宝,还是深深的震撼了他们。
    不知道愣了多久,两个人终于回过神来,杨六指率先伸出长着六根手指的右手,就去棺材里摸东西。
    就在这时候,马师爷明显感觉到主墓室里莫名起了一阵阴风。
    马师爷打了个冷颤,心中惴惴,这墓穴不是全封闭的吗,那么阴风是从何而来的?
    与此同时,马师爷发现,主墓室里的光线好像一下子黯淡了不少,并且变成了惨绿色的。
    马师爷心里打了个冷突,连忙回头去看墓室东南角上的那支蜡烛,惊讶地发现,那支蜡烛的烛光,竟然变成了极其诡异的幽绿色,就像一簇鬼火。
    不好!
    烛火有变,说明墓室里的东西不能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