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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节

      肖姗觉得,儿子实在是太小了,虽然父亲的动作看起来很小心,应该没什么危险,但每次她看了还是有些担心。
    “爸,你累了把,要不要喝水?”
    肖瞻园把腾腾放下来坐到沙发上,笑着说道,“还真有点渴了!”
    肖姗拿起茶壶给父亲倒了一杯水,本来想趁着他喝水的机会把儿子接过来,没想到肖司令仅用一个胳膊抱着大外孙,另一只手端起杯子来喝水。
    她有点儿着急也没有办法。
    其实不光是肖姗着急了,站在一旁的坤坤也早着急了,以前爷爷下班后总是第一个抱他,现在小弟弟来了,每次都要先抱小弟弟,但今天爷爷似乎忘了他。
    一岁多的小娃娃说话还不利索,某种情绪到了某种程度,最直接的表达就是哭。
    胖娃娃的哭声中气十足,让人猝不及防,肖司令一杯茶水还没喝完,好险没被呛到。
    肖姗赶紧揽过侄子问道,“坤坤,跟姑姑说说,你怎么哭了?”
    坤坤委屈的趴到她怀里,哭得更大声了。
    清清很明白弟弟的心思,放下手里的玩具,帮着解释道,“可能是爷爷没抱他,所以他哭了!”
    肖姗摸了摸侄子的头说道,“坤坤你抬起头,爷爷现在就要抱你了!”
    李护师将腾腾接过来,肖瞻园张开手臂拍了拍,冲孙子笑了笑,说道,“坤坤过来!”
    坤坤高兴的扑过去,眼里还喊着泪花。
    肖司令对待小孩子就是亲亲抱抱举高高,坤坤很喜欢被爷爷举得高高的,他甚至敢坐在爷爷的肩膀上小心翼翼的伸出一只小手,碰一碰悬挂的花灯。
    周婷婷在楼上写小说,和前两本相比较,她这次写得很不顺利,清清平时上幼儿园还好说,坤坤正是黏人的时候,有时候会让她的情绪更加烦躁。
    虽说家里有保姆,炊事员小李没事儿也很喜欢陪着小孩儿玩儿,但这些人终究都是外人,她不太放心,时不时还要想着下楼去看看。
    自从小姑子住进来,周婷婷就放心多了,轻易不会下楼。
    不过听到儿子哭了,她还是必须下楼看一看的。
    周婷婷皱着眉头,将写了半页的稿子团成一团扔到废纸楼了,快速离开了书桌。
    书到用时方恨少,这是她最近一段时间最深刻的体会。
    按说起来,这是她写的第三本书,已经积累了一定的写作经验和技巧,行笔会更加流畅才对,但实际上全然不是那么回事儿,她写的前两本书,都是关于刑侦破案的,一部分素材来自于她多年的积累,还有相当一部分来自于丈夫提供的实例,但这一本完全不一样,这本书是她应出版社的邀请,写的一本定制书,题材和内容都是已经列好的。
    周婷婷很想写好这本书,文案和大纲一改再改,写了厚厚一沓子,但即便如此,她也常常卡壳。
    她甚至萌生了想去学校读书的想法。
    周婷婷匆匆下楼,看到儿子坤坤已经不哭了,他坐在爷爷肖司令的肩膀上,一张小脸上全是兴奋。
    “妈妈,高高!”
    周婷婷笑着说道,“坤坤,你爷爷工作了一天累了,不要总缠着爷爷,来快下来,饿了没有?妈妈给你拿点心吃!”
    坤坤是个小吃货,小身子立即在爷爷身上扭来扭去的。
    肖瞻园把孙子放下来,坤坤迈着小短腿走到茶几傍边,伸出小手就要抓盘子里的点心。
    周婷婷拦住,牵起他的手说道,“坤坤,妈妈是不是跟你说过,吃东西之前要洗手?”
    坤坤不高兴的嘟着嘴,跟着她去了洗手间。
    没一会儿,田院长和肖刚两口子也下班了。
    正如朱艳红所说,她没见过这么好看的小孩子,腾腾的确是个漂亮的小娃娃,五官精致,皮肤雪白,宛若玉团子一般的小婴儿,人见人爱。
    田玉芝进门后的第一件事儿,也是抱着大外孙亲个不停。
    兰蕙蕙和肖刚结婚时间也不短了,因为医院工作忙,俩人一开始没打算要孩子,偷偷在避孕,最近这一年想要孩子,但一直也没能要上。
    她从婆婆手里接过腾腾,小家伙没吵也没闹,用乌黑的大眼珠好奇的打量着她,那样子有点呆萌,可爱极了。
    兰蕙蕙轻轻亲了亲小家伙的脸蛋,忍不住羡慕的看了肖姗一眼。
    她们二人是从小的玩伴,同学加闺蜜,现在还成了姑嫂,她能嫁到肖家,是她这辈子最大的运气和福气。
    肖姗从小比她命好,父母捧着,哥哥姐姐宠着,不过,以前她总觉得,肖姗不如她嫁得好。
    但现在看来事实并非如此。
    人家的丈夫又帅气又能干,人家的钢管厂日进斗金,人家住的是鹿城最高档的大别墅,出入有汽车,家里也有保姆,说起来,条件比军区大院还要好呢。
    而且肖姗两口子还是单独住,家里只有她一个女主人。
    特别现在还有了这么可爱的儿子!
    “蕙蕙,把孩子给我吧,你去歇歇吧!”
    兰蕙蕙撇了撇嘴,不高兴的说道,“姗姗,你好小气啊,我多抱一会儿都不行?”
    肖姗失笑,说道,“行,你要真喜欢孩子,干嘛不自己生一个?”
    兰蕙蕙叹了口气,说道,“你以为我不想啊?”
    肖姗和田院长听了都是一愣。
    虽然同在一个屋檐下住着,但田玉芝不喜欢干涉两个儿子和儿媳妇的事情,大事儿小事儿都是如此,本来她还以为是肖刚两口子暂时不打算要孩子呢。
    她对这件事儿没什么意见,但肖瞻园倒是提过两回。
    田玉芝飞快地看了二儿媳妇一眼,说道,“蕙蕙,等会儿吃完饭你来我房间一趟!”
    兰蕙蕙点了点头。
    大家都吃完饭了,赵明山才匆匆赶来。
    最近银行特别忙,确切的说,是他们信贷科特别忙,这两年社会经济飞速发展,他们信贷科的业务量猛增,为银行带来的利润也原来越多,地位和之前完全就不一样了。
    他这个信贷科主任,肩上的担子也越来越重了。
    她递给他一块儿切好的西瓜。
    赵明山冲妻子笑笑,问道,“你手还疼不疼了?腾腾睡了?”
    昨天肖姗在院子里和侄女清清玩儿游戏,手不小心被碰了一下。
    肖姗回答,“早就没事儿了,腾腾刚睡着。”
    她一边吩咐王妈热一下饭菜,一边认真盯着丈夫看了几眼。
    今天上午就觉得杨秀英这个名字似乎在哪里听说过,她想了一会儿没想起来,也就丢开手不再想了。
    这会儿看到赵明山,倒是一下子记起来了。
    第103章 不得不赌上一把……
    按照现在掌握的信息来看, 这个杨秀英,应该就是丈夫前世的第一任妻子。
    但关于她的事儿,肖姗了解的并不多, 赵明山没有提起过, 她也没有问过,还是小姑子赵明香为了表明喜欢她这个嫂子, 把自己知道的全部都竹筒倒豆子说出来了。
    前世徐凤兰可不像这一世那么幸运,她被带有高压电的机器击伤, 送到医院虽然捡回了一条命, 脑子很清醒, 人却瘫痪了, 她为此性情大变,天天指天骂地, 请了好几个护工都被骂走了,后来徐凤花帮着找了一个好脾气的姑娘,就是杨秀英。
    杨秀英伺候病人很有两把刷子, 徐凤兰被她照顾的很好,虽然瘫痪在床, 身上一点儿褥疮也没有, 安安生生的活了六七年才去世了。
    她在赵家做工的第五年, 和赵明山结婚了, 很多人都说她是苦尽甘来, 善有善报, 以后就是享福的命了, 没想到婚后第三年,突然就猝然离世了。
    赵明香说,那天她恰好在大哥家里, 是个很普通的上午,吃过早饭杨秀英招呼她一起包饺子,她答应了,将一捆韭菜拎到客厅,一边择菜一边看电视,一集电视剧看完了,菜也择完了,她全无心理准备的走到厨房,简直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幕。
    杨秀英说要和面,但面盆此刻摔在地上,面粉撒的到处都是,她本人已经是昏迷状态,面色苍白的躺在那里。
    如果赵明香有一定的医学知识,第一时间给杨秀英进行心脏按压抢救,或者给她舌下含服速效救心丸,说不定还能缓过来,但她简直被吓坏了,尖叫了几声就跑出去喊人了,等邻居们帮着叫了车,再帮着送到医院,为时已晚。
    杨秀英心脏先天发育有缺陷,从小体弱多病,干不了太重的活儿,成年后虽然身体好了很多,当护工照顾病人就是她体力的极限了。
    婚后赵明山已经另外请了护工照顾徐凤兰,她平时在家很清闲,但不止为何,心脏病反而越来越严重了,因为怕婆家和丈夫发觉,经常偷偷吃药。
    上辈子没什么交集,这一世反而机缘巧合认识了,而且,让肖姗没想到的是,隔了一个月,杨秀英竟然单独来找她了。
    一个护工的收入不会太高,但她手里拎着的礼物很贵重,是两盒上好的新茶。
    “姗姗姐,贸然上门,没有打扰到你吧?”
    肖姗仔细看了她一眼,和上次相比较,杨秀英打扮的洋气多了,穿着一件洋红色的衬衫,配着着青色的裤子,背着一个崭新的米色皮包,秀秀气气的一张瓜子脸看起来特别干净,咋一看不像护工,倒像刚毕业参加工作的大学生。
    她把儿子递给李护师,笑着问道,“没关系,郑阿姨最近怎么样?”
    杨秀英笑笑,说道,“郑团长现在挺好的,吃饭睡眠都正常了,每天的理疗和锻炼也都能完成了。”
    肖姗点了点头,说道,“照顾病人是个特别累人的活儿,你有心了。”
    杨秀英环顾了一下诺大的客厅,确定没有其他人在场,“姗姗姐,你可能还不太了解我,我这个人认死理儿,既然耿政委和耿大哥信任我,我就一定要把郑团长给照顾好!”
    肖姗再次笑着点了点头。
    杨秀英沉默数秒,咬了咬嘴唇说道,“姗姗姐,我这次来,是有一点私事儿要请你帮忙!”
    肖姗有些好奇的问道,”什么事儿?“
    杨秀英低下头,这次沉默的时间更长了,等再次开口,声音带了一点微微的哽咽。
    “姗姗姐,我,我怀孕了!”
    肖姗吃了一惊,径直问道,“孩子是耿老三的?”
    杨秀英这次飞快地点了点头,用很低的声音说道,“是耿大哥的!”
    肖姗皱着眉头,仔细盯着她看了看,问道,“耿老三不肯娶你?”
    杨秀英一下子涨红了脸。
    虽然这的确是事实,但听到这话从别人嘴里说出来,还是感觉有些不舒服。
    她今年已经二十六岁了,是别人眼中不折不扣的老姑娘了,若不是家里人护着,早就被逼着胡乱嫁人了。
    杨秀英读书不多,但她很喜欢看小说,尤其喜欢读红楼梦,她最喜欢的人物儿不是病病歪歪的林黛玉,而是有心计有能力的薛宝钗。
    然而实际上,她现在的处境和书里的晴雯最接近,那就是心比天高,命比纸薄。
    杨秀英的工作不怎么样,但模样生得还算好,上门介绍对象的也不少,但她根本没看上那些工人,厨师或者司机。
    后来她自己琢磨,在水利局当清扫工,很多时候是随着项目走的,都是露天工作,又脏又累不说,她只是个临时工,像她这种没有任何技术含量的工种,转正的机会很渺茫,即便是转正了,也没有多大意义,也就是一个月多拿几块钱,过年过节能多分几斤肉而已。
    很多工作都可以接触到更为优秀的人群,但对她来说,没门路没文化,是不可能有机会去做的,唯有护工要求不高,只要接受医院的短期培训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