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ǒμщё⒩щμ.ⓓё 陆盛番外(400珠加更)
陆盛出生在海岛,生于八月,几乎所有人都以为他的人生应该会灿烂热烈。
现实是最稳定的,永远都稳定的背道而驰。
栾嫣于他就好像是缝隙里透过的光,丝丝缕缕的温暖着,而他是缝隙下的蝼蚁,有过她片刻的照亮,他喜欢也好,贪恋也罢,最终都是要说再见的。
在得知父亲去世前,陆盛正准备着与栾嫣道别。
可他们谁也没有给他告别的机会,他匆匆忙忙赶到医院时,所见的,只有一具冰凉的尸体,和他父亲留给他的,一封长长的遗书。
父亲只有两个愿望,一是希望他回学校读书,二是要他保管好他母亲的画作,他想让他过更好的生活。
尽管料到了会有这样一天,可当它真正来临时,依然是切肤之痛。
在这个世界上,陆盛没有亲人了。
办完丧事陆盛打算把房子卖了,付清医院的治疗费,还有这一年借的钱,他家境原本不差,很早就搬出了老街,但人是生不起病的。
陆盛回到家已是好多天后的事,栾嫣早就走了,她走之前帮他打扫了屋子,这间房子她仿佛从未来过,没有一丝一毫她存在过的痕迹,就好像她是他灰淡生活里的臆想,她根本就不曾出现过。
只有那束风铃在风中摇晃,海玻璃轻轻碰撞。
似乎每次都是这样。℗O①⑧ℍ.Ⅵρ(po18h.vip)
他母亲病重时是他备战高考最关键的两个月,当时他们所有人都瞒着他,为了让他安心考试,母亲临终前他都没能见上一面。
人的一生无数次经历告别,却始终没能学会如何好好道别。
卖房子之前陆盛里里外外把家里的东西清理了一遍,将他父母所有的遗物都归整到了一起保存,整理画作时陆盛才发现,每个画框里的画,背后还有内容。
母亲在背面画着他父亲的画像。
他母亲不是土生土长的海岛人,她来自大城市,家境非常优渥,曾开过画展,既有才华又美貌高贵,不是因为家道中落,全家锒铛入狱,她大概一辈子都不会来海岛定居,也不会认识他父亲这样一个普通的男人。
陆父对她一见钟情,她只想找个男人安身立命,两人就这么结为夫妻,但婚后却没有什么共同语言。
门当户对不只是指钱财,还有两个人从小到大的生活水平和见识。
日子久了陆父也明白了这个道理,但对她还是很好,没让她吃过半点苦,她喜欢画画就给她买最好的画纸画笔,不曾指责过她半句,待她如珍似宝。
陆盛从小就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门当户对这四个字他深有体会,他的意识里,两个不同世界的人,即使结为夫妻,举案齐眉相敬如宾,但两人之间总有着一层隔膜,不可能真正的圆满。
在陆盛的印象中母亲很会画画,可她不画人物,她从来没有画过他父亲。
画家所画出的意境代表着对事物的认知和热爱,母亲从小教他学画画,他听过这个道理,他也不会画人物,每次他画出来的人物总被母亲批评没有灵性,久而久之他就不画了。
看见这一幅幅父亲的画像,陆盛便明白了,也许在日复一日的生活里,她被打动了,她放下了曾经的人生,融入了他的世界,也许这个普通、平凡,没有波澜壮阔,只有柴米油盐的生活和她从前相比,实在不值一提,可却是温柔的暖意,让她渐渐的产生了喜欢。
她还是爱上了父亲,但她不知道该怎样表达,所以她画了一幅又一幅,所以这些画,被藏进了画框里。
或许父亲知道她的感情,他的遗言也是要他收藏好画,他写出的话,关于母亲的字里行间,没有半个字的遗憾。
去世之前,他们至少彼此相爱着。
陆盛把这些画都存了起来,连同父亲的遗物,除此之外,他还发现了栾嫣留给他的那张简笔小鹿。
【海岛的天气阳光明媚,它有着耀眼的光与和煦的风,即使暴雨,也只是偶尔降临,我相信任何阴霾都阻挡不了,我的八月骄阳。】
这是栾嫣给他留下的话,是唯一能够证明她曾存在过他生命里的东西。
如果时间够久,他可不可以进入她的世界?如果他拼尽全力的去尝试,去争取,他们之间,是不是也能不留遗憾?
陆盛请老左帮他把她画的那只鹿纹在了脚踝上,她说过,不能陪伴的,就刻在身上。
足够深的纹身,即使洗掉也可能会残留痕迹,像个烙印,一辈子都得铭记。
他将风铃交给了老左,海岛是她外婆的故乡,或许不久之后她还会来,这束风铃本来就是他想送给她的临别礼物,她喜欢的,他所能给予的,都想给到她。
离开海岛后他去了首都。
他知道栾嫣在那,这样他可以离她近些,至少,他们在同一片天空下,这是她生活过的城市,他每走过一个地方,看见每一座建筑,都会想,没准栾嫣也曾来过,触摸过,这也是他能想到的,他们仅有的交际。
陆盛不满足于此,但那时的他没资格去找她,谈爱情的前提是有面包,他什么都没有,连生存都是难事,怎么可以妄想拥有她。
凭着纹身的本事他在首都找到了工作,生存了下来,过了一年老街拆迁,老左爱玩,并不喜欢打理生意,索性关了店也来了首都,没有提前联系过,但在首都就碰见了。
老左说风铃交给了栾嫣,她打听了他的事,走的时候好像很难过。
听到这番话,陆盛心里说不出的滋味。
他和老左在首都合开了家纹身店,老左投资占大头,但老左这人活的随心所欲,店里大部分都是他在管理,他没忘记父亲的遗愿,等店里有了起色之后他把心思都花在了考大学上,他以前成绩就很好,还真让他考上了还不错的学校。
黎逸飞是他大学室友,明明家境富贵,偏要跑到他纹身店打工,跟老左差不多,不受束缚,就喜欢玩些新奇的东西。
第一次听见栾嫣的歌是在黎逸飞的车里,很偶然的一瞬间,陆盛就辨识出了那是她的声音。
回家后他搜索了所有关于“栾嫣”的词条,他终于又一次见到了她,尽管只是一张照片。
在她的个人介绍上写着,她就读于国家音乐学院,他的小麋鹿考上了她喜欢的学校,做着她喜欢的事,真好。
那时候栾嫣刚出道没多久,粉丝也寥寥无几,陆盛是第一批关注她的人,他专门为她建了个微博账号,名称叫做栾嫣嫣的LG,关注列表里只放着她一个人。
偶尔他会发一些她的画。
他学会了画人物,因为她,他渐渐对画画有了兴趣。
听黎逸飞说这叫追星,陆盛不太懂,他对明星这方面不了解,反正他只画栾嫣,也只追她。
栾嫣慢慢有了点名气,涨了很多粉,粉丝取名叫暖烟。
他微博下也多了很多评论,那些人关注他是为了看他画的栾嫣,有些人会评价他的画,大概因为他们都是喜欢栾嫣的暖烟,陆盛这个脾气一般的男人在和他们说话时,能多一点柔和,以至于别人都以为他是栾嫣的女粉,对此陆盛也懒得解释什么。
至今也没人知道他到底是男是女,暖烟们都叫他“L老师”。
她越来越红,关注他的人也越来越多,他就这样成了她粉丝群里的画手,栾嫣的老粉基本上都认识他,除了转发关于她的微博,以及更新她的画,他不会发其他内容。
他多了一个地方可以看她每天分享日常生活。
知道她过的很好,他没有留言打扰她,不是因为不想,而是现在还不能,他的生活还没有步入正轨,依旧是一团糟。
总有一天,他会站在她面前,像她所希望的,做她的八月骄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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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甜:加更~不要嫌弃加更的是一章番外,我们明天继续吃肉肉嗷~
本来想写遗书番外的,后来想想,不能对你们这么残忍……
这章算是简单的介绍64这八年,还有他心态的转变,不虐吧?不虐吧?我觉得还好~
500珠加油!!!说11点就11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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