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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能说话,多半是没事。于是众人都放了心。
只有沈寂溪满腹牢骚。当初为了这李姑娘,他半夜跑到深山老林里找失语草,就为了赢了沈长易,让他劝老爹别娶媳妇。
早知道如此,自己也不用白白受一趟苦了。
“时候不早了,先生明日启程,想必还有诸多事要归拢,晚辈就不打扰了。”詹荀拱手告辞,目不斜视。
“寂溪,去送一送。”沈喧道。
于是沈寂溪拖着沈小河将詹荀送到了门口。沈小河是不知道离别意味着什么的,所以他倒没有依依不舍。
“等等。”沈寂溪突然叫住詹荀。
对方颇为意外的回头,站在原地等着沈寂溪发话,或者给个离别的拥抱什么的。
然而沈寂溪只是问道:“小河原来的名字叫什么?”
詹荀松了口气或者是叹了口气,道:“我只知道他叫从之,姓什么便不知道了。”
“哦。”
詹荀犹豫了片刻,从怀里取出一个锦盒,道:“在路边买的,后来发现给小河好像不太合适,给你吧。”说罢递给沈寂溪,头也不回的走了。
“爹,给我看看。”沈小河一脸好奇,全然不顾自己的爹爹莫名其妙的精彩脸色。
沈寂溪打开锦盒,里头躺着一个精致的瓷瓶,瓶口塞着精致的木塞,还雕了花纹,看起来应该是买了瓷瓶自己雕了塞子。与自己丢的玉瓶一般大,放药丹整好。
次日一早,沈家一家三代四口人加上老六举家搬走了。
“爹,医馆怎么办?那些药材都不带走,咱们是不是过几天还回来?”沈寂溪在颠簸的马车里问道。
沈长易替沈喧答道:“医馆你爷爷会派人来看着,咱们不用操心。”
爷爷?沈寂溪一脸困惑,活了这么久,才知道自己还有爷爷。
“爹,曾祖父不喜欢我怎么办?”沈小河代入感倒是挺强。
“呃……”沈寂溪刚想问沈喧,爷爷不喜欢我怎么办,这下着实被问住了。
沈喧终于开口了,道:“他不喜欢,咱们便再找个去处,又不是非中都不可。”
沈长易闻言一脸无奈,重重的叹了口气。天下所有的儿子,都是来找自己的老爹讨债的。
“爹,我想尿尿。”
“沈小河!哎~败给你了。六叔,停车。”
“……”
作者有话要说: 俏郎中小剧场:
小团子:爹……
炸毛受:不许管他叫爹,我才是你爹。
小团子:娘……
总攻大人:哎。叫什么都一样。
炸毛受:你特么还要不要下巴了。
下巴君:作者君,我跟你有仇么?
☆、重逢
刚下过雨的郡城,潮湿而炎热。
马蹄踏在未干的雨水坑里,溅起一串浑浊的水花。
马上坐着个一身墨袍的男子,一双眼睛不时流连在街边三三两两的年轻男女身上,时不时的挑挑眉毛,惹得对方或满脸绯红,或暗骂有病。
“参将。”潮湿闷热的街道,一声低沉的声音的传来,音量虽然不大,却极具穿透力,让马上之人顿觉空气都清爽了不少。
骑在马上的章煜本也行的极慢,稍一勒马便停了下来。
在章煜的身后不远处,沈氏医馆的门口,立着一个一身绛色窄袖兵服的人——那人正是詹荀。
章煜也不下马,待对方走近了,随口道:“随军的大夫可是治不了你的伤?三天两头便出来抓药。”
詹荀提着药,抿嘴浅笑道:“给何伍买的,他前天伤了脚,有点麻烦。随军的大夫治治咱们这些糙汉子还行,稍精细些的人便伺候不好了。”
“哈哈。” 章煜骑在马上和詹荀慢慢走着,笑道:“何伍这小子倒是讨人喜,长得俊,脾气也别致。”
想到何伍那娇滴滴的样子,又想了想这几年章煜的一屁股烂桃花债,詹荀暗暗摇了摇头,忙转移了话题,道:“军中这几日,都传大军要北上的消息,参将可会随军北上?”
“西南这两年是没什么大事了,大帅班师回朝是迟早的事,只是不知大帅属意谁留下来驻防。”章煜说到此事,倒是难得严肃了起来。
沉吟良久,詹荀开口道:“卑职有一事想求参将。”
呵呵,你也有求人的时候?章煜瞥了一眼与自己的马并肩而行的詹荀,心中忍不住嘀咕。
自詹荀进入军中,已有四年的光景了。章煜四年前还是个千总,如今已成了参将。
四年的时间,那个十六岁的少年,已到了弱冠之年。当初那个瞻前顾后的小子,如今成了战场上浴血而生的修罗,可是偏偏时运不济,屡次错过立功的机会,如今也不过是个小小的把总。
“我还当你是个无欲无求的呢?”章煜毫不留情的揶揄道。
两年前武家军与进犯大余西南边境的蛮军激战数月,詹荀随章煜出战,勇猛异常。以他当时的战功,直接由士兵升任千总也不为过,可他却好死不死的在决战之时随着打散的队伍,一起组织起了救护伤兵的小队。
论功行赏说是公平,倒也极度不公平,任你先头再勇猛,决战时刻不往前凑,实在是说不过去。
于是,四年里,詹荀一而再的重复这种“低级”的错误,导致他奋斗了四年才混上个小小的把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