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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意思?”
“有人找到我,希望能够和您达成一些品牌方面的合作。他们没办法直接联系上您,只能先找到我,筛掉一些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倒是还有几家不错的大企业向您伸出了橄榄枝,只是我不确定您是否对他们感兴趣。”
“都有谁?”
“纽约的斯塔克工业,他们希望你可以成为其产品的代言人;大都会的莱克斯集团,他们似乎想要拓宽合作的方面,因此只是大致递交了一份合作范围书,具体有哪些合作可能需要您亲自与他们见面洽谈……”
“哦不,”希尔达毫不留情地摇了摇头,丝毫没有意识到她拒绝了两家让娱乐圈趋之若鹜的企业代言,“我现在已经回到了哥谭,大概率不会离开哥谭市。”
“哥……谭?”温妮莎有些惊讶,“……是我想的那个哥谭吗?我知道那是您的家乡,可那座城市犯罪率极高,您为什么会……好吧,我想我知道原因,毕竟您是一位英雄。”
“我不是。”希尔达皱了皱眉,还是解释了一句,“我是真的不打算发展歌唱事业,也是真的打算在接下来的日子做点真正有意义的事情,总之,我可能不会选择离开哥谭——”
当然,留在哥谭还有另外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史崔克已经对她发布了缉捕令。这是今天早上变种人那边传来的消息,虽然政府并没有公开宣布希尔达的“罪犯身份”并对她进行通缉,但是整个暴力系统已经将她纳入了黑名单,理论上讲,整个美国军人与警察系统,包括哥谭的警察都是有责任和义务将她扣押的。
希尔达并不畏惧这个,但这的确会给她带来一点出行上的麻烦。x教授也建议她就呆在哥谭,因为只有哥谭会对这条通缉令无动于衷。
没办法,哥谭嘛,犯罪者的天堂,执法者的黑洞。
哥谭警方要是会听上面一条莫名其妙的秘密命令就有鬼了。那张通知单早不知被他们垫了哪张桌子的桌角:拜托,全美这么大,谁知道希尔达·沃克是谁?谁又能确定希尔达·沃克现在身在何方?什么?你说她是我们哥谭人现在人在哥谭?那好吧,如果我们真的见到了她,会尝试着逮捕她的——不过她是一个变种人,普通枪械拿她没办法,逮捕不了可不是我们的错。
——要是每个上了通缉令的罪犯哥谭警方都要逮捕,那不如干脆把整座城市建成监狱来的快。
至于希尔达被资本、被黑帮、被哥谭各种势力维护,以至于她大摇大摆走进哥谭警局我们却只能好声好气把她送出去这种事……这有什么值得惊讶的?这里是哥谭,这就是哥谭特色。
别提什么命令,有本事就亲自踏上哥谭领土缉捕希尔达·沃克。哥谭会张开獠牙欢迎每个外地人。本地同僚唯一会做的,大概就是替这些可怜的羔羊们画上一个完美的十字架,并衷心祝他们好运。
这个城市有它自己的规则自己的想法,因而,它也就成了此时对希尔达而言,最为安全的所在。
在这里,没人会计较你是个法外狂徒——好吧,除了蝙蝠侠。
温妮莎当然不知道这背后的原因,她有些不理解希尔达的做法,不过,她开始翻找关于哥谭的邀请:“……也有来自哥谭的邀约。不过,不是哥谭的企业,而是哥谭市政府,他们看中了您现在的热度和名气,希望能够邀请你成为哥谭的旅游大使,来对哥谭城市做宣传介绍……”
“……天啊,”温妮莎自己都有点说不下去,“我建议您不要接这个,谁都知道哥谭犯罪率全美最高,游客意外死亡率也异常可观,接手它只会对你的名气和声誉造成损耗,而且我看了他们大致的酬劳……说是公益性质我也相信。”
希尔达的眼睛却越听越亮:“我想要这个。”
“什么?”温妮莎愕然,“不,你听我说——”
“我不在乎钱,”她如此说道,“如果我想,我有很多种方式弄到钱,但身为一个哥谭人,想要为哥谭做点什么真的是太难了。旅游大使听起来倒是很不错……你把对方的联系方式发给我吧,如果他们不介意一些乱七八糟的意外情况的话,我倒是很乐意为哥谭做宣传介绍。”
温妮莎:“……”
她有些词穷,身为一名公关人士,她最怕遇上这种完全跟着感觉走,丝毫不考虑理性和利益的家伙。
可是,想到希尔达是一个会去拯救别人生命的超级英雄,温妮莎又觉得这是情有可原的。
“好吧,”她叹了口气,“你先不要和他们联系,我先和他们谈一谈——那个金额实在少的过分,我可不相信这些官方部门,他们肯定吞掉了不少。”
虽然温妮莎对这件事本身保持着并不满意的态度,并且几度试图劝说希尔达放弃这注定有害无益的合作,但是显然事情却进展的异常顺利。或许是因为实在找不到愿意为哥谭市代言的明星,官方的态度异常地热情,不仅马上提高了一些酬金(虽然依旧十分有限),而且承诺会充分尊重希尔达的意见,不对她进行过多的干涉和要求。
“我们别无他求,说实话,我们都清楚哥谭的情况,并不会做什么过分的要求。”负责人如此说道,“反正也不会比现在更坏了。”
“……其实我并不明白为什么即使这样,哥谭市还是要对城市进行宣传。”温妮莎按了按额头,实在忍不住吐槽道,“这完全就是往水里砸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