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页
他低估了汉尼拔的危险性,昨晚布鲁斯深刻地认识到了这一点。
说实话,无论是汉尼拔还是萝丝在他心中的危险等级都绝对不低——绝不逊色于超人与小丑的那种重视,但是昨天夜里发生的事情更让他认识到,他们不仅拥有小丑的头脑与疯狂,甚至还有可能拥有与超人相似的超越人类的力量,那足以使他们的难缠程度更上一层。更是让布鲁斯脑海中的警报彻夜不息,这样的人呆在哥谭,实在是太危险了!
就在布鲁斯沉思的过程中,终于叭叭叭过足了嘴瘾的红头罩也终于停了下来,咂了咂嘴,状似不经意地说道:“哦对了,昨天在去酒吧之前那个家伙还去过一个地方——定位发到你的邮箱了,我都提示的那么明显了,你应该能够解出谜底了吧?”
杰森一边说着一边暗中打着自己的算盘,他当然不指望某只老蝙蝠会为了这种事跟他上演什么父子情深,更不会不切实际地去妄想什么感谢,比起这个他更想知道这次的后门会留到什么时候——至少让他得到谜底再说。
但,显而易见,美梦一般只是美梦而已。杰森这边还没有盘算完,就只听蝙蝠侠沉声道:“杰森,他很危险,离他远点。”
话音刚落,不等杰森反驳,便只听耳机中一阵电流声传来,哥谭某个不知名的角落,神色桀骜的青年气得一蹦三尺高,怒摔通讯器:“F**k Batman!”见鬼!白拿他的情报也就算了他竟然还说教他?!
下次他再里那只黑漆漆的蝙蝠怪他就不叫杰森·陶德!
——————
与此同时,哥谭某处。
一边红色一边蓝色的双马尾女子拎着棒球棒,痴迷地望一眼随意地坐在高处的男人,然后闲不下地绕着身旁吓得瑟瑟发抖眼泪流个不停的女人转了一圈,用最甜美的笑容问着可怕的问题:“甜心我们什么时候开始?还有那个谜语——需要打断他的手吗?竟然敢打乱甜心的计划!”
“那不重要。”绿色头发、绿色西装、小丑装扮的男人凝望着眼下的城市,露出一抹浮夸的笑容:“用谜题来引出惊喜,也是一种不错的调剂。就把它当做狂欢的前奏吧。”
如果此时有人站在他对面能够真正看清他的表情的话就会发现,男人癫狂的表情上有一双冷静到近乎没有丝毫波动的眼睛——“准备吧甜心,狂欢,就要开始了。”
作者有话要说: 头秃.jpg
自从我弟放假,我就没有一秒钟能安静码字,他到底是怎么有那么多话说的????!
☆、十只蝙蝠
“晚上没有事情就早点回家,不要在街上乱逛。”
刚刚来到哥谭工作的女孩收到了路边甜品店的老板地好心提醒,但是——“为什么?”这又不是她第一天来到哥谭,以前她来买蛋糕的时候老板虽然也有着与哥谭画风不同的热情洋溢,但这却是她第一次收到对方的提醒。要知道,她来到的第一天就在这家甜品店里目睹了对面小巷中的一场持刀劫案,当时老板报警的熟练程度就已经令她对哥谭这座城市叹为观止了。
“因为最近的哥谭会更加危险。”
是的,危险,即使是对早已习惯了这座城市中的种种黑暗、面对抢劫随时可以掏出小刀自救甚至反杀的土生土长的哥谭人来说最近的哥谭也足够危险。因为阿卡姆的疯子与寻常的罪犯是不同的,小丑更是与其他的疯子是不同的。即便是饱经风霜的哥谭人,每次阿卡姆发生大规模越狱事件也足够他们紧张上一阵——因为谁也不知道自己会不会成为下一个不幸的被疯子选中的玩具。
所以,这片土地上,几乎所有还有心情关注这件事的人都在思考一个问题——小丑在哪?
小丑在哪?
“GCPD。”
“哥谭警局。”
相隔着大半个哥谭市,同样的答案近乎同时出现在了两个不同的人口中。
“警局?”
“怎么知道的?”
他们的助手也问出了几乎同样的问题。
“答案为欢乐的谜语——小丑说过类似的话,地点是罗宾逊公园,它位于哥谭的中心。”
“如果利益指向我,那么以罗宾逊公园为原点,市政区位于它的四点钟方向。”
“汉尼拔·莱克特在这种时候外出绝不是漫无目的的,以他所出现的地点为原点再度建立坐标系的话……”
“四点钟方向上,哥谭警局是我唯一能够想到拥有足够的戏剧性成为被小丑选中的舞台的地点。”
“小丑不甘平凡。”萝丝总结道。
“那我现在通知戈登局长加强戒备?”阿福皱眉问道。
“不,已经来不及了。”蝙蝠侠起身大步向蝙蝠车行去:“我直接过去。”
“不,已经来不及了。”萝丝将披散的长发高高束起,拉开抽屉,露出一把小巧的女式手木仓,萝丝将它别在腰后,随后从桌旁的手提包内拿出一只甩棍,抖手一甩,在空中发出嗖嗖的破空声,萝丝再度掂了掂甩棍确定手感合适后方才满意地点了点头,并以棍端点了点桌面上的地图,沉声道:“小丑不喜欢唱独角戏,他既然认准了我,那么他就一定会等我到场。况且……”
“况且狂欢开始之前都会有预热节目。”汉尼拔轻笑着接道:“看来您已经猜到他们会在哪里动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