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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我认你当姐

      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
    先前在酒席之上,他已然看出了,无论是气质豪雄的任飞,还是这位气质冷厉的血鹰,其实已经寒了胆魄。
    否则也不会做出那般低声下气的赔礼举动来。
    但是,直到宴席散去,任飞仍然鼓不起任何斗志,只能颓然离去。
    血鹰强了一点,他终于克服了心中魔障,胆敢向自己伸手。
    这种做法不能说不好。
    至少,张南是很欣赏的。
    欣赏归欣赏,但是,张南却从来没有委屈自己成全别人的道理。
    血鹰向武求道之心的确是很炽热,他的手中却也同样沾满了无辜者的鲜血,既然动手,就没有什么好说的了。
    “希望此次请教,不要牵累到飞爷身上。他对我有着大恩,不能不报。”
    血鹰拱手为礼,表示这只是个人请战,与旁人无关。
    他身上气血陡然沸腾,一双长年半眯着眼的眸子,陡然睁开。
    身形随着草叶树枝轻轻摇晃,就像被风吹得飘飘欲起。
    “出手吧,一码归一码。任飞赔过礼道过歉,胆子也虚了,人也算是废了,我懒得理他。你既然想要称量一下我的本事,就别怪我出手太重。”
    “那是当然,出手不让步,下手不留情,请指教。”
    教字一出口,血鹰眼珠子变得通红,放声长啸……如同鹰唳。
    身形闪电般扑击过来,一手鹰击下捕,一手蛇信昂扬。
    双手齐出,脚下扑朔。
    血鹰出手之间,空气爆裂之中,有着金铁交鸣响起。
    他久经杀伐,鹰爪能洞金裂石,舌信突击更是有着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看起来阴柔刻骨,实际上,却有着惨烈血腥之意。
    尤其是两手十指,一双铁臂,早就变得靛青一片,浑然不似肉躯。显然是把外门功夫练到了极处,不惧寻常刀砍斧削。
    “不错。”张南眼神无波。
    他闲闲站着,甚至没有退后一步,也没见招破招的意思。
    看看那血鹰的鹰蛇生死搏已经攻到了自己的喉咙和胸口,他方才好整以暇的提起右臂,握指成拳。
    “轰……”
    一拳平胸打出。
    就如最普通的庄稼把式,看起来极慢,实际上,却后发先至的,一拳封死胸前三尺之地。
    黑白光影微微一闪,空气中闪动一片洁白波纹。
    如虎头,似狼牙,向前突击。
    喀啦啦……
    爆响连声。
    血鹰双手堪堪攻到,就如撞在铜墙铁壁之上,双手双臂同时骨断筋折。
    他闷哼一声,眼中闪过不敢置信的光芒,身体也跟着倒飞而起,跌出七八米远……
    “嘭”的一声摔倒地上。
    “好重的拳。”
    落地之后,血鹰双眼全是茫然。
    好不容易鼓起斗志,想斩去畏怯破掉心中贼……结果呢,不但心魔难破,反而是锐气尽消,变得心灰意冷。
    他身体僵麻,动弹不得,手臂上锥心疼痛,远远不及心里的痛楚。
    先前在山庄之中说了自己挡不住对方三招,原本是谦虚说词。此时想来,却仍然显得太过狂妄了。
    这哪有三招,恐怕连半招也没有吧。
    对方什么招式都没用,只是普普通通一拳击出。自己就已避无可避,挡无可挡。
    他怀疑,自己这一生练就的本事,全都练错了,完全没有意义。
    张南摇头叹息,眼角带着丝丝怜悯:“以力欺人者,当力不能及时,其实并不见得有多么坚强,终究还是心志不行啊。”
    有些人看着凶恶,其本质依然软弱。
    在茫茫天道面前,多数只不过是地上尘埃。
    他挥一挥衣袖,转身离开。
    跟人争强好胜真的没有太多意思,倒还不如多治两个病人。
    能看到从绝望到希望的真诚笑容,让自己心灵得到圆满充实……
    同时得到生死轮回之气,早日突破境界,踏足九霄之上,这才是正经。
    ……
    天已经渐渐黑了,孟雪却没有如同往常一般背着书包赶去烧烤摊。
    今天是周末,接下来是两天假期。
    想着家里的窘境,她心里既有些欢喜,又有些忧愁。
    父亲的病终于好了,那个快要支离破碎的家,又见到了希望的曙光。
    多亏了张南。
    想到了张南,孟雪忍不住嘴角就露出浅笑来。
    记得第一次他到家里来,自己差点把他当做小偷打出家门。
    没想到,那个看起来穿着十分老土,嘴巴不着调的家伙,竟然越来越厉害了,不对,他一直都是那么厉害。
    ‘针灸能治癌症,换谁都不会相信啊。’
    少女高中生心里想着一些事情,眼神微微有些迷惘。
    “姐姐如今出了远门,家里以后就得靠我撑着,要好好挣钱养家才行。”
    “想男人了吗?你这表情一看就在思春,要是让咱班里的男生知道女神的真面目,肯定会碎了一地的一玻璃心。”
    一个声音在旁揶揄说道。
    如果细心的话,能听出里面淡淡的嫉妒。
    不过,正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的孟雪,根本就听不出来。
    “你要死啊,冬梅,以为个个跟你一样骚?一边去。”
    孟雪可不是什么柔柔弱弱的女孩,她伸手推开凑上来的脑袋,嫌弃道。
    说话的叫阮冬梅,是她同班同学,也是同宿舍的舍友。
    这一位,学习成绩并不怎么好,在班上却很受欢迎。无他,因为够豪放。
    平日里穿的衣服,总是能够挑战老师和学生的心脏承受力……胸前的硕大累累垂垂,晃晃悠悠的像是随时可能爆炸。
    若不是身份证上写着十六岁,真没人相信她是个高一学生。
    孟雪平日里跟她走得并不算很近,她觉得这个同学不怎么正经,有一种风尘气。
    当然,也不会离得很远。
    毕竟是同一个宿舍的同学,经常会说一些女人间的话题。
    有些事情跟家人不好说,跟姐姐也不好说,只能跟同宿舍的女生说,多多少少也算是谈得来的朋友吧。
    虽然这个朋友含金量不算太高。
    “我说你这么急着回去干嘛?你妈那烧烤摊一天一两百,一个月也挣不了多少,去帮忙也是在浪费时间。”
    这是实话。
    不知为何,孟雪就听得特别不舒服,她皱了皱眉,“说得你阮大小姐每个月能挣多少似的。”
    “切,说了你也不信,这才哪跟哪?不是姐说你,眼界还是太浅了,同样是端盘送碗做服务,信不信,我能挣你十倍。”
    “不信,骗谁呢?以为地上有钱捡?”
    孟雪嘴里说着不信,眼睛却亮了起来。
    阮冬梅家境也不太好,但是这学期却是穿金戴银的,有些同学怀疑她做了一些不正经的事情。
    但此时听话音,却似乎并不是如此,她竟然是在打工?
    孟雪的心思立刻就活络了起来。
    阮冬梅最是受不得激,当下就怒道:“谁骗人了?你跟我来,正好音姐说还差人手……不干别的,就做服务员,一天不挣个千儿八百的,我认你当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