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章 东鸣街 百芳楼
不过之前的寻找也不是毫无收获,倒确实是发现了一处比较合适的地方。
可……怎么说呢?
光以地段看,很符合他的要求。那条街名叫东鸣街,位于城东,紧靠着东城门,人流量很大,有一家占地颇大的三层小楼很是破败,关门上锁无人经营。
可是事若反常必有妖!
东城门之外便是一条大河,名叫永安河,正是他当初与许清菡在大山中逃命,最终发现被黄兴等人断桥、不得不主动投水的那条河。
永安河发源于那座杳无人烟的大山中,一路蜿蜒流过曲里、流到文州,并且还向更远方滚滚而去,说是文州的母亲河也不为过。
有河的地方便会有人落脚,在永安河周边便是人烟密集。而且在这个时代,水运是极其重要的运输手段,这等大河怎能不利用起来?出了城后不远便是一处码头,城里很多商家都靠着这个码头进出货物。
有民、有码头,按理说,东鸣街应是极为繁华热闹的,毕竟人流量大,有人的地方便有商机,可惜现实恰恰相反。
东鸣街很破败,沿街的商铺中,在营业的连一半都不到,而且基本上都是小本生意,且还是奄奄一息没有生气的模样!
陈辰曾打听过原因,最后发现,东鸣街的现状不是没有原因的。
首先仍是那座码头,从表面上看,码头确实带来了人流,可人流并不一定便是兴旺的代名词。因为码头向来都是三教九流聚集之地,拉帮结派的现象从古代一直延续到后世,没有哪时哪地能够避免。
其次便是一支驻扎在城门外的厢军,厢军是什么?说是兵痞还好听些,说是有着番号的土匪也差不了多少。
一群老弱聚焦的役夫罢了,其中还充斥着犯了事发配于此的配军。
这些人,打仗没本事,战斗力可以忽略不计,不拖后腿就是烧高香了,而且也轮不到他们,但闲下来时欺负平头百姓以及闹事可是一把好手。
无论是其中的马军还是步军,都是如此。
有码头上的帮派和厢军这等祸害在,东鸣街的生意怎么着也好不起来,毕竟光是吃拿卡要就能让你苦不堪言,更莫说那些见不得光的东家收完西家来收却还不得不给的保护费了。
对于这些人,就连官府也无法管,更别提需要和气生财的生意人!
报官?官差倒是来了,但能拿那些光棍之及的混蛋们怎么办呢?而且你事后还想不想做生意了?
最后的结果只能是东鸣街百业凋敝,人人唯恐避之不及,能留下来的也只有一些世代居住于此、靠着小本生意养家糊口的穷苦人。
那些混蛋也很有眼力见儿,对于做小本生意的穷苦人并不如何过分打扰,毕竟这些再怎么榨也榨不出来什么油水。而且若是把人逼死了,官府不可能视作不见,总得抓几个替死鬼。
不过凡事有弊便有利,这等鱼蛇混杂之地倒也不是一无是处,毕竟这么些大老爷们都是有需求的。
东鸣街上有一家店的生意特别好,简直是好到爆。
这便是百芳楼。
一听名字便知道这是何种地方了。
青楼!
开在这种地方的青楼,想都不用想,肯定不会有什么“艺术气息”,完全的皮肉交易,最低一等的青楼。
不过这也说明了这个百芳楼的后台很强硬,强硬到这些三教九流之辈都不敢招惹,而是乖乖的掏钱。
他相中的那幢破败的三层小楼正是紧靠着百芳楼,在初始见到时,觉得这里非常合自己的意,简直是量身订做,可是在知道周围情况后又让他顾虑颇多。
一番打听后,更是犹豫不决。
他本是想打听三层小楼的东家,然后前去与人谈一谈。可是附近的人一听到此,便摆手不答,根本没人愿意告诉他,只是隐晦的表明了那三层小楼的无人问津不仅与码头、厢军有关,还与百芳楼有一些莫须有的关系。
问了几个人,竟然连东家都没打听出来……
这里的牵涉太大了,由不得他不好好思考一番,毕竟时间与金钱都不充裕,一步都不能走错。
没想到,来到文州城的第一步,竟然卡在了这铺面上,陈辰觉得好生无语,但在小妹面前可不能表现出这些,否则她会担心的吃不下饭。
“不要紧。”他故作轻松的向着小妹道:“我已物色好了,过不了几天就会与人签契约,你就等着数钱数到手抽筋吧。”
“真的?”小妹狐疑的看着他。
“自然是真的,我什么时候骗过你?”陈辰镇定的道:“你想想从前,咱们在曲里的时候,那时你不也是成天担心的要死?我说了早有计划你还不信,后来怎么着?若不是出了变故,不是财源滚滚嘛?”
说到了曲里……小妹眨着想想了想,发现还真是他说的那么回事。而且一直以来,他可从未失算过,想到此处,眉眼间终于舒缓了些,也露出了一丝笑意。
陈辰笑了笑,然后道:“那咱们抽空就雇人去?”
小妹微微歪着头,想了想后道:“为啥一定要雇呢?我又不是娇贵的人,真忙的过来的。”
“不是这样。”陈辰郑重道:“咱们现在可不再是那小门小户自给自足的孙家了,将来会有自己的宅子,而且你也会是小满家的当家主母,等酒楼做大了,那便是大户人家,与别人打交道是避免不了的。”
“你见过哪个大户人家的家里没有下人?难道那么多人全靠你一个人?而且若你家没有,谁家愿意与你往来、与你合作以及交好?”
理确实是这么个理儿,向来勤俭的小妹总算被说通了,欢喜的端着盆前去打水。
她应该也是开心的,毕竟谁不愿意有人与自己一起分担繁琐的家务呢?之前的拒绝不过是舍不得钱。
雇人啊雇人,陈辰拄着扫帚想了想,觉得先雇上两个丫环比较好,再多暂时也用不上。
其实不应该说是雇人,说“买”才更贴切,虽说这会儿签的并不是那等任打任杀的卖身死契,但北宋到了此时已是末年,早前的有些律法已经形同虚设,且一直是买方市场,根本没人去计较。
以他所了解的,如今一旦相中谈妥便是十数年往上,在家里做牛做马,姿色说得过去的还得成为“泄欲”的对象,与买过来的“物品”根本没什么区别。
可是陈辰仍是不愿意用“买”这个字,固执的不伦不类的用着“雇”,因为在他看来,这个“买”字用在人身上太恶心,总让他有后世拐卖人口的感觉。
人不是物品,是活生生的人。
他一想到此便浑身都不舒服,便对这个“买”字心生抗拒。
所以我是雇人,而不是买人。你到我家来付出劳动,我付你报酬,彼此各取所需。
就跟后世的保姆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