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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2节

      留守部落的奚人武士还来不及上马,来自中原的黑甲骑兵已经『cháo』水一样涌进了部落中。为首的是一个用双锤雷神一般的悍将,没有一个人能在他的战马前面抵挡一个回合。那一对金光闪闪的铜锤,带着风雷之声砸碎了一个又一个草原人的头颅。
    一个奚人武士挥舞弯刀冲了上来,只是他的刀子才举起来,裴行俨的铜锤已经狠狠的砸在他的胸口上,砰地一声,巨大的力度直接将那奚人武士从马背上砸飞了出去。在落地之前,这奚人已经死透了。铜锤直接将他的心口砸的塌下去一个大坑,半边身子几乎所有的肋骨都被砸断,碎骨将内脏刺穿,人还没落地的时候就已经没了呼吸。
    裴行俨一马当先杀进这个奚人部落,一锤将一个武士的头颅砸碎,在鲜红『sè』的血『液』和白『sè』的脑浆飞溅中,再一锤将跑过来的一个女子的半边肩膀砸的坍塌了下去。
    四五个燕云寨骑兵甩出飞勾勾住一个帐篷,催动战马往一侧跑,轰的一声那帐篷就被拽得翻向一边,帐篷中有老年的『妇』女和孩子抱在一起,随着燕云寨骑兵一个队正的命令,十几支羽箭『shè』过去,帐篷里的四五个人都被『shè』死。
    “烧!”
    裴行俨一声大喊。
    士兵们开始四处放火。
    一群『妇』女拉着孩子,不忘记赶上羊群往一侧疯了一般的狂奔。她们一边跑一边惊恐的回头张望,在她们慌『乱』恐惧的视线中,百余名黑甲骑兵从后面烈风一样卷过来,用锋利的横刀在背后将那些草原人全部砍翻在地。
    临时组织起来的百余个奚人武士,骑着马悍勇的朝着燕云寨jing骑发动反冲锋,试图为部族中的其他人争取逃走的时间,为首的武士是这个部族埃斤的儿子,一个才十七岁的少年,他嗷嗷的狼一样的叫着,挥舞着弯刀第一个冲向那些jing锐的汉人骑兵。
    “杀!”
    他用最大的声音吼着,为自己鼓起勇气。
    噗!
    一杆长槊笔直的刺过来,程知节双臂一较力将那少年从马背上挑了起来。长槊斜指长生天,然后狠狠的将挂在槊锋上的少年摔在地上。还没死透的少年挣扎着想要站起来,程知节纵马往前一踏。
    战马的前蹄狠狠的踩在那少年武士的前胸上,噗的一声,那少年武士猛的喷出一大口浓稠的血『液』,在血『液』中还有一小块一小块的碎肉,也不知道是肺叶还是胃。随着马蹄踩在他的身上,一大团血糊糊的肠子从他被长槊刺出来的伤口中挤了出来,就好像小孩子玩泥巴的时候,攥了一团在手心然后用力一挤,泥巴从指缝中钻出来的样子相差无几。
    嘉儿看着惨烈的沙场,看着已经燃烧起来的熊熊烈火。
    她转头看向李闲,犹豫了一下,终究还是没有说话。李闲感觉到了她的目光,神『sè』平静的问道:“是不是觉得残忍了些?”
    嘉儿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
    李闲平静且认真的说道:“一报还一报罢了,哪里有什么残忍不残忍的。我带五千人来草原,阿史那咄吉世带着六十万人在中原我杀的还不够啊,不过没关系,在中原,阿史那咄吉世一把火最多少一个村子,一个镇子,一个县城。我若是选一个风大的ri子在草原上放一把火,说不得明年能饿死几十万人。”
    他指了指面前的战场严肃道:“这就是战争,收起所有的心软吧。”,请一定要推荐给您的朋友哦!
    【第三百四十五章 王庭】
    第三百四十五章王庭第三百四十五章王庭
    五千jing骑踏平一个同等规模的草原部族,理论上并不是一件很简单的事。草原人悍勇,孩童五岁就能纵马,妇女也能弯弓搭箭,他们似乎都是天生的骑士,只要有马,他们几乎每个人都是战士。
    但燕云寨的jing骑踏平这个部落并没有遇到什么太强的抵抗,部落中的人都在幻想着悍勇的奚人武士在中原的如画江山中耀武扬威,正期待着男人们归来的时候带回大批的奴隶和数不清的粮食财宝。谁又会想到,中原人的皇帝被死死的困在雁门关,中原人的军队不去救他们皇帝,反而杀进了草原呢?
    近几年,除了燕山马贼刘季真的队伍不时进入草原劫掠一番,从没有一支中原大隋的正规军队跃过长城。
    草原人已经遗忘了被侵略的痛楚,只记得侵略的快感。
    一个毫无戒备的部落,虽然有五千人口,虽然还有近八百善战的奚人武士,可依然难以逃脱覆灭的命运。
    在杀绝还是不杀绝之间做选择,李闲绝不会犹豫不决。
    进攻之前他那三个字的命令已经代表了一切,这是战争,为了燕云寨五千jing骑还能返回中原,这并不是一个极艰难的决定。阿史那咄吉世纠集了六十万大军南下这不假,可在草原上留守的部族武士还是一股极为庞大的力量。如果一个不小心,燕云寨的五千jing骑就会如陷入泥潭般难以自拔。杀尽沿途所遇的草原人,这是一种必需的自我保护手段。如果队伍的行踪被草原上那些大部族掌握的话,那么这五千人马只怕没有人能活着回到长城南边。
    屠了吧。
    李闲说出这四个字的时候没有什么虚伪的纠结不安,只有一种淡淡的畅快。
    反抗的草原人尽皆被斩,大约有两千人左右投降。为首的老牧民走出来,表示愿意成为奴隶来换取生命。这也是一种无奈的选择,因为草原人的奴隶其地位或许还比不上一头牛。
    这是草原部族之间战争的惯例,打输了的一方将全体成为胜利者的奴隶。一般在这种情况下,胜利的一方就要开始欢呼了。
    但李闲没有欢呼,因为他没打算接受投降。他没能力带着两千奴隶上路,轻骑能像风一样在草原上卷过,可如果带着俘虏,那就好比在骑兵的战马四肢上绑上了沉重的沙袋子。只要是一个合格的指挥者,都不会做出这样伪善的决定。
    叶怀袖看着微微皱眉的李闲,轻声问:“是不是在犹豫杀还是不杀?我在草原上生活过几年,所以,我不得不提醒你,这些现在看起来好像绵羊一样的草原人如果不杀,明天他们就能引来一大群豺狼。”
    李闲缓缓的摇了摇头,极认真的解释道:“我不是在想杀还是不杀,而是在想,怎么杀才会简单些快捷些?不能让我手下的人杀人杀的太累,因为咱们还要赶路。当然站在道义的角度上来说,也不能让俘虏死的太痛苦。”
    叶怀袖微微怔住,随即叹了口气。
    “有时候你的心软的像一块豆腐,有的时候,又好像是一块冷硬的石头。”
    李闲微笑,想起一段话用在这个时候似乎倒是合适,于是清了清嗓子用朗诵般的语调对叶怀袖说道。
    “对待同志,要像夏天一样的火热。对待敌人,要像冬天一般的冷酷。”
    “什么叫做同志?”
    叶怀袖不解的问道。
    李闲呃了一声,然后极认真耐心的解释道:“这个世界上有两种常常被世俗眼光所唾弃的感情,但毫无疑问这两种感情是真真切切存在的。往上数几千年就已经存在,往后推几千年也不会消失,其中一种叫做同志,嗯另一种叫做百合”
    对于李闲这样恶趣味的笑话,叶怀袖在明白之后自然懒得理会。
    她骑在那匹红棕马上,看着远处被分开的俘虏,五百人左右一队,分别被燕云寨的jing骑带着走向东南西北四个方向。每一支队伍之间的距离都在三里以上,在苍茫的草原上,那些俘虏回首能看到同伴的背影,却看不清面目,他们被命令席地而坐,然后屠杀开始。
    当凄厉的呼喊声从远处响起的时候,李闲拨转大黑马走向一边。选了一处干净的草地,李闲跃下,然后仰躺在草地上看着蔚蓝蔚蓝的天空。
    青鸢和凰鸾已经适应了自己的新的角sè,所以两个人一左一右距离李闲五六米站住。铁枪还是完好的铁枪,只是青鸢背上负着的大黑伞已经残破。李闲转过头看着残破的黑伞怔怔出神,忽然笑了笑,然后将青鸢叫到身前。
    他将用毡布裹着的古剑巨阙随手丢给她,然后轻声道:“背着一柄残破的铁伞实在没有什么美感,跟你身段不怎么搭调,还是背着这个吧。”
    青鸢下意识的接住巨阙剑,有些不可思议的问道:“我来拿着?”
    李闲微笑道:“伞已经破了,如果你不舍得就留下做个念想。这柄剑太沉了些,我比较懒,而且我总觉得自己拿着柄剑再拎着柄刀,样子看起来会很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