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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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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明上河图之谜
    作者:马伯庸
    第一章 夜半盗墓“吃现席”
    玩古董最重要的是什么?
    有人说是眼光,有人说是人脉,其实都不够准确。古董这一行玩到极致,真正要讲究的就两个字:“缘分”。
    所以老一辈玩古董的人,大多信命,相信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不强求。若是一件玩意儿跟你没缘分,你把它强弄到手,这叫逆天而行,会招引无穷祸患,那件古玩不再是善品,反成了噬主的凶物,轻则身败名裂,重则性命堪忧。
    不过这都是老讲儿了,属于封建迷信。如今这个时代,大家接受唯物主义教育几十年,早就不信这一套。只要有钱可赚,管它什么规矩、什么路数,一概以大无畏的气魄彻底砸碎踏平。财神爷在上,牛鬼蛇神全都要靠边站。
    比如此时跟我同车的那几个人,显然就不是那种敬畏传统的老派古董商人。
    我现在正置身于一辆破旧的丰田九座面包车里头,车里除了司机一共只有五个人。车厢里一直特别安静,没人搭讪,也没人寒暄。那四个人端坐在自己的座位上,全都摆出一副拒人千里的淡漠表情,沉着脸一言不发。只有当车子猛然一颠的瞬间,他们才会飞快地调动眼神,假装不经意地朝彼此投去锐利的一瞥。
    我能感觉到,这四个人跟我不太一样。我是城里的小古董店主,而他们则是那种专在农村收旧货的古董贩子。这些人常年混迹乡村,跟朴实却又狡黠的农民打交道,所以身上带着淡淡的土腥味和煞气。
    这车里坐的都是谁?现在往哪儿去?我完全不知道。车窗关得严严实实,外头的夜色漆黑如墨,根本看不清景物。只有引擎发出低沉的嗡嗡声,表明我们正在朝着某个目标行驶。
    我懒得多想,把头靠在冰凉的车窗上,太阳穴抵住窗扣,就这么似睡非睡。这车子走得晃晃悠悠,上下颠簸,我昏昏沉沉中浮起一种奇特的错觉——整个车厢就像是一具刚刚被钉起来的大棺椁,严丝合缝,不留一丝光亮。我在里头躺着,外头有十六人大杠抬着棺材一步步走过坟地,走下墓道,朝着最终的墓穴前进,前进……
    对了,还没自我介绍呢。我叫许愿,已经过了而立之年,是皇城根儿下一个倒腾古董的小人物。我在琉璃厂有家小店,平时倒腾点金石玉器,店名叫作四悔斋。
    哪四悔呢?是悔人、悔事、悔过、悔心。这是我爹临死前的遗言,他在“文革”期间被迫害,投了太平湖,留下这么八个字。而这八个字后头,其实还隐藏着一大段故事。我们家祖上是“明眼梅花”的一支。“明眼梅花”指的是古董行当五个古老的家族,他们各自擅长一个门类古董的鉴定,在收藏界有着泰山北斗的地位。建国以后,这五脉改组成了中华鉴古研究学会,影响力依然不小。
    我爷爷许一城原来是民国时期五脉的掌门人,出身于白字门,后来因为盗卖则天明堂的玉佛头给日本人,被当成汉奸枪毙了。我们许家从此一蹶不振,退出五脉。三十岁生日那天,在有心人的推动下,我一头掉进这个旋涡里。经过一番艰苦周折,我总算是为我爷爷平反昭雪,让佛头回归祖国,了结了许家和这玉佛头的千年纠葛。事了以后,我还是回到四悔斋,继续倒腾古董,悄无声息地活着。
    我突然听到一声闸瓦嘶鸣,身子猛一前倾,从回忆中醒过来。车子终于停住了,我睁开眼睛,摆了摆头。这一摆可不得了,我看到旁边车窗外的黑暗中,赫然浮现出一张惨白的人脸,脸上的双眼特别怪异,一边特别大,圆如牛眼,黑的少,白的多;一边特别小,跟王八对瞪不一定能赢。这一大一小两只眼睛,好像随时在瞄准开枪似的。
    我顿时吓得一激灵,身子下意识地躲了一下,差点从座椅上掉下去。同车的四个人似笑非笑,露出鄙夷的神色。我这才想起来,这张脸应该是这辆车的司机。没容我多想,“哗啦”一声车门被拽开,司机把头探了进来,一边大眼珠子轮了轮,沙哑着嗓子做了个请的手势:“我叫大眼贼,跑堂的,几位跟着我走吧。”
    我连忙调整一下呼吸,跟着其他四个人一起跳下车来。我双脚一踏上地面,一股混杂了松枝和野草的清香扑鼻而来,味道特别清凉。不用问,这是荒郊野岭的山味儿,而且是特别荒凉的地方。我环顾四周,隐隐能看见几座山形轮廓,黑暗中状如巨兽隐伏一般,似乎随时会扑过来。
    大眼贼让我们跟紧他,朝着黑暗中的一个方向走去。此时天上乌云遮蔽,把月光挡得死死的,只有那大眼贼手里攥着个忽明忽暗的手电筒,勉强照亮前路。他这个手电特别有讲究,灯头罩了一圈硬纸板,这样光柱只收束在前头一段,散射不出去,稍微离远一点,就看不到了。
    我们跟着他在高高低低的山坡地上走了十多分钟,七转八弯,中间还钻了两回林子。终于有人忍不住问了一句:“你这是把我们带去哪儿?到底在哪里开席?”
    大眼贼转回头,咧开嘴笑道:“急什么,做东的又不会离席。”说完还嘎嘎笑了两声,声如老鸹。他笑完以后,周围温度陡然下降,森冷森冷的。那人不敢再问,只得“哼”了一声,跟着继续走。
    我们一行人走了约摸半个多小时,终于走进一处幽深的山坳。这个山坳左右被两道高耸的山岭逼夹,形成一小块麓底平原。在远处隐约能听到潺潺水声,应该是从山岭上流下来的溪水,在这里盘了一圈,正好把这小山坳给切成一个三角形。溪水为底,两道山岭是两条边。这在风水上叫二龙入水,是块宜建阴宅的吉壤。
    大眼贼踏进山坳,停下脚步,拿手电筒往前头晃了晃:“喏,就是那边。”我们顺着灯柱一看,首先看到的是远远一个身穿迷彩服的年轻人蹲在地上,身前有一个半米宽的土坑,坑旁搁着三个精钢柄的重铲和一大堆新鲜泥土。
    不用问,这种风水宝地,土下三尺必有墓穴;有了墓穴,必然就有盗墓贼闻风而至。
    “挖到什么地步了?”与我同行的一个刀疤汉子问。
    大眼贼踩踩地面,得意道:“整个墓室的位置已经方出来了,咱们刚刚打到后墙。就差临门一脚,专待各位来开席。”风遗尘校对。
    同行的几个人走到那盗洞前,翻弄抛出来的泥土,表情不一。我听说有积年的盗墓贼,一看土壤就知道是哪朝哪代的墓。不过我可没那本事,估计同行的几个人和我水平差不多。他们检验泥土,只为图个心安罢了,其实看不出个所以然。
    检查完泥土,大眼贼笑眯眯地说道:“诸位好运气,这回上的菜是头锅的红烧肉,有吃头。要没什么异议,咱们就上菜吧?”
    我们五个人点点头,站开一段距离。大眼贼拿电筒冲那边闪了一下,喊了句“开席”,那个穿迷彩服的小伙计起身,然后抓起一把铁锤和铲子。他身材细瘦,轻而易举就钻进了盗洞。大眼贼从怀里掏出一瓶散装的白酒,还有五个杯子,给我们一人递了一杯:“山里露重阴寒,整点白的驱驱寒气,还得一阵子呢。”
    他不说也罢,一提这事,我顿时觉得阴风阵阵,白雾弥漫,下意识地朝黑漆漆的山林里看了一眼。大眼贼递到我这儿,笑了笑:“老弟头一回吃现席?”我尴尬地笑了笑,大眼贼道:“一回生,两回熟,咱们这个辛苦点,可心里踏实不是?”我点头连连称是,接过酒杯一饮而尽,辛辣的散装白酒顺着嗓子滚成一条火线,直到胃里,我的眼睛却一直盯着盗洞口不断抛出的泥土,心中翻腾。
    这大眼贼说的“吃现席”,乃是古董界的一桩颇为隐秘的勾当,我从前只是听说,想不到如今也亲眼见识了一回。
    大凡古董,主要来源有两种:一是活人世代流传下来的;二是死人带进墓里后来被挖出来的。前一种传承分明,后一种却不太好判断真假。你说这东西是从古墓里挖出来的明器,怎么证明?万一是诓人的怎么办?要知道,有些古董本身不值什么钱,价值全在它的出处。同样一粒瓜子,从小卖店买的就不值一文,若是从马王堆女尸肚子里挖出来的,就贵逾千金。
    于是就有人想了个主意,先把墓地位置勘察好,盗洞打到墓室边上不动,然后请一些买家到现场来,当着他们的面敲开墓室,把坟墓里的东西掏出来,现掏现卖。买主亲眼见到明器从坟里起出来,自然不必担心有假。
    这个勾当,在古董行当里就叫作“吃现席”,这个“席”原意指的不是酒席,是芦席,芦席是干吗的呢?是旧社会用来裹死人的,即指坟墓。我们这样来买东西的,叫“做客的”,盗墓的叫“跑堂的”,而“做东的”,自然就是指墓里的死人——所以刚才大眼贼一句“做东的不会离席”,吓得那些人都不吭声了。
    像大眼贼说今天吃头锅的红烧肉,意思是说这是一座明墓——明太祖姓朱嘛——头锅是说之前没盗洞,里面藏着好东西的概率很高。
    我们边喝白酒边等,等了十多分钟,大眼贼忽然眼睛一眯,说:“来了。”一群人目光朝盗洞看去,看到两只灰败的死人手缓缓伸出来,不是墓主诈尸顺着盗洞爬出来了吧?这场景可着实有点瘆人,大家下意识地退了一步。大眼贼却哈哈一笑,手电一晃,我们这才看清,那手是刚才下洞那小伙子的,沾满了墓泥,两手之间,还抱着一样东西。
    看到这东西,大家眼睛都是一亮。看这跑堂的得用两手抱住,说明东西的尺寸小不了。在明墓里挖出这么大的物件儿,可是个好兆头。但我们五个人谁都没动,站在原地看着大眼贼一个人跑过去。
    这是吃现席的规矩。买主是来买放心货的,不是来挖坟掘墓的,所以盗墓全程不能沾手,得等人家把明器送到跟前,才能看。这样一来,自己只算是买明器,不算盗墓,损不着阴德,算是个心理安慰。从现代法律角度考虑,万一真东窗事发,也最多是个销赃的罪名。
    大眼贼走过去把东西接出来,很快折返回来,小心翼翼搁到地上,拿手电去晃。我们五个人凑过去一看,这东西是个瓶子,撇口,长颈,瓶腹圆滚滚的,看器形可能是玉壶春瓶。但表面脏兮兮的,看不出成色。
    大眼贼早有准备,先掏出一把毛刷,把上头的泥土狠狠刷了几道,又把那半瓶散装白酒打开,取了块麋子皮,蘸着酒精细细擦拭。很快这瓶子的釉色光泽显了出来,纹饰也擦清楚了,上头有青花如意头纹、卷草纹、缠枝菊纹,看起来气度不凡。
    所有人的眼睛都直了,看这些特征,搞不好是个明青花,那今晚可真是大收获了。
    吃现席有个特点——挖开墓室之前,谁都不知道里头是什么。有可能有稀世珍宝,也可能啥都没有。所以买家一般都先付一笔辛苦钱给盗墓的,谓之打赏,保证盗墓的不管挖出什么,都有一笔保底的收入,不至于白干;另外一个用处,则是排出座次,谁的赏钱多,谁就能优先挑选。有财大气粗的,甚至会来个包桌。
    眼下挖出这么个值钱的瓶子,大眼贼露出肉痛的神情——他已经收过保底的赏钱,这瓶子哪怕是柴窑出的,他也只能放手给人——他把瓶子搁到地上,退开几步勉强一笑:“你们来看看吧。”
    赏钱给得最多的那人站出来,笑容满面地接过瓶子,来回端详了几遍,却没给其他人递过去,双手环抱,抬头说了一句:“几位,这个我先吃了。”
    我们四个先是一怔,随后纷纷面露无奈之色。
    一般吃现席的规矩,要等坟墓里的东西全都掏出来,一字排开,然后再按照赏钱多寡,一人挑一件,如果还有剩,按次序重复直到挑光。这人上来就把这瓶子占了,有点霸道,但规矩上不能算错。
    再者说,他已经动用了一次优先权,要等到我们四个都拿完,才能再挑。到时候能剩下啥,真不好说。从这个角度来看,吃现席和赌石差不多,全看运气。有人只花几百块钱,就能撞到件唐三彩;有人一气包下十来桌坟,却只得了五六斤死人骨头。
    于是我们也只好忍气吞声,等着看还有什么菜能端出来。过不多时,大眼贼又从盗洞里起出六七件东西,堆在地上。里面有一尊锈蚀得不成样子的铜香炉、一片长命银锁、半片腐烂的丝绸、两个小陶碗,还有一堆散发着霉味的铜钱。
    我们几个人皱着眉头在这堆东西里扒拉,看来看去都不满意。跟那个瓷瓶相比,这些东西都是破烂。那个刀疤汉子抬起头,不耐烦地问大眼贼:“里头还有吗?”
    “没了。”大眼贼一摊手。
    “做东的身上没搜?”刀疤汉子追问道。
    大眼贼一怔,连忙赔笑道:“张老板,我们不动棺材,这是规矩。”
    一般这种盗墓的,只搜摸墓室里的陪葬品,不开棺材,不搜尸身,算是对死者的尊重。不料张老板“嗤”了一声,十分不屑:“一群倒斗的,还这么多穷讲究!你们难道不知道,墓主嘴里含的翡翠,屁眼里塞的玛瑙,身上挂的珠宝,那才是好货!”
    大眼贼连连摆手:“倒斗已经是非分之举,再动尸身,可是要遭报应的——这可是人家的地盘。”他大眼珠子四处乱转,山谷此时夜雾升腾,雾色一片惨白,仿佛死者翻出眼白在一旁窥视,气氛诡秘。
    若换了胆小的人,看到这番景象可能就缩了,张老板却根本不理这一套:“当婊子还立什么牌坊。我们几个大半夜跑过来,是求财的,不是看你五讲四美的!”张老板不傻,他知道得团结一批,打击一批,一句话就把旁边观望的几个人拉拢过来了,一起对大眼贼施压。
    席上的其他客人纷纷点头。大家来一趟不容易,只因为一条莫名其妙的老规矩就空入宝山而回?这实在太荒唐了。就连那个先占了瓶子的人,都表示赞同张老板的意见——只有我没吭声。
    可大眼贼还是一脸为难:“这可不成,这可不成,咋能干这样绝户的事儿呢……”
    张老板见大眼贼不答应,怒从心头起,他把大眼贼推开,走到盗洞前抓起一把铲子,喝道:“你开不开棺?不开的话,我就把这洞填喽!”
    大眼贼的脸顿时白了。洞里头还有一个人没出来,他这一铲子下去,同伴就要活活被困在墓中。他哀求道:“张老板,张老板,可别坏了规矩啊。”张老板满不在乎:“放着眼前的钱不挣,这才是坏了规矩!”他手里的铲子作势要填土,大眼贼急得上前阻拦,又被其他几个人逼了回来,嘴里喃喃道这怎么可以。
    我眉头一皱。我最见不得张老板这种人,于是站出来劝解道:“见过挖坟掘墓的,还没见过逼人挖坟掘墓的。你要觉得不过瘾,自个儿下去掏,逼跑堂的算怎么回事?”张老板举起铲子,对准我冷笑道:“少在那儿装善人。你给的赏钱最少,按规矩拿不了几成东西。若不开棺,你这趟就算是白来了。”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我奉劝你悬崖勒马,及时回头。”我不甘示弱。
    “操!你他妈以为自己是新闻联播啊!”张老板骂了一句,突然不怀好意地眯起眼睛,对其他几个人道,“这小子我在车上闻着味道就不对,跟咱们不是一路人。”他又把眼神飘向我这边,“你小子不会是别有企图吧?”
    他这是诚心挑拨,其他几个人的表情立刻变得有些不自然。
    吃现席的风险就在这里。挖坟的地方一般都是在荒郊野岭,万一买家或卖家起了贪心想谋财害命,事后把尸体往洞里一扔,估计几十年都发现不了,所以特别忌讳不相干的人参加,都得是熟脸,且外头留了保人。也该着大眼贼倒霉,他这次找的我们几个买主,彼此都不认识,不知根底,他自己又镇不住。结果被张老板这么一挑唆,局面立刻变得微妙起来。
    大眼贼见势不妙,扯扯我袖子:“许老板,你就别跟他们顶了,大不了我自己损点阴德,去开棺呗……”
    “他都要埋你的人了,你还缩?”我瞪他。
    大眼贼枉长了这么一只大眼,居然有点眼泪汪汪,跟大姑娘似的:“我带你们来这里吃现席,要是闹出人命,江湖上谁还敢信我?”我撇了撇嘴:“看不出你还挺讲义气的。”大眼贼听不出来是讽刺,反而一拍胸脯,特自豪:“我大眼贼出道以来,一向是义字当头。”
    张老板在那边不耐烦了,挥动铲子,冲着大眼贼喝道:“今天这里必然得埋一个人。要么是你,要么是他,你来挑!”他的一举一动,让人忍不住怀疑他早就想翻脸,刚才不过是借题发挥。今天一开席,就上来一道玉壶春瓶,惹得参加者贪欲大起,张老板略加挑拨,这些人就什么规矩都不顾了——人性就是如此,经不得任何试探。
    这大眼贼是个守老规矩的人,可碰到这些只认钱的主儿,算是认倒霉。我略一沉吟,拍拍大眼贼肩膀道:“这事交给我处理吧。”
    “许老板?你……”
    我晃了晃头,走到两人之间,举起右手胳膊大声道:“张老板,我可告诉你,你若是再执迷不悟,马上可就要倒大霉了。”
    张老板大概是觉得我在虚张声势,眉头一跳,狞笑着往盗洞里铲进一堆土去。大眼贼不由得失声喊了一声:“张老板!别!”
    他这一声喊,惊起了四周树上的宿鸟,整个林子里都传来扑簌扑簌的声音。张老板恍若未闻,举起铲子正要使第二下,突然发现自己胸口多了一个米黄色的光圈。他连忙抬头看,看到手电筒还好好地握在大眼贼手里,他再往大眼贼和我身后看,发现这是从林中雾霭中刺出的一道光柱,正印在胸口上。
    周围几个人立刻惶恐不安起来,不知这是个什么情况。张老板先是呆了一下,看这光柱对自己没什么损害,冷哼一声,手里填土的动作反而加快了。等到张老板抬起第三铲时,附近林中白雾之间升起了无数光点,约有二三十处,飘飘忽忽,都朝着这边涌来,同时有窸窸窣窣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大眼贼突然撕心裂肺喊了一嗓子:“墓主索命来了!”这声音凄厉无比,张老板手里一哆嗦,铲子“当啷”一下跌落在地上。他本来不信这些怪力乱神,可此情此景来得诡异,心中本来就绷着,被大眼贼这一嗓子喊,顿时乱了方寸。
    那几个买家都傻了,有一个还偷偷摸出一串佛珠,颤抖着手捻动。我一动不动站在原地,抱着胳膊,露出高深莫测的微笑。与此同时,一个深沉严厉的声音从幽幽林中飘了过来:“你们已经被包围了,立刻放下武器,举起手来。”
    声音里带着噼啪的电杂音,显然是通过喇叭喊的。张老板和那几个买家一听,脸色顿时煞白一片,估计他们这时候宁可自己碰到的是厉鬼索命。
    只见从林子的雾霭里蹭蹭蹭蹭钻出来二三十号警察,那一大片“鬼火”,其实是他们手中的强光手电筒。皮靴践踏在草地上发出钝声,大盖帽上的国徽偶泛寒光,威势在无声中铺天盖地压下来。这些警察一言不发,脚下如飞,一下子将这个小山坳围了个水泄不通。
    先是大眼贼,然后是张老板,还有另外几个买货的,都乖乖蹲下身子,双手抱头——看得出,他们每个人动作都很熟练。只有我站在原地,保持着手臂高抬的姿势,仿佛这些警察是我召唤出来的。到了这时候,张老板他们哪里还不知道怎么回事,纷纷投来凶狠的目光,杀意毕现。
    按老规矩来说,我这么做,其实是理亏的。古董行和黑社会有点像,行内的恩怨在行内解决,起了纠纷找圈内的高人裁断,轻易不上法庭。谁要是请来公差坏了别人买卖,这叫为虎作伥,是会被人瞧不起的。
    不过话说回来,这年头,谁会在乎这些老规矩,也只有大眼贼那种人还恪守本分。我正是欣赏他这种古风犹存,才不惜提前暴露一下。
    坚守原则的人,总是值得敬重。我曾经看过一部香港电影,里面有句台词,说:“人生在世,总得坚持点看起来很蠢的事情。”
    一名小警察看到我没蹲下,眼睛一瞪,一脚就要踹过来,却被旁边一人拦住了。这人手里拎着个电喇叭,正是刚才在林子里喊话的那位警察。他身材精悍,黑瘦的脸膛上浮着一层若有若无的严厉,整个人往这一戳,周围的森森鬼气都畏缩地四散而逃。
    他把电喇叭交给小警察,背着手慢慢踱到我身边,扫视了现场一圈。张老板他们被他这么一扫,立刻像见了猫的耗子一样把头低了回去。
    “你跟我过来。”他冷冷说道,然后勾了勾手。
    我跟着他朝旁边的灌木丛里走了十几步。直到确信距离足够远,谈话不会被旁人听到,他才停下脚步,皱着眉头道:“许愿同志,你这么做,可有点胡闹。”
    “方震同志,我不是一直在配合你们吗?”我满不在乎地回敬了一句。我跟这位叫方震的老警察早就认识了,算得上是生死之交。可是他却一点没有老友重逢的兴奋,脸色反而变得阴沉起来:“你刚才干吗主动站出来暴露自己?”
    我回答道:“他们欺负老实人,我实在看不下去了。大眼贼这种肯守老规矩的人,如今已经不多了,我也是想仗义执言一回——反正你们已经把这儿包围了,索性吓唬吓唬他们嘛。”
    “糊涂!你应该跟他们一起被警方抓走,到公安局隔离以后再放你出来。现在这些人都知道你是警方的卧底了,风险会很大,你就不怕他们报复吗?”方震一脸严肃地批评我。
    “他们起码得判个十年二十年,怕什么?”我满不在乎地扬了扬手。
    方震摇摇头,叹了口气,仿佛对我这种毫无必要的出风头很不满。我佯作没看见,伸了个懒腰:“这些细枝末节就不说啦,我说老方,我这趟差事算结了吧?”
    “还没呢,一会儿回局里还要做份笔录。”
    我一听,顿时叫苦连天:“你们都人赃并获了,干吗还要我做笔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