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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节

      “这样算来,咱的孩子统共几个月了?”
    沈浩天讲话带有浓重的南方口音,吐字都是平直而细软的。
    “已四个月了,你也不着急……”提到月份,她又焦虑起来。
    他点点头,道:“你还能再等一等么?”这样的问法,令她伤心欲绝。
    “亏你讲得出口!”她气得有些怔怔的,“再等一等我便连做人都难了,既你说这样的话,我也不来为难你,这便去跟潘老板辞工,把原因一五一十讲清楚。过后肚里那块肉我也自会想办法处理,都与你无关!”
    这话里虽尽是赌气的要挟,但她内心却不是这么盘算的,只相信若是潘小月得知这样的事,必定会找这薄情人的麻烦,他那么精明,断不可能让最坏的事发生。
    “哪里就急成这样了!”他果然有了压力,太阳穴上一根青筋忽隐忽现,“咱们等一会儿到赌坊后头再商议一下,我等你……”
    “嗯!”她冷冷允诺,心里却对他不抱任何希望,只估测届时他会拿什么理由来敷衍,想到这里,恶向胆边生,于是狠狠掐了他的手臂,他痛得“啊”了一声,下意识地拿眼睛瞪她,却又不好怎样,还是走回到赌大小的台面去了。
    因当晚客人尤其多,四张台面挤得满满当当,所以两个人都未曾脱得了身。沈浩天办法多,竭力让他那一桌显得战绩平平,于是围观的人也没了,几个赌客都索然无味,待最冷清的当口,他便找了另一位荷官顶替,自己借故走出去了。谭丽珍要笨一些,但端盘子伺候人的活要自由许多,于是也假装拉肚子成功脱身。
    虽披了一件大衣,内里还穿着棉袄,但外头干冷的北风还是让谭丽珍瑟瑟发抖。她打了两个喷嚏,又开始心浮气躁,于是拿出沈浩天给的“仙粉”来定神。石墙内原本竖起的“人刺”早已收罗起来。在她的记忆里,前不久那老摸她屁股的五爷还被挂在那里示众,如今这些长期染血的尖木桩子却被横在墙角底下,很无辜的模样。沈浩天跟她讲过,这些柱子没被彻底清掉,皆因潘老板还是有杀心的,总提防着保不齐哪一天又要用上。
    想到这里,谭丽珍不由倒吸一口凉气,肺部也打了个寒噤,抬头看一眼暗蓝的天空,“仙粉”钢针一般刺进脑髓,令她清醒无比,也下意识地掖了掖腰间的铜剪刀。没错,她已下了一个血淋淋的决心,他一旦提及“分手”二字,她便用它扎进对方的黑色心房,然后把尸体埋在石墙外的雪堆里,筑成雪人。待来年春季冰融雪化,凶案暴露时,她早已辞工远走高飞了!
    就在这个时候,一只手捂住她的口鼻,那手炽热无比,有潮湿的汗渍,呼吸也在她耳边浓重起来。她虽来不及惊叫,更无从抵抗,身上一堆厚重衣裳已令她动弹不得,然而那只手她还是熟悉的,那系抚过她身体的手,系让她欲仙欲死的手,系在赌桌上不动声色控制牌局的手!
    “你莫要怪我,成亲的事暂且还办不来……”沈浩天的南方式软语仿佛自地狱传来。
    她瞬间由惊恐转为愤怒,哪有为了这样的事情杀人的?
    “不如让我带你去一个地方静养,把孩子生下来……”他像是突然意识到下手太重有伤及亲骨肉的危险,不自觉地松开她。她努力抑制愤怒,转过身来看他那张沮丧呆滞的脸。“仙粉”的药性缓缓来袭,她登时踩在了云端,每个细胞都被抽空了水分,变得轻盈无比。
    “你这个天杀的……”话未讲完,她直觉舌尖已微微刺痛,大抵是牙齿开合时磕到了逐渐麻木的门腔,再后来,便什么也不知道了。
    一觉醒来后,谭丽珍却发现自己不知何时已在挡雪的屋檐底下躺着了。她撑起身子,却见血斑点点,难不成是流产了?她急得心都快要跳出来,也顾不得手脚尚处在麻木中,哆哆嗦嗦地站起,摸索了一下两腿间,才发现那里并非出血的源头,于是松一口气,再顺着血迹检查,那红痕长远、盘曲、断续,在暗夜下的积雪上划出一个诡异的符号。
    “符号”尽头,一根木桩直刺天际,沈浩天被雪珠打得银眉白首,在顶端冷冷俯视着她。
    【5】
    杜春晓听完谭丽珍的供述,便转头对夏冰笑道:“怎么咱们无论碰上什么案子,都有痴男怨女的戏份?”
    “如此说来,那沈浩天也是活该,还是想办法请郎中把孩子做掉吧。”
    扎肉说了这样大咧咧的话,当下遭遇杜春晓与夏冰的白眼。谭丽珍却没有动气,反而一脸迷茫。
    “对了,你说的那‘仙粉’可方便拿出来让咱们见识见识?”
    谭丽珍思忖片刻,遂从皮包里拿出一个描龙刻凤的脂粉盒,打开来,掰掉装胭脂的铅盒,从底下掏挖出一个万金油盒子来,递给杜春晓。
    杜春晓打开,拿指甲挑挖了一点放在舌尖,品了半刻后,突然抬头指着对方后脑勺上的发鬏问道:“这个是哪来的?”
    “不晓得,只来上工的时候,都统一发了这个。”谭丽珍抚了一下松松地簪在脑后的粉色蔷薇花蕾。此花蕾乍一看外表鲜活,触感却是僵硬的。
    “唉……”杜春晓不由得长叹道,“扎肉啊,咱们少不得还得再去会会教堂的那几个小兔崽子!”
    “要去你去!我不去!”扎肉将头摇得跟拨浪鼓一般。
    “我说你在这里倒是逍遥自在,债都让我们背了,潘小月如今也只盯着我们两个人,你还快活得很,稍不留神人就不见了,也不知去哪里祸害人了。”
    夏冰这番话,是挑破了扎肉在赌坊这几日的行踪。虽说是在潘小月眼皮子底下活动,却似乎丝毫不受约束,动不动就没了行踪,也不知去了哪里。更蹊跷的是,每每他义愤填膺告知杜春晓时,却换得她的淡笑,只说:“大概是看摊子去了。”
    那个“看摊子”指的是什么,夏冰死活问不出来。
    ※※※
    若望的花房香得叫人窒息,他的嗅觉便是在这样汹涌的味道里渐渐迷失的。倘若真有“天堂”这个地方,对若望来讲肯定就是制作干花的地方。因庄士顿和一些教徒都有花粉过敏的毛病,也闻不惯那香气,所以他的“天堂”被搬至钟楼底下的厨房隔壁,这样选址的好处便在于,可以用厨房内开灶的暖意维持花房温度在十摄氏度以上。在气候异常严峻的日子里,如果灶头热不起来的话,他也会开启暖炉。
    花房是个落英缤纷的世界,用细麻线扎成长串的绣球花、木槿、飞燕草、艾菊、玫瑰花蕾等等,一串串挂在横穿房间上方两端的铁丝上,姹紫嫣红好不热闹。纸莎、熏衣草、菖蒲、星星草,在几个巨大的玻璃缸内摆出扇形姿态。靠暖炉管最近的地方摆着一个熏得烟黄的竹榻,上头铺了密密麻麻的玫瑰,它们正逐渐在高温中干燥,最后演变为纸片的触感。通体雪白的若望在铺天盖地的干花里徜徉,整个人像是透明了,浸淫在花香里,他与它们的共同之处就都变成了纸般轻薄。
    “哟!未曾想这破地方也有世外桃源呢!”
    杜春晓撩起干花织就的“珠帘”,走到中间。那些花都是春夏季留下来的,水分早已被抽取一空,由于太过干燥的缘故,很多便是一触即碎的,化作艳屑散了一地。冬天把本该在花蕊里活动的虫子冻死了,所以它们极干净,很大一部分拿胡乱钉起的木箱装着。这些铺挂在光天化日下的,显然是归纳堆放有困难,只得这么摊着。
    然而,即便花团锦簇,杜春晓与夏冰还是不得不把目光投向玫瑰花床般的竹榻上那具玛窦的尸体。玛窦眼眶塌陷,满面疮痍,仰面卧于血红的花瓣间,双手安静交叠在胸前。杜春晓站在榻前装模作样画了个十字,遂望向若望,冷冷道:“怪道你要放我们进来,原来这里又出人命了。看来,把我们赶走了,也未见得恶灵就退散了呀!”
    夏冰此时才想到,刚刚鼓起巨大勇气敲圣玛丽教堂的门时,安德肋却平心静气地将他们迎入,并带到若望的“秘密花园”,事情进行得如此轻松,其中必然有让人无法轻松的真相。
    “玛窦是个很谨慎的兄弟,尤其在天主庇佑的地方也出了许多怪事,所以他胆子特别小,从来不敢夜间外出做些什么……”若望顿了一下,眉间的阴霾也更重了一些,“可是,今早我们却发现他没和禄茂睡在一起,弟弟也不知他去了哪里。我们找了很久都没找到他,后来……费理伯发现花房的门缝里渗出了血水。”
    满坑满谷的干花熏得夏冰几度干呕,他开始觉得这些植物一旦通过特殊技法令其违背常理,保持住的“美貌”就有些恐怖了。奇怪的是,若望与这雍容到晕眩的景致放在一起倒是贴合无比,像天生就是从里头长出来的一枝干花,清冽纯白,瓣上点点桃斑系他面颊和脖颈的粉色毛孔。夏冰立刻顿悟为何这里到了冬天还将花放在外头,原来是为了掩盖血腥、清洁房间而用。何况若望的表情也并不享受,嘴角挂着凄凉。
    “上回不是说我们是凶手么?怎的如今又巴巴儿引狼入室,天宝?”
    杜春晓永远得理不饶人。
    若望那张宛若石膏的面孔纹丝不动,只默默抬起玛窦的一只脚,脚跟处尽是斑驳伤痕:“十二门徒的故事里,玛窦晚年游遍中东各地,建立了自己的教会,他的脚走过太多的路,最后在波斯殉道。那双脚,应该和这一双差不多吧……”
    “那三个人真正的死因是什么?”
    若望摇头道:“谁都不敢仔细地察看尸体。”
    “可是你很想知道,所以才允许我们入内。”
    “不是。”若望那对乳色眼珠轻轻颤动,“是因为神父大人想见你们。”
    “他在哪里?”
    “礼拜堂,我带你们去。”
    花房的门关启的那一刻,那些锦绣恍惚也被沉重的木门封锁在另一个世界里,连同玫瑰、菖蒲、熏衣草,还有玛窦,统统隔离,通往梦幻的桥悄然断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