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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终于有了个机会,她走在路上都要飞起来,心情愉悦极了,就连男主的不高兴都能被忽视。
在一家名为宋氏墨斋的店铺前,她停下了脚步。
刚走进去,便有伙计迎上来,认出了她是新搬来原阳县的公子哥,家财万贯那是第一天就传开了的。这么想着,态度也更好了几分:“这位公子,不知您想看点什么?”
梁乐点点头,环顾了一圈:“你们这里有什么好的毛笔吗?”
伙计忙忙应道:“有的有的。”说着便将柜子里的几个精致的盒子拿了出来,摆开放在梁乐面前。
“客官请看,这是衡山鹿毫所制。”伙计拿起这支毛笔,笔身漆黑细直,如玉般泛着莹润的光,“这鹿毫难得,我们这墨斋中也仅此一支啊。”
梁乐哪里懂这些,他介绍半天都是这毛笔的原材料,可自己顶多欣赏一下这笔身好不好看罢了。
那伙计以为梁乐有意,犹自滔滔不绝:“这么难得的鹿毫笔,只消五两银子,客官便能带回家中……”
听到这里,梁乐打断道:“有没有便宜点的?”
“呃……”伙计显然是没料到这位衣着华贵,被传言说富有千金的公子竟会说出这么接地气的话,愣了几秒,才继续问道,“不知客官觉得什么价位合适?”
梁乐不假思索:“一百铜板的有吗?”
这个数字显然不在伙计的预估内,他脸色变了几回,才领着梁乐去一个角落里挑选。
“客官,这篓子里的都是一百铜板一支的。”
原来古代也会有特价区,梁乐看着这堆乱七八糟仍在篓子里的笔想到。
不过她也不介意,又不是真的千金大小姐,没见过这种市面。她淡定地拉着李轲走过去:“李轲哥哥,你觉得哪支好啊?”
这些毛笔笔身都是木头制成,连漆也未上,笔尖的毫毛更不知是什么材料,梁乐估计是猪毛或者鼠毛。
她倒是能接受,就不知道李轲行不行了。
看着真的在认真挑选的少年,她想,应该……没问题吧?
她不懂如何选笔,李轲更不会懂了。他家境贫寒,哪里会有多余的银钱来买毛笔,此时也不过是看看哪支顺眼罢了,选了半天也没选出来。
最后还是梁乐拿了两支,一支笔身略细,笔尖毛色发白;另一支笔身稍粗,却是黑色毫毛。
“李轲哥哥,这两支怎么样?”她拿在手里,问道。
“嗯。”
梁乐听出少年语气中的敷衍,并不在意:“那就它们啦!”
她付了半两银子,又让伙计再添些宣纸、砚台,便拿着买来的东西离开了。
二人直接回了李轲家中,平日里午间的饭食都是他自己张罗,做好了还要给他娘亲送去。
梁乐觉得新鲜,派人回去说了声在外头用膳,便跟着一起去了。
进了屋子,李轲净过手便准备去准备午食,却被梁乐叫住。
她双眸莹亮,手中握着那支黑毫毛笔,递到自己面前:“李轲哥哥,送给你。”
似是担心又要被拒绝,她抢先一步说道:“这是我用自己挣来的银钱买的,我想送给你,你要收下。”说完便将笔塞至少年怀中。
语气有些霸道,真是少爷脾性。但不知为何,李轲感到自己并没有恼怒,反而心尖隐秘涌上一丝甜意。
没想到是买来送给自己的——
用他们一起挣得银钱。
他将笔收下,放在平日里收拾出来念书的桌上,言语中带上几分真心:“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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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上两菜一汤,李轲做好便给他娘亲送了一份饭去,留梁乐一个人在家中。
他并没意识到自己对梁乐已经放心到了这种程度,或许若是问起,他只会反问,以梁乐的身家,有何好担忧的。可起初的他许是连家门都不会让人进。
他家离豆腐摊不远,平日里走过去也是不急不缓,不到上午便能送到。但今日他记挂着梁乐,虽然嘴上不说,但匆忙的脚步已然显露出来内心的想法。
梁乐不饿,索性等他回来一起再吃。
最重要的是,这饭桌上果然也有豆腐。
她对着这张木桌有些默然。
另一边的桌子是男主念书时用的,除去这支新的毛笔,上面只有几本翻得十分破烂的书籍,她猜测是别人看完不要的,又被男主低价买来了。
她并未翻动,打量片刻便走到门口,等着李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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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菜虽然比不上家里的厨子,但谈不上食不下咽,梁乐秉承着“男主亲手做的饭很难得”的心态吃了不少,吃完还争着要洗碗。
不过李轲显然因为担心不食五谷的她会把碗摔了,坚决不同意她参与这项活动。
于是她坐在一个小案上,撑着脑袋问道:“李轲哥哥,你教我写字吧?”
李轲双手仍滴着水,听了这话,边擦手边看向她:“为什么?”
“我写字太难看啦!”这不是她瞎说的,原主的字她在房里看过,狗爬一样,当然,她作为从未握过毛笔的穿越人士,相比起来,也好不到哪里去。
提出这样的要求,一是因为男主写字确实厉害,书中的他就是靠着那手树枝写出来都有风骨的字征服了徐夫子,让后者硬是要收他为弟子,亲自教导。学会用毛笔之后,他更是笔走龙蛇一般,在原书中不知描写过多少次那手铁画银钩的字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