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页
秀秀是真的讨厌那种都可以,都还行,随便的答案,都还行是什么还行啊!您到是说清楚啊!
她在心里抓狂了一下,才又问道:都可以吗?那我给你买十斤松花蛋吧。
见到他有些铁青的脸色,秀秀觉得有些好笑。她也是前阵子才知道天不怕地不怕的反派团子害怕吃松花蛋,不止害怕,甚至到了闻一下都能萎靡不振半天的地步。
果不其然,谢奚奴沉默了一下,便老实答道:松子糖吧。
秀秀点了点头,便起身,拎着菜篮子,准备前往闹市。
这会儿已过正午,集市里冷清了许多,就三三两两几个人。
秀秀买了几袋松子糖与云片糕,便哼着小曲儿慢悠悠地往回走。
走到路边铁铺边时,她的脚步微微一顿,视线被铁铺边一个小摊子吸引了过去。
只见那摊子上什么也没有,只有一把玄青色的长剑,看起来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但剑锋却能直刺入青石板,笔直地插在地面上,却不在石板边沿上留下一丝裂缝。
一看就是把锋利的好剑。
秀秀忽然想起谢奚奴似乎并没有什么武器。
书里也从未描写过他有什么趁手的武器,向来就是抢别人的就用,用完就扔。
但凡他能有个防身的武器,以他的身手最后也不可能瘴气入体而亡。
思及此,秀秀走到摊贩边问道:大哥,这剑怎么卖?
摊贩大哥是个三十岁出头的青年模样,没有落雨没有烈日的天气他撑了把纸伞,整个人埋在伞阴下。
听到询问声,他微微抬起伞沿,打量了一下来人,便又埋头进了阴影处。
莫名被无视,秀秀没生气,只又问了一遍:大哥,我要买剑,这剑多少钱?
这次他说话了,声音淡淡道:不卖。
秀秀一愣:为什么不卖?
大哥笑了一下:我这剑,有主了。
这笑容,这话,定是有什么含义,武侠剧里都是这么写的。
于是秀秀非常自信道:我便是这剑未来的主人。
你不是啊。他道。
秀秀问道:你怎么知道我不是?
大哥抬眸瞥了她一眼:你?
那行。见秀秀一脸坚持,不肯走的模样,大哥将身子往后一靠,随意地指了指剑,道,我这剑自己认主,你问问它愿不愿意跟你走吧。
在大街上问一柄剑愿不愿意跟自己走?
秀秀愈发坚定这位大哥是高人,这柄剑是绝世神剑了。这剧情不就是武侠剧男主标配吗?
闻言,她立刻俯身问剑:你愿意跟我走不?我每天给你擦身体,把你磨得又闪又亮的。
一阵风拂过,吹走了周遭的碎石与落叶,此时集市上的人更少了,显得这个小地摊愈发萧条。
大哥一脸你是不是有病的表情瞪着秀秀,都明确跟她说了这剑已经卖给别人了,这人听不懂人话也就算了,还真就和一柄剑讲话?
哈哈哈
耳边忽然传来一阵爽朗的笑声。
秀秀一愣,这剑真会讲话?
你是聋了吗,是本少的声音,莫非你还以为剑真的会讲话?
声音是从身后传来的,只见一个看起来与谢奚奴差不多大的小少年穿着一身亮瞎狗眼的明黄色的衣服,学着小大人的模样,摇着纸扇来到了她面前。
这衣服秀秀是有印象的。
如果说原文男主所在的江家校服是花里胡哨的话,那原文男二所在的季家,也就是最后被谢奚奴灭门的季家,他们的校服只能用亮瞎狗眼来形容。
从发冠,发带,到衣衫,鞋子,全部都是金灿灿的明黄为主,偶有黑金线与白娟图案留底,也难掩这夺目的黄。
而季家这个年纪又讲话这么放肆的,秀秀一下子就记起了原书的男二季鸿归。
季鸿归扬头看着她,笑道:你这人真有意思。
秀秀心想,你才有意思,穿得跟只青脚麻鸡一样,还好意思笑别人。
季少爷,您要的剑。
只听嗡的一声,剑被拔出,凌空发出剑鸣。
秀秀一脸可惜地看着那大哥横拿着剑递给了谢鸿归。
开玩笑,就季鸿归这性格能使好些剑吗?
这书的男二不走什么男主是被女主爱的,男二是被大家爱的温柔男二风,而是另辟蹊径走了一条幼稚嘴贱风。
除了对女主还算温和外,这位小哥从小到大自恃家世傲人,从不把别人看在眼里,与谢奚奴并成为南北双贱(君秀秀自己封的),唯一的区别是一个会用敬语,一个横冲直撞。
比如季鸿归会说:你有毛病吗?
谢奚奴就会说:阁下是不是有病?
比如季鸿归会说:你赶紧死吧。
谢奚奴就会说:您可以死了。
总之都不怎么讨人喜欢,但鉴于谢奚奴现在是自家孩子,秀秀下意识护犊子地觉得,至少阿奴没有穿得像青脚麻鸡这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