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新御宅屋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穿成寂寞富婆后又拿了初恋剧本 第18节

      搁下笔,柳政明终于起身要离开,易漫如当然也客气的送到门口,还贴心的问:“要不让司机送你吧?车子就停在对面停车场。”
    已经知道她丈夫是有名的企业家兼校友,柳政明对于她说叫司机送他也不觉得奇怪,但他也没接受,“不用,我坐公交车也很方便。”
    易漫如依然没客气,点头道:“那行,你路上注意安全。”
    说完就站在路边准备目送他去附近的公交站台,走出一步的柳政明却突然转回身,面露迟疑的对她说:“靳斯年过两天回国,你……要一起去接他吗?”
    易漫如:……
    看她沉默不语,柳政明叹了口气,“你可能不知道,老靳这些年一直没结婚,虽然他说不是因为你……算了,不去就不去,我只是跟你说一声,他这两年也陆续把事业转移回了国内,日后你们都在京市,总有遇上的一天。”
    ↓↓↓
    柳政明说完憋在心里很久的话,像是放下了什么包袱一样,整个人变得轻松起来,挥一挥衣袖,便脚步轻快的走了。
    易漫如却站在风中凌乱。
    她也不知道自己在震撼什么,原主初恋结婚没结婚,本来就跟她或者原主没有半毛钱关系,但她有种莫名的熟悉感,总觉得靳斯年这个名字好像哪里听过。
    不是因为原主的记忆,而是她自己对他有印象。
    这让易漫如忍不住脑洞大开,柳政明说靳斯年这两年把生意都转移回了国内,听起来也是位霸总,难道是她上辈子听说过的某位大佬?
    但靳斯年这个名字很有辨识度的,还跟历史课本上的名人同名,如果她真在现实中通过,那应该会记得比较清楚啊。
    易漫如努力回忆了半天也没有头绪,倒是有店员见她站在门口半天一动不动,忍不住过来提醒道:“易总,外面这么冷,你又没穿大衣,要不先回店里吧?”
    易漫如一脸茫然的转头,对上一张清秀雅致的脸,只觉得突然灵光一闪,下意识抓住了对方的手:“沈亦欢?”
    沈亦欢被她的举动弄得一头雾水,“怎、怎么了?”
    易漫如喃喃自语:“沈亦欢,靳斯年……”
    这不就是她看过的某本小说男女主角吗!
    破案了破案了。
    易漫如这几个字说的声音很小,虽然还处在巨大的震惊中,她潜意识也知道不能暴露穿书的事实,所以哪怕就站在她跟前,沈亦欢也没听清她在呢喃什么,只依稀听见易总似乎又说了遍她的名字,这让她更加茫然了,忍不住问道:“易总您说什么?”
    “没什么。”易漫如回过神来,深深的看了活生生站在自己面前的小说女主角一眼,下意识抽回手,随即觉得自己这动作太突兀,忙又拉过她的手拍一拍,不知道是安抚沈亦欢还是安抚自己,“我没事,去忙你的吧。”
    沈亦欢:“……好的。”
    话虽如此,沈亦欢却没立刻回自己的岗位,不放心的目送着易总脚步漂浮、像是抽干了灵魂的行尸走肉一般,回到之前的位置坐下,手肘撑着桌面望向玻璃魂游天外。
    易总状态仍然很不对劲,但是在自家店里总不会出什么意外,沈亦欢这才收回了视线,去忙自己的事了。只是工作的时候,总是会忍不住看一眼依然魂不守舍中的易总,偷偷在心里好奇一把,究竟是发生了什么事,才会让易总露出这种表情?
    毕竟大家都觉得易总活得像极了人生赢家,不能想象什么样的事情才能让她烦恼至此。
    易漫如觉得自己确实摊上了大事,震撼程度一点都不比她当初从二十年后穿越到现在,因为她竟然不是普通的穿越或重生,而是穿进了书里,还一点危机意识没有的跟男女主角都有了牵扯。
    简直是生命不息、作死不止!
    这本小说是易漫如很久以前看过的了,剧情什么的都忘得差不多,不过随着记起了男女主的名字,易漫如也渐渐想起了一些剧情。
    如果她没搞混,这是一本古早大叔文,不过一点也不虐。
    男女主有着十来岁的年龄差,相遇时女主是个即将毕业的女大学生,不但风华正茂、朝气蓬勃,还拥有着善良单纯的美好品质,吸引着男主对她越来越在意。而男主虽是豪门贵公子、手握重权的集团总裁,但是多年的沉淀积累让他早已褪去性格里的轻狂浮躁,整个人如一块光芒内敛又让人无法忽视的美玉,初出社会的女主不可避免被这样满身成熟优雅矜贵的男主吸引,天造地设的两个人在命运的牵引下渐渐靠近。
    因为年龄差距和身份的悬殊,男女主爱情或许不是那么一帆风顺,但那些问题都还没到让女主为此神伤地步就已经被男主轻易解决了,女主每次都是事后才慢慢反应过来。所以在女主的眼中,看似温润无害的爱人宛如无所不能的神祇,遮风挡雨、把她保护得密不透风,让她彻底沉溺在这片温柔之中。
    第二十六章 当事人现在就是后悔,非常……
    这样不让女主受一点点委屈, 几乎把小女友宠上天的大叔男主,也让看书的读者欲罢不能,曾经年少无知的易漫如都对这样的大叔男主疯狂心动过。
    不过当自己变成男主的初恋, 易漫如再也生不起任何与有荣焉、沾沾自喜的心理。
    当事人现在就是后悔, 非常的后悔。
    虽然易漫如又努力回忆了几遍剧情,并没有在原著里找出跟初恋有关的戏份。
    如果她没穿过来, 按照原主那准备在s市待到天荒地老不挪窝的状态, 男女主谈恋爱也确实牵扯不到她这个初恋身上。但架不住有些人喜欢作死的给自己加戏份。
    易漫如穿成了男主初恋的敏感身份还不自知, 跑到男主的地盘招摇过市也就算了, 现在还把女主招到自己店里工作, 这操作简直骚断腿了, 有丰富追文经验的她已经想象到了自己的炮灰命运,一旦男女主感情出现波折, 比如当女主怀疑男主对自己的感情时,她这个初恋女友多半就要首当其冲被拉出来祭天了。
    谁让她没事离主角们这么近, 她不炮灰谁炮灰?
    易漫如也不想把她的存在看得这么重要,但这已经是客观事实了, 怪只能怪她自己加戏一时爽, 不长眼把沈亦欢这个正牌言情女主留在店里当服务员。
    沈亦欢和好友来兼职的这几天, 不知道是不是听多了其他同事有事没事对易总的吹捧,两女生如今看易漫如的眼神越来越崇拜,连带着工作的热情都一天比一天浓厚。
    本来说好只是周末和节假日来兼职的,现在都有点沉迷工作无心上学了,比如今天,上午没课、本该留在学校复习以应对期末考试的两人,争分夺秒都要来上班。
    不是易漫如自我感觉太好,沈亦欢看她的目光, 跟店里其他迷弟迷妹没什么区别。今天以前她还在欣慰于自己又收服了两个小迷妹,此时此刻她才知道这并不是什么好事,女主越欣赏她崇拜她,跟男主相遇并得知她是男主初恋后,就越可能在男主的追求中退缩。
    男主可是弱水三千只取一瓢的言情痴情男主,认准了女主就只会坚定不移的走向对方,易漫如觉得她这么个电灯泡拦在他们中间,哪怕什么都没做,只要阻挡了男主走向真命天女的脚步,都是会被当成拦路石清扫掉的。
    人家可是根正苗红的豪门子弟,要家世有家世,要能力有能力,收拾她还不比捏死一只蚂蚁简单?
    正所谓初恋祭天,法力无边,只要把炮灰初恋收拾了,主角之间感情线基本就稳了,毕竟再没有比这个更能证明男主对女主感情的了。
    易漫如也不是剧情还没开始就要故意把男主想得这么丧心病狂,只是她看过太多类似套路,都能全文背诵了,现在才发现小丑竟然是她自己,她能不为自己提心吊胆吗?
    此时此刻,易漫如才知道老老实实缩在s市的原主是多么聪明伶俐、大智若愚,那样就跟主角隔着十万八千里的距离,哪怕他们感情出现波折,分分合合虐身虐心,也跟原主没有半毛钱关系。
    有那么一瞬间,易漫如都想要放弃自己打下的这片江山、直接躲回s市避风头了,当然最后并没有选择这么做,因为既放不下眼前的大好局面,也舍不得自己好不容易网罗的帅哥美女们。
    易漫如觉得能苟还是先苟着,只要她足够识时务,没事不去男女主面前晃悠,说不定他们也能相安无事?s市可以作为最后的退路,等她赚够了钱再回老家花天酒地(bushi
    最坏结果是回s市蹲着,但事情还没到这一步,易漫如自然要想办法抢救一下,比如趁剧情还没开始火速把女主角炒鱿鱼,那主角以后谈情说爱也不会在她跟前发生,至少能让她稍微安全一点。
    不过,看着沈亦欢工作那样认真努力,易漫如又自觉打消了这个念头。当然不是出于对美人的怜香惜玉,她只是明白一个很残酷的现实——招惹不起男主的自己难道就得罪得起女主?
    真无缘无故把女主开了,她们恐怕就结仇了,炮灰初恋硬生生被自己折腾成恶毒女配,也不知道哪个剧本死得快一些。
    总之,无论是在男主还是女主身上动心思,都是在危险边缘疯狂试探,一个不小心就容易被反噬,对女主最好还是供着敬着,就算心里想远离,表面上也要维持原样,不能让女主对她的印象变差。
    易漫如思来想去,还是觉得抱盛总大腿的风险最低,关键是盛总白手起家这么些年也积累了一些关系和地位,他跟男主又是校友,在同一个圈子里总能说上两句话,哪天男主真要为了女主收拾她,盛总说不定能救她狗命。
    就算盛总最后也保不了她,但只要大腿抱得好,她回老家也能多一些好处——无论在什么境地,易漫如都不会忘记搞钱的初心。
    抱大腿是个技术活,如今的易漫如就像头顶达摩克利斯之剑,心里慌的一匹,也就没耐心搞什么徐徐图之的把戏,她要在短时间内快狠准把大老板的好感度刷上去,只能好好表现、态度殷勤一点,有时候嘘寒问暖也是很重要的。
    易漫如回去就给盛总打电话。
    这已经不是她第一次主动给盛总打电话了。
    实际上,搬进别墅的短短五天,易漫如已经是第三次给盛总打电话。
    第一次是发现他书房有电脑想蹭个网,第二次则是在前天,盛总大概从别墅其他人那里得知她变成了网瘾少女,恨不得24小时泡在他书房玩电脑,便让人给她卧室也安上了一台电脑,易漫如晚上回家得知此喜讯,自然要打电话亲自向盛总致谢。
    不过这次没有把盛总当工具人,而是单纯的表达一下关心,易漫如反而不太习惯,拿着话筒干巴巴的问盛总吃了没。
    盛启霖回答完还配合的问她吃了没。
    易漫如:“我也吃了。”
    说完就沉默了一瞬,不知道要说什么了,因为按照平时的习惯,问候完这句她该切入正题说目的了,现在没有目的,总不能问一句吃没吃饭就挂电话吧?
    电话那头的盛启霖也停顿了一下,似乎也在等她提要求。
    发现盛太太今天没有其他目的后,盛启霖才轻笑出声打破沉默,调侃道:“今天还有空给我打电话,看来是没再沉迷电脑了。”
    “我本来就没有沉迷电脑。”易漫如忍不住为自己辩解了一句,便接着他的话茬说,“不过我刚才想起来,你出差也有五六天了吧,还没忙完吗?”
    “五天。”盛启霖言简意赅,“差不多处理完了。”
    “那什么时候回京?”
    “明天吧。”
    易漫如一下坐直了身子,没想到她这通电话打得如此及时,盛总竟然明天就回来。她现在是不介意盛总早点回家了,能让她多点机会刷好感度也不错,当即就问,“明天上午还是下午?坐飞机吗?”
    “嗯,落地可能要傍晚了。”对于她一连串的问候,盛启霖显然适应良好,“问得这么详细,是要来接机吗?”
    “那我到时候去接……”易漫如把说到一半的话咽回去,这么快被盛总说自己的想法,她也不尴尬,还下意识点点头,“嗯嗯,我去接机方便吗?”
    “倒没什么不方便的。”盛启霖拉长语气,显得有些慢悠悠,“只是我有点害怕。”
    “害怕?”易漫如很懵逼,不知道盛总这么大个老总能害怕什么,就听见他意味深长的问:“你是准备亲自开车来接我吗?”
    易漫如:“……”
    说起来她那天心血来潮开了个车,后遗症好像有点多,当时程师傅就死活不同意,坐她的副驾跟坐在火山口似的,后来明明承认了她的技术,转头还跑去跟盛总告状了。
    可能程师傅也不是单纯为了告状,她要办驾照这种大事少不得向盛总汇报,自然而然就会提到她作死的行为,然后百忙之中的盛总亲自给她致电,明令禁止不许她再犯这种错误,有程师傅这个老司机在旁边看着也不行。
    大老板发话,易漫如自然是乖乖听命,再说盛总也没有只顾着批评她,后面又说了会尽快安排她去考试,只要顺利拿到驾照,就带她去买新车。
    没想到作了回死还有这种好事,盛总从车库里挑一辆车给她开,跟直接带她去店里买新的,显然是后者更划算,新买的车肯定直接就记在她名下了,四舍五入又是一笔巨款啊。
    易漫如当时还有点美滋滋,但现在还被盛总拿出来调侃,她就有点想剁掉自己当时不听话的爪子了,连忙举旗投降,“不敢了不敢了,我真的知道错了,不信你问程师傅,我后来一次方向盘都没摸过!”
    盛启霖这才笑道:“那我就放心了。”
    被翻来覆去调侃了一顿的易漫如也不敢对着大老板炸毛,只能手动翻篇了,“那说好了,明天我去接你,正好请你吃饭。”
    “好。”
    终于挂了电话,易漫如倒进沙发里望着天花板出神。刷大老板的好感度太累,这人太难搞了,她才刚开始就感觉身体被掏空,要不还是放弃吧?
    但是想想自己招惹来的女主,跪着也要扛下去,易漫如又给自己打了打气,第二天下午四点,距离盛总的飞机落地还有一个半小时,她就收拾东西准备去机场了。
    她拎着包要走的样子落在小伙伴们眼里还有点不习惯。
    这段时间大家也发现易总似乎有点偷懒了,在店里待的时间越来越少,但也是上午来得晚,平时易总没什么事都会在店里待到晚上七八点才回家,偶尔想去逛街可能会提前一两个小时走,刚到四点就迫不及待离开还是头一回,便有人好奇的问:“易总这么早就回去啊,是有什么事吗?”
    易漫如本来想随便应一声,注意到沈亦欢也在不远处关注着自己后,突然就灵机一动,笑眯眯的说:“也没什么,就是我爱人出差回来,准备去机场接他。”
    看着包括女主在内的小伙伴们一脸惊讶中带着从八卦中得到了满足的表情,易漫如不禁给自己点了个赞,在女主面前不动声色撇清和男主的关系,说不定也能降低她日后被主角感情线误伤的概率,她也太机智了吧。
    越想越自得的易漫如,在机场等了近半个小时才接到盛总,也没有半点不耐,脸上依然笑盈盈的,远远看到人群中鹤立鸡群的大老板,易漫如很积极的快步迎了过去。
    盛总这么大个老总,出差当然不是孤零零一个人,易漫如走近才发现他还有两个同行的人,盛启霖介绍都是他的秘书,一个姓王,一个姓陈。
    “你们好。”易漫如一边笑着打招呼,一边在心里嘀咕,觉得盛总好像有点正经过头了,身边的助理秘书好像都是男生,这要是换做是她,早就以权谋私、给自己招几个小哥哥小姐姐,工作之余看看帅气美丽的脸蛋,多赏心悦目、陶冶情操。
    盛总太不会享受,她都忍不住为他扼腕叹息!
    王陈两位秘书当然不会知道看起来正儿八经的盛太太,脑子里都装着什么黄色废料,他们客气的跟易漫如打招呼,就很自觉的说,“我们还有点工作要处理,就先走了,盛总、太太,再见。”
    易漫如还没来得及说话,两人已经拖着行李箱健步如飞的走了,身影一下就消失在了人群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