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 可笑的武器
李晓峰静静的看着阿尔卡季.捷列先科,他知道自己打了对方一个措手不及,让这个好面子的贵族小白脸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看着对方极力想要保持镇定,死命的抑制住内心的惶恐,好让自己显得英勇和无畏,但实际上那煞白的小脸蛋和微微颤抖的双唇已经出卖了他的内心世界。
在这一刻,李晓峰忽然想起了马克吐温的《法国人的大决斗》,恐怕此时的阿尔卡季.捷列先科先生和书中马克吐温的法国好友冈贝塔一样,勇敢者的外壳下面是一刻无比懦弱的心。
于是现在轮到李晓峰挖苦讽刺了:“我的狮心王先生,对于这件简单的事儿,你还要想多久?给个准信吧!同意或者不同意,这两个词都狠简单!”
阿尔卡季.捷列先科脸上一阵红一阵白,短时间里想出一个两全其美的好办法对于他来说确实太难了。此时的他又急又气,如果能像冈贝塔一样表现出“法国人的宁静”,他会很乐意的将老赫姆斯特拉的别墅拆成一堆烂木头,然后学着冈贝塔在废墟和碎木片上来回踱步——他真的后悔参加老头举办的cosplay活动了,这太坑爹了!
是的,捷列先科只想学冈贝塔先生,用一场吸引眼球的活动为自己拉声望,可惜他的对手不是打着同样目的的富尔图,而是诚心想要他小命的某仙人。不得不说人生最大的杯具就是选错了对手,你以为对手是头小绵羊,谁想到羊皮下面的却是吃人的大灰狼。
“啧,阿尔卡季.捷列先科先生,你还要考虑多久?”维多利亚越发的毒舌了,“您刚才爆发的正义感和责任心都去哪了?被狗吃了?”
连番的挖苦和嘲讽脸老赫姆斯特拉都看不下去了,说实话这一群人里除了李晓峰,最不怕死、最死要面子就是这个老头了。刚才捷列先科占上风的时候,老头那个痛快,简直比吃了人生果还舒坦,谁想到一眨眼的功夫,捷列先科就从骄傲的大公鸡变成了没胆的小草鸡,虽然丢面子的是草鸡先生,但是作为东道主和事件的主要当事人,老头也觉得脸上无光。
为了维护贵族的荣誉,为了狠狠的反击对手的嚣张气焰,他有责任也有义务让草鸡先生回到正确的道路上来:“阿尔卡季.捷列先科,你还犹豫什么!拿出点男子汉气概来,不就是决斗嘛!大不了一死!作为一个真正的俄国男子汉,宁肯站着死,也不能跪着活!”
捷列先科牙齿咬得咯咯响,对老头的话完全不以为然,狗屎的勇士!老子宁愿不是男人,也想继续活下去。可惜的是现在选择的权力完全不在他手里,作为煽动观众情绪的代价,唯一的退路已经被他亲手封死了。
“阿尔卡季.捷列先科,你要是敢退缩的话,以后不要说认识我!”
“对,我们没有这种窝囊的朋友!”
“……”
黄豆大的冷汗一滴一滴的从捷列先科额角滚落,可想而知这可怜虫是鸭梨山大,不过压力再大也怪不得别人,这一切都是他自找的。好在捷列先科先生的脸皮比较厚,在没有想到万全之策之前,他不介意一直装聋作哑。
万全之策有吗?当然是有的,至少以捷列先科那灵活的小脑筋,很快就找到保命的方法。顿时他深吸了一口气,沉声道:“我同意你的要求,决斗可以马上开始了!”
呼啦一声,围观群众发出山呼海啸一般的欢呼,其中最高兴的还属老赫姆斯特拉,老头用力的捶了捶捷列先科胸口,开怀大笑道:“我就知道你是一个勇士,阿尔卡季.捷列先科你果然没有让我失望!”
不过捷列先科的表情却不似同伴那么兴奋,尼玛,要不是你们这帮孙子瞎起哄,老子才不会答应什么决斗。是的,作为一个卑鄙小人的必要条件,捷列先科立刻就选择性的遗忘了事情是他自己煽动起来的,刚才占上风的时候他可没埋怨过起哄的人太多。
在一片喧嚣声中,捷列先科急吼吼的对李晓峰说道:“先生,按照你的说法,根据决斗的规则,选择武器的权力属于我对不对!”
李晓峰瞬间就识破了这孙子的想法,你小子一开始就是虚张声势,被哥逼得实在没办法了才不得已的答应决斗,让你武器,估计你小子会选最没有杀伤力那一种,所以他立刻调侃道:“当然,选择武器是你的权力,不过我可不希望看到你很不男人的选牙签做武器……”
捷列先科顿时无语,说实话,他确实打算选择一种最无害的武器,比如按马克吐温说的:决斗双方相距四分之三英里互相扔砖头。他可不担心会伤到在当中走过的路人甲和行人乙。谁想到李晓峰比他反应快,立刻堵上了这个漏洞,让他不禁恨得咬牙切齿。
不过让他更牙痒痒的还在后面,面对李晓峰开的嘲讽,老赫姆斯特拉顿时反讽了回去:“牙签?只有你这样的胆小鬼才会想到用牙签决斗!我们的阿尔卡季.捷列先科先生是真正的勇士,一个真正的勇士当然会选枪或者剑作为决斗的武器!”
有了老头充大头,周围的酱油众也没忘记起哄,纷纷给捷列先科出主意:
“选枪!一枪将这个混蛋的脑袋打爆,我想看看他的脑浆子是什么颜色的!”
“对对,用枪最好,最好是马克沁,两边对射最热闹了!”
“用枪有什么意思?真正的战士都是用剑决斗的,你们没看见小说里写的,一剑捅个透心凉,那叫一个干脆利落!”
捷列先科在风中凌乱了,说实话不管是枪还是剑他都不喜欢,这两样可都是要命的玩意儿,而恰恰相反的是,他很想保住自己的小命。一时间,这孙子又装思考者了——枪的威力大,剑仿佛更安全,但是刚才他可是看见某人两根手指就夹住了老虎姆斯特拉的全力一击,这说明对方是个练家子,如果真的比剑的话,他那点花拳绣腿估计挡不了两招;那就用枪,可是子弹不长眼,万一被爆头或者爆菊了,那比中剑死还要惨……
捷列先科那个纠结啊!一双贼眼情不自禁的瞟来瞟去,就在他打算找一个人少的缝隙立刻跑路的时候,一样东西进去了他的眼帘。顿时他就来了精神,腰不酸腿不疼一口气可以上五楼了。
这孙子挺了挺腰杆,大马金刀的说道:“就按赫姆斯特拉先生说的,我选则手枪作为决斗的武器!”
李晓峰这可有点意外了,刚才他一度以为某孙子会吓得跑路,怎么这一眨眼的功夫就来了胆气?吃了熊心豹子胆也没这么好的疗效吧?还是说这厮是豁出去了?
不过李晓峰还真不在意,对他来说捷列先科已经是个死人了,豁不出去和豁出去对他没有任何影响,对方能光棍一点还能省下他不少麻烦。
想到这李晓峰假模假样的在随身携带的包包里掏了掏,下一秒钟,他那把银光闪闪长期作为烧火棍使用的沙鹰就出现在众人面前。
我擦!捷列先科被巨大的沙鹰吓得肝颤,他可没想到对方随身还带着家伙,还是这种一看就很强大很要命的家伙,瞧瞧那口径,随便打中哪都得带走二两肉吧!
见势不妙,捷列先科赶紧说道:“先生,你的武器不符合要求,我说的手枪是这种!”
一边说他一边掏出了随身携带的燧发火枪,就是装火药上球形铅弹的那种叫火铳的玩意儿。
“用这个?”李晓峰对眼前的老古董完全无语,这是从那家博物馆里顺出来的,对于燧发火枪的威力他完全不信任:“这东西也能杀人?”
“当然!”捷列先科一本正经的说道,“拿破仑时代的勇士在战场都是使用这种武器的!”
用就用吧,反正对于李晓峰来说用牙签也能捅死某人,更何况燧发火枪多少也还是枪,至少威力比牙签大。
他急不可耐的说道:“好吧!给我一支,我们马上开始!”
“慢!”捷列先科又一次喊停,他可不想就这么开始,虽然燧发火枪古老了一点,但正如某人所说——再老再土它也是枪,而捷列先科要规避所有的风险:“按照决斗的规则,我们必须规定决斗的距离,我可不想隔着五步远搂火,那是自杀,不是决斗!”
呵,李晓峰笑了,五步远又怎么样,哪怕只隔了一步,我们同时开枪,死的也是你。
他不在意的问道:“那你觉得隔多远比较合适呢?”
捷列先科脱口而出道:“五十步!”
噗!李晓峰还没什么,旁边的老赫姆斯特拉差点没被自己的口水呛死,他都有点怀疑自己的耳朵是不是出问题了,用燧发火枪,隔着五十步远决斗,这有什么意义,谁不知道这种发射球形铅弹的滑膛手枪三十步远就连电话亭大小的目标都打不中,隔五十步还不等于打空气!(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qidian.com)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