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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锲而不舍的精神

      “进了林子,你主要的看一看有没有带毒的花花草草。”
    走到河面窄的地方,苍黎又伸手轻轻提着云锦衫的衣领,脚下轻轻几点就飞到了河对面。
    也不管身后的东方英姿。直接拽着她进了林子。
    村中心住的人可距离两岸山都很远的。
    而且花花草草就算有毒,可以直接令人中毒,那也得在一定的范围内。而制成毒药撒出去,那得多少啊。
    况且这又不是现代,有什么空中喷雾器的喷洒。
    “虽然可能性很小,但是本王还想确定到底有没有可以让人骨酥筋软,全身乏力的毒药。”
    “确定一下倒是可以的,不过现在我觉得好像人为的可能性更大一点。”
    刚才那个一闪而过的人影就可以说明一点问题。
    苍黎点了点头。
    “王爷等等臣妾呀!臣妾来啦!”
    又是一声高亢带着娇滴滴的女高音。云锦衫看到东方英姿就好像一只飞舞的蝴蝶从水面上飘了过来。
    她身后跟着的随心,也同样轻巧。
    功夫不浅哪蜻蜓点水式的。
    东方英姿来到苍黎身边,指着旁边一朵娇艳的野花:“王爷,你看这花多好看。王爷,给臣妾戴一朵儿吧。”
    要多娇有多娇,要多妩媚,有多妩媚。
    只是她粗枝大叶惯了,眉眼间流露的也是英姿飒爽的俊气。这样的女儿太倒显得很娇柔造作。
    有点儿东施效颦的味道。
    云锦衫觉得很是可笑,女人在面对心爱的男人的时候,总是会做出一些不可思议的事情。有时候会违背自己的本性。
    她努力的忍住笑将头偏向别处。
    山林间的风景真是美不胜收啊。枝藤遍野,野花盛开,绿草成荫。也许是因为很久没人走动的,根本就没有路。
    只有那陡峭的坡。坡上还爬满了酸枣丛。此时酸枣已经绿豆大小,藏在同样翠绿的叶子底下,穿过树枝的太阳洒在上面看起来像玉珠。
    很是可爱。
    “无聊,这么俗气的花怎么可以戴在头上。”
    苍黎淡淡的说了句,抬头看了眼山坡。
    “我们上去看看,那里有棵果树。本王看有鸟儿啄过的痕迹,应该是可以吃的。”
    “王爷,你摘给臣妾吃!”
    东方英姿也不知道发什么疯,又或者是本性就这么贱。听着苍黎那么冷淡的声音,竟然还有心思发嗲。
    “那么矮的树,自己去摘吧。”
    苍黎很明显的躲开东方英姿伸过来的手。就那么如履平地的走上了山坡。
    转身看见云锦衫还站在下面。说了句:“还愣着干什么?等本王请么!”
    不是等你请是等你背。
    这几天大多数时间不都是背着她么。她都觉得出门不用带腿的。
    今儿老婆在态度就不一样了。
    “快点上来。”
    苍黎又催了句。随便甩了甩衣袖,就缠着她的腰身,只是那么轻轻一拽,她便飞身而上落在他的身边。
    袖子也有鞭子的功能?这么长也不怕累赘啊。
    不过平时都看不出来呀,难不成古代的技术已经高的,可以将袖子藏起来的地步?
    “跟紧本王!”
    苍黎只是说了一句,便一个劲儿的往上走。云锦衫跟在身,虽然步履同样的矫健敏捷,却累得满头大汗,热的满脸通红。
    后面跟着的东方英姿咬牙切齿的看看,一双大眼睛瞪得比铜铃还圆。
    “贱人,狐狸精!看本妃回去怎么收拾你!”
    眼睛一闪看见随心很羡慕的盯着云锦衫柔软曼妙的腰身。
    顺手给了她一巴掌:“吃里扒外的东西!以后如果被本妃听到你同她说一句话,就割了你的舌头。”
    随心忙收回目光。
    低眉垂目的的:“小姐,皇后娘娘交待,让小姐尽量笼络住祁王的心。千万不要使小姐脾气,更不要同一个奴婢争风吃醋!”
    她虽然说的低声下气,听不出一丝一毫的害怕。
    “你什么东西呀?竟然敢用皇后娘娘来威胁我!皇后娘娘可是本妃的亲姐姐。”
    “一个贱婢,竟然敢在本妃面前公然使用狐媚手段勾引王爷。本妃不给她一个教训。如何咽得下这口气?”
    东方英姿几乎从牙缝里挤出这些字。虽然很小很小,小的她自己几乎都听不见。
    却一字不漏的全部传进苍黎的耳朵。
    他的嘴角扯起一丝无奈,讽刺的冷笑。
    从这边的山转去对岸的山,用了整整一天的时间。云锦衫觉得腰都快断了,腿软的几乎开始发抖
    “王爷,我实在是走不动了。你们走吧,不要管我。”
    该死的冰雕王爷。说是要来查看有没有带毒的花草?其实是带着老婆游山玩水。这东方英姿一路上娇滴滴软兮兮的。
    一直在发嗲。
    虽然苍黎从来没有理会过,却一点不影响她的发挥。那演技,连她这个专业演员都自愧不如。锲而不舍的精神,更是让她叹为观止。脸皮厚的程应该可以比得上城墙拐角了。
    这样的女人还真是让人又恨又气,又无可奈何。
    虽然苍黎看起来很沉得住气。但是常言道,女追男隔层纱,男追女隔座山。
    这女人一旦放下脸来追一个男人,没哪个男人能躲开。
    更何况他们是名副其实的夫妻。
    所以云锦衫一点也不想同他们在一起。眼不见心不烦,看见他们就会想起的那个嫌弃她的未婚夫付信仁。
    “留下你喂狼呀!既然走不动了,那就烤点野味吃吧。那边是树下有那么多的木耳,还有蘑菇。”
    苍黎看了她一眼,指了指不远处一块树根下成堆成堆的木耳蘑菇。
    也不知身子怎么一动,就抓回了一只双眼瞪得很圆,似乎很不敢相信的肥兔。
    “那边有个泉,去洗了吧。”
    不就是老婆跟来了吗?有什么好表现的?难不成让她去洗个兔子就能表现出他很大丈夫吗?很偏爱老婆么。
    简直是幼稚!这两天的野味儿可都是他清洗的。她只是动动嘴,指挥指挥。
    不过想让她去杀生害命。门儿都没有。
    这兔子不比别的。不是用刀子在脖子上刺一刀血流尽就算杀了。是要用水呛的,也就是要将兔子的头直接塞进水里,等于淹死。
    有点残忍,而且要开肠破肚剥皮的。
    这种事情岂能是她这样美丽善良可爱的小女孩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