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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四章

      “秦县令,阜沙镇六百条人命是怎么回事?”钦差问道。
    “叛国逆贼人人得而诛之!”秦钧斩钉截铁的说道。
    “你可有证据?”钦差诧异,不是说宗族之人抗拒捕快抓人么,怎么这般严重?
    “手持刀枪棍棒围攻捕快,挖构陷阱坑害县令,此样人等不是逆贼还能是良民不成?”秦钧冷笑一声,“本县学识不多,但也不会像某些官员,认为他们只是简单的抗拒法律!”
    中年官员恼怒却不敢说话。
    知府冷哼一声,“你说他们是逆贼构陷县令,你可曾受伤?”
    秦钧哈哈大笑起来,笑的眼泪都快下来了,“林知府,本县一定要参奏你一本,望沙城五年时间不到,枉死三位县令,你却在这里包庇那些凶犯!苟县令被人从城墙上当众推下城墙,你如何上禀的?林县令被人从望沙城东门拖到西门,惨死在路上尸骨不全,你又是怎么告知陛下的?林县令被人射死在公堂之上,你如何上奏的?”
    “此三个惊天大案,望沙城百姓人尽皆知,你是如何处置的,不小心坠下城墙,不小心坠马被拖死。如此不间断杀害一方父母官的恶匪,你却在这里替他们辩解,你和你的手下,收了多少金银珠宝才会做出这等昧良心的事情!”
    “你血口喷人!”林知府怒吼。
    “人尽皆知的事情你却不知,本县查出实情,你又过来派人诘问,这个恶贼!”秦钧指向中年官员,“称呼叛国逆贼一口一个无辜百姓,你敢说他不是你派来的?还有这个人,竟然让本县去弄什么秀才文书遮掩,本县教出几个秀才有什么难得?你不知身边事,欺瞒陛下,你还有什么脸面来质问本县?”
    “钦差大人,本府也是被蒙蔽的啊。”林知府哭着说道。
    “本钦差只来问望沙城之事,你的事情自有陛下来定夺。”钦差嫌恶的看了一眼林知府,而后转向秦钧,“那些恶贼可曾抓到?”
    “首恶拒捕,已经被乱刀分尸,其余参与之人已经羁押在大牢里,案情文书已经上交京畿。”秦钧拱拱手。
    “很好,你替三位大人讨回了公道,这桩功绩本官一定会上告陛下的。”钦差没了问询阜沙镇子的事情,此地之民如此不服王化,不用重刑岂能治理?秦县令所行不差,更无责备之理,不仅不能处罚,还得作出奖赏!
    至于这位林知府,多半是到头了,得回家养老了。
    不过,秦钧估计也好不到哪去,行事如此无所顾及,只怕没有哪个文官会帮他,做个县令已经到头了。
    或者一直在这里连任吃沙子,亦或者直接辞官不干了。
    秦钧知道自己会得罪了一些人,但根本不在乎,这些人既不能让自己罢官,也无法威胁自己的人身安全,除了在升迁的事情上做些手脚之外,什么也做不了。
    而且他也觉得在这里做个土皇帝不错,城内的驻军可以忽略不计,乡绅地主自己想杀就杀,他们根本不敢做任何反抗,何必回到中原之地受人眼色?
    随便应付了几天钦差后,秦钧便再次成了土皇帝,等得年关过后不久,他还得到了皇帝的嘉奖。
    “就这点东西?”秦钧万分鄙视皇帝小气,“亏我还这么期待,罢了,金丝玉我自己留下了。”
    时间过的很快,有事没事欺负一下乡绅大地主,好像还没做几件事,秦钧三年的任期就到了。不过由于官员考核的时候得到的评价仅仅是中上,这样的考核成绩不会被升迁也不会被罢黜,多数的情况下是平调,有钱有势的人会疏通一下尽量平调到油水足的地方,没钱没人还被嫌弃的,好比秦钧这样的就只能留任在望沙城继续吃沙子了。
    然而事实上秦钧不仅没有吃沙子,反而赚了个盆满钵满,望沙城的三个矿主牛家李家王家都被他给宰了,金丝玉的生意自然毫不客气的接收了。
    现在大宗的金丝玉生意,都是需要经过秦禾的手,如此大的财富秦钧所得可比各种所谓的富庶之地强多了,而且还没有任何的危险。
    “七叔!”一名顶盔戴甲的精锐骑手走来,“已经打探清楚了,苟乙人在此地百里之外,有数个小部落。”
    秦钧笑道,“做得不错,走,去猎杀那些信奉天狗的人。”
    现在的书院,秀才已经有二十来个,童生更是有近百个之多,来到秦钧这里的有七十多人,尽数带着甲胄与战马,组成了一个小小的骑军。
    猎杀苟乙人,是秦钧每年都要做的事情,为的就是让新来的见识一下血与火。现在的他成为了县令,不能到处乱跑了,身边又需要足够的武装力量,因而只能带着他们去更西面的地方猎杀那些化外之民。至于这么做会不会让人参奏他一个擅起边衅罪名,他是一点都不在乎。
    皇帝可是开国皇帝,只要自己不打输,不被人撵的到处乱窜,就不会有任何的过错。北面的拉笪人已经被打的四分五裂,苟乙人早就畏惧不已,根本不敢集结大军来望沙城报复。
    “驾!”
    几十匹战马疾驰而出,朝着既定目标狂飙而去。
    那群无辜的苟乙人正在庆祝着什么,从没有想过灾祸会突然降临,可怜的他们都不知道为什么,就被这群该死的恶徒给杀了个精光。
    敢反抗的被乱箭射死,不反抗的也被捕缚后扔进了矿坑之中,过上暗无天日的悲惨生活。
    这群该死的恶鬼,在这篇土地上游荡,肆意捕猎那些敢于出现的苟乙人。他们成为了歌谣之中的恶鬼,警告着胆敢过来的苟乙人。
    “这人是谁?”秦钧跳下战马,看着被敲晕的苟乙人男子,此人手腕上带着一个金子制作而成的手镯,手镯上有着奇怪的花纹,似乎是某种标记。
    “不会是苟乙人的大贵族子弟吧?”秦秧将手镯撸下来,“我好像在哪个书上见过,挺重要的一个东西。”
    “那行,将他弄醒带回望沙城。”秦钧笑着说道。
    哗啦,冰凉的水倒在苟乙人的脸上,将他激醒,“我是苟乙人的王子!”他努力保持镇定,同时让自己看起来不是那么的危险。
    “然后呢?”秦钧笑着指了指金手镯,“这是什么,你的凭证么?”
    “不错,他是我的身份象征,你们可以凭此让我的家族送来赎金。”苟乙人的王子认真的说道。这些人应该就是歌谣之中出现的恶鬼了,没什么可怕的,只是有着精湛的技艺和精良的甲胄罢了,普通的小部落没有破甲的武器,自然将之当成了刀枪不入的怪物。
    如果自己的族人得到消息,就可以将他们剿灭了。
    “你的部族有多少人?”秦钧盘算着如果不算很多的话,就去抢劫一次,能够用金手镯作为凭证的部落,怎么着也不会太穷吧?
    “十万勇士!”王子傲气的说道。
    “说实话,否则我就直接剁了你喂狗。”秦钧冷冷的看着王子,“你们部落有多少人?”
    王子不敢试一试这群人是否真的会把自己剁了,因而不得不说出一个不太离谱的范围,“三万多人。”
    秦钧摇摇头。
    王子一惊,“我说的是实话啊!”
    “嗯,知道了。”秦钧转身上马,“我只是可惜不能去抢些金子罢了。你是带着你的族人跟我回望沙城,还是选择在这里英勇就义?”
    “我跟你们回去。”王子连忙说道。
    “好,你挑一个认路的人,让他回去告诉你的族人,带着足够的黄金过来赎人。”秦钧笑道,“威胁的话我就不说了,你自然会懂得。”
    王子选了一个较为伶俐的苟乙人,用苟乙人的话给他说明了情况,而后才满脸希冀的送他离开去报信。
    这位信使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抵达王子口中大部落,将王子被抓的消息告知他们。
    部落的头领大怒,立刻派遣出使者前往京畿城,找皇帝哭诉,最终皇帝要求秦钧将王子放回去,并将他停了职,准备啥时候有知府的缺时候,让他去赴任。
    不过这件事很快被拉笪人一个接一个的大消息给掩盖住了,那些文官集体沉默了,好似没了秦钧这个名字。
    “归乡?正好,滚吧!反正皇帝每次都是问在京的有哪些人。”
    秦钧得了辞呈,回到了阔别已久的秦家村。
    书院已经扩建完毕,成为了占地千亩的巨大堡垒,里面有着跑马场演武场大书院,各种设施应有尽有。
    秦族的人已经搬进去了很多,除却秦族的还有一些书院子弟的家人。
    四五年过去了,这里培育出了非常多的童生和秀才,甚至还出了四五个举人,两个进士。现在除了秦钧以外,秦文也是进士了,不过由于秦钧的原因,他根本没在京畿城待着,直接回书院教书,如此倒也吸引了更多的人过来读书。
    “没能当官是不是很遗憾?”秦钧笑着端起酒杯,与秦文碰了一下。
    “没什么遗憾的,那些蝇营狗苟的事情,我本就不喜欢,还是在这里教书来的纯粹。”秦文笑着将酒杯中的酒浆一饮而尽,“倒是钧哥,原本能当知府的,现在却赋闲在家,有什么打算吗?”
    “我准备去北地一趟,那里现在已经被允许通商了,我想将金丝玉卖进去,去试一试。”金丝玉不在禁制贩卖的货物之列,其实各种宝石都不在违禁之列。不能吃不能喝的东西,只要拉笪人愿意,荧惑的皇帝很乐意商人去贩卖。
    “可以一试,金丝玉个头小,适合北地的女人和小孩子,他们又喜欢川成串,说不定会卖的很好。”秦文说的有些迟疑,“不过,一旦跟商这个字沾染上,钧哥恐怕就真的无法回归仕途了。”
    之前是禾二哥在管理商队的事情,负责望沙城和邻水县之间的往来,现在开辟新的商路,总不能把秦禾调过来吧?
    “无所谓,拉笪之后也不会是武人的天下了,我这样的本就惹得他们不喜,何必再去凑热闹?”秦钧倒是想的通透,“做个商人也不错,天南地北的走一走,当然最重要的是我不缺钱,可以随便游玩,不用担心卖不出去货物要饿死。”
    秦文笑了笑,“倒也是。”
    秦钧离开四年时间,回来的时候带回了足足五万两白银,七千两黄金,折合下来差不多是二十五万贯家财了。比各种巨贪还要钱多,足够秦族花销两三百年了。
    有如此之多的巨资,确实无需担心货物的问题,而且商货是自家矿场的产物,即便一块金丝玉卖不掉,也不过是赔些人工的费用而已。
    “春种之后我就带人去一趟,你有没有散散心的想法?”秦钧问道。
    秦文摇摇头,“我还是觉得教书育人有意思。”
    “好吧。”秦钧也不强求。
    等到春种之后,秦钧带着几乎所有的秀才和货物去了北地。
    战乱之后的北地草原,没有了往昔的辉煌,曾经随处可见的毡房稀疏了,需要走好久才会遇见几个。
    “金丝玉?”一群女人围着货物,“好漂亮啊,里面和金线似的。”
    “一头羊可以换多少?”一个小伙子见女人如此喜欢,想要咬咬牙用一头羊来换。
    秦钧拿出来的是籽一样金丝玉,这种东西根本卖不上价钱,想要加工成手串,又太过耗费时间,而且上不得台面,所以一直以来没有大规模的川成串,都是这般散卖,只有少部分才会成串的卖。
    “我第一次来北陆,你也是我的第一个客人,给你便宜点,一头羊换十个!”
    “太贵了吧?”小伙子有些心疼。
    “你可以买多点让她们川成串啊,再卖给其他的人。”秦钧抓出一把金丝玉,阳光之下,烨烨生辉,端的是美丽无比。
    小伙子迟疑了,这确实是一个不错的赚取牛羊的法子。
    “好,我买一百个!”他咬了咬牙,“你还有别的货物吗?”
    “没有,我只卖金丝玉,其他的我看不上眼。”盐铁倒是好东西,可惜是管制品,而且秦钧也懒得资助这些拉笪人。
    金丝玉很好卖,几乎每个有女人在的部落或者家庭都会购买一些,少的一两个,多的百十枚,在秦钧与草原上晃荡一两个月后,半麻袋的金丝玉几乎见了底。
    “还不错嘛,拉笪人仍旧富有啊。走,最后一个部落了,卖完后咱们就回去。”
    前方是一个大部落,有差不多千人在一起居住。原本这样的部落在拉笪只能算小部落,可现在已经成了远近闻名的大部落大族群。
    “嗯?”在靠近之后,秦钧发现了一个熟悉的标记,“这不是山城柳家的徽记么?”
    秦武等人迷糊,山城柳家是谁,没听过啊?
    秦钧笑道,“我曾去那里买过皮甲,质量还可以因而有些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