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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受父精母血所出,被父母卖了也不敢有怨。因年幼无知就被兄长出卖,这算哪门子道理?
若卖掉丝丝的是她的父母,云朝很可能就头也不回地走了。
——这世上被父母卖掉的子女无数,一一去管,哪里管得过来?
倔强泼辣的丝丝与兄长对骂,厮打,质问其兄,五岁时就把我卖给刘家做丫鬟,我自有本事谋了个自由身,自己过自己的日子,你凭什么再卖我一遍?还要卖到那种脏地方去!
可惜,云朝离得太远。赶过去时,丝丝已经被兄长用砖头砸破了脑袋,倒在了地上。
谢青鹤听云朝说完前因后果,看着他:“你就没有其他的要告诉我?”
云朝偏过头不大好意思,半晌才说:“仆将她哥哥脑袋打破,尸体坠块石头扔城外河里了。”
“杀人抛尸之后,你就跟着附身的狐狸,来了这个地方,给她裹好伤口,把厚衣服给她穿上,又去街上买了半块腊肉一颗白菜二斤稻米,开开心心地给她做饭——见了我的面,还要假装是被她挟持了,不得已留在这里?”谢青鹤问道。
云朝低头不语。
谢青鹤拿起竖在门口的油纸伞,向云朝伸手:“把阿寿交给我。”
云朝对他的命令没任何迟疑,把包袱里的阿寿拎了出来,交到谢青鹤手里。
谢青鹤将伞撑起,萧萧远去。
狐狸看着他走远了,又忍不住去看云朝的脸色,问道:“他就这么走了?他不杀我吗?”
云朝摇头:“他只杀恶人。”
“那他跑来做什么呢?来吃我们的饭吗?”狐狸又忍不住在空荡荡的饭盆里舔了舔,“他吃了一碗,我都不够吃了。我凭本事要来的饭……”
狐狸突然意识到,它没有附身在丝丝身上,根本没有再胁迫云朝的能力。
“他是说,你主动来给我做饭的吗?”狐狸反问。
狐狸确实用杀死丝丝肉身为由吓唬过云朝。但,以云朝的眼界见识,怎么可能对付不了才三个月大的小狐狸?再不济,他只要把丝丝和狐狸一起带回去见谢青鹤,把狐狸弄出来不费吹灰之力。
云朝并不想这么做。
他不想带狐狸去见谢青鹤。
唯一失算的是,谢青鹤突然出现,找到了他。
云朝和谢青鹤的关系很复杂,这使得不管谢青鹤去了哪里,云朝都能找到他的主人。
但是,这种感知是单方面的。云朝能凭着冥冥中的感召找到谢青鹤,谢青鹤却不能知晓云朝身在何方,以谢青鹤推测,很可能是当初逆天改命留下的遗症。云朝重建无垢之躯,使用的都是谢青鹤被九转文澜印扫荡一空的真元修为,方才建立了这种单方面的联系。
——原本不该知晓云朝身在何处的谢青鹤,却突然出现在小院之外,准确地找到了云朝。
云朝低头看着指间的剑环。
主人在这里做了手脚。
※
谢青鹤在河边架了火锅,烫了一瓮酒,坐在河堤上看着夕阳渐斜。
阿寿就蹲在他的衣摆上,玩着他襟前垂下的一缕慧剑,开心地扑来扑去。
自从时钦鬼道堕魔的事情爆发之后,云朝就一直隐隐怀揣着心事。谢青鹤也弄不清楚前因后果,云朝隐忍不言,他也不知道该如何开解。以谢青鹤想来,他曾经代替云朝活过一世,云朝也全程参与了他以云朝身份存活的那一世,那么,他应该是了解自己的。
然而,再亲密的主仆关系,一旦有了猜忌,就会生出隔阂。
谢青鹤看着在身边扑来扑去的阿寿,用手指点了点她的小鼻子,怅然一笑。
既生猜忌,再有隔阂,许多事情就不好解释了。
谢青鹤看似宽和大度,其实最不耐烦解释,一件事说到第二遍就要翻脸,更不会低声下气去求取谅解。他这一辈子只对三个人低过头,一是恩师上官时宜,二是曾经的爱侣束寒云,三则是如今放在心尖半点不忍得罪的小师弟。
云朝先一步心存离忌、隐有疏瞒,谢青鹤更不可能去哄他回头。
要滚便滚,哪有那么多废话!
他将火锅里烫得软烂的青菜夹了起来,蘸酱吃了一口。
正在此时,在河边搜寻游弋的剑光,倏地飞回。
谢青鹤便熄了火锅,将烫好的黄酒倒入河中,拎着阿寿起身回住处。
他出门时撑着伞,回去时提着灯。富商家中的小丫鬟还是很热情,一路上都远远地跟着,谢青鹤耳力极好,连小姑娘们偷偷议论好俊俏啊,好气派啊之类的句子,全都听得一清二楚。
好在富商家里再没规矩,晚上大门二门院门之间也要上锁。
谢青鹤回去之后,伏传已经在屋里了,正在伏案写字。
“回来多久了?吃了吗?”谢青鹤把阿寿放在桌上,阿寿就去抓伏传写字的笔。
自打阿寿一意孤行非要渡劫重伤了谢青鹤之后,伏传对她就有十二分的意见和不满。然而,阿寿失了智识,又是奶声奶气的小奶猫模样,浑身毛绒绒的,伏传多看两眼又忍不住心软。
现在阿寿屁颠屁颠来抱他手里的毛笔,他就从笔架取了一根干净毛笔,塞给阿寿。
“天擦黑才回来。县衙那边还在审案子,我想着大师兄或许等急了,便想回来服侍晚饭,哪晓得大师兄也不在家里。我还没吃呢,大师兄吃了吗?”伏传很无奈。阿寿根本不要新的毛笔,就要他手里沾了墨的那一支,抱着不放,他不禁对阿寿抱怨,“沾上毛毛了,你是想做小黑猫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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