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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世剑仙 第38节

      但他并没有阻止,喝醉也好,至少能安稳的一觉睡到天亮,省得晚上被冻得睡不着。
    可他没有想到,喝醉后的叶桑榆貌似有些难缠。
    叶桑榆的小脸不是一般的红,仿佛能滴出水来,尤其在火光的映照下,那黄橙橙的娇容更显美艳。
    她将一碗烧酒全部喝光,然后酒碗直接就被她丢在了地上,身子摇晃了一下,顺势便趴在了李梦舟肩膀上。
    李梦舟在一瞬间整个身子都僵硬了起来。
    许是靠近火堆,也许是喝了酒的缘故,叶桑榆身上透着滚烫之意,那触觉便更加明显,直达李梦舟心灵深处。
    他不敢推开叶桑榆,只能僵硬的坐在那里。
    眼眸瞪着噼啪作响的火堆,像是个木头人。
    这不是他第一次跟女孩子有这种亲密接触,在树宁镇的时候,王盼儿时不时的也会抱一抱他,但感觉是不一样的。
    他只是把王盼儿当成妹妹而已,叶桑榆显然是不一样的,虽然他也说不清楚哪里不一样。
    可他明显感觉到自己的心跳加快了,竟然有一种窒息的感觉。
    叶桑榆没有做出更过分的举动,只是紧紧地抱着他的手臂,这虽然让李梦舟松了口气,但心下却开始胡思乱想起来。
    微微侧目看着叶桑榆近在咫尺的小脸,呼吸的热气都能喷在他的脸上,痒痒的,很舒服。
    鬼使神差的李梦舟低下脑袋,想要做一些坏坏的事情。
    但是稍稍接触到叶桑榆的面庞,便好像被雷劈了一般,再也不能有下一步举动。
    于是两个人便只是脸碰着脸,好像静止了一样。
    而这时的叶桑榆甚至脑袋还微微蹭了蹭,李梦舟便更像是个傻子了。
    火堆渐渐有燃息的迹象,庙里的视线变得昏暗,隐约可见那相互‘依偎’着的少年少女。
    一夜时间就这么匆匆而过。
    清早起来李梦舟和叶桑榆都不太舒服,因为李梦舟坐着的姿势不好,一直被叶桑榆‘禁锢’着,也不敢挪动,这般坐着睡了一夜,身体便好像散架一般。
    叶桑榆倒是睡得很好,但喝了整整一大碗酒,清早起来便颇觉头疼。
    两人相当有默契的闭口不提昨晚的‘亲密接触’,在雨停之后,便策马继续朝着都城出发。
    两个人的赶路速度不算快,但也不慢,差不多在小半个月的光景,他们便抵达了宁芦城。
    宁芦城距离都城已经很近了,处于凤江郡的外围地界。
    这只是一座小城,但繁华程度并不逊色于溪安郡的花城。
    小半个月的时间相处,少年和少女的关系似乎更近了一步,期间她们当然经历了很多,有欢喜的事情,自然也有不快的事情。
    在李梦舟的护佑下,叶桑榆可以毫无顾忌的做想做的事情,两个人几乎已经无话不谈,处于友情以上,恋人未满的状态。
    夕阳粼粼在水面,望着前方的宁芦城,李梦舟微微吐出口气。
    叶桑榆蹲在小溪前洗了把脸,便突然站到李梦舟面前,伸出了手。
    李梦舟以为叶桑榆要抱一下。
    像这种不算特别亲密的亲密动作,好像已经习以为常。
    李梦舟是无所谓的,毫不吝啬自己的怀抱。
    叶桑榆小脸发烫,说道:“不是啦,我饿了,你给我吃的。”
    李梦舟便觉有些尴尬,讪讪的收回张开的双手,从包裹里取出先前在另一座城里购买的点心,递到叶桑榆手里。
    他发现叶桑榆的饭量似乎很大,时不时的便要讨要吃物,而且一路走来,叶桑榆几乎是吃遍了路过的所有城市里的美食。
    这也导致李梦舟的路费极速减少,本来计算的应该差不多能够到达都城,如今却已经所剩无几。
    像是颇有些抱怨,李梦舟嘟哝道:“我口袋里已经没有多少银子了,估计还能勉强吃上一顿晚饭,若是省着一些,应该也足够住客栈,但到了明天就真的身无分文了。”
    叶桑榆像是没有听到一样,一边吃着点心,嘴巴鼓鼓的含糊不清的说道:“那你可以顺便在客栈里打零工啊,洗洗碗端端盘子啥的,反正我跟着你,你得养活我。”
    李梦舟心说你要是我媳妇儿,那还说得过去,不然我凭啥养活你啊,关键你这么能吃,我也养不起啊。
    看着苦着一张脸的李梦舟,叶桑榆笑嘻嘻的伸出手捏了捏他的脸,说道:“好啦,大不了我到城里找个活计,绣绣花什么的,也能挣些银子。”
    李梦舟伸手抹掉被叶桑榆沾染在脸上的点心渣,认真的说道:“我是男人,哪能让你去挣钱,你有这个心就好,不必担心,我会想到办法的。”
    叶桑榆的家世不简单,这是李梦舟能够认知到的,作为千金大小姐要是用绣花来挣银子,实在有些丢份儿,而且李梦舟也不愿意让叶桑榆这么做。
    但叶桑榆说出这番话,还是让李梦舟很感动的,浑然忽略了他如今没钱的窘迫都是因为叶桑榆才造成的。
    抖了抖身上不存在的尘土,李梦舟也到小溪边洗了把脸,清水拍打在脸上,整个人都好像精神了不少。
    他身上穿着的依旧是一身黑,但已经不是原来的装束,毕竟在花城同盟会的时候,他的衣服已经残破的不能要了。
    除了林少云送给他的一些衣物外,他如今穿着的是途径某座城时,叶桑榆帮他买的衣服,虽然最后是李梦舟自己掏的银子。
    黑色的衣服除了代表着李梦舟小时候的黑暗过往,也在于他当杀手的时候,黑色的衣服更容易隐藏,而且也不容易受脏,能够穿很长时间,所以李梦舟不太喜欢白色的衣服。
    加上他的肤色略黑,穿白色的衣服就更不好看了。
    现在穿着的这身衣服倒是挺贵的,足足花了他八两银子,要知道在普通人家,一两银子省着用也够花销一个月的了,八两银子买一件衣服,在李梦舟看来,是十分没必要且很白痴的行为。
    奈何这是叶桑榆看中的衣服,且他必须得穿着,就算心里再别扭也不敢说什么,而且贵的衣服穿起来果然很舒适。
    如果他现在的肤色再白净一些,配上这一身八两的衣袍,绝对有富家公子的做派,跟叶桑榆站在一起,倒是能够相衬得上了。
    针对这一点,李梦舟还是很开心的。
    洗完脸回到叶桑榆身边,后者便又向他伸出了手。
    李梦舟以为她又要吃的,结果是叶桑榆说走累了,要让他背着。
    最终当然还是李梦舟乖乖蹲下,叶桑榆欢喜的趴在他背上,两个人朝着宁芦城走去。
    背影在夕阳下被拉扯的很远。
    ……
    现在是深秋季节,万物凋零,游人甚少,宁芦城外看起来更是冷清得很。
    临近傍晚,残阳如血,火红的云霞映在宁芦城上空,却添一分宁静。
    这时的李梦舟和叶桑榆已经并肩走在入城后的街道上。
    因为在城门口的时候叶桑榆便不让李梦舟背她了,两人关系稍近了一些,只要不是太过分的接触倒也不会介意,但这不代表可以在大庭广众之下。
    男子背着女子行路或许很浪漫,但在人前亦是有伤风化的事情,被人议论都是小的,尤其是姑娘家的清誉而言,就会是很严重的问题。
    或许修行者的世界里,这些并非不能接受,但在世俗之中,男女授受不亲乃是规矩,若不是夫妻,或是有血缘关系,但凡过分亲密,虽不至于是什么不可饶恕的大罪过,但姑娘家里也算没脸见人了。
    姜国的风气还不算太传统,但总归也是有度的,要是在别的封建制度严谨的王朝,一对男女在大庭广众之下做出亲密举动,就算是夫妻,也是不被认可的。
    叶桑榆害羞下又加紧张,也是情有可原的。
    李梦舟虽然不太在意这些,但也不能真的硬背着叶桑榆进城。
    两人沉默着往前走着。
    许是赶路太疲惫,又加上银子快花光了,他们也没有了欣赏宁芦城风景的念头,且天色已暗,街道上也没有了好玩的物事。
    除了想办法挣些银子外,首要的事还是要先找一家客栈住下再说。
    而且还要尽量找便宜一些的客栈,否则住处虽然有了,但晚上必定要饿肚子。
    便宜的客栈会有,但注定不会很大,地理位置也不会很好,他们左转右转,终于选定了一家客栈。
    李梦舟抬头望去,四个大字很是醒目,果然是‘一家客栈’。
    客栈在深巷中,如果不是熟悉的人,还真的很难找到。
    迎面客栈里店小二走了出来,肩上搭着抹布,笑容满面的上前道:“客官是要打尖儿还是住店?”
    李梦舟扫视了一圈客栈里的环境,略有些杂乱,但勉强说得过去,便随口回道:“住店。”
    店小二向来都是能说会道之人,而且基本上都是碎嘴子,他很有兴致的说道:“客官到我们这里来可是找对地方了,在整个宁芦来说,我们一家客栈绝对是佳选,您别看我们店小,但正所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客官瞧见没有,咱店门前这杆旗子,那可是宁芦有名的大才子题字,一家客官,像家一样温暖,到了这里就跟自己家一样,绝对住的舒服,而且那大才子还考上了功名,这几个字可值钱了。
    李梦舟听得店小二罗嗦,不免有些鄙夷,莫说这小破店能有啥名头,单单是那所谓的大才子题字,便显得忒没学问,还考取什么功名,一听就是瞎扯。
    但看着店小二似乎兴致很高,他也难得开个玩笑,说道:“这里不会是什么黑店吧。”
    店小二却是猛然正色道:“客官这是哪里话,咱这儿可是正儿八经的正经生意,您看我这热情招待劲儿就知道了,你到别处哪能受到这般待遇,更何况有大才子亲自题名,这还不能证明一切嘛。”
    李梦舟是懒得听他废话,咂摸咂摸嘴,说道:“随便找一间房吧。”
    店小二看了叶桑榆一眼,听到只要一间房,以为两人是对小夫妻,便只是笑了笑,不再说什么,引着两人进到大堂。
    开一间房的原因除了省钱之外,也是因为两个人小半个月的相处都在一起,而且在花城也曾住过几天,倒也不会有什么别的想法。
    客栈有两层,一楼大堂除了柜台外,也仅有四五张桌子和配套的长凳,二楼是住人的地方,房间也并不是很多,此刻大堂并无客人,李梦舟猜测,可能这家客栈里根本就没有客人。
    柜台里面倒是坐着一个人,是一个女子,年纪大约三十好几,正百无聊赖的嗑着瓜子,她穿着绿萝缎,紧紧地贴着身子,身形丰腴,再加上那徐娘半老的脸蛋,倒是透着一股不容忽视的诱惑力。
    老板娘听到脚步声,极为随意的抬起头来,见那左顾右盼的少女极为俊俏,不免眼前微亮,再见旁边跟着店小二的年轻人,那挺拔的身姿,黢黑的脸庞,走起路来竟是不带半点声响,犹如星辰一般的眼眸扫视过来,还真有点帅气。
    跟白净的小少年相比,李梦舟当然算不上多帅,但气质有时候比脸蛋有用的多了,而且棱角分明的脸庞,除了肤色黑了点外,在任何方面都是不丑的,反而要比那些手不能提的文弱书生强多了。
    老板娘倒并非是被李梦舟吸引,而是隐隐从他身上感受到了一种隐晦的气息。
    并非是江湖气,而是一种令人望之生寒的杀气。
    老板娘认为自己绝对不会感知错,除了她见过不少带着杀气的凶徒外,她自己本身也算是江湖人士,对这种气息最为敏感。
    但这般杀气出现在少年人身上,便稍微有些可怕了。
    屠夫身上会有杀气,那是因为常年沾染血腥,但那只是属于下乘,若是真正杀人如麻的大盗马匪之流,杀气便更为浓厚,且稍微内敛,反而不易察觉。
    从这一点上来说,这少年便不是初入江湖的小白,而该是老江湖才会有的气势。
    李梦舟当然是有察觉到那老板娘注目过久的视线,虽然刚才说黑店只是玩笑话,但现在看来,这里倒是真有点黑店的潜质。
    江湖人可以从气息和做派判断出一个人是否拥有非凡的本领,却不能够探知这个人究竟有多强,那种不需要动手,一眼便能看出内在的是修行之人的本事。
    所以老板娘虽然认为李梦舟这个少年不太简单,但也不会往太高处想,毕竟只是一个年轻人罢了。
    李梦舟当然也可以认为这店里的老板娘不是寻常人,却也不能知晓这老板娘是否就是武道高手。
    但心里保持警惕总是没错的。
    老板娘随后便放下手中瓜子,从长凳上起身,热情的绕过柜台迎上前来,同时脸上露出笑意,说道:“咱们一家客栈价格公道,童叟无欺,放眼整个宁芦城,乃至城外百里,那也是响当当的一块金字招牌,两位客官住在我们这里,必然是最佳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