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新御宅屋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穿成反派大佬的心尖宝 第21节

      第66章 眼睛有点瞎的三哥
    “不乱跑姆妈,肯定不乱跑,拿绳子栓着。”
    唐小囡的俏皮话,把许金凤逗笑了,在她脑袋上点了下,真拿这小磨人精没办法。
    唐来福本还想着让老大唐爱华跟着进城,但第二天同样要赶两场,老大是好帮手,只得派老二唐爱国跟着,三个儿子里,老二是最稳妥的,有他跟着就没事。
    唐爱军可羡慕死了,二哥能进城,他却得去霍家守着个哭哭啼啼的丑女人,真没劲儿。
    没错,在唐爱军眼里,柔弱爱哭的苏婉柔就是个丑八怪,还没他娘许金凤好看呢!
    晚上睡觉前,唐小囡特意去找了唐爱军,又叮嘱了一番,跟唐僧念经一样。
    “知道了,我记牢了,待在霍家哪都不许去嘛,明天你要是不给我带肉包,哼”唐爱军不耐烦地打断唐小囡的唠叨,都说十几遍了,他又不是傻子,能记不住?
    他也真想不明白,那些二流子眼瞎了不成,怎么都瞧上那个丑八怪了,跟狗见了屎一样往霍家凑,眼睛肯定让屎糊了。
    “谢谢三哥,肯定给你带大肉包。”
    唐小囡不再念叨了,唐爱军虽然混了些,办事还是牢靠的,尤其是妹妹交待的事,他肯定牢记在心。
    “你谢啥,要谢也是姓霍的来谢。”唐爱军又不乐意了。
    唐小囡嘴角抽了抽,三哥咋就和霍谨之死活不对付呢?
    那可是未来大佬啊!
    “小囡睡觉了,明早起不来。”唐爱国发话了,他和唐爱军睡一屋。
    唐小囡打了个哈欠,睡眼惺松的,这身体还是太小了,到点了就犯困,根本不听大脑使唤,她迷迷糊糊地往自个屋走,差点撞门框上,下一秒就被唐爱国抱着了。
    “让小囡睡这吧,别回去了。”唐爱军笑嘻嘻地说,他都好久没和妹妹一起睡了。
    唐爱国犹豫了下,他其实也想了,妹妹身上的奶香味特好闻,可是
    “不要,自己睡”
    唐小囡给吓得立刻醒了,她才不要和哥哥睡,她又不是真的小屁孩。
    在她的强烈反对下,兄弟俩虽有些失落,但还是把她送回了房间,还特意给她暖了被窝,这才依依不舍地离开,睡在暖烘烘的被窝里,唐小囡忍不住笑了。
    有三个哥哥宠着,幸福得冒泡泡了,她一定要努力改变三个哥哥的命运,这样她就能永远有哥哥宠了。
    一夜好梦,唐小囡是被颠醒的,抬起头,一阵山风吹了过来,冻得她打了个哆嗦,立刻清醒了,她正在唐来金背上。
    “小囡醒了?要不要吃鸡蛋?”唐爱国赶紧问。
    “不吃小叔,我自己走。”
    唐小囡想下来自己走,她这身体可不轻,唐来金背着走山路可别累坏了。
    “小叔背着,你爹说了,这一路不准下地,否则剥了你小叔我的皮。”唐来金夸张地说着,其实就算唐来福不交待,他也不会让小侄女累着,二十来里山路而已,背着小侄女他能走好几个来回。
    唐小囡见他确实轻轻松松,面不改色气不喘的,便安心地趴着了,天色亮了些,东边一抹艳红,太阳快出来了。
    第67章 有种冷叫妈妈觉得你冷
    唐爱国挎了篮子,还背了个化肥袋,篮子里是两刀猪肉,还有十几条年糕,十几盘干藤梗,化肥袋里则是半袋子番薯。
    猪肉是许金凤准备的,年糕藤梗和番薯则是张满月备的,唐小囡有个姑姑唐来凤,嫁在乌城,姑父在工商局上班,吃公家饭,家里没田地,张满月时常会捎些米粮接济女儿。
    这个时候,城里人过的不如山里人,山里天高皇帝远,外头再乱和山里没啥关系,只要勤快些,番薯南瓜还是能吃饱的。
    藤梗是粳米做的干粉丝,盘成圆形,吃的时候水泡开,或煮或炒,非常好吃
    霍谨之在一边默默地走着,一声不吭,唐小囡朝他看了眼,正巧霍谨之也看了过来,唐小囡甜甜地叫道:“霍哥哥。”
    今天的霍谨之穿了身没有补丁的中山装,干净整洁,虽然年纪小,但霍谨之的气势足够,依稀能够窥见未来大佬的风范。
    一缕晨曦正好射在唐小囡身上,金色的阳光洒在她的脸上,能够清楚地看到小丫头脸上淡淡的茸毛,还有长长的翘翘的睫毛,一眨一眨的,像小扇子一样,扇得霍谨之心竟有些软了,不由自主地扯了下嘴角。
    虽然只是一瞬间,但没能逃过唐小囡的眼睛,顿时心花怒放。
    大佬冲她笑啦,哈哈肯定是觉得她无敌可爱吧!
    唐小囡得意极了,像她这么可爱的人,上至八十岁老头,下至三岁奶娃娃,就没有她搞不定的。
    霍谨之眼里多了些笑,刚才唐小胖的眼睛都放光了,开心溢于言表,是因为他的一点点回应吗?
    这胖丫头也太容易满足了吧?
    唐爱国朝他深深地看了眼,妹妹最近对这姓霍的太好了,好得不太对劲,他想了许久,只想出一个理由
    妹妹春心萌动了。
    这姓霍的小模样还是怪俊的,也难怪妹妹喜欢,既是妹妹喜欢的,他自然也会努力去喜欢,至少不能再揍了。
    故作深沉的唐爱国,把自家妹妹才只六岁的事实给忘了,一心将霍谨之看作了未来妹夫,倒是误打误撞了。
    唐小囡打了个哈欠,一颠一颠地又困了,此时太阳已经上山了,万丈金光照射在山上,身上暖洋洋的,唐来金他们都热得脱了衣服,唐小囡也怪热的。
    许金凤爱女心切,担心她冻着,给她包成了肉粽子,里三层外三层,热死她了。
    “热二哥热死了”
    唐小囡被晒得脑袋有些晕,额头上都是汗,唐爱国还不敢脱,许金凤可是特意说了,不能让妹妹冻着,唐来金也不敢不听大嫂的话,叔侄俩哄着唐小囡,让她再忍忍。
    “再忍就热死了自己脱。”
    唐小囡气得自个扯衣服,她都要晒成肉干了,也不知道许金凤给她穿了几件衣服,胳膊肘都动不了了。
    霍谨之见她实在费劲,便过来帮忙,眼里的笑更多了些,这样子的唐小胖还挺可爱的。
    脱了外头的棉被,里面是夹袄,再里面是毛衣,还是毛衣,还是毛衣
    第68章 摊位
    唐小囡一层一层地翻,总共五件毛衣,一件毛背心,还有一件夹袄,再加上大袄子。
    好吧,她已经感受到了许金凤沉甸甸的慈母心了。
    只是这确定不是沤蛆吗?
    难怪原身傻乎乎的,肯定是被沤傻的。
    脱了四件毛衣的唐小囡,明显轻松多了,胳膊肘都能活动开,不过腿还是沉甸甸的,于是
    又脱了两条线裤,还剩下一件棉裤呢。
    霍谨之无语地看着一下子清减了许多的唐小囡,这胖丫头好像没以前圆了。
    唐来金和唐爱国也呆了,身上穿这么多衣服,难怪唐来福说不让小囡自个走,就这还能走才怪呢!
    “小叔,还要多久?”
    就算一直背着,唐小囡也觉得累,山路颠得很。
    “走一大半路了,先去你姑家,东西放了再逛。”唐来金说。
    唐小囡点了点头,突然心跳了跳,书里这个姑姑出场并不多,作者只是提了几嘴,但唐小囡记得姑父的工作单位,是乌城工商部门的。
    这个时候工商部门虽不吃香,可再过几年,乌城将建造小商品市场,那儿是未来全球最大的小商品批发市场,汇聚了全世界的商人。
    在乌城什么最值钱?
    绝对不是房产,而是摊位。
    小小的摊位看着不起眼,可动辄转让费就得百万以上,在乌城为了摊位朋友反目,夫妻成仇,争得头破血流的不在少数。
    但在乌城的市场刚刚创办的头几年,摊位却是卖不出去的,还得负责市场的工商部门去奔走游说,求着人去买,那个时候也是购入摊位的最好时机。
    唐小囡绞尽脑汁地回忆,乌城是哪年开始造市场来着?
    三年后还是四年后?
    她愣是想不起来了,但可以肯定就在这几年,因为沈玉竹就是靠在乌城购买了摊位,这才逐渐成长为一代女企业家的。
    好像就是几年后的事,沈玉竹买第一个摊位时年纪并不大,才十四,之后陆陆续续买了好几个,财富值逐渐增长,日后成为福布斯排行榜上鼎鼎大名的女富豪,她丈夫顾云川也同样榜上有名,夫妻俩的资产合计的话,绝对能排在全国前十。
    唐小囡心跳得更厉害了,沈玉竹今年十岁,四年后就是82年,第一代市场应该就是82年创办的,她得开始努力挣钱了,怎么也得抢几个摊位。
    她不和沈玉竹争啥,女主光环太耀眼了,她争不过,只要买上五六个摊位,一个哥哥一个,自己再留两个,还有小叔和二叔各一个,以后只靠摊位费吃喝就不愁了。
    她得和姑姑唐来凤多来往才行,姑父可是工商部门的,有内部消息啊。
    不过唐小囡很奇怪,沈玉竹是打哪来的消息,第一批摊位可没多少人知道,这姑娘小小年纪,又远在越城,她是咋知道的?
    作者给女主开的光环也太亮了些吧?
    “小叔,姑父是干什么的?”唐小囡故意问,怕自己记错了。
    “工商局。”唐来金不太瞧得上,工资那么一点,要不是他爹娘时常接济,连老婆孩子都养不活,还拽得跟啥一样,瞧不起乡下人。
    霍谨之本不想去唐来凤家,但听到工商局,不由心动了。
    第69章 鸡毛换糖
    “小叔,工商局是干啥的?”唐小囡有一句没一句地问。
    “管市场的,闲职一个,天天喝茶看报纸。”唐来金嗤了声。
    老娘天天骂他游手好闲,呵他这姐夫才是真的无所事事呢,早上去上班看报纸喝茶,再跑几趟厕所,睡个午觉,下午继续看报纸喝茶,一天就混过去了,领那么点不死不活的工资,不是混日子是啥。
    霍谨之更加心动了,他这次进城就是想了解市场情况,没想到唐家的女婿就是管这个的,一会儿可以趁机打听打听。
    唐小囡听出了唐来金对姑父的轻视,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但唐来金虽然游手好闲,可唐家人都有一个好处,就是护犊子。
    他们对外人肯定不好,对亲人却是交心的,所以能让唐来金不满的原因,应该只有一个,这个姑父对姑姑唐来凤不太好。
    不过也得见了本人才清楚,也许是有误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