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撕破脸皮,要刚就刚
虽然陈玄并不理解顾潇为什么一定要去当什么主播做什么网红,但这并不妨碍他支持她,想着顾潇那并不平凡的身份,陈玄只当顾潇这是一时好奇。
“你想做主播的话我也可以帮你。”
魏东申是出了名的风流,陈玄觉得这样的人还是不要过多接触的好。
可顾潇却有自己的想法。
“陈家好像没有接触过直播行业吧?你放心,我会好好保护自己的,再说了,除了你谁能占我的便宜?”
陈玄一听,沉默了,薄唇抿成一条直线,他并没有不高兴,只是有些颓,他发现女朋友太能干会显得自己比较没用。
即使顾潇没有要求他帮忙,陈玄却并不打算什么都不做,在结束了跟顾潇的通话后,陈玄觉得自己有必要向外界彰显一下他身为顾潇的男朋友的存在价值。
这时,陈玄微博下的评论依旧炸着。
他的脑残粉们心态已经崩了,自从跟叶惜在一起后,她们那极度高冷的男神不但找回了微博密码,还上微博diss了她们,现在甚至还开始无脑护女友了!
虽然男神变得接地气了,但她们却十分伤心,嚷嚷着要脱粉,还有粉丝愤怒的发表了千字长文痛心疾首的谴责被美色迷惑的陈纣王,认为他再这样下去迟早会被叶妲己给毁了。
这种威胁对那些偶像明星来说或许有用,但对陈玄却没用,在他看来这些粉丝只是无关紧要的外人。
陈玄非但不理会这些脑残粉,还破天荒的又发了一条微博,把这些人的脸按在地上碾。
“我已经找技术人员把骂过我女朋友的人对我的关注取消了,我这个人比较霸道,看不得有人骂她,所以你们的评论我也删除了,以上。”
陈玄这波骚操作惊呆了所有关注他的人,很多骂过叶惜的连忙去看自己的关注列表,却发现自己果然取关了陈玄。
她们是又气又急,忙跑到陈玄微博下发泄委屈,结果却发现她们已经没有办法发表评论,脑残粉们不甘心,又跑去叶惜刚建的微博下骂人,却还是发表不了评论。
她们委屈坏了,只好在自己的微博上对此事发表严重抗议,痛斥微博官方人员禁她们言不让她们再关注自己的偶像,说好的言论自由呢?
可微博的官方人员却委屈又隐晦的表示,不是他们干的,是陈玄那个护妻狂魔找了黑客干的!
这事曝光出来后,脑残粉们心态更炸了,她们没想到偶像为了维护自己的女朋友居然做到了这种地步!
“冲这波操作,这cp我粉了。”
“本来只是路人,但这波护妻我给满分!”
“陈玄又不是公众人物,谈个恋爱凭什么要被脑残指手画脚?”
即使陈玄这波怼粉丝怼得很厉害,但此事过后他却意外的圈了一大波理智的cp粉,这是很多人都没有料到的。
虽然陈玄取关了很多粉丝,却有更多人关注了他,一时间陈玄居然更红了。
像男偶像突然曝光恋情惹得脑残粉狂黑女方的事娱乐圈发生了不少,但像陈玄这样霸气的却几乎没有,跟自己的媳妇儿相比,粉丝只是外人,她们凭什么欺负他喜欢的人?
对此顾潇没有任何表示,因为她压根不知道网络上的风云变幻,周末没课,这会儿她已经睡得跟小猪仔似的,不能更香了。
主神忍不住偷偷说她坏话:“狐猪说的大概就是这种生物。”
因为陈玄无脑护妻的行为,他的脑残粉已经消停了,但是星辉全网黑叶惜的行动却还没有停止。
魏东申脾气并不好,星辉的人这么不给他面子宁愿拖他下水也要黑叶惜,他为什么要跟他们客气?
或许在星辉的人看来叶惜并没有重要到能让魏东申为她跟星辉撕破脸皮,毕竟魏东申并不是冲动的毛头小子,跟星辉撕破脸皮对番茄娱乐来说也没有好处。
可魏东申却觉得这个脸皮还是能撕的,他没有星辉的人想象得那么胆小。
“星辉那边的人还是不同意交涉?”
“是的老板,星辉的负责人不愿意出让跟叶惜的合同。”
魏东申听了这话,捏了捏眉心,他一开始也没想要跟星辉撕破脸皮直接上法庭,虽然他口口声声说星辉是野鸡公司,但星辉因为那见不得人的交易在娱乐圈还是有一定地位的。
可显然,星辉并没有把他放在眼里,既然如此他还跟他们客气什么?真当他番茄娱乐还玩不过一个小小的星辉?
“立刻给星辉发律师函,曝光他们买水军黑叶惜的事,势造得大一点,把他们所有买过的工作室都曝出来!”
秘书听了这话,有些犹豫:“我们跟这些工作室都有过合作,这样一口气把他们都曝光了会不会不太好?”
买水军黑人捧人都是圈里的常规操作,很多公司都跟这些工作室有合作,因此曝光工作室绝对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招数,秘书并不赞同老板这么做。
“他们既然不给我的面子敢接星辉的单子还把我拉下水,我又有什么不敢的?而且有陈家在,我还能怕几个工作室把我拖下水?”
组建一个水军工作室太简单了,一个水军工作室倒下了,还有无数个站起来,既然他们敢冒险跟他对着干,他为什么不能整回去?
想着陈玄对叶惜无脑护还找了黑客整自己粉丝的事,魏东申笑了,那位小陈先生已经被叶惜给拿捏得死死的,他就不信叶惜出事那小少爷不会帮忙。
“大胆的做吧,反正到最后哭的肯定不是我们。”
“好的老板,我立刻交代下去。”
魏东申这边决定动手后,当天晚上网络上的风向瞬间一百八十度转了个大弯,星辉娱乐强迫叶惜签约,叶惜反抗却被星辉买水军往死里黑的新闻开始漫天飞舞。
第二天早上七点左右,叶惜方的律师在网上亮出了状告星辉娱乐强制签约,污蔑诽谤其声誉的律师函。
在律师函上,只有非常简单的三个字。
“法庭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