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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7章 引路鬼

      本来事情已经解决了,张三也应该回去,但是他偏偏不走,而且还留在这里,只因为他说他这里面有味道,犯罪的味道,而且他还敢断言,不久之后这里还会发生大事情。  这罪犯的味道是什么味道,是恋爱一般的甜味儿?还是穷秀才的那种酸味儿?张三说是水蜜桃的味道,他从小就爱吃水蜜桃,而且一闻到这味道就欲罢不能。
    从那天开始办公室里面一直都有人在买水蜜桃,这些东西都是别的警察买的,因为警察局的局长告诉大家向张三学习,学习如何闻到犯罪的味道。
    就这样张三在这一呆就呆了三个多月,吃了三个多月的水蜜桃。
    当孙奎和张三坐着警车赶往我所在的小区的时候,张三正在吃水蜜桃。
    结果到了小区的时候,正好看见一个女人在到处乱喊乱叫,哭天喊地,就好像是一个小女孩给了自己心爱的玩具,只不过这个玩具并不是街道边买的,也不是工厂里制作的,而是这个女孩自己制造出来的,她最宝贵的儿子。
    他的儿子丢了。
    张三来到了女人的家里,看了看儿子的衣服,又闻了闻儿子的鞋子,有时候像一条猎犬,精明能干,有的时候又像一条哈士奇蠢到家里。
    女人一直想问孙奎他到底在干什么,可是孙奎也不知道,如果他知道的话,他也不跟着来了,毕竟作为警察大队长,每天桌子上的案子就数不胜数,如果每个案件他都要亲自来观看的话,那么他连撒泡尿的时间估计都没有。
    等张三观察完之后对女人说:“我们上山。”
    所谓的山也不过是个假山,就是我们小区后面这个娱乐场所,平时晚上总是有老年人走来走去,有打太极的,有来散步的,有抱着别人的老婆躲在小树林里的,总之是有好的,也有坏的,只是当张三带着他们走上山坡的时候,今天这一切应该有的,全都没了。
    打拳的也不在打拳,散步的也不在散步,就连原本打算在这里偷情的人,硬生生的压下了自己那份原始的欲望,因为他们看到了一个稀奇的玩意儿。
    一个小孩。
    最后山坡上每天都有小孩在这里打闹,有的跳皮筋,有的弹玻璃球,但今天这个小孩只是自己一个全身赤裸的在树林当中跳舞,她一边跳一边笑,一边笑着一边奔跑,同时嘴里还嘟囔:“你们都等等我!”
    那小孩子好像前面有什么人一样,带着他不断的奔跑,跑过了树林,跑过的庭院,跑过每一个山上的人的身旁。
    很多人指责这个小孩子说:“这是谁家的小孩一定没有爹娘,没有教养。”
    别人骂了他,他依旧在笑,仿佛他在笑别人,仿佛她才是最正常的别都是最不正常。
    张松奎看到这个孩子之后立刻把他压到了他母亲的面前,当时她母亲立刻老泪纵横。
    她母亲原本并不是这么老的,不但不老,不到35岁的他风华正茂,只是丢了孩子的这一会儿工夫,一下子老了十岁有余。
    可是这孩子找到了,但孩子并不认识自己的母亲,他不仅仅是不认识自己的母亲,他不认识这里的任何一个人,不管警察在说什么孩子都不理睬,他只是瞪着眼睛看着半空当中,叫那几个和自己一起玩儿的孩子们。
    张三儿说道:“我小的时候见过这种场面,医学上来讲叫失心疯,从我的老家来讲,就叫做被勾走了魂儿,让灵魂回来很简单,把他围在中间,在周围放几挂鞭炮,他的魂魄自然就回来了。”
    孙奎当时也不知道是怎么想,还真就按张三的办法去做了,所以这个孩子也活了。
    等张三离开了我的视线之后,我问孙奎:“这到底是干嘛来的?”
    孙奎告诉我:“来吃水蜜桃。”
    当我再见到李明的时候,李明的酒已经醒了。
    我把漫画给李明,他看了看上面的内容,叹了口气说道:“看样子这是我遇见的最后一个麻烦了。”
    我摇摇头说道:“我觉得并不是。”
    李明问我:“为什么不是,等把这个事情做完之后,我就可以离开这个漫画了。”
    我跟他说道:“这一路,我帮过你的忙不少。”
    李明点点头。
    我继续说道:“我们大家为了你也吃了不少苦。”
    李明还是点点头。
    我叹了口气,继续说道:“你应该知道我们要去极北之地,我们需要朋友,而我觉得你是一个适合当我朋友的人。”
    这一次他摇了摇头。
    李明收起了漫画,叹了口气,对我说道:“我不是不想帮你,是我去了,没有用,我的拳法虽然出神入化,但它并不能百分百的发挥威力,我还需要一样东西才行,如果找不到那样东西,我的武功只能说是学了一半,就算跟着你们走也帮不上忙。”
    我问他那是什么东西,如果可以的话,我会竭尽全力,帮他找到底。
    李明告诉我,他要找的人是一个鬼,小鬼。
    在十年前,有一伙江洋大盗,那个时候大家都很穷,你穷我也穷,而这个社会偏偏就怕穷,一旦穷起来了,那坏人就会变多,坏人又是从哪儿来的呢?
    不会从石头缝里蹦出来,也不会从土面长出来,更不会从天上掉下来,都是从好人演变而来。
    一开始李明就是一个好人,一个大好人,老好人,一个就连踩到了蚂蚁都要说三声对不起的好人。
    他刚刚涉世不久从山上学艺而回,多年的时间,练就了他的脾气,练就了他的耐性,变成了他的本事,他的破空拳,据说可以一拳能打出五米之外的东西,有人传说的隔空打物,就这个挥手之间了如指掌。
    他以为有了这身功夫就可以到了天下,打抱不平,就可以惩恶扬善,变成正义的使者,但他等下了三次后才发现他打的不是恶人,不是坏人,不是强盗,不是小偷,要打的就是天下。
    下山后李明发现这贪官是层出不穷,小偷是遍地生花,强盗是落地生根,没有一处使人感觉到安稳的地方,他打了一个又一个,最后打的都没有人跟他说一下谢谢,尤其是在一个下雨天的夜晚里,他看见一个男人正在强暴一个女人,他用自己的拳法几下,就把这几个看起来强壮男人打的满地找牙,结果等于他回报的却是女人的一个巴掌。
    那女人告诉李明,自己在网上找了半天才找到,才找到这群臭流氓,如果今天自己被强奸了,那明天告到警察局,自己就会获得一大笔流氓们的赔偿,这个女人想要私了,他不是第一次干这个买卖了,当然这也不是最后一次,自从他知道自己和男人的不同之后,她就一直在做这个勾当,这个勾当赚的不算多,也不算太小,说多买不了别墅,也抵不上贪官的一顿饭,说少却足够这些钱,她他照顾在家80多岁的老奶奶。
    可惜今天一切都被李明挡住了财路,一个人的钱财被别人挡住的话,总是往往会很生气的,所以当李明救了她之后,她给李明的只有一巴掌。
    李明觉着自己不再是一个正义的使者,反而像是一个小丑,一个在马戏团里面根本就招不到人的小丑,一直以来都是自己演给自己看,一直以来都只有自己感动了自己。
    当他回来的时候就发现自己原来什么都没有做,刚下山的时候唯一的区别就是,下山时候这里兜里面装了两千块钱,现在早就花得一干二净了。
    人在没钱的时候总是有愁事儿,有愁事的时候总是喜欢到处乱走,李明虽然不聪明,但也不是一个笨人,他走遍了大街小巷,之后他看到了很多人在做生意,而且那个时候生意非常好做,尤其是小本买卖用不了多少资金就可以自己开店,自己做主。
    李明到了税务局的时候却发现,开店确实不需要多少钱,但是安规的税务实不是在自己的接受范围之外,所以开店这条道路根本就没有办法完成,于是他就像大街上的小商贩一样,到处游走在大街小巷之间,早上起来的时候李明去卖豆浆,中午跑到学校的门前卖煎饼果子,到了夜晚在商业街卖的糖炒栗子。李明卖的很便宜,非常的便宜,甚至比别人家的价格只是一半而已,他总是不管卖什么,都挂一个横条,上面写着:“宁赚9人1毛,不赚一人九毛。”
    但就是这样,还是有人来找他麻烦,找他麻烦的人叫老刀把子,其实他也不老,只有30多岁,但是确实在脸上有一个刀疤,他自己声称在20岁那一年和别人打架被人砍,他脑袋上挨了一刀,砍他的人断了两条腿,所以这街道上的人都认识的,起码别人都认识他,认识他的凶狠。
    老刀把子来找李明,自然不是让李明欣赏他的刀疤,他是来找死的。
    其实他本来不需要死,别说他脸上一条刀疤了,就算有十条也不需要死,但可惜他死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他找李明的麻烦。
    天地间有一样东西,你随时找他,随时有,那就是麻烦,但有些麻烦,找来可以当一个乐子,就好比是几个少年看见一个美女一样没事,吹几句口哨,去突然掀开女孩的裙子,虽然找人的麻烦是被女孩子追着一阵打,但是这样的麻烦很多人都是喜欢的。
    而有些麻烦就是绝对不应该找的,比如说找李明得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