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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老头本不想做这单生意了,因为他还着急回家,他家里只有一位腿脚不便的发妻和还天真烂漫的女儿,他并不能放心,可是突然对上这样一张脸,他只捏紧了手里的抹布。
“好香啊,老伯,能麻烦您给我也来一碗吗?”年轻人也就是周怀瑾吸了吸鼻子道。
在他养病生涯中,馄饨这种油腻过大的食物并不能出现在他的食谱中,不过他见过院里的小厮吃过。那是个圆头圆脑,笑起来有俩小酒窝的少年,半大的孩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吃得多饿的快,便学了一嘴甜言蜜语去讨好掌勺的厨娘,希求在闲暇的时候能有些东西填一填肚子,有时是一两块糕点,也可能是主子剩下的饭菜,好多可能只动了一口,有的甚至一口也没碰,这都是在厨房里的人才有的特权,他们享有这些饭菜的支配权。而周怀瑾撞见那次,就是这个小伙子蹲在门槛前大口扒着馄饨的样子。
那馄饨每个有半个拳头那么大,薄薄的皮,裹着深褐色的肉丸,在飘着葱丝的清汤里浮沉,蒸腾着乳白色的水汽。
从此,他对这种热气腾腾的食物有了很深的印象,是那位厨娘还带着腻子的肥大手掌,是沾上烟灰和调味的脏了的布围裙,是被揉的七零八落乱糟糟的头发,还有呼噜噜的吸汤声,被烫后的哎呦哎呦和被笑着指了下出现一个红印的额头。
在这样一个有些冷的雨夜,曾经尘封的记忆瞬间鲜活了起来,他对馄饨这种食物的好奇心也跟着放大,在这样安静又冷清的夜里,勾起了腹中的馋虫。
然而还没等杜老头开口,原本的那位食客突然冲外大声道:“夜里这么冷,对面的那位朋友不来碗馄饨吗?”
雨还在下,却没了之前的惬意。
周怀瑾收伞的手停在半空,他犹豫的眨眨眼,抬头向对面望去,只看见一片青朦朦的夜色。
不对,是有人的,雪白的刀刃划破雨幕。
人未先至,杀气已到。
根据自己看过的话本,多半可能是来寻仇的。
周怀瑾眨眨眼,看向唯一坐着的,这里最像江湖人的红披风。
对方也冲他眨眨眼,拈着那两根眉毛一样的胡子。他的长相很讨喜,笑起来格外的好看,只让人觉得这个年轻人朝气蓬勃的。
来人开口:“陆小凤,你不要多管闲事!”
陆小凤还是笑嘻嘻的,他装模作样的叹了口气:“我也不想——谁叫每次都是麻烦先找上的我呢?”
周怀瑾第一次直面这样的冲突,他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
来人本想也警告他一番,对于他身上漂亮的衣服和腰间那柄华丽的宝剑,很是嗤笑,也并没放在心上,但然后他就对上了那双好奇的眼睛。
他的话哽在喉头。
很奇怪,他见过很多人,有美人,也有不那么漂亮的人,但再不会有谁的脸能让他忘记今天所看到的一切。而他也想不起来从前见过的那些女人男人的模样。
除了他的仇人,这是一件必须决出生死的大事。
所以很快他也不在意这个了,因为比容貌更吸引他的是到了眼前的刀光。
明明在场有四个人,其中一个还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高手,爱管闲事的大侠,但他们谁也没有再开口说一句话。
因为这是他们两个人的事,彼此都默契的不想有第三个人插手。
江湖事,江湖了,自己的仇,自己报。这就是规矩。没有人想打破这个规矩。或许有,但他们很快也会为此付出代价。不守规矩,总是要受到惩罚的。
陆小凤碰了一鼻子灰,然而他确实不是自找麻烦的人,于是他选择尊重对方的选择,转头看向还站在那里的周怀瑾说:“看样子你今天运气不好,吃不着馄饨了。”
因为做馄饨的人也抽出了刀,带走一阵风。
周怀瑾目不转睛的看着发生在他眼前的这场厮杀,简洁、利落,又充满杀机和暴力。他又看向那位叫陆小凤奇怪的客人,发现他居然又吃起了馄饨。
陆小凤当然要吃馄饨,他为这碗馄饨花光了他身上最后的钱,明天开始他又是那个穷光蛋的陆小鸡,所以他当然要很珍惜这份馄饨。因为这样像样的饭菜明天未必就能再吃到了。
然而他也不是圣人,对别人的目光做不到熟视无睹,于是他放下筷子,迎着这份蕴含着不可思议的目光看了回去。
周怀瑾没想到他会这样做,两个人平静地注视,只见对面那人擦擦嘴,目光将自己上下打量了一番,然后露出一个略带狡猾的笑来,“虽然馄饨吃不成,但我还知道一家酒楼的饭菜很好吃,而现在它应该还开着门。”
周怀瑾没有朋友,但他觉得眼前这个人应该会有很多朋友,因为他足够机灵可爱,连带着一点小心思的笑都不让人讨厌。他突然很想和这人交朋友,这样说不定日子会有趣的很多,而他就想体验一下这种陌生的快活。
“我叫周怀瑾。”
他捻着伞,静静的站在那儿,像是身处在什么高朋满座、流水宴席上似的。他的背很直,让陆小凤想起了自己的一个剑客朋友。然而他的气质却和那位冷冰冰的剑客差得太远,于是他又一下子想到了自己刚蹭过饭的另一位友人。
陆小凤便笑了,“看来我们已经是朋友了。”
周怀瑾慢慢道,“我还没交过朋友,不过我觉得你会是个很好的朋友,即使今天吃不上这碗馄饨,我也觉得很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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